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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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镇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县有关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镇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镇性质为乡机关,核定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2人,实有人数为3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9人,领导干部编制数9人,实际配备数12人(3人为虚职); 我镇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其中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二)使用情况

基本办公用房36间,使用面积㎡,其中办公室22间,使用面积363㎡:乡级正职使用办公用房㎡,副职使用办公用房㎡,乡级以下使用办公用房㎡;服务用房12间,使用面积㎡:党委会议室3间㎡,镇机关会议室4间㎡,接待室2间㎡,计生服务室2间42㎡,其他用途1间㎡。设备用房2间,使用面积42㎡:计生设备用房2间42㎡。另有附属房㎡。

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规定标准。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方案【第二篇】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17号)、《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甬党办〔***〕90号)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2250号)及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对象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级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腾退超标和多处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

(二)清理、腾退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回收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

(三)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

三、相关规定

(一)对超过“办公用房标准”(见附件1)规定面积占有、使用的,应采用置换、合并、分隔等方式进行整改腾退,优先采用置换、合并方式,使面积符合标准要求,提倡集体大办公。确实不能置换、合并的,按照“快、简、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分隔,使面积符合标准要求,市财政不安排专项经费。

(二)不得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设置与办公无关的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等区域、设施及家具。未经批准改变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原办公用房使用功能。

(三)所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的标准执行。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余办公用房一律腾退。

(四)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在外租、借办公用房的单位,由市办公用房自查自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房纠办)在各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中调配解决,确实无法调配的,要严格履行租赁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一律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五)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六)部门或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七)各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区域要相对集中,便于下一步进行有效调配。市行政中心与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各单位要向各楼层的东或西单边进行腾退,拥有独立办公大楼的单位要集中调整到大楼相邻楼层和区域。

(八)凡各部门(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并统一调剂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 (3月21日)。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标准明确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二)清理整改 (3月22日-5月15日)。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如实填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清理整改方案和本单位办公用房CAD图纸于4月5日前报市房纠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清理整改工作。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8月底前完成。(市房纠办联系人:许建军;联系电话:*****,******,******,党政信息网邮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市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 (5月15日-5月31日)。市房纠办将会同市纪委、市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措施不得力、标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和通报,限时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彻查、整改。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清理整改工作。不得借机重新装修,破坏结构,添置设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周密安排,尽量不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全市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三篇】

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总结

篇1: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篇2: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总结

×××××××××

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学习,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号)标准,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我部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并成立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自查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现办公用房为××××××总共使用面积为××××平米。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无已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和无退居二线、转任人大或政协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

×××年×××月×××日

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第四篇】

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安监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于由现区管委楼一楼搬迁至巫水路149号原社保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4间,小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10月将五楼划拨给我局,办公室3间,视频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按国家标准经简单翻修后将于1月6日交付我局使用。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9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科员5人),公益性岗位2人,聘用人员1人(司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4人现使用房屋不足3间(其中纪检书记(副科级)与两名办公人员共用一间办公室,其实际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超;其他在职职工8人现实际使用办公用房不足2间,使用面积(已剔除会议室1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23m2),人均使用面积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区工委、区管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局长办公室1间,使用面积27m2,用作局资料室及打印室,待五楼交付使用后,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9m2;2名副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17m2;纪检书记与2名工作人员搬至原两名副局长三楼办公室,使用面积23m2;其余6名办公人员使用办公用房2间,使用面积46m2(已剔除视频会议室、小会议室、资料室、接待室4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7m2)。整改后,我局在职4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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