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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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委员会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察监督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政策执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监察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市XX区水利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按照《XX市XX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砂石资源管理国有体制改革

20xx年4月,我区正式启动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3年来,我区拆除涪江沿岸51家散乱污砂石厂,完成6家建成标准化加工场并投入生产,实现砂石资源国有化经营管理,规范砂石企业环保、安全等标准,切实改变了原有砂石行业星罗棋布、私挖滥采、污染环境等问题,有效保护河道岸线生态环境。为水利部河道管理提供了XX经验,并承办全省扫黑除恶暨河道管理现场会,成为四川省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1.强化领导,高位推动。加强砂石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7名副县职领导为副组长,21个部门和5个沿江乡镇为成员的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改革工作,抽调9名业务骨干充实砂改办力量。成立乡镇工作推进小组,建立工作例会、考核奖惩、督导问责等制度。组建"1+2+2"工作推进力量(即一个乡镇一名县级领导,两个区直部门,两名乡镇党政主官),强化队伍和经费保障,确保有序高效推动工作。

2.学习借鉴,科学规划。组织人员赴成都、重庆、西昌等13个地市学习考察、借鉴经验,形成适合区情的改革方案,指导改革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报告,按照"五个一"(一个联合体、一个上料码头、一个标准化场地、一个固定区域、一批开采船只)的改革办法和五个具体选址原则(远离居民区、远离饮用水保护区、不侵占河道、在非基本农田、场地在30亩以上),科学规划标准厂房点位。

3.重拳出击,专项整治。按照"先整治、再理顺、水到渠成推改革"的思路,依托"河长+警长"机制,组建砂石联合执法队,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依法处置违法行为。一是打响清四乱专项行动。对过军渡下游沿河6家砂石企业、1家沥青加工厂、1家热拌站的116台(套)机械、器具和153万方砂石堆料和213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进行了全部拆除和清运,恢复河道原貌,维护河道秩序。二是打响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项执法巡查31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责令停业整顿25家,整治河道岸线26公里,清运侵占河道砂石堆料约200余万方,拆除涉水违规建筑物、构筑物46处,查处水事案件20件,罚款万元。

4.明确思路,谈心宣传。召开10次专题会、38次例会、发出《砂石改革周报》43期,明确"拆旧建新、建好才采、不拆禁入、限期卖完、自处遗留、环保达标""二十四字"的改革推进思路,确立"五不"原则(新建场地,国有公司不投资;设备购置,国有公司不投资;场地搬迁,国有公司不补偿;安全责任,国有公司不承担;开采加工,国有公司不参与),制定"一年保现状、两年作调整、三年求平衡"的运维机制。与砂石业主集体谈心45次,印发宣传资料1600份、各种宣讲50余次,深入宣传砂改政策,化解抵触情绪,有效推进改革工作。

5.完善机制,巩固成果。按照专项基金管理方式,设立河湖生态修复资金,加强对河道沿线村及加工企业所在地村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河道修复和河岸线保护。同时编制完成涪江XX段20xx-2025年采砂规划报告,设立7处可采区,8处禁采区,年平均控制采砂量121万方,完成涪江XX段20xx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以巩固砂石改革成果,持续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砂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始终把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管理机制,明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双总河长,区公安局局长为总警长。完善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根据乡镇合并及村建制调整改革情况,优化调整全区10条河流河长。同时,细化各级河长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河长履职报告、常态巡河等制度,确保"管、治、保"职责履行到位,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巡河、问河2000余次。

2.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全面排查整改问题。紧扣"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目标,完善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全面开展区级河流"一河一策(20xx-2025年)"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丈河行动、河长制突出问题专项排查行动等,联合XX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12个区直部门、12个乡镇街道,开展巡河丈河300余人次,巡查涪江、联盟河、郪江等10条区级河流100余公里,全面摸排河道,发现移交问题29处,风险点位72处,已完成整改16处,清理转运侵占河道砂石、淤泥等约15万吨。

3.突出协助,上下联动,推动全方位协作。依托与潼南区签订的《涪江流域河长制领域跨界合作协议》,与大英县、蓬溪县、河东新区、经开区等周边县区签订河长制联防联控等协议为框架,强化与潼南区等区县的水利、农业等部门联动,共同推动涪江沿线河道管理、长江禁渔等联合巡查,形成执法合力,强力打击非法行为,共同维护好水域生态环境。今年以来,我区和潼南区开展联合巡河执法1次,开展执法演练1次,座谈会2次,共商涪江河道管理、采砂监管、禁渔工作等事项。

4.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开展流域治理。一是全面启动"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5个,建立污水处理厂8座,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或搬迁136家。二是集中开展"两河一湖"专项整治,在观音湖流域清理河道障碍物220万方,在米家河流域清理河岸沿线公里、关停搬迁养殖场5家,在联盟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建设污水管网8公里。并对各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或扩容升级,修建城镇污水管网和完善雨污分流,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率。三是开展水电站生态下泻流量整改工作,龙凤水电站、小白塔水电站、过军渡水电站、唐家渡电航枢纽(在建)工程等四座为保留类水电站,三星水电站为整改类水电站。针对小水电站整改,编制"一站一策",采取措施,保障生态流量。20xx年11月20日,通过区级整改工作任务销号验收;20xx年12月3日通过市级整改工作销号验收;20xx年12月19日通过省级整改工作销号验收。四是推进岸线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涪江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安装工作和规模以下重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涪江XX段52公里界桩已安装完成并验收,规模以下6条重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基本完成,为河湖管理执法提供依据。五是强化河道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河道污染治理项目进度,督导乡镇河道日常保洁巡查工作,完成河沙镇、永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清运河道沿线漂浮物、垃圾10余公里。针对联盟河、白家河左支、金盆小河流等河流,开展专项河道治理工程,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三)加强行业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水土资源监管,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开展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全区录入取水工程设施对象名录88座,完成取水工程设施登记阶段数量165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5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公顷,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水保万元,拦挡弃土弃渣万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图斑复核317个,对57个"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项目进行认定查处。二是推动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针对XX区老池乡金盆村水源地铁、锰、硬度、溶解氧等因子超标的问题。组织区国资局、润生公司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措施,20xx年3至5月,完成了制水工艺的改造,经区疾控中心对近两个月水质进行监测抽样,监测结果表明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同时依托XX港大沙坝作业区(一期)项目建设,规划新建管网从金家沟水厂引水保证老池片区供水,彻底解决老池居民安全用水问题。指导乡镇对桂花水源地保护区周围进行了清淤,清理了垃圾;新设置防护栏320米;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种植的农作物进行了铲除,改种草植3亩,达到了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求。

二、取得成效

通过近年来各项工作开展,XX区初步建立了水生态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了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以及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开展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推进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提升。

二是建立了引调蓄水为主要手段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建设。在水资源供给端,统筹配置本地地表水、过境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多种水源。着手武引蓬船灌区工程、涪江干流唐家渡电航工程等调蓄工程,形成多源互补的水资源综合保障体系。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从源头上拧紧水资源需求管理阀门。

三是建立了以防洪与饮水安全为关键领域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成了部分市城区段防洪工程以及各乡镇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完善基层防汛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打通防汛工作"最后一公里"。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四是建立了以源头治理和河道综合整治为有力抓手的水环境改善体系建设。形成了城乡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污染、河道采砂、河湖岸线六大常态化整治。

五是建立了以XX特色文化为基础支撑的水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成功创建了观音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梓桐沟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

三、存在问题

(一)河湖共建共治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我区与周边县区(园区)签订了河道治理联动协议,但同一河流的协调治理机制仍不够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未常态化,还存在一些治理盲区。另一方面,全民治水的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群众参与的途径不多、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河湖管护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农村水环境治理存在盲区,农村面源污染有待加强。二是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常态化巡查力量不够,监管整治仍需加强。

(三)河湖治理设施及投入保障不足。一是河湖治理投入不足,由于我区河湖治理任务面宽量大,区本级财力较为薄弱,资金筹措困难,缺口较大,包装项目向上争取中省资金弥补缺口较少,河湖划界工作相关资金不足,相应工作开展进度缓慢。二是巡河保洁员区级资金补助不足,保洁工作力度需要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健康水生态、优质宜居水环境的要求为目标,按照"重保护、促修复、强监管"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涉水空间管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一)强化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实施"一河(湖)一策",持续推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考核。

(二)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根据不同河湖生态系统特点,分别确定基本生态流量(水位)和涉水工程不同时段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生态水位控制)要求。加强河湖生态调度,适时适度实施生态补水。落实《四川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方案》,加强生态流量监测,完善保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有效保障生态流量,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

(三)加大河湖管护力度。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维护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依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情况,编制完成江河水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生态廊道。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加强水岸联动、部门联动,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总量,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构建全流域、全过程、全方位的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不断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

(五)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多种措施,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结合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水美新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以小流域为重点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农耕措施相结合,实施生态修复,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坚决防控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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