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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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进行自查,发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问题逐渐减少,需进一步强化监督。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贯彻落实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自查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贯彻落实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为了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一个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全局清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要求将"吃空饷"人员统计表上报至领导小组。三是明确负责人,要求主要领导为这次清理"吃空饷"人员负总责,全面负责我局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群众举报、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审核,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二、组织开展防治"吃空饷"情况

(一)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况。我局采取"一月一查"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管理机制,同时通过专题学习、宣传等方式,切实提高自我监督意识,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严格执行内部通报整改制度。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在规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配备人员,执行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近年来,我局严格人事管理,对于新进人员,按程序申报公招(遴选)计划,通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公招(遴选)笔试、面试、政审等环节公选机关事业人员,招进后及时上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时,报职能部门审批,严格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我局建立了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有具体责任科室,有专人负责经办,重大人事信息变动均采用公开公示方式,人事工作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工资政策规定,正常办理人员工资业务,对于机关事业人员受到降职、拘留、判刑等处理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资变动、停发等手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时,及时到人社局、财政局办理退休工资,并在次月执行。在日常工资发放管理中,每月均通过财政局工资直发系统发放工资,没有违法发放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借用(调)人员管理要求。对于擅自离岗人员,多次联系不返回工作岗位的,按规定申报除名,并及时办理停发工资和下编手续。

(五)严格监督管理情况。我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开展组织人事工作,做到与相关责任部门信息共享和对接,不断完善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政策落实,定期开展人事、财务审计,防止违法发放各种津补贴和"吃空饷"情况发生。

(六)严格责任追究情况。我局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截止目前,未收到相关举报电话和邮件。经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后,目前未发现存在"吃空饷"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通过本次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完善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严格规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发放管理,净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环境,防止占编"吃空饷"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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