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柔性执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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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关于柔性执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会议部署,现将我县柔性执法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严格规范,推动免罚轻罚落地显效。一是夯实规范执法基础。采取“集中培训+补短提升+实战模考”形式,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考试学习培训效果。今年第一期行政执法证考试参考*人,通过*人,通过率*%,创历史新高。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率全市之先成立县行政执法监督局,重点围绕规范综合执法、市监、资规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次,评查案卷*卷,制发通知书*份。全力推进县乡行政执法法治“三级三审”模式,将柔性执法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审核范围。今年已落实三级三审案件*件。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编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公布各类免罚事项*项,采用劝告提醒、警告警示、责令改正、告知承诺等方式代替行政处罚。今年来我县已实行“首次不罚”“轻微不罚”*次。

(二)坚持制度引领,推动行政指导优化升级。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深化涉企行政指导实施方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制度文件,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公开发布涉企行政指导目录。二是创新执法模式。完善监管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执法监管向服务指导转变,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个案行政指导,加强行政合规建议,实现在监督中服务,在执法中指导。三是发挥部门优势。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企业开展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助力企业合法经营。今年来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人次,法治宣传*场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家,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件。

(三)坚持惠企纾困,推动失信企业及时“摘帽”。一是制定修复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逐条排查企业不良信用,制定区分一般不良信用和严重不良信用标准,根据企业不良行为制定个性化修复方案,实行“一企一方案”。二是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县法院对涉企案件进行严格甄别后,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发出企业信用修复公告,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有效发挥诚信正向激励机制效果,实质性助企纾困。三是开展公益培训。县法院、县发改局组织经整改后可修复的失信企业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信用修复公益培训,失信企业的代表签订承诺书,有效帮助企业修复不良信息。目前已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家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柔性执法理念贯彻不到位。有些行政执法部门对柔性执法的基本原则把握不够准确,存在机械性适用法律条文规定的情况。二是柔性执法工作开展不均衡。个别各行政机关对柔性执法工作不够重视,柔性执法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行政执法“免罚轻罚”规定不够严格,柔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优化调整涉企免罚清单。做好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进依法不予处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模式。

(二)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各执法部门健全完善本部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确保高频行政裁量基准细化率达到100%,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把裁量基准落实落细,切实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三)持续推进重点产业行政指导。加大对侨家乐民宿、餐饮等特色行业行政合规指导力度,编制出台《涉侨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推进“三书”同达制度落实落细,抓好“侨家乐行政合规中心和驿站”试点工作。

(四)持续凝聚行政执法监督合力。用好法治督察、法治考核两大有力抓手,充分发挥法治监督员作用,精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着力查纠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五)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和引导监管行业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帮助监管行业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优化企业信用修复“从快从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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