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有关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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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有关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组织建设,建强人民调解“桥头堡”。一是做实乡镇和村社调解网络建设。不断规范巩固乡(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县已建立*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制度、调解员名单等上墙公示。二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应建尽建”,建立一批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目前,全县已成立了交通、劳动、医疗、婚姻家庭、消费、知识产权、信访、民商事以及**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珊溪法庭工作室、**海外联络站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逐步形成“纠纷内部自行解决,矛盾行业自行处理”的“自助式”纠纷处理模式。三是推进市场化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社会解纷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鼓励和引导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主体参与调解,通过规范组织设立、变更、调解流程、调解程序和全流程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市场化调解进程。目前已成立县公证处调解中心,积极参与市场化调解,今年来参与调解*件,成功化解*件。

(二)抓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内生力”。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调解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县级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品牌调解室创立党员“先锋岗”,组建农村“老党员”调解先行队,推动党员调解员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二是广聚调解人才。从农教文侨商等领域深挖细掘乡贤能人资源,建立县乡两级乡贤人才库*人,组建“畲大嫂”“和立方”调解联盟等一批“贤治”调解员队伍。县委统战部与我局联合推行“乡贤+纠纷调解”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原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强化品牌赋能。打造*个乡贤品牌调解室,实现*个乡镇全覆盖,其中“**调解工作室”获评省级金牌调解室称号。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人,其中县级人民调解员*人,乡镇人民调解员*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人。

(三)抓业务培训,把好人民调解“质效关”。一是完善培训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县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调解员学习培训的内容、方式、学时、纪律等内容,推进学习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集中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围绕新颁布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主题,结合经典调解案例进行集体学习和互动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三是坚持“以老带新”。加大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每季度开展调解经验分享会,挑选*名资深调解员进行经验分享,重点讲授调解程序、调解技巧、注意事项等内容,开展现场调解演练,让新入职调解员及时进入角色。2023年来,已组织专业和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次,组织县级行业专业调解员参加司法行政培训*人次。

(四)抓资源整合,激活人民调解“新动能”。一是完善多元调解制度。出台《××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专调解等多元调解渠道,构建村居、乡镇、县级、各行政部门闭环处置和协同机制。健全警调、诉调、专调、访调“四调联合衔接”机制,按纠纷类型及时分流交办相应调解组织调处,推动诉前纠纷“能引尽引”“应调尽调”。二是深化海外人民调解。在意大利米兰、罗马、普拉托设立3个海外调解联络站,通过“内外联动”“以外调外”等海外调解工作模式,有效缩短涉侨民商事纠纷解决周期和成本。打造“公证+调解”解纷模式,充分依托*个海外公证联络点对继承等纠纷为在外侨胞办理继承权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实质性化解纠纷。六年来共调处各类涉侨矛盾纠纷*件。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对接。坚持“人民调解优先,法律援助兜底”原则,对可以进行人民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引导申请人申请调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及时指派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今年来全县已成功调解矛盾纠纷*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村社调解工作有待加强。目前全县*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村(社区)占*个,占比高达*%。2021年至2023年,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数量为*件、*件、*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比例为*%、*%、*%,部分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未发挥实质作用,离“60%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层面”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二是调解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当前我县人民调解员整体年龄偏大,50-60岁的*人,占*%,60-70岁的*人,占*%。调解员队伍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小学、初中文化*人,占比*%,高中文化*人,占比*%,大专以上文化*人,占比*%。部分调解员法律和心理专业知识欠缺、电脑操作水平偏低,缺乏专家式、复合型调解的人才。三是调解员队伍不够稳定。基层人民调解员待遇一般,目前我县退休返聘人员年平均工资*万,临聘人员年平均工资*万。对矛盾纠纷分别以简易案件(含口头案件)、一般案件、疑难复杂矛盾案件、重大矛盾案件按照省、县财政二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大部分调解员以兼任基层调解员为过渡性工作,导致队伍流动性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保障。完善基层调解工作综合考评体系,根据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等内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警务警情、信访、诉讼等案件数量,将村(社区)调解工作建设作为今年重点考核内容,加强对乡镇、村社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加快推动调解组织标牌、印章、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建设,确保村(社区)调委会规范达标率不低于95%。积极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充分吸纳乡镇、村居调解人才,培育特色调解品牌工作室。

(三)精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司法所对村(社区)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调解员+网格员+驻村干部”联动联调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汇总、交流、研判和分析,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动态。充分发挥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努力将纠纷化解在村级层面。

(四)持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挖掘乡贤、党员、村居干部等调解资源,积极吸纳年轻人进入调解员队伍,积极参与化解基层常见纠纷以及案件整理和平台录入,确保纠纷调解、案件统计、平台录入等工作顺利开展。配强调解专家库力量,指导帮助解决基层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团队作战挂牌化解,形成闭环解决工作流程。

(五)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县社会治理中心、县人民调解协会、县法院等部门对接协调,推动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内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开展新选聘人民调解员初任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年度培训、旁听审判、个案指导、法官讲座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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