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推荐7篇】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显示,制度完善、执行力提升,环保法律意识增强,成效显著,未来如何进一步巩固?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1
按照《铜川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把依法治理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双统筹、双促进,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探索建立了“五个一”工作机制,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环评、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政策“工具箱”,创新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审批,简化审批办理流程和时间。今年以来,环评申报资料及时间同比减少30%、50%,为企业节省费用万元,办理环评审批43个,排污许可194个,通过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新注册企业3家,参加交易7次,成交金额余万元。持续开展项目环评复核,111家涉气企业实现摸排全覆盖,累计发现问题57个,整改到位49个,剩余8个正在抓紧整改。我市年度执行报告连续两年按时提交率和审核率100%,稳居全省前列。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帮扶,探索“沙盒”监管新模式,坚持严格执法与监督帮扶并重,践行执法服务监管新理念,对全市221家涉气工业企业开展“一对一”拉网式排查帮扶,制作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帮扶明白卡183张,走访企业1300余家次,建立了帮扶“包抓+整改”两张动态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发现并整改问题340个。全市办理免于处罚案件38起,减轻从轻处罚10起,批准延期分期案件6起,落实非现场执法+执法正面清单监管制度,将污染治理水平高、环境信用记录好、具备非现场监管条件的45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监管。开展“集中培训”+“送法入企”活动10余次,全市办理电子督办335条,帮助企业有效化解违法风险,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截止目前,已办理行政许可284件。
(四)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截止目前,审核项目23个。二是规范重大执法事项的决策程序,扎实开展重大执法决策审查工作,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积极咨询和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及出庭应诉相关工作。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采取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明显减少。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通过“双随机”检查、在线监控、走航监测,运用说服教育、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依托热点网格、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强化非现场监管。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对在编的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进行审查、统计,确保我局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执法。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区县交叉检查,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聚焦实战,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13个,纳入排污单位257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59次,发现环境问题21个并整改到位。六是聚焦实效,利用交叉评查契机,查找存在问题,交流沟通办案技巧,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同时邀请法律专家对所办案卷进行审查完善,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集中评查,评查案卷17份,发现问题52个,提升了依法办案能力。七是约谈问题企业42家次,全市行政处罚立案58件,罚款万元。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一是强化能力建设。为切实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我市共投入环境应急资金230万元,新建区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库10座,扩充应急物资活性炭10余吨、吸附包310包、絮凝剂10吨、吸油棉60箱、吸水膨胀袋100个、应急帐篷2个、救生衣8件、潜水泵4台、防火服12件、急救箱2套、浮子围油栏8条等防护用品,主要防范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并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抽查,切实做到储备充足,随调随用。二是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紧盯生态环境领域“五源一设施”风险,对全市饮用水源地周边、油气管线、重点企业等315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07个环境风险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以节假日、敏感时期、汛期等重要风险隐患易发期为重点,落实值班责任,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轮流值守,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四是联合交通、交警部门在桃曲坡、柳湾、宜君西河3个饮用水源地同步开展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急措施及安全行驶路检和宣传,严防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保障水源安全。
(七)提高依法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一是编制了《铜川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手册》,指导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应急响应,预防和减轻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环境安全。二是开展了“铜川市油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套管闸门泄漏导致井喷,原油污染河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了环境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三是编制完成漆水河、沮河、清河、五里镇河、雷塬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完成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中的点位坐标和照片填报。
(八)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推进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处置化解综合机制运行。一是持续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机制,对全局行政处罚案件严把审查关,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应用,坚决杜绝执法“天价”乱罚款、执法“一刀切”等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司法救济,办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2件、行政强制执行和解案件2起。三是畅通投诉渠道,积极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及时对“12369”全国环保举报平台、“12345”网上群众工作部及市长信箱等各类环境举报问题进行处理回复,做到程序规范、迅速高效,截止目前,受理268件投诉举报,已全部办结,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四是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成立服务专班,为企业定制明白卡,提供一对一帮扶,实行一站式审批等措施,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建立政企交流平台,全程提供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办理咨询解答及排污许可证临期、到期提醒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服务。
(九)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制定印发了《铜川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高规格成立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75311”调度指挥机制和日公布、周分析、月通报,开展了春季抑尘和夏治臭氧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截止目前,全市优良天数277天,同比持平;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在168城市排名第109位,同比前进3位。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坚持“三水”共治,全面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找病灶、补短板、强措施、破难题。一是建工程固基础。全面实施重点治污工程,着力降低汛期污染强度。督促完成沮河2号排水口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雨污分流改造58公里、黄泥水入网问题整改26个。二是聚合力强监管。强化水环境安全执法监,检查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160余次,完成石川河、北洛河2条重点河流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全天候河道徒步巡查,及时处置河道污染;闻汛而动,精准调度雨情20余次,有力保障了水环境指标稳定可控。截止目前,全市3个市级饮用水源、1个县级水源、1个“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土壤防治成效稳固。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对15个“一住两公”地块加强监管,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无污染耕地。扎实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排查,动态更新确定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8家。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累计规范转移处置固危废万吨。我市被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确定为全国危险废物全域全覆盖数智化试点城市,签订了危废数智化治理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协议,并开展3项合作。督察整改有力有效。建立“四色”督办单机制,下发督办函、提醒函72期,通过完善资料、电话回访、检查调研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针对已经销号的整改任务和已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定期对各区县和整改责任单位开展情况调度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严防问题反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0个,其余3个未到整改时限。省级环保督察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其余2个未到整改时限,正在加快整改。
(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严格执行《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政务诚信承诺,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启动会暨政策解读会,根据评价结果,对我市50家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增加企业环境信用透明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的稳步向好。二是充分依托“六五”环境日、低碳日、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构建生态环保宣传大格局,擦亮底色,增加成色,评选确定了3家“铜川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5家“最佳生态环保社区”、10名“最美生态环境网格员”;组织开展全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铜川站)集中观摩交流学习活动,提升了铜川生态环境系统对外形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全省环保设施开放单位4家,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9家,累计开放152场次,实地参观人员近万人,线上点击率达3万余人次,涵盖了各阶层、各行业人士,汇聚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一)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科室、直属单位的法治建设进展还存在不平衡现象。
(二)业务交流学习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少,先进做法学习交流少,大多靠自身摸索、探索。
(三)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重业务工作轻普法现象还存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面有待拓展、宣传成效有待提升。
三、下步计划
(一)持续推进我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按照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建设目标,继续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进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落地生根。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面向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推进执法人员常态化、针对性学习培训;以案卷评查为载体,查缺补漏,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战本领。
(三)狠抓任务落实。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2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筹备好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实现中国的绿色崛起。邀请了南昌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吴代赦在市政府召开的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上,就***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讲解。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和南昌大学的环保专家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各县区、局直各单位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专场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大家学法用法的能力。四是执法人员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获得“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监察七科负责人万薇薇获得“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认领。2021年我局权限内行政权力事项共39项,其中行政处罚类20项、行政强制类3项、行政检查类7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备案类7项。二是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根据《关于开展南昌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录入工作的通知》(洪政服字〔2021〕26号)要求,将我局7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部门业务专网进行在线办理。
(三)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到信用修复“只跑一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更高效服务企业,做到“信用中国”信用修复“一次不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用修复“只跑一次”。对已完成违法失信行为整改并符合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主动出具信用修复意见,指导和协助企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站申请进行信用修复并提交信用修复所需材料。二是开展“主动上门式”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出台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上门式”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打造“升级版”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依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2021年1-12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11次,累积接待企业487家,接待人数582人,受理问题或事项469件,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467件,收集意见3件。本年度我局共接待企业86家,通过发放12张调查问卷随机抽查企业满意度,企业均表示满意,满意度为100%。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出台《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开展的通知》,理顺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常态化工作的具体要求。2021年11月出台了《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执法大队负责属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二是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赔偿工作。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发现案件线索数80件,启动赔偿数73件,终止调查数7件,在办但未办结数6件。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要求,对相关业务科室和单位草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南昌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对城市重点领域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报请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时抄送市司法局。
(六)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动态调整检查实施清单。市本级将检查对象更新录入到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其中,市本级共录入企业262家,A类企业39家,B类企业94家,C类企业88家,核技术放射性性企业41家。同时将执法人员也更新到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区内的A、B、C类企业以及各县的重点企业纳入到市本级的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目前,平台已录入658家企业,执法人员65人。二是及时完成系统抽取、现场检查和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抽查比例要求,执法支队已完成全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共抽取了317家企业,其中,A类企业137家,B类92家,C类64家,核技术利用24家,共抽取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结果已在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和我局门户网公示。
(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基本做到了依法将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及时公示;依法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在绿色南昌、中国南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办理系统、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平台,截止目前,2021年公示了41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时不断督促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基本做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市共10个执法机构均使用了移动执法系统,共录入执法人员115人,2021年我市共有执法记录3195条。我市不仅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也配备了VOCs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电脑及打印设备、音像记录设备和执法记录仪等,并常态化使用两架无人机开展环境执法巡查,助推“科技环保”。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逐步从“人力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进而有力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市本级的行政处罚立案资料都经法律顾问团队和执法支队法制科初审,再经市局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审理委员会会议集体审议。充分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安全阀的作用,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八)严格规范执法文书,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区依据《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审标准》的要求,采用交叉互评和复核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本级案卷进行评查打分,全面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九)加强部门联管共治。
一是联合公安、检察院印发《关于印发打击危废和自动监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南昌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开展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电动自行车废旧铅蓄电池暂存转运、在线设备数据造假等专项排查。二是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出台了《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工作规程(暂行)》、《南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规程(试行)》等,并就案件移送机制、联合执法方式等与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021年与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28次。
(十)规范执法人员证件管理。
一是对因退休、调离、遗失等原因的3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注销。二是组织市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人员编制到位情况和机构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情况,对相关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梳理,共组织41人参加了执法考试。全部通过在线学习考试。根据考试通过情况和新办以及转隶人员情况,向市司法局申请办理新的行政执法证,已办理和发放99张执法证。三是组织县区人员进行执法考试和换证。共组织70人参加了执法考试,现已全部通过考试。
(十一)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深化行政复议改革。
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复职责。在法定时限内提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答复书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等。2021年行政应诉案件6件次(含二审),截止目前,我局领导都出庭应诉,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十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梳理制定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局官网设立专栏向社会公布,切实抓好决策预公开、反馈情况公开、决策后公开。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已完成决策全过程公开2项,决策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开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十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注重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我局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将生态环境系统的行政处罚信息统一、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2021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与努力,但与省市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生态环境系统监测监查执法机构改革到位后,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上收,上收机构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是案卷制作需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的笔录、现场勘查记录,有些内容不完整不详实,表述不准确。我局通过案卷的评比、执法人员交叉检查、轮岗交流和组织专题培训逐步解决业务水平和标准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案件办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出台的新法、新规进一步系统学习。随着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环保相关法律不断的修改完善,对传统模式执法人员的执法要求更高,持续不断的法制培训,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确保执法人员科学适当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责,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
三、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八五”普法为总基调,以推动“法治生态环境”建设为总抓手,持续深化法治监督、执法提升、“八五”普法宣教等活动,抓出成效,抓出特色亮点。
(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要求。重大决策实施后,起草部门应依法开展后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四)强化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衔接。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
(五)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
(六)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通过自查报告,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平和法治建设的质量。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3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以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三项制度”的推进与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相结合,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是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维持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我局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检查执法情况每月均上报,并按时在相关网站公开每个月双随机抽查企业情况及存在问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正面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认知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载体,各种宣传途径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对企业提高环保守法意识,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场执法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警示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未建设可以进行音像记录的询问室和听证室;三是没有具有专业法律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性法律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作用,真正实现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裁量、确保行政执法统一作用。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4
20__年,我局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水平,优化服务能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__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在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程序法规定,特别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程序,确保环保行政执法的程序性合法。我局坚持把纠正违法行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贯穿始终,做到文明执法,不以权谋私,彻底杜绝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凡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审批,重大案件通过局案件审议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处罚,按照《__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__版)》合理把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尺度,避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明显不当、显失公正或其他不规范的情形发生。20__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完善了我局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使公众参与依法审查制度,监管措施更加到位。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和清理工作,形成政策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并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本机关政务信息。
三、强化宣传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一)加强法制学习教育,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以大力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抓手,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制定《20__年度学法计划》,结合自学、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学法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节日为契机,在__广场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其他部门的宣传活动,全年共展出生态环保展板14块,发放各类生态环保宣传读本共计3500多份,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三)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今年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送相关案卷至省生态环境厅参加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依法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率和水平
20__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部署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势”涉铊专项行动、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每季度对辖区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抽查,按要求开展了企业守法违法行为积分考核,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处置分析环境信访问题,有效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水平。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对园区企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并建立园区企业管理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及时掌握园区内污染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谋划
20__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执法工作中存在细节上的纰漏,办理重特大、复杂案件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法治思想和____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努力建设一支干净、担当、奉献的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环保队伍。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5
2023年上半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生态环境兴平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监管效能提升年实施方案》、关于分解落实《中共咸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住中心、突出重点,严格规范法制程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纵深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发展。现将兴平分局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兴平分局以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重视利用互联网实现业务办理,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对企业和群众到单位办理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2项: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危险废物备案、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在对无政策依据支持的证明坚决按要求予以取消,集中清理各类证明和手续,力求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着力为群众做好服务,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咸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咸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上半年兴平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目前兴平分局共有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对重大决策、项目安排、资金支出等重要工作进行集体研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民主决策。注重领导班子决策前学法、讨论中用法、决策意见合法,保证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统一落实;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建立完备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兴平分局与西安大秦律师事务所建立委托协议。事务所确定1名专业律师作为我分局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固定化、便捷化沟通咨询渠道。上半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一是建立三项制度。为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兴平分局严格落实《兴平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兴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兴平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落实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规范,逐步落实“双随机”抽查要求。
(五)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和政务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依法受理信访案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落实到责任科室,自觉接受社会公众、人大、政协等监督。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兴平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文件,解答公众提问,回应群众关切,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为100%。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情况。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明确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报告相关要求,规定了报告范围、报告内容、报告期限、报告责任和施行日期等具体内容。上半年兴平分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积极改进信访工作。12345及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设立对于畅通信访渠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周一理论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先后认真学习了《保密法》及实施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法治能力考察测试。组织单位人员参加咸阳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三是加强法制机关建设。配合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规范局政务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录入。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兴平分局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法制工作,执法效能得到提升。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活动还需提高针对性,增加活动频率;二是行政执法文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及审查工作还做得不够严密;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还不健全,考核指标不够完善。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增加法制活动频次。强化局机关会前学法成效,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管理。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文书制定、备案和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制作和审核程序,杜绝程序性失误发生。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找准问题清单,强化工作措施,精准把握“三项制度”工作的内容要点,严格按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健全兴平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6
根据《__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20__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__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大气环境方面。从工业企业、道路和建筑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等重点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11月2日,__县城区共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306天,优良天数283天,优良率92。5%,较去年同期上升2。3%,PM2。5日均浓度值为34。2µg/m3。深化部门联动,严格扬尘管控。继续推进以县环委办为纽带,多部门分工合作的协同监管体系,全面推动道路扬尘治理、建筑扬尘、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等行业管控,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入VOCs治理,严防臭氧污染。结合省市“千名专家进万企”活动,组建专家组,深入开展VOCs调研,会商解决办法,深入对接4家大型医化企业、2家机械加工、2家家具生产和18家较大汽修厂,完成低挥发性清洗剂替代1家,完善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2家,对VOCs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2家,实现臭氧污染天数同比下降。
水环境方面。20__年1月-9月,省生态环境厅反馈我县国控渠江码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省控郭家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较考核目标Ⅴ类提升两个类别),预判能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至今向上争取到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859。9万元,坚持因地制宜治理原则,扎实开展流域治理工作,全年实施河长制12条县级主要河流水质总体向好,达到Ⅲ类水体占比同比有所提升。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全年实现“双百”,均为100%。全年完成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18处、“千村示范工程”行政村达到80个,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2。5%,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目标:70%)。
土壤环境方面。加强源头预防,有序推进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督促6家重点企业定期报送工作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初步调查,落实地下水超标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会同自规局督促所有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工作;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农用地安全利用。组织全县产废涉废重点单位开展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专项培训2次,开展危废固废专项检查30余次,危废固废管理处置水平不断提升,全县土壤质量总体稳定。严格规范管理医疗废物,统筹力量指导城区大规模核酸采样临时采样点、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加强医废规范化管理,做到了应收尽收、应转尽转。
(二)抓实问题排查整改,守住生态环保底线。
抓实中省督察问题整改。制定《__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建立问题清单,落实工作举措,及时整改销号。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及时跟踪问效,督促加快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中、省环保督察共反馈我县环境问题401个,已完成整改394个,整改完成率98。3%,剩余7个正按时序进度推进。
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县环委会办公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督办,集中力量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暗访抽查,采取“现场督查、当时交办、重点督办”方式,推动辖区行业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县生态环保督察办牵头实施“每月调度、双月通报、半年交账、年度考核”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__年以来共派检查人员300余人次,现场发现问题600余个,书面交办问题整改79件次,书面通报28件次,有效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察,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采取白加夜、工休日交叉巡察方式实行常态化管理及高密度巡察,通过移动执法系统检查企业258家次、开展日常巡查1000余次,完成双随机任务36件。今年以来,共对7家企业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4。09余万元,做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零容忍。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案件合法性审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建立“两法衔接”机制,落实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的协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高效。
(四)提供高水平生态环保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有序运行,确保行政审理事项办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权责清单再梳理、再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三线一单”约束,建立正面清单,从源头防范建设项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实施“承诺制”环评审批,审批时长缩短20个工作日,20__年至今共审批项目19个。成立环评预审专班,推行会商预审制度,将问题和困难化解在前端;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助力重大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创新环评技术评审形式,采取“现场评审+视频评审”的方式,助力重大项目环评高效有序开展。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发掘减排项目,组织华茂陶瓷水煤气生产线停产项目、仁安RTO项目和华达医药VOCs治理项目上报,提供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力争不让污染物总量控制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我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全局仅有2名法律专业人员;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业务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思路不广、措施不活;普法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灵活性有待继续优化,普法宣传带动全民守法用法质效有待进一步释放;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夯实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有力。科学谋划年度任务,印发了《__市__生态环境局关于分解<__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__-20__年)>工作任务的通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稳步提升法治思维。严格落实《__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要求,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深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一件事一次办”,简化程序,热情、高效服务。
(二)完善程序,政府决策水平稳步提升。不断增强法制参谋作用,成立了环境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及法制审查机构,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到有罚必审。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加强,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执法人员严格按照《__省生态环境自由裁量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
(三)规范执法,助推执法行为公正文明。一是成立局法制办公室,落实好__省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作出均经法制办公室审核,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二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全过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夯实执法基础,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执法大练兵》方案,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着力提升全员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和认定、听证和告知、处罚决定制作和下达、信息公开和报送等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加大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配套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__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逐步推动移动执法信息化、执法文书电子化,逐步实现网上执法办案。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学习和执法研究,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后督察。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加大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尽早发现、主动出击、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
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7
根据《中共石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石法办发【2021】9号)的要求,对照《石城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局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情况
1.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工作。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对照省市清单,认真梳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到事项精减全面,不错项、不漏项、不多项,保证服务事项的合法准确。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提供精减高效服务,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办事流程,承诺了办理期限,明确了需提供的材料,提供了示例范本。三是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公开,方便了服务对象的查询申请。
2.认真做好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30张,核查进度达75%,完成排污许可证整治3家,变更排污许可证3家。
3.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21个,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34个,出具项目环保意见函7份。
二、行政执法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40名,其中在编38名,其他人员2名。在大队岗位从事相关工作人员12名,不存在有临聘人员持有执法证的情况,没有临聘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在法制审核岗位从事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法律专业2名,通过“法考”0名。配备执法记录仪8台,手持执法终端36台。辖区纳入监管企业89家,其中重点排污企业4家,一般排污企业85家。
2.严格按行政执法流程办案
案件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调查,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立案,法宣股负责法制审核,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制作事先(听证)告知书,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立了局案审委员会,重大疑难类型案件提交案审委员会讨论。
3.坚持执法决定公示备案
建立了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制度,公示网址,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案件18个,公示18个。重大案件向当地司法部门报备,2019年以来报备案件0个。
4. 全力抓好环境执法监管
今年来,一是认真抓好各项专项行动。先后组织了非金属矿山企业、水源地、医疗机构、矿山设备制造行业、工业园区环保问题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散乱污”、挥发性有机物“回头看”、涉铊企业排查、建筑工地噪声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次,检查指导服务企业594家次(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对36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二是切实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通过随机抽取执法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3批次,共检查36家企业。三是积极配合相关股室开展废矿物油、废旧电池等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依法处置危废。今年以来,先后立案查处企业27家,下达责令整改27家,责令停产1家,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18家,累积收缴罚款万元(含之前案件今年执行到位万元)。
5. 积极调处环境信访投诉
今年以来共受理、调查和处理环保信访投诉件182件,其中12345平台124件、12369平台24件、来电举报16件、来信来访5件、上级、部门转办件13件,信访投诉调处率达100%。积极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配合做好了11件信访件的现场核查和整改回复等工作。在信访调处过程中,先后立案查处横江镇倾倒固体废物案、曾院才养猪场、4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等案件。
6. 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为服务企业环保合法合规、实现长远发展,针对部分企业未接受过正式执法检查,减少企业环境违法,我局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分5组对全县67家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重点围绕企业履行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并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等情况,开展帮扶指导,督促企业环保问题整改。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今年以来,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共办理8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20年办理的湖南某公司设备漏油污染水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了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3月30日,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石府办【2021】8号)。通过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除要受到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之外,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者违法成本,形成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此次自查自评工作,还是发现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一些,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前期准备资料不完备,行政许可文件编制单位有时工作进展慢,从而影响了项目环评的审批速度。
二是执法能力水平有差距。行政执法工作除了要求执法人员具有可靠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外,同时要有较为全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执法技能。我局一线执法人员偏少(9名),业务新手较多(去年新进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经验、水平仍有差距,尚不能独立开展案件办理),而执法专业性较强且注重细节,导致执法工作不能高效开展。
三是行政执法效率有待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涉及水、大气、土壤(危废固废),专业跨度大、业务性强,而且经常还需要聘请第三方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进行取样检测、开展评估鉴定,导致案件办理时间较长。
四是行政处罚执行到位有难度。我县工业基础较为薄弱,主要以小微型企业为主,但是环境执法处罚金额一般较大,对大多数企业较难承受,尤其是疫情期间导致经济困难企业的处罚难以执行到位。
五是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较多。“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等平台操作要求高、内容更新快,受机构调整上收影响,相关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多技术或程序方面的问题,操作不够熟练。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导向,以自查自评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证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关,把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一是继续深化各项改革。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加大行政许可服务业务培训、指导,对重大建设项目做好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熟练掌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能力,从而提升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办案能力。
三是完善案件办理流程。结合《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办法(施行)》,进一步从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变更等各个环节对我局行政处罚内部运行程序进行规范,健全案件办理内部制衡机制,做到科学高效依法行政。
四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多途径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全力提升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生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意识,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于行政执法难以执行到位的企业,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保证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五是加强平台使用管理的学习。熟练掌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等平台的使用操作,使得系统平台能够更高效全面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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