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根据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自身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推进全市生态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XX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法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扎实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本单位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都亲自进行研究决定,确保本单位依法行政。
二、推进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普法为前提,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意识
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的要求,立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完善普法机制,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以学法、执法和党建为抓手,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强化学法用法,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繁多,业务专业性强,而且随着近年来各部法律的修订,每一工作人员要成为合格的生态环保人,合格的法治宣传员,需要不断地学习。为适应时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创新学习方式,采取“远程教育”、“视频交流”和“线上学”等方式,多途径、多举措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打造我市法治意识强、守初心、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今年以来,共组织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3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也还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以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拓展普法途径。在巩固单位窗口、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新型载体普法,依托各类普法网站和我局公众网、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可使普法形式更多样、更便捷、受众更多。今年以来, 在“XX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XX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微信913条、微博353条。
三是拓宽普法对象,营造普法氛围。今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局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创文创卫知识、疫情防控知识通过线上现场直播,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倡导全民用法律来维护城市环境,用行动来支持环保,营造社区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以执法为抓手,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建设法治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保障。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服务法治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今年,我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并组织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国家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至目前止,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已领取有效执法证202人。
二是坚持把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访群众及其他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从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法人员面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使他们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执行行政决定。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向律师咨询,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我局公开全部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今年以来我市各类环境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96余次,检查企业506家(次),发出责改通知书13份,立案查处企业6家,移交线索至相关部门处理4宗。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40宗次,罚款金额万元。
四是推进执法综合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目前,行政复议工作主要以个案审理为手段,通过审理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发挥其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机构改革后,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均为我局派出机构,其行政执法行为均以我局名义开展,市生态环境局不单独设置行政复议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统一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各分局不另外设置行政复议应诉机构,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要求,积极进行复议答复,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依法行政,使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以建章立制为根本,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党内规章制度,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制定印发《2022年XX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重点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加强了制度建设,完善制定《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正负清单”的意见》《**生态环境局党组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制度》《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生态环境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办法》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推进环境领域立法,为法治建设奠定基础。2015年9月25日,我市人大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我局分别牵头制定了《市漠XX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今年又将《**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纳入2023年的立法项目,这些条例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针对纳入2023年的立法项目《**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我局作为《条例》起草的牵头单位,将严格按照地方性立法的程序,组织收集基础性材料,制定调研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会、各类座谈会和广泛征求意见等工作,竭力制定适合我市经济发展和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同时,积极参与《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市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立法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2年1-10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达标率%,同比下降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9位;全市浓度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目前达到省下达的AQI达标率%以上,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任务。
二是水环境质量方面。根据国家、省“十四五”规划部署,“十四五”期间,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由1个增加至8个,分别是江城、埠场、尖山、寿长、中朗、河口镇、大泉和三甲电站断面,其中三甲电站断面为Ⅱ类水质考核目标,其他7个断面为Ⅲ类水质考核目标。2021年,我市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断面达标比例为100%,无劣Ⅴ类断面。2022年1-10月,全市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达标比例均为100%,且1-9月水质指数变化幅度更是位列全国第10、全省第1。
三是信访诉求方面。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收到信访投诉举报案件1233件,其中电话930件、微信44件、网络250件、来信22件、来访10批次,同比2021年(1548件)下降%,减少了315宗,呈现下降趋势。我市共收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33批198件,已办理198件。截至2022年10月底,已办结194件,阶段性办结4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后,我市累计责令改正149家,立案处罚25家。
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届满前的评估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工作。二是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四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重业务工作轻普法现象还存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面有待拓展、宣传成效有待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实施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二)严格执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加强宣传报道,开展以案释法,持续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增加本领,提高执法实战技能,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三是开展执法稽查,找问题补短板,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是依法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参与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努力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质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把审核关,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三是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四)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按照市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清单,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执法岗位法制培训,全面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宽普法宣传面,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普法宣传成效,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社会大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意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为建设生态XX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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