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XX县关于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近年来,XX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一)搭建三类工作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均等普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体目标,在区和各镇街司法所,高标准打造实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自主研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整合律师、法援、调解、公证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推出“金牌调解员”“律师在线”等优质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事指南、线上申请等服务。在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推广使用“点单式”智慧服务一体机,形成“专业律师+互联网+智能终端”法律服务新模式,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相互融合。
(二)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均等普惠、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聚焦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开辟法援“绿色通道”,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简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一次办好”工作。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搭建矛盾纠纷“共享调解平台”,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实现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各镇街、村(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要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四)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不断延伸服务社会触角。创新打造公证服务品牌,推行上门公证、绿色继承、云服务等举措。开展民商事仲裁效能提升行动,举办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实施年活动。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素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分级分类开展“菜单式”精准普法。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为基层换届选举、“三资”清理、矛盾纠纷化解等提供法律服务。强化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形成立体式法治文化阵地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镇(街道)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多数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多个村的法律顾问,时间及精力有限,每月到村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较少,未能及时解决群众法律诉求,难以满足群众对法律多元化需求。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群众知晓度不高。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具体,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内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了解程度不高,法律援助未能形成品牌化、社会化效应。
三是基层调解队伍专业化能力不强。村(社区)调解组织中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占比少,多为村居两委成员兼职,吸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不足。
四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普法活动开展形式多为现场普法,普法与执法实践结合较少,普法群体针对性不强,群众参与热情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资源供给,满足多元法律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主动征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持续深化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云服务等数字化手段,打造“十五分钟法律服务圈”,切实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提升法律援助质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管理规程、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评价机制,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完善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化解矛盾能力。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实现金融、住建、教育、人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健等重点民生行业领域全覆盖。建立金牌调解专家库,进一步吸收党员代表、两委退休人员、有威望村民等进入调解队伍,选聘专职调解员,开展调解专题培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现代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妇女儿童、退伍军人等开展专题普法讲座、赶大集、进校园等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