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统计自查报告范例(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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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一篇】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指示,认真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安全、营养、卫生、按时、按质、按量,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校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作了自检自查,汇报如下:

一、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工作

1、食堂已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办理了“健康证”(即上岗证)持证上岗。

2、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各种食品原料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同时查明供货方是否证照齐全,并索取相关凭证、发票,便于建立台帐。

3、建立食品加工原料登记台帐。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营养搭配小组制定的餐谱进行食品加工,同时认真作好原料使用情况记录。

4、建立留样食品消毁台帐。陪餐领导严格按照《陪餐制度》作好陪餐记录,并督促托餐工作人员用不锈钢器皿留样48小时。48小时后,对留样食品进行销毁,并用好销毁记录。

5、严把人员管理关,学校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知识等培训,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学期及年度工作考核,均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6、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每天做好厨房、餐厅、餐具的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品加工区地面、墙面、灶台、器具等的清洁,必须做到地面无尘,墙面无灰,灶台无渍,器具无锈等。杜绝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校专门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专账,监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生3元足额使用,专款专用,一律杜绝克扣及挪作他用。

8、严把食品存储关,做到定期检查,分类储存,标识清楚,杜绝霉烂变质、过期食品出仓。

9、严把教师就餐值班关,确保学生就餐秩序,杜绝混乱就餐,随意就餐。

10、严把人员管理关,学校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知识等培训,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学期及年度工作考核,均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11、按照中心学校统一制定的科学合理的营养餐食谱实施,同时要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品种、数量及价格。

12、学校邀请家长委员会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进行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总结、整改。

13、在学校醒目处悬挂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标语,通过校讯通平台让更多的老百姓知晓党的这一德政工程,同时能更好地监督学校实施好这一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经费紧张,部分功能室没有,操作间过小。

2、学生没有餐厅,目前在教室里就餐。

3、没有洗碗机。

4、没有电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二篇】

为深入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为“企业一套表”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我县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云统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一)专题研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流于形式,县统计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就文件精神认真解读,切实加强了对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为落实好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成员共同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条不紊。

(二)围绕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有的放矢开展自查

按照今年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相关要求,我县涉及16家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三上”企业,我局于4月14日转发了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要求涉及单位按照自查内容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并于5月初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16家“三上”企业全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是:一是全县所有“三上”企业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统计原始记录、台帐,建立健全了统计档案,配备了联网直报所需的专用电脑。二是所有“三上”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健全,都建立了统计报表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三是所有“三上”企业指定了统计负责人,配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人员,均要求统计人员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且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四是所有“三上”企业报送报表及时,没有发现虚报、瞒报、漏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的行为,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二、存在的问题

从单位自查到对企业的全面检查结果来看,我县“企业一套表”推行是顺利的,成效是明显的,质量是可靠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了解、不够重视,还存在重经营管理,轻财务统计核算工作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从现在起离执法检查全过程结束还有一些时间,我县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一是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XX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三上”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及时、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由县统计局组织,分专业对16家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学习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统计人员各个方面素质,使统计人员自身素质与工作能力相一致,与“一套表”要求相适应。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三篇】

一、通过对我镇镇、村两级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镇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镇统计站、统计站由党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管办公室组成。人员有党政办主任、政府统计员、计生统计员、经管统计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政府、计生、经管、教办、公安及9个村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员。

3、镇、村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4、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政府专职统计员按文件要求持证上岗。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2、村级由于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情绪,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

3、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况。

4、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数据失真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经政府及执法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纠改措施:

1、每月统计站对村级统计员进行一至二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3、建议上级统计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4、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体统制定政策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四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保障各项粮食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的真实性、精准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促进我市粮食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粮食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油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管理

第三条 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油企业要设立粮食统计机构或明确统计工作牵头单位(部门),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配备能够适应统计任务需要的专职统计人员。涉粮油企业应配备能够适应统计任务需要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油企业要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

第六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称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统计工作AB角制度:正常情况下,由A角处理统计业务事项,A角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履行统计职责,由B角承担统计有关工作。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下的“电话”模块填报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牵头部门、各项统计业务的责任部门、统计员(A、B角均需填写)、联系方式等信息。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第九条 落实本级财政粮油统计工作经费预算,保障粮油统计、调查、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 落实统计培训制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涉粮油企业的专业统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统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及发布

第十一条 加强统计资料管理。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留存的各项统计报表,必须由统计人员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落实及完善粮食经营台账。涉粮油企业要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如实记载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转化等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涉粮油企业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准确、及时地登记粮食经营台账,如实记录粮食购进、销售、加工和储存等基础数据。采用计算机记账方式的,经营台账应定期备份,通常每月打印纸质台账留存;采用手工记账方式的,登记统计台账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做到字迹整洁、清楚。经营台账登记发生错误时,应在登记错误之处划一条单红线,并加盖记账人员章,在其上方登记正确内容。

第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粮食企业要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按年度分类,定期整理。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应至少保存3年;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第十五条 粮食经营台账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做好粮食统计台账的移交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粮食统计资料的发布实行集中管理,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以及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统计资料,应由统计负责人或统计机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重要统计资料,应报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章 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及问责

第十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及问责制度,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围绕提高统计工作质量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完整及时。

第十八条 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统计工作情况,加强对下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及时反馈统计数据审核结果,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和教训。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统计质量检查,每年要求至少进行一次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等行为,应当依法对有关企业进行惩处,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并在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

第二十条 对各类涉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行政处罚结果应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涉粮企业的违法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管理档案,给予违法企业必要的失信惩戒,包括不得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竞价销售、定向销售,以及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等活动。对严重失信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包括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等。

第二十一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五篇】

xx市粮食局:

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粮文?20xx?74号)要求,我局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统计日常管理的涉粮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现就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涉粮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共20家,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3家,饲料转化用粮企业1家,其他企业15家(其中,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企业14家、由原国有的县种子公司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种子经营企业1家)。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了我局统计日常管理。

我局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的要求开展全社会统计及统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了顺利开展好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抓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x粮字[20xx]20号),重点就各单位如何开展好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作了明确安排,并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我局组织人员对x粮公司、xx公司等5家重点单位开展了检查(复查)。检查中,我们从统计从业人员是否有统计职业资格,

统计原始单据是否整理规范、保存完整,统计台账是否建立、记载是否完整,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保存是否完整,原始单据、台账、报表之间数据是否一致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的检查、核实。

三、检查结果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在统计制度执行和统计管理工作中,我局领导重视,明确有主抓领导,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开展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社会各类涉粮企业的法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和统计监督检查,全社会统计覆盖面逐步提高。

从各单位自查和我局抽查情况来看,经过几年来我局粮食流通统计管理有关工作的开展,我县涉粮企业的统计法规政策意识和统计实际工作有了较大提升,绝大部分单位统计从业人员都持有统计职业资格证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学习证,统计相关基础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企业(指xx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大,统计人员不稳定。新上岗人员无统计职业资格证、业务生疏;甚至因业务手续交接不严格,造成统计档案资料缺失、不完整,业务衔接不上。

二是部分企业(主要指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14家企业)因故未能正常开展经营,虽有企业之名、但无经营之实,经营业绩空白,所以,未能正常报送相关统计(月)报表。

三是非国有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限于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决策意识、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其他一些原因,相对来说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有关粮食收购、销售等码单制作不科学、填写不规范、传递不合理、归集整理不及时、不完整,或因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查对核实困难。其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无法核定;二是对有关企业从粮食交易市场竞买的临储小麦或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等政策

性粮食,《交易细则》中虽有诸多明确的监管要求,但实无有效的监管手段;何况有关的竞价交易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给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不到企业的“底细”,这部分粮食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实了政策要求很难下结论。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尔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有关损耗不能正常核销,出现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

对以上个别企业存在的统计人员无职业资格(指xx公司、xx公司)的问题,已责成企业限期送学取证;对部分单位统计台账记载中出现的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作了指导纠正;对因搬迁不慎(指xx公司)、业务交接不严格(指xx公司)等导致档案资料丢失不全的,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所有企业的统计人员要积极加强统计法规政策和统计业务及电脑应用等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xx县粮食局

20xx年8月23日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六篇】

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不断强化统计的工作基,规范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及工作水平;认真开展生产形势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比较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本单位经济的发展情况,根据县统计局统计工作规范化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对最近一段时间统计工作自查情况简要总结如下方:

一、 扎实做好本单位统计规范化工作

1、 领导高度重视。企业第一责任人亲自监督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的统计工作。

2、 认真做好统计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电子台账的日常工作,统计数据额出有据,有说明、有分析。

3、 统计年报和月季度定期报表报送及时、年内无催报现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了按时保质上报。

4、 加强业务学习。参加了云南省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也积极参加县统计局举办的统计人员办证及业务知识培训,从而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5、 完善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如统计员岗位职责、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企业工作制度等。

6、 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将年度报表、相关资料及分析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地进行保管,做到有案可查、井井有条。

7、 认真开展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充分利用统计资料对企业情况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

8、 对上级统计的要求,对统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目标管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按规定、按要求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布置的统计定报、年报等专项业务工作,能做到全面、及时、准确、规范、保质保量,并按要求进行报送。

二、 自查中发现的不足

虽然做了一些琐碎的工作,能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的各项任务。但客观分析平时的工作也还存在较多的不足。

1、 是平时不太注意统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也缺少积极性、主动性和系统性,满足于上级布置的任务。

2、 是有时限于工作的时间紧,人手少、头绪多,对本单位生产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在调查的深度、广度上有待于提高,止步于就表格汇总数据,就数据分析情况。

3、 自查中还发现了一下如精确度不统一等情况,对所有自查中的问题我们都有针对性地一一进行明确、规范和纠正。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望上级领导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指正。

统计员: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七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做好沧州市林业统计工作,坚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我市按照省局要求,统一部署,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认真开展了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接省局通知后,我局成立了全市林业统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统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计划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林业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检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明确要求各县市林业统计人员按照大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县市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别建立组织,组织相关人员着手抓好检查工作。自7月5日起,经过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按照省要求,对有关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到7月15日,全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检查结果。

(一)经检查,我市林业统计 工作中未发现以下违法行为。

1、我市各单位负责人不存在强令或者授意林业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都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2、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存在未经综合统计机构批准擅自组织实施林业统计调查或者变更林业统计调查内容,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报送林业统计资料,不存在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市林业局经过汇总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省局,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不存在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4、不存在虚报、瞒报情况。

(二)林业统计基础建设和工作保障情况。

1、市林业局建立了统计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局长王炳申亲自抓,分管局长配合抓,明确专门科室并安排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沧州市辖的19个县市区,也普遍建立了林业统计一把手负责制,都配备了相对固定的统计人员;每个县市区下属的各乡镇也有专门的统计人员。市林业局每年都组织对县级林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与统计局配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统计工作培训。

2、统计业务程序规范;统计对象、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的划分准确、明晰;统计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统计数据都是从基层逐级上报,每个乡镇报到统计局的数据都与林业部门进行核对,个别数据如有偏差,林业部门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使林业统计工作做到没有虚报、瞒报等数据不实情况的`发生。

林业统计数据中,逐级与统计局对所包含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保证了林业统计上报数据与统计局上报数据一致。

三、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林业统计工作队伍。要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经常下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乡村基层以及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要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基层统计电算化。要不断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八篇】

根据施统发《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我乡及时成立了老麦乡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我乡的统计工作多年来在历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得到了巨大发展和进步。回顾多年以来的统计工作,我乡的统计工作一直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和国家统计任务。为国家乃至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伴随统计发展和完善,我乡逐步建立以《统计法》作为基本统计工作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乡、村、组三级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精准、可靠;统计档案完整、详实;统计过程高效、负责。近年来,伴随我乡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式和挑战渐渐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树立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应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面貌。结合此次统计检查,针对我乡的统计现实,现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检自查:

一、统计工作是否规范、合理、合法

我乡的统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的客观实际,在实施统计调查的时候,做到规范、合理、合法统计。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和态度,以《统计法》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基本规范准则、以老麦乡具体实际作为实施统计行为基本依据、以统计客观要求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统计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和条例,认真组织、落实统计任务。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制度的行为发生。

三、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统计数据以精准为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我乡实际发展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方针,提供了精确指标。并实际反映在这些年我乡快速发展上。人民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这些年实际收入和生活、生产设施上改善,实实在在体现在群众的精神面貌上。

四、统计资料公布情况

统计资料作为内部发展的实际客观事实,它从另一个侧面上来说,是一种国家内部秘密,我乡的统计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和及时归档,杜绝统计资料的无故流失。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在公布时间和公布地点、公布方式,也坚持法律为准绳、以觉悟为认识、以负责为基本。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制度。

五、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我乡统计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乡党委、政府一直要求统计人员,在上报统计数据的时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因为统计数据的正确,能为乡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提供基本保证。引领我乡发展上少走弯路,把人民群众福祉真正放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虽然我乡的统计工作在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任何事物发展在看到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的一面,精益求精,更进一步地做好统计工作。我乡目前的统计工作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对《统计法》熟练掌握程度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一定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二、统计方式不灵活

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向前的,但是我乡一直以来的统计模式,还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通信手段,节约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相关人员培训滞后

每隔三年的村委换届选举,是我国基本的农村体制的体现,但是随着换届工作的开展,必定会存在一部分优秀的村、组统计人员,被换下,而新的接手干部,由于经验、文化、素质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胜任统计,加之培训工作的不及时,有时往往造成统计工作的效率低下问题的出现。

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统计工作,形成制度有保证、体制灵活、方式革新的统计新局面,应从以下几点作为改进方向:

一、组织相关统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相互学习和探讨大家学习心得,增进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社会的急剧变革,带来生产、生活的巨大改变,加之我乡有的村民小组地处偏远,要想做到按时、按质上报统计工作,必然结合先如今的通信手段,及时反馈统计信息,做到及时上报。

三、针对统计人员的变动,最好从体制上建立完善培训保证,以适应人员变动,带来统计问题,力促统计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九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20xx40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发20xx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

行X银检意字(20xx)第02-6号,关于20xx年至20xx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

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 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 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

通过对20xx年和20xx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万元;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xx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62792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22084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708万元;20xx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65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3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82万元;20xx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34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54万元。自查核对无误。二是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0xx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5404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110493万元、142257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五)20xx我行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情况。20xx年,我行年度新增存款122846万元,年度新增可贷额度79449万元,年度新增贷款94008万元,剔除社团贷款21628万元,投放本地新增贷款为72380万元,由此可以测算我行20xx年度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比例为%,达到了考核标准。

(六)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我行未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最新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第十篇】

根据银发[20xx]5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行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公司积极响应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注册地:x市;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公司由总经理具体运行日常业务,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对贷款程序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把贷款的风险降至最低。

公司下设有综合行政部、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人员共14人,其中综合行政部5人、信贷业务部4人,风险控制3人,财务部2人。

自20xx年至20xx年3月份,我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04笔,贷款金额6273万元;其中涉农贷款34笔,贷款金额3336万元,占53%;个体工商户贷款16笔,贷款金额183万元,占3%;中小企业贷款54笔,贷款金额2754万元,占44%。

二、金融统计情况

本公司根据人民银行行的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年度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三、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信息来源狭窄,客户信用了解困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且业务处于发展初期,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且无法比照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因而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增加。

2、经营风险较大。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一般为基准利率的4倍),但由于不能吸纳存款,不能开展贷款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且放贷对象多为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评估较难的小企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难度大。

3、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放贷额已接近或超过其注册资本金。小额贷款公司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4、融资问题。从当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情况分析,金额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还是比较谨慎,积极性不高,附加条件较高。在只贷不存的前提下,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途径单一。但无论哪一种途径,都面临着现实的筹资难题。

四、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善经营的建议

1、建议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至今未实现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无法及时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风险控制

2难度加大,经营风险上升。建议尽快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有效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降低经营风险。

2、明确身份定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身份,不仅有利于政府相关机构的明确监管以及内部审核管理,而且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业务拓展。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尚待改革完善,尽快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市场实际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金融机构范畴,对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完善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资本金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存款,贷款资金来源只有公司注册资本,难以满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如果资金利用率接近注册资本,公司很快将陷入“无钱可贷”的局面。希望能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能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会本着合法合规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创业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细致周到的服务。

以上是我公司全面自查的主要情况,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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