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自检自查报告汇总4篇
报告总结了自检自查的整体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强调了规范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了未来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统计自检自查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统计自检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施统发[20xx]18号《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我乡及时成立了老麦乡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我乡的统计工作多年来在历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得到了巨大发展和进步。回顾多年以来的统计工作,我乡的统计工作一直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和国家统计任务。为国家乃至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伴随统计发展和完善,我乡逐步建立以《统计法》作为基本统计工作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乡、村、组三级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精准、可靠;统计档案完整、详实;统计过程高效、负责。近年来,伴随我乡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式和挑战渐渐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树立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应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面貌。结合此次统计检查,针对我乡的统计现实,现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检自查:
一、统计工作是否规范、合理、合法
我乡的统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的客观实际,在实施统计调查的时候,做到规范、合理、合法统计。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和态度,以《统计法》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基本规范准则、以老麦乡具体实际作为实施统计行为基本依据、以统计客观要求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统计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和条例,认真组织、落实统计任务。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制度的行为发生。
三、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统计数据以精准为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我乡实际发展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方针,提供了精确指标。并实际反映在这些年我乡快速发展上。人民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这些年实际收入和生活、生产设施上改善,实实在在体现在群众的精神面貌上。
四、统计资料公布情况
统计资料作为内部发展的实际客观事实,它从另一个侧面上来说,是一种国家内部秘密,我乡的统计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和及时归档,杜绝统计资料的无故流失。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在公布时间和公布地点、公布方式,也坚持法律为准绳、以觉悟为认识、以负责为基本。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制度。
五、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我乡统计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乡党委、政府一直要求统计人员,在上报统计数据的时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因为统计数据的正确,能为乡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提供基本保证。引领我乡发展上少走弯路,把人民群众福祉真正放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虽然我乡的统计工作在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任何事物发展在看到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的一面,精益求精,更进一步地做好统计工作。我乡目前的统计工作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对《统计法》熟练掌握程度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一定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二、统计方式不灵活
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向前的,但是我乡一直以来的统计模式,还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通信手段,节约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相关人员培训滞后
每隔三年的村委换届选举,是我国基本的农村体制的体现,但是随着换届工作的开展,必定会存在一部分优秀的村、组统计人员,被换下,而新的接手干部,由于经验、文化、素质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胜任统计,加之培训工作的不及时,有时往往造成统计工作的效率低下问题的出现。
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统计工作,形成制度有保证、体制灵活、方式革新的统计新局面,应从以下几点作为改进方向:
一、组织相关统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相互学习和探讨大家学习心得,增进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社会的急剧变革,带来生产、生活的巨大改变,加之我乡有的村民小组地处偏远,要想做到按时、按质上报统计工作,必然结合先如今的通信手段,及时反馈统计信息,做到及时上报。
三、针对统计人员的变动,最好从体制上建立完善培训保证,以适应人员变动,带来统计问题,力促统计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统计自检自查报告【第二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我旗统计局关于开展乡、建制镇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严格遵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于20xx年03月召开乡、村两级统计工作会议,传达旗统计局的工作精神,安排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措施。现将我单位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纠改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通过对xx年的乡、建制镇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数据工作进行自查,我单位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拒保、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二、我单位在抓好此次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统计小组,统计小组由分管领导、各站所、各村负责人和统计助理组成。
2、成立了由为主要领导的领导小组,并组织各站所及各村召开会议,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1
3、由各站所及各村主要负责人负责收集和总结数据,并汇总上报。
4、我单位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5、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6、由镇统计助理审核汇总数据后,交主管领导审阅、签字、盖章,整理完毕上交统计局主管人员并在镇统计档案中保留备份。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2、村级由于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情绪,及工作的交接不规范,造成部分统计表册和数据不健全。
3、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况。
4、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情况。
四、针对上述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纠改措施:
1、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体统制定政策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
x年月3日
统计自检自查报告【第三篇】
按照《(文件名)》(〔20xx〕X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结合实际工作,对照保密工作检查目录、检查表和自查情况统计表,逐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建设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公司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保密工作人员为成员,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公司领导班子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我公司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基本素质较高,大部分成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都能熟练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熟悉本公司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
二、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能认真按照安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公司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安全保密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上级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为做好我公司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保密管理及涉密载体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保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办公室、品质部和档案室等部门是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些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专题研究,有效地防止了失密、泄密。
(二)加强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全年无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加强对计算机上网检查工作,在管理上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涉密的计算机,明确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上互联网,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
1、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及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计算机使用及网络安全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对系统漏洞缺乏有效防范措施,今后将逐步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计算机的使用程序。
2、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不强,导致工作较为被动。今后将加大工作和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和遵守各项安全保密
制度的自觉性,坚持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不松懈。
统计自检自查报告【第四篇】
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根据《县统计局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祥统发〔〕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制普法工作。现将我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我局一直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局领导到基层搞调研,坚持向基层统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宣传统计法规知识;每年在各专业年报会和工业、农业、农调、综合、投资、建筑等专业业务培训会上,对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本局职工要求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法律文书填写、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5人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有4人取得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至举办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二期,培训统计人员257人;统计法制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统计人员约人次。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每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街头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等;
二是利用网络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制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我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在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促进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被检单位,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三)认真开展统计专业培训教育。在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中,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必修课,要求统计人员掌握。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在全县各单位统计人员均持证上岗。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每年12月的普法宣传月,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召开各专业年报会、业务会等加强宣传;利用各类讲座、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形式以及典型案件,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注重权利与义务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积极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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