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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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部门机构编制报告1

市编办: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153号)要求,我们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区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政策情况。

区编委及编办议事、办事规则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始终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定。凡按规定需报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管理权限上报市编委或市编办审批,在没有得到正式批复之前,坚持按规定不予实施。二是先后制定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区编办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三是严格执行编委会、编办工作规则,所有机构编制事宜都提交编委会审议。

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及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专题专报、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事机构均按规定进行设置。

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机构编制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的事项,统一由区编办审核、编委会审议、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办审批。严格按照市编办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的减编控编措施,行政类、执法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空编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确有需要的“退一进一”。

(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成立了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了干部人事、财务资产、机构编制3个接收工作组,各负其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报告了我区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三是涉改单位人员安置工作严格按照皖编办〔20xx〕159号文件执行。

四是区编办作为区本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倒排时间,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五是按照皖办发〔20xx〕24号文件要求,该划转的划转,该整合的整合,确保按照上级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机构挂牌、职能划转、编制配置以及人员、资产、工作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行政编制控制在规定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有效控制,职数管理规范有效。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进人用编核准制度,把好关口,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

(2)规范出入编管理,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一律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经区编办核编后才能研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3)严格加强职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均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执行情况都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以内。无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单位领导情况。

(四)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进行了清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整改阶段、验收总结阶段3个阶段推进,并对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清理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

(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稳妥的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本着方案申报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一是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升级、更新及信息补录工作,确保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审核上报工作。认真按时地完成了全区行政机构编制现状、实有在编人员核查工作。

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审定了选调生安置入编以及区教体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意见。

(七)本年度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等。

1、行政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1月30日,根据市编办《关于下达狮子山区法检两院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铜编办〔20xx〕8号),增核我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名和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2名。

20xx年度,经市编办批准,我区成立了3家事业单位(其中20xx年4月28日前2家),撤销了1家事业单位,分别是:

(3)撤销狮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铜编〔20xx〕22号)。

(4)20xx年9月25日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狮子山区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机构性质、编制不定(铜编办〔20xx〕65号)。

(八)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区符合登记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率为100%,年检率100%。同时,实施“一户一档”制度,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有序的档案,为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了基础。

(九)做好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维护和网络红页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部署,制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对全区各单位的注册续费工作进行网上申报,保证申报内容准确无误。截止目前,我区已有57家网站进行了中文政务和公益专用域名注册,本年度续费工作也已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推进提高网络红页的应用,发挥网络红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为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各自的网络平台奠定基础。

(十)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管理、统计工作。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做到编制库数据准确无误;全面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人员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提供准确依据。

(十一)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对全区编外聘用人员实行额度管理制度。调整核定了立新社区城管中队人员控制数,研究核定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控制数,圆满完成了全区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为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区编办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的高度出发,严格管理,努力解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了成立区图书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议;研究批准了20xx年区属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了教师队伍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十三)严格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违规举报制度,加强了“12310”举报电话管理。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治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清理等专项检查、清理活动,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狮子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额度申报制度和实名制管理,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四是不断加大对镇办社区、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扩大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现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事项。

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全年未发生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及领导职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最新部门机构编制报告2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

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

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

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

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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