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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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情况报告【第一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实用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热选5篇】”,为进一步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永城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王益区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多措并举,力促《办法》传达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及时将《办法》呈送区委编委领导传阅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领导。同时,召开全办干部会议集中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真正学深弄懂、融会贯通。

二是突出质量时效,做好贯彻落实。围绕贯彻《办法》精神,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2020年全区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有关单位,每年按时报送上一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确保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区委编办在对各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形成高质量工作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按程序报送至市委编委。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落地见效。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实和各领域改革任务执行等情况,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和监督检查相衔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构编制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办法》落地见效,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严肃规范、精简高效,提升编制资源配置有效性和针对性。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按照州编办《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近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通过法宣在线答题等系列活动多形式、多内容拓展了学习的深度。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条例》的纲领性及权威性,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重要意义。要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财政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和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州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水平。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2021年1月26日,接到兵团党委编委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师市党委编办及时向师市分管领导和师市党委主要领导汇报,经请示师市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纳入师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021年1月27日,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编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要求从以下七个方面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一是加强对《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学习,要深研细读,做到深思熟虑,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加强指导实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相互促进,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本领和水准;三是坚决按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八个要求”精准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四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坚决贯彻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五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六是机构编制工作要统筹协调,相互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权威性和法规尊严;七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要强化政治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上来,为师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广州市越秀区委编办把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一招,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编办相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从三个方面强化发力,确保贯彻落实工作见实效、出成效、管长效。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抓总、以上率下,带领全办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学习,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习《实施办法》原文,并广泛收集先进地区贯彻落实好的做法进行学习借鉴,切实增强全办干部抓好贯彻执行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前期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将《实施办法》转发全区各单位,要求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列入干部学习重要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抓好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区委编办积极探索、部署区属各单位报送2019年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办法》印发后,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机制,在全区部署开展2020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工作,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按时保质开展情况报送,并及时汇总各单位情况,形成越秀区2020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提交区委编委,同时相应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区属各单位主动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三是抓好分析运用,推动挖潜增效。综合梳理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中的工作情况、工作亮点、相关数据和问题建议,结合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深调研”,加强数据案例的分析运用。一方面,立足报告内容,围绕全区总体层面及各行业领域开展统计调研分析,完善历史沿革,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资源挖潜。另一方面,对所收集到的问题建议列入工作台账,强化检查督促和跟踪落实。同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亮点成效和经验做法,适时予以肯定表扬和复制推广,将《实施办法》学习和贯彻执行的工作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动力。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xx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xx市妇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11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xx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2010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10年9月被xx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11年6月被xx市委表彰为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

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xx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xx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xx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xx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存在问题。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席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xx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25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机构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0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科级领导职数5正3副。同时,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6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24名,领导职数未变。2009年3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20xx年9月,按照《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41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20xx年11月,按照《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88号)文件,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6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享受正处级待遇1名,享受副处级待遇1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3副,其他人员11名。

20xx年,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2008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xx1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承担。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4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3号),由我局承担我市土地储备具体职责,并承担储备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整理、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多次调整,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能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做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1、能认真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我局2005年前后主要承担了我市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管理等重要职能,2008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职能,2013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主要职责虽经多次调整,但我局能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职责认真履职。结合每次职能调整,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2、能认真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管理。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三是按照市委编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计划,严把进人第一关。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编进人情况。

3、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每年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20xx年10月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能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20xx年10月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通过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基础。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经3次机构职能调整后,只是对编制人数进行了增减,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此“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特此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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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情况报告【第二篇】

县编办:

根据会泽县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会编办〔20xx〕2号)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大井镇属会泽县东大门,地处云贵两省二县一市(贵州省威宁县、云南省会泽县、宣威市)交界处,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种植面积47200亩。全镇辖17个村(居)委会251个村(居)民小组13055户42980人, 20xx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28元,人均有粮公斤。

大井镇机关编制数28人,现实有25人,其中领导干部9人。机关内设办公室四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办公室均设主任1名,共4名,设副主任1至2名,共5名。

大井镇事业编制数67人,现实有66人。事业单位设5中心、1所,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数35人,实有36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32人,技术工人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参共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8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9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技术工人1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2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人,技术工人1人;财政所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参共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

总的说来,我镇在机关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均能严格遵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无超编制限额进人、无超职数设置内设机构、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行为。

(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既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而要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全面掌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是不行的。正是基于此认识,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视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全面掌握和深刻领会了相关政策规定,从而有效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定岗定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县编办的工作安排,指定专人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出了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去年乡镇机构改革,由机改办底对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定登记,做到了定编到人,定员定岗到人。核编登记名单报县编办审批。

(三)夯实责任,严把机关事业人员进口关。一是严肃人事编制管理纪律,把好“进人关口”。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组织、纪检、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落实了机构编制与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违规进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层层进行责任追究。由于纪律严,制度硬,责任明,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领导深感责任重大,从不在政策之外乱开口子,也从不徇私情违规进人。二是严格财政供养经费管理,把好“人事编制管理关”。顺应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入手,严格落实了“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财政经费与人事编制相挂钩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镇镇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以编制核拨经费,以经费加强人事管理,从而有效杜绝和杜塞了违规进人、超编制及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

(四)、行使编制稽查审核职能,加强编制台帐审核管理。每年按照县编办的要求,除如实搞好在岗在编人员登记外,对所属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实名制台帐定期进行年度审验核对,并将核编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待遇调整、财政统发工资经费核拨等相挂钩。

通过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精简了内设机构,优化了干部队伍,实现了精干效能的目的。通过严格加强编制管理,不但有效实现了我镇干部队伍的稳定,同时通过竞争上岗、定员定岗等举措,强化了干部管理,提升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消除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弊端。

(二)严控了财政供养人员,减轻了镇级财政压力。近年来,我镇未超编进人,同时通过自然减员等措施,减少了在编在岗人员,大大减轻了我镇财政支出供养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由于实行了“一人多岗”、“定员定岗”的人事管理模式,从而有效强化了对干部的量化管理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增强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机构编制情况报告【第三篇】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11〕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专业技术人员: 人,工勤技能人员: 人。 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11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4、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及时按通知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检,业务活动从未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参加各项编制专项检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报表,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开展。

我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船舶机驾人员处于短缺状态,队伍老化比较严重,青黄不接。

二是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情况报告【第四篇】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

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事业编制**名)。

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

离岗**人,其中:正科级**人;副科级**人;其他**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

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2年**月**日

机构编制情况报告【第五篇】

雷屯小学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我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单位名称:石阡县汤山镇雷屯小学。

2、机构规格:股级。

3、经费:财政拨款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23,实有在编16人。

4、领导职数:校长1人。

5、专业技术人员16人。

6、食堂营养餐工人5人。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人员调动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明确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1、教师缺编7人,在缺编情况下,教育局抽调了1人,教办抽调了2人。

2、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比较紧缺,这种状况不利于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上形成合理的梯次,不利于素质教育、不利于人才队伍培养,更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1、建议加强农村小学教师的机构编制调控力度,按专业设岗。

2、人员调动必须按编制要求,实现教师资源的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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