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4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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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加强行政执法,严格监管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

日期:2020年01月19日

2019年,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牟定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现有在职正式职工33人,通过培训考试,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22人。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科学民主决策及其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研究制定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从制度上完善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依法依规进行重大决策

(一)认真落实党务、政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工作事项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坚持案件审查和项目审查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二)认真落实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牟定县馨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忠培为单位专职法律顾问、聘请法律业务较强的2名同志兼职法律顾问,并制定和完善了法律顾问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三)依法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权力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

三、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管。按照年度环境监察计划以及监管重点,每月对国控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现场监察;每季度对县级重点监管企业及中屯水库、龙虎水库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现场监察;定期对医疗单位、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现场监察,督促各医疗单位加强医疗废弃物收集移处工作和各射线装置单位持证经营;适时对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县垃圾填埋场及长箐3家采石场开展现场监察;集中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抽查检查;认真履行"河长制"职责,适时巡河,加强周边入河排污口监管;适时提供基础数据与企业运行情况,配合县税务局开展好环保税征管工作。抽调3名监察人员参与生态环境部开展的国家蓝天保卫战督察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抽调8名监察人员参与州生态环境局对部分县市开展的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企业191家(次)并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对51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落实。4次接受了县人大、县政协工作监督和调研。

(二)强化问题整治。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工作安排部署及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专项开展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三磷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尾矿库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两轮次开展了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全县食品生产行业、砖瓦窑生产行业、砂石料生产行业污染防治设施改造提升和达标排放整治工作。重点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下沉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检查、跟踪力度,确保整改落实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2019年1月州环境监察支队对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现场检查指出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提升了整改工作成效;对2019年州环境监察支队重点企业随机抽查发现的牟定华湛铝业有限公司、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开展了整改督促工作;对2019年10月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全州交叉执法检查交办牟定8家企业34个整改问题,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开展了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对戌街长箐3家在产石料生产企业粉尘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开展了整改督促工作;督促楚姚高速公路各施工单位加强运输路道、场地洒水降尘工作。期间针对落实整改工作约谈企业负责人17人次。

(三)强化信访处置。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件71件,其中:微信举报件5件、网络举报件2件、来人来访15件、电话举报18件、省州县信访部门批转及县委政府交办件26件,州生态环境局交办件5件。没有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强化案件查处。全年下发整改通知23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件,其中,已办结的6件,处罚金万元,1件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收缴违法所得2万元,行政处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五)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涉危及尾矿库企业环境监管和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向19家企事业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环境管理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和抽查。督促19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应急预案编制及重新修订备案工作。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三项制度",制发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分解任务到责任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情况、办公地点、举报投诉渠道、法律救济途径、行政处罚流程图、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执法活动中按法定程序亮证执法,告知相关事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议、录音笔等设备,执法中运用文字、音像、图片等方式全过程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做到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审批环评许可文件、对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干预行政处罚的公正实施,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导致环境重大污染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处罚案件不正常实施的情况。

2019年1月15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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