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岗位职责【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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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篇1

关于当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为切实做好社会政治稳定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对重要领域、重大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按照区综治办部署,请办事处安全小组(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等部门围绕本地突出敌社情特点,进行敌社情动态调研,全面了解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努力通过分析社会政治稳定形势特点和发展态势,提出预防、处臵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缔“法轮功”10周年前后邪教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 办事处现有“法轮功”习练者106人,其中:重点人员24人,在劳教2人。取缔“法轮功”十周年期间,办事处对所有习练者排查稳控,实行了一天一排查,一天一报告,没有发现活动情况。

二、经商求学的维族人员的思想动态情况

办事处辖区内有流入维族人员两家8人,居住在原新华印刷厂宿舍,分别在黄河六路、八路做面食、烧烤生意,合法经营生意,除两人回家办婚事外,现正常经营。辖区内没有维族求学人员。

办事处有涉军人员1人、原民师3人。涉军人员在外地打工,思想比较稳定,无上访迹象。三名原民师已妥善安臵,生活有保障,思想稳定,加之年龄较大,无上访迹象。无协解人员、涉众型经济案件。

四、企业改制、破产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上访情况 办事处辖区内有破产企业9家,近年无改制企业,从当前看,企业人员思想比较稳定,无不稳定上访的苗头。

今年,办事处辖区内拆迁任务重,通过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渤海五路拆迁、黄河二路东延拆迁、辛家部分居民户拆迁,拆迁户思想稳定,各类补偿到位,没有发现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苗头。办事处今年不存在工程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等因素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七、境外宗教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及非法宗教势力、邪教势力的地下活动情况

没有发现境外宗教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及非法宗教势力、邪教势力的地下活动情况

八、其他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既有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经济领域的矛盾;既有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更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偶发事件。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减少或控制不稳定因素的形成。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在我区范围内主要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医患纠纷、信念错位等事件中引发而生的。

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和谐因素,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就业矛盾突出,医疗教育费用过高,城乡办学条件差距,社会保障不全,环境污染加剧,干部作风不实,腐败屡禁不止,外地人口比例过高,文化观念冲突,弱势群体的无助等,这些压抑性社会矛盾的并存,使相当部分群体感到压抑、无望、不满、憋气,时时处处催发着群体采用群体事件的方法去解决个人面对的困境,为群体事件的发生埋下了诱发的种子。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各种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外在表现。引发群发性事件的矛盾,就我区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1、因征地拆迁,导致社会矛盾增多

2、因企业改制、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拖欠工资等问题导致矛盾增多

3、是特殊对象社会保障问题滞后导致矛盾增多

4、因理想信念错位,导致一些群众涉足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

5、因信访渠道不畅,导致矛盾化解调处不利

6、因群众维权意识提升与自身法律素质低下引发的矛盾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访的对策、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我们应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移,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减少信访上访群体发生,确保我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的定期检查和考核上。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报告、协调处理、督查追究、分级包干等制度。办事处要坚持半月或每月一次的对村、居委、社区、大型企业的集中排查,召开例会、报告情况、及时沟通、采取措施,同时,使信访苗头、重大纠纷情况能及时汇总分流、调处。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信访事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实行包干责任制,按时接待来人来访。对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管辖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管及分管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协调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应由分管领导出面与相关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三是要完善调解制度。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正确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根本。一是运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了,才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处理问题。二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干部违法行政、违法管理导致矛盾激化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三是要对那些促使事态性质逐渐发生变化,态势不断扩大蔓延,甚至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带头围攻党政机关,阻塞道路交通及发生打砸抢事件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危害,缩小影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篇2

我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现将我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原则,明晰了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明确了责任主体,确立了评估程序及步骤,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

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和把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二是促进发展的原则。把促进发展特别是推进重点项目工程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的'维稳政策,正确处理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社会全面和谐稳定发展。三是民主法治的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我局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领导班子维稳工作更加重视。通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局领导班子对维稳工作重要性认识更加统一,进一步强化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推进了维稳责任的落实,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4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农牧民安全饮水被连� 为确保农牧民安全饮水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在去年和今年立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的过程中对人畜安全饮水等成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重点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农牧民的需求以及可能出现的因素进行预测,提出调整建议,消除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政府、城镇居民、农牧民三满意,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

三是社会和谐稳定明显增强。由于预之在先,防范到位,一些重大事项中的不稳定隐患被及时消除,因重大事项而引发的不稳定问题明显减少,群众对我局出台的重大事项更加理解和支持,维稳工作的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局面的形成。今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9件,办结率达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1、及时启动预案,搜集情况。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报告我局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主要领导要立即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调解人员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和发现矛盾纠纷可能引起的群众性械斗、群体性上访及其他重大性上访及其它重大情况时,局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态恶化。同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信息联络,确保指挥畅通。建立信息、通讯指挥系统,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报送及时和指挥通讯渠道畅通。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调处力度,落实责任,积极协调,积极排查,积极争取政策,积极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如发生突发性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稳妥化解各类矛盾,加强治安防范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进行正确引导,有较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或发生上访,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3

两会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本着抓旱、抓小、防矛盾激化的指导思想,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狠抓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专项排查调处、“两抓一促”和集中大排查调处活动,经过全系统司法干警的共同努力,全市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559起,化解554起,调解成功率为%,防民转刑隐患52起,化解47起,还有5起正在稳控调处之中。下面,就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各级领导重视,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思想上位。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非常重视,确实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确保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了位置。市司法局党组,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研究,一致认为,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就要紧紧盯着民转刑隐患积极开展工作,只有把民转刑隐患这个重点工作解决好了,我们才能真正从根本上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才能充分体现我们为全市早日建成经济强市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因此,我们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先后出台印发了《关于开展民转刑隐患专项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抓打击、抓基础、促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市稳定办<关于开展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3份文件,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效地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为了及时掌握全市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召开由主管局长 、基层科(股)长参加的调度会,专门听取了各县区民调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对策,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有效地对各县区开展民调工作进行了督导。各县区司法局依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民调工作也十分重视,分别召开了各种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成立了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局领导和机关人员都能深入基层走家串户了解情况,帮助基层搞好排查调处,以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抓重点、难点,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民转刑隐患开展工作。在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当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抓重点、难点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民转刑隐患积极开展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首先,对遗留疑难纠纷我们不放松,派专人进行做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限期进行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做好稳控工作。如昌县马坨店乡安岐庄村苏风奇与其子苏文福的家庭纠纷。苏风奇与苏文福是继父子关系,苏文福自小随其母亲到苏家,由苏风奇抚养长大成人,但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矛盾。今年3月初,双方因承包地分配问题又发生争吵 ,一气之下,苏风奇拿起铁锹把儿子、儿媳赶出家门,并扬言断绝父子关系,敢回来就打死他。苏风奇脾气倔强,生性爆躁,向来在家中说一不二。事发后,乡司法所感觉到事情严重性,立即赴现场进行调处,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司法所工作人员把苏风奇暂时安置到其亲戚家居住,控制了事态的发展,由于父子俩矛盾很深,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仍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控制之中,目前,正在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其次,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矛盾纠纷进行疏理排队,对矛盾比较突出、隐患大、容易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列为民转刑隐患,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集体会诊,研究解决办法,制定调解方案,责成专人进行调处,做到隐患不排出,专人不撤离。第三,对调解不成,需要走法律程序的民转刑隐患,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解决,以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如青县肖营子乡王子店村有一对夫妻名叫谢武、刘小兰,谢武由于5年前犯罪被判刑于去年8月份回来后,由于家庭锁事,致使夫妻 感情不和,女方刘小兰坚决离婚,而谢武不同意离婚,经司法所多次调解都没能达成协议,而女方坚决要求走法律程序,采取法院判决。司法所针对这一情况,在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移送法院进行解决。目前,全市52起民转刑隐患已化解47起,还有5起民转刑隐患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调处。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

3、强化调处机制,保证了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落到实处。为使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取得扎实效果,我们在坚持以往传统好的做法的基础之上,重点强化调处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了领导责任制。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是抓好民转刑隐患专项排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落实了立卷责任制。做到了谁接案谁立卷,为有针对性解决民转刑隐患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继续实行倒查责任制。对于存在民转刑隐患和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的,不能做到及时汇报,及时稳控,及时调处的,而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的,要按照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调动和激励了各级以抓好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在按照市稳定办的要求,积极开展民间矛盾集中排查活动,形成了抓排调,促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是个别单位和人员,对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思想上还存在着各种盲区,至使在集中排调当中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 二是在正确处理防治“非典”与做好集中排调关系上,不能做到“两手硬,两手抓”,有顾此失彼的现象。三是部分乡(镇)、村(居)换届选举还没有完成,对做好民间矛盾排调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导致集中排调工作还存在死角死面。

一是要进行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教育广大司法干警,要克服通常观念,树立超常意识,改变通常做法,采取超常措施,以做好维护暑期稳定�

二是进一步督导各县区尽快建立健全民调组织,使其纳入正常的工作渠道。

三是继续加大对各县区民调工作的督导,力争在暑期到来之前,将未调解的5起民转刑隐患化解,不能化解的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四是认真落实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加大对新调整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以保证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4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县维稳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古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科学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动古镇社会政治稳定,经济跨越式发展,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2011年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管委会一直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景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社会稳定措施的落实,结合景区实际,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单位、重要时段、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社会稳定工作,制定了严密的防范措施,细化并落实各环节和岗位的安全稳定责任的落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把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未萌芽状态之中。

一是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切实掌握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动向。发现苗头提前预警,及时化解,对一些化解有难度的落实了跟踪稳控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排查和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中来,尽可能地将不稳定因素处理在基层,并及时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加大了突发问题调处力度,对一些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类研究,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和承办时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坚决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群众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在重大节庆活动、节假日期间全天候排查解决群众、经营户的矛盾纠纷,平时做到每月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值班电话保证二十四小时畅通,累计处理旅游投诉4起,涉及游客20人,都能及时处理化解,防止了矛盾扩大化。

在景区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民生问题作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措施,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了解不稳定动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尤其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坚持每日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坚决防止瞒报、漏报和错报,对故意瞒报,缓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下,**古镇景区在2011年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汇报 篇5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城管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经调查研究,影响城管系统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有三大因素:一、关于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二、关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问题;三、关于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付家湾)对周边农户环境影响问题。经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积极协调,积极排查,积极争取政策,积极宣传、解释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稳妥化解各类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努力解决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有效维护环卫队伍的稳定。

环卫队伍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1、要求落实《劳动法》xx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要求落实xx年4月份以前的医疗保险问题。部分环卫工人即将退休,要求享受医疗保险政策。3、要求落实休假问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若不能安排休假,支付不低于2倍的工资。4、要求落实享受烤火费、降温费补贴。部分环卫工人以要求落实以上问题为由,曾多次上访,影响社会秩序。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秭政发[xx]30号)文件精神,已将环卫工人工资调整落实到位,从xx年1月1日实施。目前财政关于工人工资调整资金尚未拨款到位,但我局已按调整方案按每人每月450元支付到工人手中。对于落实xx年全省工资标准现已向政府递交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宣讲政策。5月10日,组织全体环卫职工会议,联系劳动部门对《劳动法》和医疗、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告知环卫工人补缴医疗保险政策由个人负责工人表示理解。三是适当调整了作息时间并请示县政府同意购买清扫车,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适当调整人员进行休假。四是积极争取资金,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发放环卫工人露天作业高温津贴的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作了耐心的解释工作。通过城管局以上有效措施,稳妥化解矛盾,确保了环卫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序,社会秩序良好。

(二)努力实现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解决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问题。

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7月1日,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居民对垃圾处置收费不理解,对政府存在一定意见,认为收取费用不公正,部分居民和门面经营商不配合费用征收。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出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保证起草文件的合法性。为进一步规范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9号公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鄂价法规〔xx〕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城管局草拟了《秭归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县人民政府于xx年5月18日印发了《秭归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秭政规〔xx〕4号),该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共十四条,经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县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自xx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二是大力宣传,解读政策法规,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使出台规范性文件家喻户晓。讲解《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秭归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秭政规[xx]4号)、《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方案》等相关政策办法;联合城区及城郊的村(居)委会到征收范围内的门店和居民中发放宣传单,共计10000份;在秭归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里,对征收方案及相关问题做了答记者问形式的宣传。二是设立收费政策解答窗口、收费办公室。在自来水公司大厅增设收费咨询窗口和收费窗口,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听取意见,耐心解释政策。三是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户头与水电用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核对登记,将资料登记造册。经过积极准备,7月20日起,县城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目前征收工作进展顺利。市民反响良好,社会和谐稳定。

(三)努力化解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社会矛盾,确保工程按时推进。

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因为工程征地,部分农户需拆迁,对农户需兑付一定移民补偿资金;垃圾处理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污染。部分周边农户去年因以上问题没与政府达成一致意见,曾集结场大门口,堵住大门,拒绝施工,寻事闹事,群体上访。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县城管局一是耐心向周边农户宣读政策法规,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进行沟通,细心听取农户意见,并以最大诚意最大限度解决,争取农户的满意;二是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除了兑付核定征地拆迁建房基本补助资金外,另按每户每人每月6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三是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公共安全。对工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科学可行性环保方案,高规格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垃圾处理场不对周边农户造成严重污染。四是成立垃圾处理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汪元林负总责,分管领导副局长邹厚龙具体负责,场长汪乘胜为责任人,通过一层抓一层,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大力加强和维护了垃圾处理场的工程进度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的日常事务。针对涉及林业重点项目、林权林地纠纷、森林资源开发、森林火灾和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相关股室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一起越级上访、社会不稳定事件。一是组织学习指导。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有关《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重大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二是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各股室涉及的社会风险,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三是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涉及的股室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奖惩。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抓预防。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林业重点项目、林权林地纠纷、森林资源开发、森林火灾和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等方面的预测预警预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增强工作的超前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二是抓排查。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和信息调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林业重点项目、森权林地纠纷、森林资源开发、森林火灾和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开展了摸底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三是抓调处,建立健全矛盾化解联动机制。成立处置重大信访和突发事件联席会议,不定期研究稳定工作。今年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余起,无一例演变为重大群体性事件,把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四是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稳定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落实稳定工作“定任务、定分管领导、定直接责任人”的“三定”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局党委成立了监督小组,定期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涉及的股室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严格奖惩。

沐川县林业局

20xx年11月5日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维稳办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维稳条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委、省政府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贯彻落实,6月9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商量研究我市稳评工作意见。为切实加强稳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设在市委办,负责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市委办、市府办专门批转下发了《苏州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工业园区也分别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对开展稳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实质性启动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针对我市当前实际,各区(市)、工业园区分别确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试点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共确定64个稳评工作试点项目,其中,张家港市6个,太仓市6个,昆山市13个,吴中区15个,金闾区6个,相城区6个,沧浪区6个,工业园区6个。按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明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提出建议单位、重大项目的报建实施单位,重大事项的提出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具体实施对重大决策、项目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由市政府直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所在区(市)参与配合评估工作。各区(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以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门班子,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障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范围,明确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存在重大涉稳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根据情况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或“一票否决”;同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文明创建考评体系和机关作风考评建设体系,按照分类考核、逐项记分的办法,对各单位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切实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应当纳入评估范围而不实施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失误,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区(市)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制。目前我市已完成了个重点项目的稳定风险评估及其报告,其余个项目的评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报告正在整理之中。

二、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当前,我市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阶段,也是社会利益调整、矛盾纠纷多发的特殊阶段。市委、市政府领导认识到,如果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社会稳定工作,很可能会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建设进程。因此,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引导各(区)市、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切实落实第一责任。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的前提下,我们紧紧围绕“排查-化解-防范”三个“环节”,狠抓矛盾纠纷“始发关口、调解入口和化解出口”三个“关口”,以三个“进一步”不断加大了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目前,我市出现了矛盾纠纷总量下降、异常信访数量下降、调处化解率提升“两降一升”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未出现进京到沪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未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有影响的不稳定事件,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我们在纵向上延伸、横向上扩展,积极构筑纵横交错、联运联调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纵向上,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构筑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最近,我市拟将信访信息员扩建到组,把村民小组长和信访信息员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发现和调解纠纷基层力量。横向上,以部门为单位,积极推进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目前,政法各部门全部建立了相应的人民调解室,并扩建到各人民法庭和派出所,卫生、人社、住建等单位已经建立了化解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和建筑领域矛盾纠纷的行业专门人民调解室,并在全市百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的防范和排查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防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总工会等部门还制定了《劳动关系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了公共劳动关系双向互通预警预报机制,积极防范劳资矛盾。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的数量。在加强防范的同时,狠抓排查不放松,坚持开展市每月排查制度,认真分析矛盾成因、落实调处责任、力争从早在小化解矛盾。市委政法委组织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对各(区)市存在的矛盾纠纷及调处化解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农民拆迁小区综治维稳组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分析出了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涉土问题、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多个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和热点问题,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综治信访及矛盾化解等维稳组织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拟定了针对性的措施,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报告。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切实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加强调处化解,即:诉求合理的要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思想疏导到位;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置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对突出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组织开展了集中排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活动,按照“一人一案”、“一案一策”的要求,确定责任部门和包案领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进行专项化解,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篇6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危重新生儿管理、救治能力,提升危重新生儿救治质量和水*,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加强对危重新生儿的预警管理,建立全市、区及乡镇三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转会诊绿色通道,规范救治和转会诊流程,提高危重新生儿救治水*和救治成功率,到2020年新生儿死亡率持续控制在4‰以下。

(一)建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1.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全市实行对口转诊分片管理模式,我区对口转诊的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重医附属儿童医院,我区与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建立危重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

2.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3.乡镇级危重新生儿救治分中心

区第二人民医院、福禄、袁驿中心卫生院为我区乡镇级危重新生儿救治分中心,分别负责本辖区及邻近乡镇的危重新生儿的救治、会诊、转诊及技术指导工作。各分中心要加强与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工作联系和协助,负责邻近乡镇紧急情况下危重新生儿的现场急救及转诊工作。

(二)危重新生儿救治和转会诊流程

区、乡镇两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相关登记、不断优化转诊流程,确保绿色通道畅通。《重庆市梁*区危重新生儿转会诊流程》(见附件1)。

1.首诊

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对在本院分娩或者对外接诊的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对新生儿进行诊治时,应根据本院有无新生儿病房及病房级别,对照《新生儿危重病例评分法》对新生儿进行评估,一旦发现危重新生儿,立即就地就近抢救。对超过自身抢救条件与抢救能力的新生儿,根据需要进行会诊和转诊。尽可能一次转诊到位,将危重新生儿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救治。

2.会诊

新生儿病情出现难以处理的问题而又不宜转运时,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申请会诊。

对需要会诊的危重新生儿,原则上先区内会诊,充分发挥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综合诊治优势,必要时请市级救治中心进行会诊,指导诊治。

会诊形式包括电话会诊、远程会诊和现场会诊,在上级救治中心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诊治。

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有职责为辖区或者对口医疗保健机构诊治的危重新生儿提供会诊服务。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设置急救电话并保持24小时通畅,接到会诊通知后立即组织出诊和会诊,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并提供交通、工作便利。

3.转诊

(1)转诊原则

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危重新生儿,应立即就地就近抢救。超过自身抢救条件与能力需要转诊的新生儿,应坚持“先会诊、再转诊”原则,及时与附近或上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联系,简要叙述病情,经接诊单位确认符合转院指征,并在保障患儿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转诊,乡镇视当时紧急情况决定是转区级救治中心或乡镇级救治分中心。

各医疗机构对于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送的,应立即请区域危重新生儿救治分中心(或上一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电话会诊、远程会诊或请专家现场指导和参与救治。各医疗机构(或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不得为推卸责任而进行盲目转诊。

鼓励医疗机构自由选择危重新生儿转诊医院,当转诊遇到困难时,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严格执行本方案,无条件接收辖区或邻近乡镇医疗机构转送的危重新生儿的转诊和救治工作,并对转来的危重新生儿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提供人员、车辆、通讯等保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2)转诊流程

各医疗机构应按照本方案进行有序转诊,需要转诊时,申请转诊机构应让家属签署危重新生儿转运知情同意书,按要求填写新生儿转运病历,并积极做好转运前抢救,与上级转诊机构沟通后,持转会诊三联单方可转诊。接诊人员到达转出医疗机构后须参与患儿抢救并进行评估,对符合转运条件的,再次与患儿家长交代病情,签转诊知情同意书后按转诊流程转运。

危重新生儿运送工作,充分尊重患儿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乡镇医疗机构和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运送任务。运送工作由各申请转诊机构负责,不得要求病人或家属自行联系。

转诊途中,应由熟悉病情的医务人员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和《重庆市危重新生儿转诊单》护送(见附件2)。护送人员必须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经接诊医院同意后方可离开。

(3)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转至市、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危重新生儿,当主要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病情稳定或诊断明确且处于恢复期时,在患者家属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将患者转至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或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转至乡镇危重新生儿救治分中心继续对患者进行治疗,直至患者康复出院。

(一)区卫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7

根据市委市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市《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市委市的要求,我局及社会稳定安全工作形势,对20xx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市委、市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综合科,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要求负责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室、所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一起集体、社会不稳定事件。进一步落实了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签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局同各科室、所签定《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二是对社会稳定工作后进科室、所实行“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根据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结果,对考核评比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科室、所实行了社会稳定工作“重点管理”,对排在最后第二位的科室实行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黄牌警告”,严肃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一是实行每月排查报表工作机制。各科室、所每月五日前向办报送社会安全稳定矛盾问题排查月报表。将发生在本部门的社会安全稳定问题通过报表形式集中上报综合科,通过综合科整理后集中将全市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上报局委会,使局领导里能够及时掌握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省、市维稳办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通过排查活动将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交办到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工作效果较好。三是制定了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好市域内群体性社会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全市内各类突发性、群体性问题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方法和步骤。

从当前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所负责人对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市委、市多次强调做好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和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作的情况下,仍存着麻痹大意的思想,没有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稳定。二是一部分初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处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时,不够准确规范。

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心听取,认真解决,妥善处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各科室、所要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化解矛盾促稳定,确保稳定求发展;

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坚持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调处。出现问题抓治理。三是进一步落实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调处制度。各科室、所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三初”问题的处理,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前介入、超前化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量化管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8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岗位职责(优秀15篇)

随着全国上下改革开放,以及xx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辖区稳定工作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由原来的邻里纠纷、干群关系转变为追求经济利益、民主权力和政治地位为主的矛盾体系。即是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转变为利益杠杆为调节体系所产生的矛盾冲突,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围绕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以及开发商与占地群众等利益冲突已成为当前矛盾的主体。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东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五个方面入手,做好辖区稳定、安全工作。

(一)倒序选村,重心下移,合理配置包村工作资源与力量

办事处紧密结合xx区开发实际,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落实一岗多责,合理配置包村(居)工作资源和力量配比,职务越高的包情况越复杂的村(居)。即将现有26个村(居)分类、排队,确定现有14名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任包村组长,再由班子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优秀中层中,选出其余12名包村组长。这12名包村组长,得票少的先挑村,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排名在后边的再挑村,以此类推,职务越高的任务越重。同时,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包村工作落实一个“包”字。对村(居)班子调整、纳新党员,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特别是对重大经济活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表决会议,包村干部要参加,搞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签字。同时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包村干部、社区书记,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改变以往凡事即找主要领导要解决办法的无序局面,既提高了办事处干部在村(居)中的威信,又不断锻炼、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及时发现,适当调整,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办事处加强了重点村居整治工作,将解决近年来xx区开发次生出的积压遗留问题,当做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对天王堂、郭集、北张、郑家等遗留问题较大,群众集体反映强烈的6个村(居),配强力量,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活动。目前,对郑家、北张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天王堂因开发商造成的烂尾楼工程,一方面拨付部分资金安抚受骗群众,一方面走司法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封存58户楼做为财产抵押,维护了居民的合法利益。办事处原办公楼也已经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几个重点村(居)群众的情绪稳定了,班子也更团结、有力。

(三)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努力促进工作开展有秩序、有实效

办事处结合近期发现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做了工作程序和纪律方面的要求。一是针对近几年多个村(居)因开发占地,资金数额较大易出现问题的实际,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以办事处文件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各村(居)每月必须到核算中心下账,并与每月5日民主议政前张榜公布。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需召开由包村组参加的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到会人员签字,再由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核算中心提取款项;凡是牵涉兑付到户的款项,由村(居)班子提供出分配方案、到户明细表,再由核算中心统一协调银行以存单的形式支付。二是以文件的形式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统一收款收据管理办法》,建立专门帐簿,登记收据的购、用、存、销、数量及号码,收据要由村(居)会计专人负责,规范管理,并负直接责任。管理人员有调动的,需提前上交收据并结清核消。三是办事处内部也规范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开支情况由办事处主任在班子会议上公布,凡是较大支出、项目付款等均由承办人员提交预算,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支出,办公费用在报销时,均需提供费用清单,否则不予办理。四是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要全权负责工程监管(工程质量、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养护、维修、决算、结算等)。工程款对付原则上由办事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该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五是进一步强调了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村(居)班子、主任严格24小时信息畅通。发现一例手机不开或不接的立即告诫,两次的通报批评直至撤

销职务。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值班制度,无故不到岗的,严肃处理。

(四)健全网络、点面结合,确保重要时期稳定工作不留死角

迅速建立三个网络,即情报信息专群网,党工委书记、分管书记、信访助理、社区书记、各村居 严格163机制流程,及时有效解决萌发的问题。各社区,包村干部,划片分组,对辖区宗教场所、xx练习者,及其它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巡视或监控。同时,向科技要警力,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实完善三级防控网络,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并举措施,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目前,办事处又新增治安探头176个,有效改善了辖区治安状况。同时,加大辖区安全监察力度,特别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健全机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定位在宣传教育培训上,增强各行各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织密安全监察网络,做到无死角、无疏漏。

(五)借鉴经验,结合实际,对村(居)工作实行量化考核

为充分调动村居班子积极性,强化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借鉴2个兄弟办事处的经验,结合办事处实际,在做足做细调研和反复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对村(居)“两委”干部工资待遇及目标考核的暂行办法》,村居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实行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制,固定工资及其他成员的误工补贴均有村居自行发放,但必须结合本村集体收入、人均收入等因素,并召开有关会议确定。绩效工资统一由办事处负担,结合对村(居)的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四大部分,20个小项。每一项都有相应的分值。现各村(居)班子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工作落实力度明显加大。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机制、政策不配套及滞后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一是面对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足,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

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

三是文化上的因素。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特别是村(居)文化相对缺乏,赌博迷信,及与之相对产生的形形色色处于正斜边缘的教会,正悄悄蔓延,成为诱发多种不稳定因素的社会毒瘤。

四是组织上的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乡镇职能机构受限太大,还不能真正实现依法办事,各职能站所大多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临时应急成立的机构,如城建办、安检所、信访办、610办公室等机构,大多只有协调、教育职能,在处理共同事件及安全检查时力度不够,遇到不配合等问题时只有逐级上报,而没有处罚措施等强制措施。四是乡镇办多重管理职责不清,许多企业只服从系统管理不配合办事处的工作。

五是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个别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虽然也配备了安全人员,制度也上了墙,但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真正实现安全管理。

六是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旧村改造也像雨后春笋一样显出勃勃生机,一部分村(居),也确实得到了实惠,象我办的宣家村,几乎是整体改造,而且是开发商与村(居)民互惠互利的成功典范,但是,有些村(居)缺少房地产开发知识,在与外商联合开发项目时,自身利益难以保障,大部分利益由开发商所得,甚至个别村居在合同签定上,缺乏专业知识,掉进开发商设下的陷阱,让村居集体和群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引起共同性事件。加之最近开发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个别开发商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导致共同性事件发生。

实践证明,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深入实践和推进村(居)党组织班子的“直选”工作,夯实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村(居)治保会、村(居)调委会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充实人员力量坚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们的地缘、人员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农村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组建治安义务巡逻队,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要发挥派出所、社区保安队,作为治安巡逻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完善健全辖区群防群治网络。

通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户、卫生街道办事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是1篇关于调研报告,街道社区,社会稳定,调研报告的文章,由大全编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全文复制造成的版权问题,本站概不负责!如果本站没有您要的文章,我们免费帮您找,请留言求助

示范户评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先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村(居),推动辖区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学校教育,注意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预防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完善村(居)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施村(居)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居)务的透明度,保障村(居)民的自治权力和民主权力。

针对辖区群众的特点,以普法为先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都要有创新。首先在普法的内容上,着眼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业、农村、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类是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四类是基本国策的法律知识,五是生产类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与辖区工作、农(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居)干部和普通村(居)民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对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对普通村(居)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有线电视、远程教育、广播、宣传栏、图片展览、印发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后,在普法的组织领导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应落实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落实一个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建立一个固定宣传栏,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经费等,从而推定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

实施农村低保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缓解和减轻群众因致病和因病反贫,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推进零就业工作,扩大就业面,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进慈善分会和爱心助学基金建设,扩大收益面。

推进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效,在创建特色、探索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每项活动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经验,营造辖区居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法律援助职能,做好重点人群管理,主要包括“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xx”及寺庙、教会等组织的引导和监控,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做到“底子清、台帐齐、责任明”。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对农村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进行全面及时的打击,彻底摧毁农村黑恶势力。提高防范水平,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技防促防范,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实行全天候监控,提高专业防范水平。

加强领导,提高科学判断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性质和形势,是正确化解矛盾纠纷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前提。总体上看,目前全办社会相对还比较稳定,各类矛盾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的加快,新问题、新矛盾还会不断产生。有的群众之所以“集访”和“缠访”,是一种对改革和发展引发出来的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上访。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法律手段,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侵权、谁补偿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整合资源,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由于体制的原因,调处矛盾纠纷的部门较多,形不成合力,导致有些群众“宁访人不访法”,大事小事找党委和政府,甚至长期“缠访”。因此,应建立市、区、办、村四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集中排查,综合分析,分类指导,明确责任,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启动信访、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程序,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处理不同群体之间,各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循“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发性、共同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完善163机制和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创新解决矛盾的体制改革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纠纷双方自主谈判协商制度,由乡镇办或村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平台,鼓励纠纷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从法律服务市场寻求解决办法,即政府面向社会将纠纷作为标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社会法律中介机构负责解决纠纷。

成立专门机构,在规划前提下,对现有房产、地产予以评估,并对开发项目的收益、利益分成、发展前景等先由政府指派的专业人员予以评估,写出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报告,以便村(居)参考。并对合同、协议等的签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服务,推动旧村改造进程。同时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增长群众专业知识水平,确保群众共享改革开发的胜利成果,预防因经济利益问题出现不稳定因素。同时出台关于对不法商人制裁的法规条文,切实杜绝侵害弱势共同事件的发生。

总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工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维护辖区稳定各项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汇报 篇9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信访基础工作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的必要要求,我院为加强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和巩固信访工作队伍,成立了以行一把手负责,副院长、纪委

同时,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信访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矛盾处理职责分工,将信访案件按各自职责范围落实到各相关庭室认真处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期,由信访领导小组联合处理。

二、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协调制度,落实信访保障工作 一是实行重大事项重大决定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的原则。二是抓好业务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我监督我行信贷、存款、优质服务业务拓展,我院公开监督电话,公开邮箱,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完善网络沟通平台,及时处理信访信件。三是设置信访接待室。明确了接待人员和职责,四是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对每一起来人信访案件都进行详细登记,落实具体办理人员,并即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来访人。

三、抓好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排查矛盾风险,落实信访重点工作

我院以人为本,源头管理的原则,着重抓好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信访工作。一是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查找易产生矛盾纠纷的环节;二是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及时排除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严格实行审判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院维稳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队伍齐全,制度健全,工作扎实。但仍存在制度与落实上有差距,工作开展未深入等问题。今后,我院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维稳人员工作水平,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维稳和信访工作有突破性进展,维护社会和谐公平。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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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汇报 篇12

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

(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

(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

(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

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征地是否报批;

(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

(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

(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主要测评:

(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

(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

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主要测评:

(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

(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

(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

(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

(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

(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

(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

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测评:

(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主要测评:

(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

(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

(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

(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3、奖惩措施;

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

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

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第五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目标管理

县*办对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明确考评奖惩。同时,各乡镇和工程主管单位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通畅,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13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的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14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篇15

火花街道办事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火花办事处为全面评估辖区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掌握社会不稳定隐患,建立健全社会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行预测、评估、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以确保辖区社会持续稳定。

一、建立维护稳定评估会议制度。在火花街道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派出所、民政、信访、城管、团工委、妇联、劳动保障、宗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评估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社会稳定形势,了解掌握社会稳定规律特点,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矛盾纠纷预警工作,研究处置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重大问题进行分析预警,提出工作要求。办事处维稳办定期向联席会议提供辖区社会稳定方面的全面、准确的资料和数据,并通过综合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警通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认真做好防范工作。三是个案预防。在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等敏感时期,责成有关部门对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老上访户和其他稳控重点人员、重点对象和涉法上访的有关当事人做好预防工作。四是治安形势预测。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确立了刑事案件、社会秩序、维护稳定评估指标。从重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的立案数、特殊人群和重要部位的发案数、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分析刑事犯罪变化的特点规律、治安防范管理薄弱环节和影响治安秩序的社会因素。

预警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办、社区、村委会信息网络。

四、进一步规范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办事处维稳办和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等职能部门每季度向办事处维稳办报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一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相关情况。包括隐蔽斗争情况、社会突出矛盾纠纷、信访及涉法涉诉案件、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案情况。二是评估情况。包括综合评价、预测趋势。三是预防和化解涉稳重大问题的工作预案。四是对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意见。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预警和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联络方式,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维稳工作考评细则、和责任查究办法,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和完善。

火花街道办事处

2013年1月

35 379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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