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石镇环保工作总结
双石镇环保工作积极推进,强化宣传教育,落实整改措施,提升环保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双石镇环保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双石镇环保工作总结
芦山县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加快建成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依托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涉水环保各项工作,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现将201x年涉水环保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概况
我县辖区内共有水电站78处,按照管理权限区分,省管2处,市管7处,县管69处(其中5处农业灌溉渠道电站、8处停产已注销取水许可电站)。按照央督反馈意见和省市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监管要求,根据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实有65处水电站需开展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作为十二个专项环境整治问题之一,制订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我局对应制定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人员加强生态流量管理工作。自201x年起,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监测设施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水电企业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再次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程及监控措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多份文件规范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x〕720号)和《芦山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县水务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积极落实全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各项整改措施。
1、强力落实既定整改措施。自县政府于201x年7月19日召开了全县水电企业集体约谈会,县发改、水务、环保部门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下泄生态流量承诺书》65份;在各水电站取水口树立下泄生态流量公示牌65块;采取在取水口泄洪闸门处焊接钢块,落实无障碍下泄流量工程措施65处;安装非在线视频监控65处,在线视频监控措施16处,正在加装在线视频监控4处;前期制定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延续取水论证工作。我县64家水电站的取水许可证在201x年底至201x年4月陆续到期,我局利用办理延续取水许可契机,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要求各水电站开展《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将下泄生态流量的流量值、无障碍下泄工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等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并写入评估报告中。如果水电站不执行已核定的生态流量值、落实不到位或未建设监控措施和无控制下泄工程措施,县水务局将在验收中不予通过和不办理取水许可证,以此促使水电站各项整改措施到位。
3、按照方案对标整改。根据省市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县水务局已经按照时间节点在5月完成了全县水电站排查,形成了问题电站名录。在7月11日召开了全县水电站一站一策编制专题会,要求存在下泄生态流量问题的65处水电站在8月10日签完成一站一策的编制,根据电站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全县纳入"一站一策"整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的65处水电站,已有60处水电站完成方案编制报我局,我局联合县发经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已开展初审工作,完成初审有53处水电站,余下未完成方案编制的水电站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限期完成并提交5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4、外出学习提升管理能力。今年1月,县水务局组织大川电厂等企业赴甘孜州泸定县交流学习,学习了华电泸定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施、水量监测设施安装情况。7月3日,在市水务局组织下赴甘肃张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学习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方式方法。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水电站对下泄生态流量认识的重要性,也提高了水行政工作者的依法行政管理能力。
5、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身能力建设。按照省、市关于下泄生态流量管理要求,积极引导各电站建设"无控制下泄全天候运行数字化监控"系统,将无控制下泄工程措施和流量计(仪)结合,确保水电站全天候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目前,京能集团大川电厂所属3个电站、宝盛电厂已率先完成等4处水电站建成"无控制下泄全天候运行数字化监控"系统,并接入县水务局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从视频监控到数字化监控的飞跃,为各水电站规范下泄生态流量作出了示范。
6、开展日常巡查,执法严格逗硬。自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对全县水电站巡查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今年1月起,县水务、发经、环保部门多次开展了联合巡查。201x年至今,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下泄最小流量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4起,共计罚款9万元,下发整改通知书50余份。
二、河道水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概况
一是水资源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全面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启动了我县《芦山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和《芦山县太平河水功能区区划报告》编制工作;实施了201x年度、201x年度节水型社会重点县资金高效节水项目实施,建设高效节水面积可达万亩。
二是水域岸线管理方面,印发了《芦山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已将青衣江芦山段划界作为201x年度目标任务,目前正在开展确定测量勘界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了平溪聚居点防洪堤水毁修复项目堤防建设460米,实施了中林、大川、双石水毁防洪堤修复项目,已完成工程量75%;启动实施了芦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其中县城段生态溢流堰工程(二期)已经全面开工。完成了关闭已经到期的昱辉砂石场、鸿鑫贸易投资公司砂石场。
三是水污染防治方面,排查出入河排污口共有26处,其中规模以上的入河排污口9处,已完成设置论证3处;规模以下的入河排污口17处,已全部纳入备案登记管理。完成了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在线监控装置,并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管理;芦山县芦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已经立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是水环境治理方面,印发了《芦山县集中整治非法围垦河滩种植农作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排查出芦阳街道办事处所辖城南社区姜城小区非法围垦5亩,种植的均为树木,经教育、劝解已整改完成;在全县范围内的县积极开展河道水域垃圾、漂浮物清理,落实专人负责河道保洁工作,基本实现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
五是水生态修复方面,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芦山县201x年火炬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综合治理任务数的75%。
六是河道执法监管方面,201x年县水务局累计开展河道巡查94次,对河道固体废弃物乱倾乱倒、乱存乱放和非法采砂行为等问题进行巡查;阻止并督促村民拆除清仁乡大同村后沟组山洪沟的违章搭建1起、督促,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7起,立案7起,已结案7起,罚款1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方面,存在生态流量管理工作精细化不足、企业对生态流量认识不足、部门联动不够,等问题。
二是河道水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属地乡镇投入不足、执法力度未形成部门联合执法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县水务局将继续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加快制定水电站水资源调度方案,对标问题压实责任,加强河道和水电站巡查,保证下泄流量正常泄放,确保河道水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二是县水务局将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开展高效节水、水土流失治理、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形成部门联动,依法打击涉水环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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