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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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采购、使用与废弃流程,确保安全、有效、经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如何实现更好的管理效果?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选15篇”,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我院医用植入性耗材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规定,制定以下制度与流程:

1、申购程序:各使用科室医师需严格掌握相关植入性医用耗材的适用范围和禁忌症,使用前认真填写植入性医用耗材申购单报,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查,医务科审查同意后报院长审批后交由设备科采购。

2、采购管理:设备科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申购单制定采购计划,筛选具有合法生产、经营的供应商采购,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

3、资质档案管理: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索取全部法规性文件资料,建立完整的.供应商资质档案。

4、出入库管理:植入性医用耗材到货后,采购及库管人员应仔细核对产品注册证,商检报告,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外包装、价格等进行严格验收。如有不符应拒绝收货。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取,对植入性医用耗材实行零库存管理。领取时双方再次核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外包装等,由领用责任人签出库单。

5、使用管理:对患者使用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和知情同意告知,并须严格核对患者信息和植入性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产品外包装,确保消毒到位。植入性医用植入性耗材使用后手术医生必须完整填写使用登记单,登记单一式三份,病历中保存一份,设备库房,供货商各保存一份,做到有据可查。

6、处置管理:使用后的医用植入性耗材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并作好记录。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2:

一次性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低值医用耗材,是指医用消毒剂类、医用高分子材料类、敷料类、口腔耗材类、医技耗材类、麻醉耗材类、计生用品类的医用卫生材料。如各类消毒液、医用胶片、医用高分子夹板、弹力套、各类活检套件、义齿、纱布、棉签、避孕环等。

1.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进行采购和验收。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2.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必要证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产品,还应有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

3.对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申购领用。科室每月领用量最多不超过30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并说明原因。对所有出现异常领用量的情况,将实施追踪审核。科室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使用增长幅度,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增加原因的将追究科室的管理责任。

4.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须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并保持清洁。拆开外包装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

5.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由设备科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6.一次性卫生材料必须一人一用一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使用后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严格按照一次性卫生材料使用后销毁制度,进行分类后集中交由清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7.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8.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产品,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9.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3:

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目前医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种植材料、钛板钛钉等。为规范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医学装备部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医学装备部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医学装备部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三)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监察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处置

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4:

为规范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同时做好医用氧气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等工作,保证患者使用氧气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药品,由药学部负责严格按照药品的管理办法执行。氧气瓶为医院固定资产,药学部氧气房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进行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医用氧气的首次购入应留存生产厂家的资质及首次购入医用氧气的检验报告书,同时严格按照药品的首营品种的管理执行。

三、医用氧气的入库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的验收办法执行。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

四、氧气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压力(充装压力/m2)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验货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五、医用氧作为药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容器为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由生产厂家出具检验报告。

六、库存医用氧应严格划分区域,满瓶和空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标示以示区分。满瓶用绿色、空瓶用红色。

七、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氧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药学部定期检查相关科室的氧气瓶使用,标示张贴数量等情况,发现丢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八、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基数,各科室护士长做好用氧计划报于氧气房,用空氧瓶向药学部换取医用氧气瓶。

九、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氧气瓶阀门开关必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十、氧气瓶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氧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十一、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急救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自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使用的,需经分管院领导、科主任签字同意并预交押金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氧气瓶必须一个月内归还。

十二、每月25日氧气房对院内氧气瓶进行盘点,统计购进量、各科使用量、库存量,汇总消耗表报药学部财务会计处结算。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格票据,做到帐、物相符。

十三、氧气瓶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时应及时联系氧气厂,氧气厂负责维修工作。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申领、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保障临床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形成高值医用耗材从准入到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全过程综合管理,保证医用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高值医用耗材的临床应用(使用)购进,需经《医疗设备、耗材管理委员会》筛选通过后方可准入。

二、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的购进,执行“河南省医药耗材采购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招标挂网的结果;购进未在“河南省医药耗材采购交易服务中心”挂网目录的高值耗材,需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购置申请,提交我院医疗设备、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议价筛选后上报“河南省医药耗材采购交易服务中心”,执行筛选结果。

三、高值医用耗材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耗材。

四、验收高值耗材时须依据《河南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中网采目录内的产品和医院新增医用耗材采供评选产品,核对高值耗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灭菌日期、有效期、进口耗材的中文标识等。急诊高值耗材的使用,按程序实施紧急采购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验收时要认真查看耗材的外观、形状、包装、密封等情况。使用部门反映耗材质量问题时,要立即查证并通知医学装备部。严防不合格耗材进入库房。

五、高值耗材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高值耗材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无差错。

六、库管负责每天盘点高值耗材的数量,并对库存种类、数量的变化趋势进行统计分析,合理制定高值耗材的采购计划。保障物品不积压、不断货。根据耗材物资的性能特点,采取各种控制和调节温度、湿度的措施,使物资保持最佳环境。

七、各临床科室使用植入性医用高值耗材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出库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减少损耗,保证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

按照“面向临床、服务患者”的'要求,原则上既要满足临床需要,又要防止过量积压,占用流动资金。药剂科根据医院每月或每季度临床业务用量和库存量,拟定采购计划,报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按照《医院药品及耗材使用目录》,进行网上采购。严禁标外采购和自行采购或超计划采购。采购毒麻药品、新特药品、钢板及输液管、透析器等无菌用品要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和安全。

2、入库

药库保管员要按照采购计划凭票入库,同时认真核对品名、规格、产地、数量、有效期等,检查产品包装无毁损后,方可入库。医用耗材要查验生产批准文号。严禁不合格药品及医用耗材进入仓库。

3、保管

药品及医用耗材要按照其类别、剂型、理化性质和特殊保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24小时对仓库的温、湿度进行监控,需冷藏保存的药品要上墙提示标志,必须进冰箱、冰柜保存。保管员每月对药品、医用耗材有效期进行查对,对接近失效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必须提前6个月上报药剂科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发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仓库药品及医用耗材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工作。库房区域严禁吸烟,并双人双锁保管。

4、出库

药房或临床医技科室领取药品及医用耗材,必须由科室负责人或科室指定专人到药库领取。先开出库单,认真核对品名、规格、剂型、产地、单价及数量等,并确认无误签名后方可发放。严禁无票出库或代领出库。领取医用耗材由临床或医技科室按月用量拟定计划,报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方可开据出库单。

5、处罚

凡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造成药品及医用耗材积压、失效、被盗等直接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承担损失的30%-50%,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直至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7: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8:

医用耗材是用于医院的诊疗,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须植入人体。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场、超市的库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及摆放要求。

1、库房应空气流畅、光线好,温度应保持在20℃、湿度在45~70%,以防医用耗材发霉变质。耗材入库后全部摆上货架,杜绝了地气对耗材的浸湿,冬夏两季使用空调调节室内的温湿度。

2、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剂、血气测试片、等按产品的温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库房分区管理:合格区和待处理区。

4、货架与货架之间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宽度,便于空气流通和耗材的取放。为避免医用耗材摆放过期,耗材摆放时应按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先入库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库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确保先进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远的后出,推陈出新。

5、坚决贯彻零库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购,对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货,利用最小资金、库存,达到最大的效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9:

(一)、应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登记制度。所有医用高值耗材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设备科材料仓库,设备科按照规定验收程序入库,送交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签字接收,详细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号、数量、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注册证号、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日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追溯登记。使用科室详细记录收费信息,确保没有漏费和重复收费。若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承担。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由临床使用科室送至设备科存档保管,档案保存期五年。

(二)、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高值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设备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长,分管领导批准方能使用,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全部承担。同时所用的医用高值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和家属同意并签字。

(三)、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高值耗材,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同时附《病人家属手术知情同意书》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及病人病历档案一起完整保存。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档案保存期五年。

(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高值耗材,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跟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按相关规定具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安装记录。

(五)、属于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高值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高值耗材方式填报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认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照新增医用高值耗材处理。

(六)、依据供应的医用高值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的使用,对高值耗材正常使用中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上报自治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0:

一、库房室内外不能有污染源和积水。

二、医疗耗材的采购的原则:在有效期内和医院物品的消耗速度,充分考虑物品从采购到到库房的运输时间,提前一段时间向采购部门或上级发出最少库存数量预警报告。

三、医疗耗材入库必须核对送货发票的名称、数量、规格、类别、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的整洁度。没有送货发票、包装不整洁或者破损、与送货发票不符的物品应向上级反映,并放待检区等候上级处理结果;核对清楚的医疗耗材在待验区等候检验科检验合格方能入库。

四、医疗耗材根据类别、存放要求分别放在相应的货架上,码放物品是做到轻拿轻放。保持库房的整齐和干净。码放的物品做到从左到右为有效期短到长的堆码。

五、科室领医疗耗材时,应凭领料单进行领料,必须注明什么厂家。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库房凭领料单出相应的医疗耗材,且出具相应的.出库单据,且双反确认无误在领料单和出库单上签字。

六、科室退医疗耗材,应出具相应的开有退货原因的退货单,科室连同物品和退货单一并交予库房,库房根据退货单进行分类堆放。

七、退回库房和库房过期医疗耗材。根据医院制度做出退货或者交给医疗垃圾管理部门。

八、库房医疗耗材的每一步管理必须做到票据简洁、账务明确、物品流向清晰。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1:

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

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

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

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2、每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设备科应在会前向各位参会者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5、必要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设备科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且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有表决权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临时会议仅限于论证院领导认为必要的或临床急需项目。

6、会议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设备科具体负责人汇报设备、医用材料采购、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然后由参会委员提问、讨论,使用科室负责人离席回避,最后由参会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无记名表决,已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为通过。会议记录中必须记录不同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五)工作纪律

1、论证委员所在科室的项目时、论证项目的供货方与委员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需回避。

2、本会委员不得接受相关商家的任何馈赠,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会议信息。

3、本会委员不得将讨论、表决的任何信息向未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透漏。

4、对违反纪律的委员,经本管理委员会表决后取消委员资格,造成明显影响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2:

(一)医院对部分医用耗材实行院内招标采购。凡列入医院内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购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擅自采购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医院耗材院内招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医院成立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医院监察部门、医务、护理、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疗设备科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及有关事项的安排,医疗设备科负责做好院内招标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具体品种。

4.各科室购置医用耗材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出所需器材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但不得规定品牌。少数特殊器材,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使用科室须提出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品牌供设备科参考,招标领导小组应从品牌、质量、疗效、价格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四)参加医院院内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证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4.具有及时供货能力;

5.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6.如代理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上级供应商的.代理证书。

7.招标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五)招标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六)由医疗设备科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招标过程中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对招标的医用耗材的中标单位,医疗设备科必须及时订立并履行购销合同。

(八)本采购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除属固定资产医疗设备之外的院内招标采购。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3:

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加强各医疗机构中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用品是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诊断、治疗用的需要销毁的医疗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手术巾、手术衣、帽子、口罩、一次性口腔镜、一次性手套及其它需要消毒的医疗用品等。”

二、管理组织

由院长负责下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进行管理。医院设有医院感染监控组织,保证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保证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反馈监督、检查、落实等情况。

三、各部门任务及职责

(一)医院感染监控部门

1、抽验器械采购部门索取的“三证”及批检报告单,并备案。

2、抽验中、小包装及产品外观质量。

3、应对购入产品有无热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配药典》一九九O年版执行,做批量抽查。

4、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器械采购部门确定进货与否,并记录备案。

5、当临床出现反应时,应立即按以下办法逐级上报:

⑴、登记:发生时间、病人姓名、年龄、诊断、临床表现、结果或进展。

⑵、留样:反应过程中可疑的物品、药液及相关因素和环节尽可能保持完整,以配合后期的处理。

⑶、记载:一次性医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供货单位及供货日期。

6、负责监督检查使用后的污染物品的回收处理、执行情况,并记录。

7、及时收集各部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协调好各部门工作。

(二)器械采购部门

1、根据本单位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负责统一购置。

2、购入产品必须查验“三证”。

(1)“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许可证”

(2)“一次性医疗用品合格证”

(3)生产厂当地医药公司和省、直辖市卫生厅(局)联合颁发的“推售员证”

3、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每批号必须附有药品检验新的热原、内毒素等项目检验报告和卫生防疫站无菌项目检验报告。

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严格按无菌物品的存放要求,并详细登记每次入库产品的批号。

(三)供应部门

1、复验产品外包装及中、小包装情况,抽查产品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控制部门,并及时停止同批号产品的使用。

2、严格执行产品发放制度,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使用后周转中注意产品的有效期,杜绝使用过期产品。

3、使用后的物品,按卫生局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4、禁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重复消毒再次使用。

(四)临床使用部门

1、护士长或专职护士负责复验产品小包装情况:生产批号、产品外观质量等。

2、操作护士使用前要检查:小包装密封性,穿刺针有无锈斑、污渍,输液(血)器、注射器内有无杂质和污渍;衔接部有无漏气现象,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停止使用。

3、使用中,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体征的变化,发现输液反应立即停止输液或注射过程,并立即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同时配合控感部门调查工作。

4、对使用过的物品,必须在科室完成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方可等待回收。

四、报告制度

(一)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每个医生护士均有责任及时向医院感染控制部门或主管院长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留样工作。

(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于一周内向卫生局医政科提供书面报告。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4: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医学装备的采购工作,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必须从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二、常规医用耗材采购由临床科室向库管员按月提交申请,库管员根据库存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编制常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提交设备科主任审批通过,由采购员按照既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新增医用耗材采购新增医用耗材科室,须临床科室负责人填写《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医务科同意后、递交设备科。设备科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计划,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书。组织相关院感、医护、财务等职能部门对需新增医用耗材进行调研、论证,审核通过后,报医院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四、临床急需医用材料,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事后补办申购手续。

五、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采购,否则将受到院纪处分及经济处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5:

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做如下规定

一、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械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科室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

3、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5、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6、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7、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械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8、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9、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

1、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根据不同的材料按照相应的使用规程、规范、操作标准及使用对象进行使用,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2、医师和护士在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时应掌握其使用的方法,对象,注意事项,遵守相应的规定。

3、需要与患者知情的应与患者进行沟通,签订知情同意书(如贵重耗材,介入等)。需要科主任或医院审批的耗材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使用。

4、操作使用前要严格的检查:医师对置入,介入类、各种医用包、导管等材料在使用前进行严格的检查,确定没有质量问题方可使用。护士对自己使用的医用耗材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如包装有效期、密封性。如穿刺针有无锈斑、污渍,输液(血)器、注射器内有无杂质和污渍,衔接部有无漏气现象。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停止使用。

5、使用中,医师、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体征的变化,发现有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同时配合医院职能科室进行调查。

6、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或物品,必须在科室完成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方可等待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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