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管理制度【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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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培训和监测设备,确保环境安全,减少静电对设备和人员的危害,如何有效落实?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静电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静电管理制度

静电管理制度 篇1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护企业设施、人员安全及生产流程不受雷电和静电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它涵盖了预防、检测、应对和恢复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内容概述:

1.防雷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包括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如避雷针、避雷带的安装位置和规格。

2.静电防护措施:涉及生产环境的静电敏感设备的保护,如接地系统、防静电工作台、防静电服等。

3.监测与预警机制:设立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设施效能的.制度,以及建立紧急预警和响应流程。

4.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防雷防静电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维护与保养:规定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标准和程序。

6.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雷击或静电事件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静电管理制度 篇2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负责人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展雷电灾难大事。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治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酷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剧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消失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峻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展安全性评估。

四、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准时发觉问题,从而实行相应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发生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六、假如发生人员伤亡,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当雷电击倒人致使心脏活动和呼吸停顿时,应实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展抢救,同时尽快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七、在救灾过程中,要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开二次灾难。

八、发生雷击事故时,一方面要准时实行相应的措施将损失掌握到最小,一方面要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爱护好现场,帮助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取证,分析事故缘由,提出解决方法。

静电管理制度 篇3

防静电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环境的安全,预防静电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健康和设备安全。该制度涵盖了静电产生的原理、风险评估、预防措施、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责任分配、监控与改进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静电产生与危害的理解:明确静电的基本概念,阐述其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危害,如火灾、爆炸等。

2.静电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流程,识别可能产生静电的环节,评估潜在风险等级。

3.防静电设备与材料: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防静电设备和材料,如防静电工作服、手套、地板等。

4.操作规程:设定防静电操作步骤,确保员工在执行任务时遵循规定,减少静电积累。

5.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防静电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防静电管理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7.监控与改进:建立监控机制,定期检查防静电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静电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全面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全园区防雷防静电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园区管委会特提出如下任务要求:

一、各村和各单位一把手要对防雷防静电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防雷防静电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气象部门要积极行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开展防雷防静电检查、检测,以及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图纸审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SPD业务。

三、各类新建建筑物必须先通过气象部门的图纸审核,住建部门方可办理开工许可证。工程完工后,必须经气象部门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使用许可证。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必须到气象部门补办竣工验收手续后方可办理房产证,并积极接受防雷年检。

四、对拒不接受防雷安全年检的企业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园区将联合安监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同时,在办理有关安全手续时,要严格把关,对无防雷年检合格证书的',不予办理安全许可手续。

五、工商、质监部门将加强对生产和销售各种防雷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质监部门将重点加强对各种建筑施工设施(塔吊、电梯)等的监督。

七、饭店、小卖部等人员聚集场所和烟花爆竹存储、销售企业在无防雷设施或防雷年检报告时,消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责令其整改。

八、医院、学校、信用社等行业一定要搞好自身防雷,自觉接受气象部门的防雷检测和整改意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的工作,及时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九、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扛死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安全各项工作,对把关不严、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防雷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静电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5、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6、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7、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8、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9、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11、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静电管理制度 篇6

静电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环境中的静电防护工作,确保员工安全和产品质量,防止因静电引发的潜在危害。

内容概述:

1.静电产生与控制:识别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静电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静电防护意识。

3.设备管理:安装和维护静电消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工作流程:设定静电敏感产品的处理流程,减少静电积累和释放的风险。

5.应急响应:建立静电事故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地应对静电引起的意外情况。

6.监测与评估:定期对静电防护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持续改进静电管理制度。

静电管理制度 篇7

本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关于防雷防静电的相关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减少因雷电和静电引发的事故风险,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

内容概述:

1.防雷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2.静电防护设备的选用与维护

3.员工培训与教育

4.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5.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

6.责任分工与执行监督

静电管理制度 篇8

(一)各个有静电发生的生产岗位,除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同时执行本制度。

(二)在生产过程中造成静电积累,静电荷不易泄漏时,静电场中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接地,其总接地电阻应少于108欧姆。严禁穿化纤服装和铁钉鞋作业。

(三)在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严禁用黑色金属敲、铲、撞击设备和铁质容器,防止突然产生放电,引起燃爆。

(四)铁质容器储存汽油、溶剂等易燃易物品时,搬动要轻拿轻放。不准在地上拖动,防止产生放电,引起燃爆。凡遇汽油、溶剂等物品溢出地面或倒翻时,严禁火种接近,并及时处理,防止发生火灾。

(五)严禁用泵直接向桶内喷射易燃溶剂,必须采用自流方式,使用阀门要缓慢开启,不准开足,防止冲击过大产生静电。输送溶剂的管道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塑料软管、塑料软管。金属管道法是要跨接。

(六)禁止在装(移)油或其他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检尺或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以后进行。

(七)静电消除器的安装必须紧固,接地引下线端连接不准有松动脱落;导线中间不准有接头,如有异常未经电气专业人员检查,确认完好,不准使用。

(八)静电消除器应保持清洁,不得粘有油污和可燃液体,如有应及时消除,但动作要轻、慢。

(九)架设静电消除器两头端必须高低一致,感应距离应在公分以下。

(十)防静电设备、装置、接地等安全措施,应在工程设计时,做到"三同时"。投入使用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并将检查、维修情况记入卡片档案。

静电管理制度 篇9

(1)领药时要按照“少量、多次、勤运走”的原则限量领药。

(2)装、筑药应在单独工房操作。装、筑不含高感度烟火药时,每间工房定员2人;装、筑高感度烟火药时,每间工房定员1人,半成品、成品要及时转运,工作台应靠近出口窗口;装、筑药工具应采用木、铜、铝制品或不产生火花的.材质制品,严禁使用铁质工具,工作台上等冲击部位必须垫上接地导电橡胶板。

(3)钻孔与切割有药半成品时,应在专用工房内进行,每间工房定员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积不得少于,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和长时间使用同一件工具;

(4)贴筒标和封口时,操作间主通道宽度不得少于l .2 m,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半成品停滞量的总药量,人均不得超过装筑药工序限量的2倍。

(5)手工生产硝酸盐引火线时,应在单独工房内进行,每间工房定员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积不得少于,每人每次限量领药1 kg;机器生产硝酸盐引火线时,每间工房不得超过2台机组,工房内药物停滞量不得超过2. 5kg;生产氯酸盐引火线时,无论手工或机器生产,都限于单独工房、单机、单人操作,药物限量 kg。

(6)干燥烟花爆竹时,一般应采用日光、热风散热器、蒸气干燥、红外线或远红外线烘烤,严禁采用明火。

静电管理制度 篇10

本防静电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环境中的静电防护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与产品质量。制度涵盖了静电产生、控制、监测及员工培训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静电产生与控制策略

2.设备与材料的选择与管理

3.员工静电防护培训

4.静电监测与评估体系

5.应急处理与预防措施

静电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一、防雷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防雷电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防雷防静电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各二级单位应针对分管工作特点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教育培训。

4、对防雷防静电装置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分管企业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明火、特种作业的项目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雷防静电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防雷电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单位各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针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企业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六、电气设备安全隐患的防静电检查和管理制度

1、公司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静电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三五三处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人员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电、静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二、设备管理科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的实施和资料保存。

三、各科室车间组织学习防雷、防静电相关知识,开展预防雷、防静电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雷、防静电意识和能力,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安全管理部门建立信息预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科室和人员,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防静电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尽快排除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建立健全雷电、静电灾害报告制度,遭受雷电、静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情况,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一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电、静电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静电管理制度 篇13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12、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13、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4、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15、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16、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17、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18、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19、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

20、防静电生产工序及场所中,机械传动尽量采用齿轮传动。当采用三角带传动,必须选用防静电三角带;当使用普通三角带传动时,必须采用取提高其表面导电性能的措施。

21、q-1级、g-1级场所的管道之间与设备、机组、阀门之间的连接法兰,其接触电阻大于欧姆时,应用金属线跨接。

22、q-1级、q-2级、g-1级、g-2级场所,在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毫米时,就每隔20米左右用金属绕跨接;金属官衔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毫米时,也应用金属线跨越。

静电管理制度 篇14

1 、主题内容

为规范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规定。

2 、防火防爆管理

各部门职责

按照防火区域划分对各自防火区内相关单位施工用火进行管理,落实用火环境安全措施及监护,制止和纠正违章用火。

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及管理工作,消防设施不得随意动用。

负责本区域内装置、罐区、设备的防火防爆工作。

管理内容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将香烟、火种等带入生产区域;作业区或承包商因作业需要确需带入火种,须报告HSE部并得到同意。

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防爆区域,防爆区域严禁使用手机、照相机,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及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车辆进厂应配装阻火器;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及化学品库。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严禁就地堆放、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已使用的油棉纱等易燃的材料须定点存放,定期处理,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易燃易爆区域内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未经批准,厂区内不得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他建筑物。

危化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每年雨季前须按规定进行监测。

可燃气体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加强气体检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焊缝或其他补焊过处进行复验,并做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根据工艺过程的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严禁损坏厂内各类的防爆设施。

3、 防雷电管理

生产部(电气专业)为防雷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防雷设施存在的隐患;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建立防雷装置管理档案,掌握本公司防雷设施的基本情况,并建立防雷装置检测维护台账。

防雷设施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

公司新、扩、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单位设计和具有防雷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采购部门应采购具有检验测试合格证书的防雷产品。

防雷装置竣工后,公司应请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报当地气象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按规定存档。

安装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应作为公司管理的重点。电气专业应加强防雷装置的日常和定期的维护、检测管理,维护和检测应做好记录,填写台账,对日常和定期维护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当及时安排整改并复检;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生产部门应建立应对雷电发生的紧急状况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如在雷电造成紧急停电的情况,应装有备用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加强防雷电应急预警。在雷电多发季节,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当地的天气变化,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出的雷电预警,在雷电来临之前主动获取防雷电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应及早采取防雷电预警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雷电造成的灾害。

4 、防静电管理规定

公辅工程车间为防静电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识别可能产生静电的场所、设备、设施,负责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防静电设施隐患排查。

生产作业区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符合相关标准、规程的工业防静电接地措施。

使用、贮存、输送、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装卸场所以及可能产生静电积聚的生产设施等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设备、储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采用符合相关要求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并应均匀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易燃易爆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

对输送可燃气体的.管道或容器等,应防止不正常的泄漏,宜装设气体泄漏自动检测报警器。

高压可燃气体的对空排放,应选择适宜的流向和处所;对于压力高、容量大的气体如液氢排放时,宜在排放口装设专用的感应式消电器,同时要避开可能发生雷暴等危害安全的恶劣天气。

当不能以改善工艺条件等方法来减少灌装液体物料的静电积聚时,应采用液体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器应装设在尽量靠近管道出口处。

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进入有静电产生的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和规定进行:

按防静电危害要求,穿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静电装备。

禁止在静电危险场所穿脱衣物、帽子及类似物,并避免剧烈的身体运动。

在有静电产生的易燃易爆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进入有静电产生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中应按相关要求控制物料的投料速度。

在输送和灌装易燃液体过程时,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喷溅;从底部或上部入罐的注入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T形状或另加导流板,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

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易燃液体时,应严格按要求控制液体灌装时的速度。

汽车罐车在装卸过程中应采用专用的接地导线,夹子和接地端子将罐车与装卸设备相互联接起来;接地线的联接应在罐体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工作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有条件时尽可能采用接地设备与启动装卸用泵相互间能联锁的装置。

对烃类液体的检尺、测温和采样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当设备在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需按《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中的要求,静置一段时间才允许进行上述操作。

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接地,有条件时应采用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具。

在可燃环境下进行灌装、检尺、测温、清洗等操作时,应避开可能发生雷暴等危害安全的恶劣天气。

可在烃类液体中加入防静电添加剂,使其电导率提高至安全水平。

所有静电危险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静电危险场所必须有接地点、应使用的防静电物品、衣物、静电危险区的限制等标志。

对在静电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防静电危害培训。对短期来访的人员,公司应配备公用的个体防静电装备;进入静电危害区域前,应由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告知有关规定。

生产部(相关专业)应按照静电危害控制方案对采取的防静电措施、个体防静电装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静电电位、相对湿度、比电阻、含油率等相关静电参数的检测,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不符合项应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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