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制度(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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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勤工助学、义务劳动等课外活动。

第二条 课外活动由校学工部、校团委、系分团委和学生会负责指导和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全日制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社团

第九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红十字会、艺术团、社团等团体。

第十条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内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应的章程和指导老师,报校团委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校内相关团体,应以自愿为原则,承认团体章程,享受会员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合法的团体管理干部,在综合测评时享受学校规定的社会工作加分。

第十三条 对于学生自发组织成立的学生团体,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学校为社团活动提供部分必要经费,支持社团建设和发展。

第十四条 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公布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十五条 任何团体和会员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举行大型集会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第三章 讲座、墙报、广告、报刊

第十六条 任何学生团体和个人邀请校外人员来校举办讲座,应事先将讲座内容和主讲人身份报校团委,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举办。学生邀请校内教师举办的讲座,也应经过校团委或系分团委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系级以上的学生组织的政治性、学术性、文体性、义务性海报等可张贴在统一规定的'“宣传栏”中,各种商业性广告和系级以下学生组织的广告需按学校要求张贴在指定的地点。张贴的广告必须有明确的落款单位和日期,不准在规定地点以外的宿舍区、教学区、墙报栏等公共场所张贴任何墙报、海报和广告。

第十八条 学生组织出版的各种小报、刊物、如属系内交流的,须经系分团委批准,如在全校范围交流和校外交流的,应报校团委批准并在校团委登记注册。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校团委将定期组织评选优秀调查报告,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团体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会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团体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消,对不合格的会员或团体负责人除按各团体章程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学校和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课外活动为名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违反此条例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学校团委。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确保校园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值日领导要及时在校门口巡视,以防学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领导、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定期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师生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学生家长,查明学生去向。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注意排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定期给饮水桶、饮水机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任务。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经常开展地震、火灾等逃生演习。

3、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瘦西湖第三小学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文化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老师按教学规范程序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育学生爱护

仪器设备。

2、学生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准随便

摆弄设备和药物。

3、搬动沉重设备注意手脚安全,使用有毒药品注意做好防护

工作,事先穿戴好防护用具,事后要清洗消毒,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4、实验室内严禁违章带入火种,不准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吸烟

5、使用电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严防触

电事故发生。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

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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