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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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篇】

1、全厂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动力设备的采购,一般情况下权限分别属于生产部、设备动力部、行政部。有相关业务的部门根据需求提交申请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后,把综合意见反馈给具体部门;具体部门根据综合意见进行调研,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质量上、价位上、性能上、服务上进行综合比较,然后设备动力部提交具体的采购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或经评审后,方可进行采购。

2、设备订购到厂后,具体实施部门应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缺损,附机、附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与有关文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如有缺件,应立即向原制造厂索取),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将文件存档,并根据情况复制材料供安装、调试及生产维修之用。

3、设备需安装调试后验收时,具体实施部门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安装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列入厂控的设备,厂主管领导应参加安装验收。

4、设备验收内容:

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出厂检验的'主要精度标准和项目进行检验。

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时,操作传动部分的灵活性。

电气控制设备的状况。

液压装置及渗漏情况。

安全防护装置。

设备外观。

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

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件及验收项目。

5、设备经验收无误后,由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申请,报企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设备方可投产使用,财务部方可付款。

6、设备在验收过程中,质量管理室负责记录全部试验数据,发现问题要报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未达到验收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内部协调工作,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负责对外联系,解决各种事宜。

7、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小型与易安装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安装。

采购管理制度【第二篇】

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以及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台账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等资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一、采购索证索票

1、采购前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与合格的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安全的供销合同。

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购物凭证等资质证明。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采购前应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8、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合格检测报告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二、进货验收

查验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或标准要求,采购的食品在入库和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购物凭证、资质证明,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1、收货时严格把好验收关。杜绝一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原料进店;

2、核准进货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

3、感官检查:看有无破损、变形、杂物、腐烂、霉变等;闻是否有异味;摸是否有异样;蔬菜是否新鲜。

三、台账记录

1、台账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台账记录应与所购食品及购物凭证相符。

3、购物凭证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秩序有序整理。

4、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建立专门进货台账。

采购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做好幼儿园后勤保障工作,使伙房食品采购各环节保持廉洁、公开、高效运行,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杜绝事故和漏洞,真正做到后勤服务促进保教工作,达到降低幼儿伙食费成本之目的,让职工和家长放心和满意,特规定如下:

1、园内食品采购、协调由园后勤部负责,所送食品必须是经园考察后并签有协议的合格供应商提供,与园未签协议的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责任自负。

2、厨房食品、食材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原则确定合格供应商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食品采购的价格应以批发价或低于市场零售价(不得高于9折)。供给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3、购买食品,做到有计划、不浪费,不积压,贯彻勤俭办事方针。伙房班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通知与园签有协议的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园。

4、保管员是食品的第一验收责任人,伙房所有食品由保管员先行验收,班长复查的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保管员验收而擅自加工,凡是保管员未验收而他人擅自加工产生的票据财务不得报销由违章者付款。

5、园财务部是票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园内每日发生的各类票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有权提出质疑,拒绝任何问题发票入账。

6、厨房班长对每天伙房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进行复查(复查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杜绝变质的和价格高于或等于市场零售价的食品进入伙房,早餐牛奶的票据保管员要现场核实数量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7、炊事员必须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拣菜、洗菜,并注意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混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炊事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及时报告。

8、购入食品的发票由保管员接收并送财务室,且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大小写齐全),有供货人(全名)、验收人(全名)、复查人(全名)三方签章(缺一项为无效票,财务不得报销),发票当日验收有领导签字有效(隔日无效),财务人员只对供应商付货款,严禁他人代理或私开发票。对于虚开、虚报,单价有问题的票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严格把好“三关”,即班长把好食品购买关,不买腐烂变质食品,不买“三无”食品(无商标、无厂家、无生产日期);保管员把好食品验收关,对不符合标准、质量低劣的食品拒绝入库;主厨师傅把好食品操作关,对变质食品、低劣食品拒绝操作。若因把关不严造成损失和食物中毒事件,除追究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主管领导、园后勤部、分园长要不定期对食品验收环节进行抽查。伙房班长、保管员必须履行其职责,对伙房的食品购买、入库、操作进行监督,对食堂工作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过程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若因失职和管理不力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责任。

11、对供应商的考核采用群众监督一票否决制(只要有职工和家长投诉举报即取消供货资格),对幼儿园让利的合格供应商实行鼓励可连续签约。

12、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问题,各环节有责任向园领导、园后勤部真实、客观反馈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采购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1、本制度规定的办公用品是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耗材及软件、办公文具、卫生用具、照明用具等。购买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各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购表交党政办安排购买;购买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但不需进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的物品,各部门事前填写申购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安排专人购买;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的须经乡主要领导审批以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由乡各部门填写申购单,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手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领回发放。

3、一般性采购和不需在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的采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发放。急用现买零散性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

4、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所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力求货比三家,购得质优价廉商品。

5、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的采购程序: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党政办采购、发放→采购人在发票上经手签字→相关领导审核→乡主要领导审核→财政所核销。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领取

1、物品领用实行一次一领、专领专用原则。

2、领取人在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单》上写明日期、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内容并签字。单位价格在100以内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价格在100元—200元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的须乡主要领导签字。

3、大件物品领取后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序列,部门应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

4、除党政办指定的专人采购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外单独购买办公用品或在指定采购点处签单。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使用

1、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

2、要爱护办公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废置,严格执行注销制度。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延长物品使用年限。

3、文件材料的印制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印制前要认真做好校对、检查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由原采购人员负责联系退换、维修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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