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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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班考勤制度细则【第一篇】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 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 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 午 2 时至 6 时,每周 6 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 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
早班自上午 8 时至 下午 5 时;晚班自上午 11 时至晚上 8 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 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 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
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 四次。
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 11 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 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 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 班时间后 1~10 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 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 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
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 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 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 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 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 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 填写申请单。
由部门主管批准, 交总经办备案, 作为考勤依据, 否则, 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讲究工作效率; 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 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
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 ,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 勤部门备案, 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
加班薪酬的计发, 参见 《薪酬发放办法》 。
第 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 月 1 日) 一天 b、 “五一”国际劳动节(5 月 1 日、2 日、3 日)三天 c、国庆节(10 月 1 日、 2 日、3 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 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 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 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 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 XX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由总经理 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制度【第二篇】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人员上下班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现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公司管理制度,将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 出勤、迟到、早退及外出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总监必须在上午8:3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签到考勤(各项目监理部员工除实行签到考勤之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在岗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日数扣发工资。连续3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办公室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5、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6、各项目监理部员工离开监理部办事须向项目总监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监理部时间,经项目总监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7、总监因特殊或突发情况无法正常打卡考勤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二、 请假
关于事假的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办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请假单。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按旷工计处。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是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补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半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半天及以上的按当月实际平均工资额扣减当月工资。
关于病假的规定:
1、除特殊或突发情况,员工应于请假的前一日提交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登记,全年累计病假以不超过30天为限。
2、员工当月请病假不超过3天者,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工资照发。当月病假超过3天的,其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其余工资。连续二个月病假超过5天内,则可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可准其离职休息三个月以内,离职休息期间保留职务与社保医保,工资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资额发放。3个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则劝其退职,办理退职手续。
三、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有限公司
xx日xx月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遵守【第三篇】
一、工作时间:
员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上午8:00—11:50,下午14:00—16:50。
二、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三、考勤处罚:
(1)上班时间1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当月累计三次迟到者,按旷工一天计算。
(2)迟到十五分钟后(含十五分钟)列为旷工。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均予下岗。
(3)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
(4)特殊情况者报总经理处,酌情处理。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遵守【第四篇】
第一条 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 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 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五条 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 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 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十三条 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制定目的:
1、促进本公司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以增进工作效率;
2、统一本公司员工出勤标准,以利管理工作之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职工的出勤,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三、出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1、公司目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6天工作制。
2、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日、上下班时间、班次、就餐时间及工休时间进行调整,员工应予配合。
(二)、打卡管理: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或签到),无故不打卡(或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对打卡时间有疑问,可向管理员查询。
3、工作时间内,如非工作需要,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需要,要得到直属上司的批准。员工因私事中途外出的,须请假、打卡。
、不得迟到、早退。凡迟到、早退者,公司有权扣除工资及部分奖励,并予以处罚。
(三)、一般出勤规定
1、迟到:是指未履行相关手续而缺勤的行为。
上班时间前请假的`按请假处理,(向管理部和直接上级请假)
一个月允许有3次10分钟内的迟到,第4次10分钟内迟到按迟到处理,扣20元/次;
迟到超过10分钟在2小时(含)内的,按迟到处理,扣30元/次;
迟到超过2小时在4小时(含)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扣40元/次;
迟到超过4小时以上的,按全天旷工处理,扣80元/次;
2、早退:是指未履行相关手续而缺勤的行为。
早退在15分钟或以内的,扣20元/次;
早退超过15分钟在2小时(含)内的,扣40元/次;
早退超过2小时在4小时(含)内的,扣60元/次;
早退超过4小时以上的,按全天旷工处理,扣80元/次;
3、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均以旷工计。
旷工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次;
注: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2次以上,或者6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2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五)、请假规定:
1、请假需先申请,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以半天计,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计算。
请事假半天,扣40元/次;
请事假1天,扣80元/天;以此类推。
请病假不扣钱,但需有正规医院开具相关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3、假超过2天(含),须提前1个星期申请,公司根据其本人的工作状况及综合考虑工作安排,决定是否准假;
4、遇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管理员请假,待返回工作岗位时补缴相关证明,经批准后可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5、未经请假、请假未核准或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而不到勤者,则作旷工处理。
(六)、给假管理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员工请假单》,由管理员签批(请假的计算单位是半天)。
2、事假:须提申请批假,每次不得超过五天,如超过需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但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
3、病假:员工在告假当天以电话向管理员请假,事后补回请假手续和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的按事假计,且病假每年不得超过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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