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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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制度管理条例【第一篇】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职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环境,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宿舍管理委员会,严格制定安全保卫制,卫生责任制,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2、要根据生产班组合理安排住宿,并设专兼职服务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宿舍设施管理、值班及治安保卫生等项工作。

3、宿舍应坚固、美观、保温、通风、照明、防火、防潮湿、宿舍地面应硬化,墙面应刷白。

4、宿舍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并保持整洁、卫生、文明。

5、宿舍用电要符合用电规范,不准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接线,接电褥子,接灯和点长明灯。

员工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患有传染病者。

有不良嗜好者。

不得携眷住宿。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职员宿舍规章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员工住房管理,使员工团体宿舍坚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秩序,并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入住办理、住宿期间、退宿等方面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员工供给的各类居所。

第二章:职责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

1、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宿舍入住、分配、调整、退宿与统筹安排与办理。

3、负责对宿舍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景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4、负责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备,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对宿舍水、电的管制。

6、负责宿舍长的确认指定。

7、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定。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需入住人员(含临时性暂住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和入住申请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宿舍长)

1、负责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实。

2、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和检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负责维护就寝纪律,督促入住员工按规定时间作息。

5、负责宿舍卫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6、负责宿舍异常情景的处理及汇报工作。

四、宿舍员(入住员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后勤部及宿舍长的安排和管理。

2、负责做好个人安全、财产的防护工作,坚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状态。

3、负责做好当值日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五、财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违规员工处罚的扣款处理。

2、负责房屋租赁合同费用的支付。

第三章:入住办理

一、入住条件

1、在职员工且需长期居住(至少3个月)。

2、临时入住人员(业务实习者、驻外业务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入住人员必须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且保证未患有任何不适宜共同居住的传染性疾病或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办理

1、入住人员凭经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人员对床位进行统筹安排,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书》。

2、签订入住协议后,行政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情景进行宿舍、床位安排;

3、进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与转让,确有特殊情景需调换者,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经管理人员安排调换。

第四章:宿舍守则

一、员工进住宿舍后,要节俭用水、用电和保证本人财产的安全,各位员工要养成“人走灯灭、关门、关水”的良好习惯,爱护供电和供排水设施,住在租住房的与房东坚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二、宿舍晚间归宿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进行卫生值日。

四、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等的时候,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五、宿舍区域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其完好。

六、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子叠放整齐,坚持室内通风。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八、养成和坚持良好的礼貌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皮)。

九、坚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室内无异味,桌面、门窗、灯具等表面无积尘,屋顶、墙角、床架无蜘蛛网、挂絮。

十、坚持墙面干净整洁,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涂乱写,不得在墙壁或食物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挂钩、打铁钉、拉绳子或打洞等。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坚持被子、床单、枕头等卧具的干净,并适时进行晾晒;不串用个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装入垃圾袋并将口扎实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十三、个人财物妥善保管,现金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违反规定发生遗失情景,职责自负。

十四、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十六、禁止卧床吸烟和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十七、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十八、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章:检查与管理

一、宿舍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对宿舍进行卫生与行为规范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异常汇报。异常情景,宿舍长和宿舍员有职责和义务及时向行政部及部门负责人汇报。异常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盗窃、不法行为、影响周边群众的事件。

第六章:违纪处罚

一、存在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除照常赔偿外,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连续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资格。

四、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经常破坏宿舍安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七、有偷窃行为者,参照《员工奖励与处罚条例》处理,若涉案金额较大,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宿舍长、管理负责人)的安排,视情节严重情景决定是否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章:退宿办理

一、退宿原因

1、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退宿。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员工退宿一旦决定,应在七日内迁离宿舍。

2、退宿人员退宿时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退还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员退宿前一天,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退宿时由宿舍长和行政部人员核查公用物品状况,进行物品清点移交,签名确认。

第八章: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解释、补充,经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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