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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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保证公司各岗位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所需的优秀人才,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公司人事录用源于以下六种情况下的人员需求:
1、缺员的补充;2、突发的人员需求;3、为确保公司发展所需的人才储备;4、公司管理阶层需要扩充时;5、公司对组织机构有所调整的需要;6、为了使公司的组织更具灵活性,而必须导入外来的资深人士时。
一、招聘的组织管理
初、中级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和组织实施,招聘职位所在部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人才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帐管理。
二、人力资源计划和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人员需求预测,根据内外部人员供给情况进行人员供给预测,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费用计划,报经理办公会审批。人力资源部建立内部人才库,信息包括每位员工的绩效记录及评价、职业兴趣、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课程、外语水平、具备的技能和证书等。进行内部人才供给预测时要调用内部人才库,判断内部人员是否与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外部供给预测,外部供给预测要根据总体经济状况、全国和地方劳动力市场状况和准备招聘的职缺的市场状况进行判断。人力资源部详细审核申请职位的名称、职级等事项。如同意其申请,当确定本公司其他部门并无适当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形成公司的人员外部招聘计划。
各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事宜造成的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并无内部调职的可能性后,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招聘申请表》,报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外部招聘解决。
三、内部招聘
人力资源部明确所需内部招聘的岗位名称及职级,新增岗位由用人部门主管编制工作说明书报送人力资源部,以准备工作说明书,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内部网通知、在公告栏发布或其它形式。所有的正式员工都有资格利用空缺职位公告政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要求组织考虑自己是否能够从事某一职位的工作,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目前的上级和空缺职位的上级意见,根据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招聘评审活动,评审结果经总经理/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
四、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活动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可有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相应技术人员参加。招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开展之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和人力资源需求部门加强合作,以便对招聘岗位和该岗位所在群体特点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最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并争取成本节约。校园招聘。人力资源部与有关的高校保持经常的联系。对于专业对口的院校可及时派员进行宣传并组织招聘。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网络招聘。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经常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的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随时考核录用。鼓励员工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招聘会招聘及广告招聘。通过各地人才招聘会和报纸、专业刊物广告招聘相关人员。委托猎头公司招聘。在招聘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时可考虑通过猎头公司招聘。
五、外部求职者的甄选
人员甄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有关测评工作。初步筛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是进行初步筛选的有效手段,目的在于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据此淘汰不符合职务说明书要求的候选人。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外部应聘人员填写完求职表后进行。就业测试是外部招聘初步筛选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可以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如打字员、搬运工,生产部门的某些岗位在初步筛选时可进行实地操作测试。对于无法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包括管理类岗位和技术类岗位,要通过审查其著作、发明,或核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初步面试。对初步筛选合格的求职者邀请面试。初步面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专员主持。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学识、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并填写《面试登记表》里的初试评价栏。人力资源部确定初试合格人员,经人力资源部部长签字认可后推荐给相关业务部门复试。
复试。复试由复试甄选小组进行。复试甄选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代表;二、人力资源部专门人员;三、资深专业人士。一般岗位的招聘可无资深专业人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资深专业人士应对该职缺的工作有深切的了解和密切的工作关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面试由总经理负责,资深专业人士参加,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工作。在复试前根据招聘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设计面试评分量表。复试应通过多角度、多方法进行测评。
复试的实施。复试过程中,复试甄选小组成员应填写复试记录表,表明对应聘者的评语及结论。全部复试结束后,甄选小组成员应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由用人部门代表拍板。评价结果应填写在复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笔试。重要岗位的招聘应采取笔试,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组织笔试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应聘人知识和能力,笔试试题根据需要确定。
甄选结果的反馈。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由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高层次人才引进、批次进人时需经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批。所有人员应经总经理最后签字批准。同时,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六、试用和正式录用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要填写“职工登记表”,并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的目的在于弥补甄选中的失误。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其它单位工作不到一年者,试用期满后,还有6个月见习期。
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双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试用。试用或见习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由部门负责人出据书面意见交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该员工的“职工登记表”里注明加盟本公司的时间和转正时间。
七、招聘工作评估
人力资源部应当研究求职者以及新员工对招聘管理组织工作和招聘人的反馈,以及计算在每个招聘地区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作为改进招聘活动的依据。招聘活动结束后,应当通过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新员工的离职率等来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招聘管理制度【第二篇】
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的原则是:对专业性强的专业(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对口掌握,综合性的专业(岗位)适当从宽。具体掌握如下:
一、文秘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1、秘书方向专业:文秘、文秘档案、秘书学、涉外文秘、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司法文秘、商务文秘、法律文秘等;
2、哲学方向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等;
3、政史方向专业: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革命史与*党史、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政治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与行政学等;
4、教育学方向专业:教育学、科学教育、文秘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教育管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育论、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
5、中文方向专业: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儿童文学、古典文献学(古籍修复方向)
、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中文、中国现代文学、古典文学等;
6、新闻学方向专业:新闻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和主持、新闻等;
7、广告学方向专业:广告学、媒体创意、网络传播、广告等;
8、历史学方向专业:历史学、专门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等;
9、管理学方向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公共政策学、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劳动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学、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党政管理、人力资源、经济与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等;
涉及秘书、哲学、政史、教育学、文学、新闻学、广告学、历史学和管理学岗位的,其报考专业应为上述对应专业。
二、档案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档案学、图书档案管理、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档案、科技档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三、新闻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媒体创意、新闻广告、
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传播学类。
四、法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涉外经济法、宪法、民事诉讼法、民商法、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学、法律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律师、法律教育、法理、司法助理、法律硕士、法硕(法学)等;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五、计算机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1、计算机技术应用方向专业: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计算机技术与教育、计算机数控、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电子工程、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现代教育、信息对抗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应用、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计算机多媒体运用技术、多媒体计算机、电子技术与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数字与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与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等;
2、计算机软件方向专业: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理论、计算机软件、软件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与应用、软件编码与测试、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应用等;
3、电子信息科学方向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微电子学和固体电子学、微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信息、信息管理系统、科学系统与信息管理、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信息管理技术与应用、电机电子工程、电子商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路与系统、电子通信工程等;
4、电气信息方向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工业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计算机系统结构、通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信息技术与管理、管理信息系统、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
计算机通讯与技术
、通信与无线网络、卫星通信、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信息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和信息科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系统理论、嵌入式系统、计算机通信工程等。
六、通信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通讯、通信、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技术、无线电通信、多路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移动通信技术、通信与可视技术、数字通信设计、计算机通信、无线电通信通讯、信息管理、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信息对抗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七、电子科学与技术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物理电子学、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路与系统、电子电工等。
八、财务会计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信息管理、财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理财学、企业理财、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教育、国际会计、工业(企业)会计、管理会计、投资与理财等。
九、经济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货币银行学、经济管理、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建筑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产业经济、技术经济、区域经济、劳动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投资经济、投资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经济管理、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国际商务、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商品学、国际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和管理、网络经济学、经济研究、商业经济、金融、企业管理、投资经济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商业经济管理、物流管理、建筑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商务管理、金融管理、金融与证券、投资金融管理、经济消息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与经济、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学、国际商务管理、国际商业、国际商务金融与经济、金融和管理、金融和经济学、经济管理学、经济系统分析与管理、企业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与银行、物流管理与金融、银行与金融、经济原理、经济信息管理、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贸易和管理、市场营销管理、技术经济评价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方向)、教育经济与管理、经济金融与管理、商业与管理、工商管理学、技术经济评估与管理、国际贸易和供应链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金融等。
十、财政税务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财政学、金融学、税务、审计学、投资学、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财务与精算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教育、国际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工业(企业)会计、财务信息管理、国际财务与金融、财会教育、国际金融、银行与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财务管理、会计与金融、金融、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企业财务管理、财政税收、
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金融统计、金融投资学(应用经济学)、金融证券、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等。
十一、统计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统计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数学、统计与概率、基础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应用数学、应用数学统计方向、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应用统计、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统计、应用统计与计算科学类统计专业、统计、计算数学等。
十二、工商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海关管理、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渔业资源与鱼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十三、金融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国际金融与贸易、区域经济学、风险管理、金融与投资、金融信息、国民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与证券、国际金融等。
金融、国际财务与金融、金融财务管理、会计与金融、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管理、金融与证券、投资金融管理、工商管理硕士(金融方向)、国际商务金融与经济、金融和管理、金融和经济学、国际金融与银行、物流管理与金融、银行与金融、贸易与金融(硕研)、货币、银行和金融(硕研)、金融学(信用管理方向)等。
十四、社会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
十五、城建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村镇建设、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规划、建筑学、路桥建筑、工民建、建筑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岩木工程、结构工程、工程力学、城镇建设、房屋建筑工程等。
建设基础工程、道路与桥梁施工、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城市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民用建筑与装饰、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与设计、城镇建设设施与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道路与桥梁、房屋工程建设、工程建筑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路桥、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土木、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景观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景观建筑等。
土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装饰技术、测绘工程、建筑装饰、建筑装饰技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城镇规划设计、城镇规划等。
十六、市政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与设计、城镇建设设施与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基础工程、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交通土建工程、工程力学、路桥、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景观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岩土工程、水务工程、测绘工程、工程造价等。
十七、土木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工民建、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结构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力学、给排水、给排水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土建路桥)、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方向)、建筑管理、交通土建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屋建筑、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建筑与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道桥方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交通土建)
、土木、建筑技术科学等。
十八、公路桥梁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桥建筑、道路与铁道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桥梁学等。
道桥、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建筑方向、土木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桥梁)、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土木工程(桥梁工程)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公路桥梁、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与渡河工程。
十九、城市规划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城市规划、建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与设计、景观规划等。
二十、工民建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等。
二十一、土地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评估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等。
二十二、生物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生物技术、动物科学(畜牧)、生物技术等。
二十三、医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儿科学、中医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内科学、心理学、男性科学、泌尿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预防医学等;
医学临床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疗、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眼科学、临床麻醉、医学检验、眼视光、中医骨伤;
临床医学(老年医学方向)、中医、中西医结合肝胆临床研究、中医学临床、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临床眼视光、眼视光临床专业、临床医学(眼视光学方向)、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临床医学眼视光学方向、妇产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康复治疗、中医(中西医结合方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中医学(信息工程方向)、中医学(针灸英语方向)、麻醉、临床麻醉学、临床学、临床五官科、临床专业。
二十四、药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应用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药物分析学、生药学、药学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物制药、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物分析、生科药物、化学制药、临床药学、临床药理学等。
二十五、水利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力及河流动力学、河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利用、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学、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等。
二十六、园林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园林、园艺、风景园林、园林设计、艺术园林、环境艺术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建筑、观赏园艺、园林管理、市政园林绿化、园林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规划、园林植物与观赏园术、园林技术、景观设计、园林设计(景观方向)、园林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等。
二十七、仪器仪表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光学计量测试、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无线电计量测试、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等。
二十八、化工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化工与制药、精细化工、生物化工、资源科学与工程、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工业催化、化学制药、石油化工、化学工艺、应用化工、应用化学、轻化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有机化学、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化学生物学、无机化学、生物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分析、分析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工)、物理化学、高分子技术、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等。
二十九、旅游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等。
三十、农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植物生产方向: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蔬菜、热带植物学、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等;
森林资源方向: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采运工程、木材加工技术、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林业技术、森林保护学、森林培育等。
三十一、兽医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等。
三十二、机电设备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电器及其控控制、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等。
三十三、安全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安全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等。
三十四、公共卫生管理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公共卫生管理、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等。
三十五、医疗卫生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临床专业、临床医疗、预防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管理等。
三十六、护理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护理学类、预防医学类、高等护理学、医学护理学、高级护理、护士、临床护理等。
三十七、环保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环境工程、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环境生态、环境科学、环保工程、生命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有机化学、化学(师范)、化学工艺、材料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分析、应用化工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精细化工、化学、环境治理工程、生态学、生态保护、生物环境、化学(教育)、复合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三十八、专业不限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不限专业。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处理。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招聘管理制度【第三篇】
房地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模版【第四篇】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明确招聘基本原则,规范用人标准及招聘流程,建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为公司准确、高效地配置合适人才资源提供制度及流程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直营店、仓储物流部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
第二章 招聘原则与招聘条件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先内后外、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人岗匹配的原则。
第四条 招聘基本条件
入职阿拉丁餐饮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符合劳动法规定。
经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被公司开除者。
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取目的者。患各种传染性疾病未治愈者。
第三章 招聘职责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制定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及初试。体格检查和背景调查。正式录取通知的发放。办理录取报到手续。负责录用人员的培训等。第六条 用人部门职责
招聘需求的制定和报批。招聘职位要求的填写。候选人员复试及薪资确认。上岗后的业务知识培训等。
第四章 招聘流程
招聘具体分为如下10个操作流程:
提报用人需求→选择招聘渠道和方法→简历筛选→面试甄选→职前调查→做出初步录用决定→确定薪资→聘用确认→办理入职。第七条 人员需求计划
人员需求申请以需求申请为主,月度需求申请是对需求的分解和调整,临时需求申请作为补充。
需求申请由各用人部门根据下工作需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一的人员需求申请,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附件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需求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交办公会讨论,根据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意见,编制下一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后,上报总经办。
各用人部门每月25日前提报次月用人需求,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附件2),经招聘负责人审查后,上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
临时需求申请由各用人部门提出,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附件2),经招聘负责人审查后,上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
审批通过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月度需求申请、临时需求申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执行。第八条 选择招聘渠道和方法
人力资源部接到《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人才招聘渠道。招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人员推荐、媒体招聘、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猎头公司和公司人才库等。
第九条 简历筛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开展简历筛选,重点对候选人学历背景、行业经验、岗位经验、工作稳定性,年龄等条件做筛选。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对候选人求职意愿及综合素质做初步判断,合适者则推荐进一步面试。
第十条 面试评价
面试程序:面试前,候选人需填写《面试信息登记表》。面试分为初试、复试,面试后,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需在《面试信息登记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面试权限: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初试、用人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负责复试、经理级及以上岗位需由总经理进行终试。面试考察重点 初试考察重点: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仪表形象、言谈举止、求职动机。基本素质:基本素质水平、特征及与应聘职位基本素质要求的匹配程度。
复试考察重点:
专业能力:应聘职位的关键知识、关键技能、工作经验及企业关注的业务重点。
综合素质:应聘人员的胜任能力、发展潜力、适应性。其它测评方式:除去使用面试方法评价候选人,还可考虑使用专业知识笔试,评价中心,性格测试等方式,具体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及技术条件而确定。
面试考核结果:面试考核结果分为可试用、资料存档、不适合三种,处理方式为:
可试用:推荐至用人部门进行试用。
资料存档:人力资源部将其资料存入人才信息库,以备今后所需。不适合:不予试用。第十一条 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是指在拟聘用员工入职前,向拟聘用员工前离职单位进行职位、薪酬、工作表现、工作操守、离职原因等的调查,调查结果合格方可考虑录用。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录用前须做背景调查。
第十二条 做初步录用决定
公司将对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及分析,并参照背景调查结果作出初步录用决定。
第十三条 确定薪资
具体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体系标准,参考候选人目前薪酬状况,期望薪酬水平、应聘岗位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定薪。
第十四条 聘用确认
人力资源部确定意向录用人员报到时间后,填写《拟录用员工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入职前准备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拟录用人员发放《聘用确认函》(附件4)。
第十五条 办理入职
经批准录用人员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报到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体检报告单;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人力资源部引导新进人员根据《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参见附件5)办理入职。
第五章
招聘总结与评估
第十六条 招聘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部每月底需对招聘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总经理上报。人力资源部需对招聘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并不断改进招聘工作,以提高招聘效果,降低招聘费用。
人力资源部需主动向各用人部门了解新入职人员的情况,以便及时掌握用人部门的意见与需求,不断提升招聘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 招聘工作评估
每月底/每一次大型的招聘活动后人力资源部需作招聘效果、招聘渠道评估和招聘成本分析(附件10《招聘效果评估表》),(附件11《招聘渠道评估表》)。招聘效果评估内容包括:评估招聘人数、录用人数、试用期流失人数统计;流失原因分析及相关改进措施。
17..3招聘渠道评估内容包括:各类招聘渠道招聘数量和质量、成本、服务、招聘难易度、面试比率、录取比例、影响力等。
招聘成本包括:招聘人员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聘费用、推广宣传费用等。成本分析内容为招聘成本与费用汇总、人均招聘成本分析、差异分析等。
人力资源部需对招聘效果评估与招聘成本分析结果上报总经理审阅。
附件
附件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附件2:《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 附件3:《拟录用员工信息汇总表》 附件4:《聘用确认函》 附件5:《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
招聘管理制度【第五篇】
员工招聘是每一个单位在经营的过程中进行人员补齐的一种形式,同时在招聘方面,也都要有健全的员工招聘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单位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总则
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内部招聘
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其它问题。
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建立个人档案卡;
参观企业;
安排企业培训。
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转正
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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