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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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外出学术交流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参加学术活动类别

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业务会议。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学会、护理学会的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4、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5、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

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会。

2、主治医师每年只准参加省内会议一次;高级职称医师每年准许参加省内外会议各一次。

3、五年内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连续出现丙级病例者,不得参加学术会议。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参加学术会议。

5、重点学科或医院认为应该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

1、外出学习人员首先征得科主任同意签字后,交科教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2、会后,论文资料、会议资料等复印件及会议总结交科教科备案存档,并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后,凭相关资料报销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

1、参会地点以北京、上海、南京、郑州、西安、济南、合肥等地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举办的学术会议,审批时要从严掌握。

2、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路线乘坐汽车、火车(软卧除外)费用。不得绕道。

3、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报销金额以财务相关规定为准。

4、连续二次不参加我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本年度不得参加任何院外学术活动。

5、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学术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会。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让他人顶替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原申请人及委托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院外学术会议。

6、参加学术会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药商、器械商的馈赠吃请,不得购买任何药品和器械。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

1、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夜间期间护卫员的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的定义:凡在当日22:00至次日07:00期间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者均视为外出。

二、正常情况下,除培训(训练)时间外,07:00至22:00期间为自由活动时间(应急分队队员除外),用于护卫员处理个人事务。

三、(阿拉文库☆)自由活动时间如需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应当口头告之本班护卫领班或在《外出登记薄》上注明外出去向,留下本人通讯联络方式,便于及时联系。

四、凡在当日22:00至次日07:00期间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或不在管理区域者,必须严格按级请(销)假。

(一)22:00至00:00期间外出由护卫主管批准,但应口头告之本班领班;

(二)00:00至07:00期间外出由管理处主任或授权人批准,但应口头告之本班领班。

五、所有在外护卫员晚上22:00以前必须统一归队,如遇以下两种情况应按此法操作。

(一)事前预知会超出22:00以前归队的,应提前向批准权限人请假;

(二)因特殊情况超出22:00以前归队的。,应按预计归队时间提前向批准权限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不假外出。

六、本单位已婚护卫员其配偶居住工作地附近的,可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应当允许在外与其配偶同居。

七、外出护卫员经过道口(大堂)时,应主动将已审批的《外出请假条》交给道口(大堂)值班员,当外出护卫员返回时,应及时向道口(大堂)值班员销假,值班员应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人返回的具体时间,于次日上交护卫主管。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县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春游、秋游、参观、访问、社会实践等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到岗位责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规定谁批准就负责安全措施的检查。

三、外出活动前,必须先写活动计划、落实组织人员、制订安全预案,并举行专题安全工作部署会,并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的。监督。

五、学生进入旅游景点或活动目的地,仍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切莫让学生放任自流,发生危险。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带队老师进入旅游景点,对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险区域要十分警惕,不断提醒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免不测。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

六、有秩序地排队行进,不在路上横冲直撞或争先恐后,要随时检查所带学生,防止走失和意外事故。

七、外出活动的师生,活动完毕返校集中,再解散,做到有始有终。

八、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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