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品质管理制度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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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篇】
1、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
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由此而给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 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发;
勤洗衣服、被褥;
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
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的记录。
(二)在生产时出现突然停电、突然停水、设备出现故障、玻璃爆裂、外界污水、灰尘等侵入,由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如出现风季、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天气、火灾、传染病爆发、化学物品意外等其他紧急状况,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外,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作出相应措施后再恢复生产。
(四)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有并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八、纠正与完善
(一)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二)质检部门将《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三)事故发生后或演练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九、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品质流程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
为增加品质,减少客户投诉,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生产速度,提升企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标
品质控制准确率:99%;
一次性检验合格率:100%;
客户满意度:99%;
三、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四、品质管理流程
1、接投诉、巡检、终检:
一线品管员承接品质投诉、巡检发现品质问题、专检发现品质问题;
2、判定:
一线品管员判定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费用判定:原材料费+工时费+误工费;
3、填单汇报:
一线品管员填写《品质检验处理单》;此单为三联单,一联到品质管理台账;剩余两联到生产部车间主管,作为处理依据;
4、责任部门处理
车间主管接单《品质检验处理单》立即找到第一和第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按照此单判定费用开出罚单;并做好技术指导,指导员工达到质量标准;并做好问题记录,做出处理、改进方法;
5、品质台账管理
《品质管理台账》登录《品质检验处理单》详细内容,并监督执行情况,及时沟通,到月底上报不合格品处罚和处理结果,处罚以及处理结果与工资挂钩;
责任部门及时罚款单交到台账,及时销账;
五、各岗位职责职权以及承担责任指标
1、品管员职责:
①接品质投诉职责。无论是生产在线,还是最终检验,还是客户投诉,还是原材料问题,只要是涉及到品质问题都是本职工作;
②判定不合格品职责;
③判定费用、责任工序职责;
④填写《品质检验处理单》上报职责;
⑤有讲解质量标准职责;
⑥有帮助员工提升操作技能的义务;
2、品管员职权:
有权制止不合格品流通;
有品质判定一票否决权;
有权判定责任部门以及工序(只涉及本车间,但车间主管有权改判);
有权把不合格品判定情况上报;
有对不合格品改进、杜绝办法监督实施职责;
3、生产主管职责职权:
有生产合格产品职责;好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
有处理不合格品职责;有权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有判定、处理生产不合格品责任人职责;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有到《品质管理台帐》销账职责;
车间主管有指导、培训、检验、品质管理的责任。
有指导、解释质量检验标准职责;操作员工在不知道是否达标的时候直接请教车间主管;
4、品管经理职责职权:
有帮助品管员判定职责;
有解决品质问题纠纷职责;有权对不合格品做出最终判定;
有监督、检查品管员工作职责;有权对品管员做出奖罚;
有制定、修改、审核检验标准职责,最终审批权归公司;
有对《产品品质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职责,最终审批权归公司;
有对不合格品汇总、分析、杜绝、监督实施职责;
有权组织品质专题会、现场会;有权调集设计部门和涉及人员到场;
5、生产部经理
有帮助车间主管处理不合格品职责;有责任提升车间主管的判定技能;
有解决品质问题纠纷职责;有权对责任人作出最终判定;
有监督、检查车间主管工作职责;有权对车间主管做出奖罚;
有制定、修改、审核加工工艺流程、操作规范、检验标准、管理制度职责,最终审批权归公司;
有对《产品品质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职责,最终审批权归公司;
有对不合格品汇总、分析、杜绝、监督实施职责;
有权组织品质专题会、现场会;有权调集涉及部门和涉及人员到场;
六、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发现、判断、追溯、改正、追责、惩罚、记录、上报、汇总、改进、杜绝。
七、不合格品六个“不放过”处理原则
找不到问题原因不放过;得不到解决不放过;
找不到责任人不放过;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找不到杜绝措施不放过;得不到实施不放过;
品管员、品管经理、车间主管、生产经理对于品质问题不判定、不处理将承担责任;
分不清责任的质量事故,由有关部门主管承担;拒不承担的由部门经理承担。
八、不合格品判定原则
不符合质量标准就转序的;
转序后造成返工的;
返工造成人工费、误工费、原材料损失的;
下道工序投诉的;
客户投诉的;
九、质量事故认定
原材料采购、测量、设计、绘图、生产加工、搬运、储存、装卸、运输、安全等全过程所产生的质量问题。
转序不合格品达到20%以上为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负主体责任;
入库产品批量不合格品达到10%以上为质量事故;车间主管、品管、各部门经理承担主体责任;
十、管理人员责任判定
实行两级追溯制度;主管到经理;
凡是造成不合格品的实行经济赔偿;由部门主管开出《处罚单》,凡是不进行处罚的自己承担责任;
凡发生批量质量事故的主管、品管负有对质量管理的责任,承担损失赔偿50~60%的责任;
凡发生批量质量事故的部门经理负监督不力责任,承担损失赔偿50~60%的责任,并负有对下级处罚责任,不处罚的自己承担;
十一、员工责任判定
实行两级追溯制度;第一责任人到第二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承担100%;第二责任人承担40~60%;
二次返工加倍处罚,三次返工再翻倍,以此类推;
十二、赔偿判定原则
生产过程中,凡流通到下道工序的不合格品一律承担人工费、误工费和原材料费,照原价赔偿;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要承担误工费,具体根据实际费用情况进行判定赔偿;主管、品管员有判定职责;
凡是遭到客户投诉的,必须一追到底,对于责任人一律承担人工费、原材料费、运输费以及相应的客户索赔款;费用承担为:责任人:公司=6:4;也就是说四六开;责任人占六成,公司承担四成;
十三、费用承担判定原则
不经过互检就接收的不合格品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于检验后不上报追溯的不合格品自行处理;对于追溯到直接责任人拒不进行改正的由接收人自行处理,处理费用由直接责任人全部承担(包括人工费、原材料费以及误工费);追溯到责任人拒不进行改正的、造成产品工期延误的追加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人为责任出现的质量事故,均由有关责任承担100%的损失赔偿。对故意制造质量事故的行为,追究破坏行为赔款。
十四、费用判定标准
1、工时费计算标准:
按照从处理不合格品计算工时,指导完成检验合格为止;所产生的时间按照各工序工种标准时间内工价计算;
2、误工费计算标准:
按照从发现不合格品开始计算时间,直至修改完成后恢复正常工作为止;计价单位为:分钟;每分钟按元计算;或计价单位为:小时,每小时按照25元计算;计时开始遇到下班时间的,按照上下班时间计算,休息时间不计入误工费时间;
3、原材料费计算标准:
根据损坏的不同产品或是不同部件,按实际原材料(板材、油漆、附件、辅料等)购买价格计算;
4、运输费计算标准:
根据客户的短途运输和长途运输所产生的运费;运费根据客户采取相应的运输方式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不排除使用特快、飞机、轮船等;
5、客户索赔计算标准
客户索赔款是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客户要求索赔的金额;
十五、经济处罚依据
1、处罚依据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不合格品的,员工犯错,原材料+工时费+误工费计算处罚;
在售后服务过程中,造成客户投诉的,按原材料+人工费+运费+客户赔偿计算处罚;
2、员工责任判定
第一责任人承担100%;第二责任人承担60%;
二次返工加倍处罚;三次返工翻翻,以此类推;
3、品管主管处罚规定;
品管员不检验、对于不合格品不处理、处理不到位、批量事故都要进行处罚;
不检查或是漏检查每次处罚50元;
不判定或是漏判定每次处罚50元;
不填表或是漏填表每次处罚30元;
出现批量(包括生产过程与客户投诉)每次处罚100~500元;
4、生产主管处罚规定
对出现不合格品不解决,主管承担全部责任;按照误工费计算,自己承担费用;
对责任人不处罚自己承担本次罚款金额;
5、各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品管经理对于品管主管检验、判定不到位进行经济处罚,不处罚经理承担;
生产经理对于车间主管不合格品不处理、责任人不罚款,生产经理对车间主管进行经济处罚,不处罚自己承担;
十六、奖励规定
一个月没有返工或是没有受处罚者奖励100元;连续两个月奖励200元;三个月奖励300元;
对主动避免质量事故和提高产品品质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与适当的的奖励(奖励数额为执行罚款的50~80%或是避免挽回损失的30~60%);
十七、员工绩效考核规定
1、计时员工
承担准确率责任指标;一次性加工合格率,即准确率为:95%;
每上升下降一个百分点按照100元/点计算;
2、计件员工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高于95%时,产品单价提升10%;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低于95%时,产品单价下调10%;
或是高于95%,为一等品;
低于95%,高于90%,为二等品;
低于90%,为三等品;
各等级上调或下调十个百分点;
十八、管理者绩效考核规定
合格率计算为各部门合格率相加后倍除;几个部门除以几;
生产主管、品管主管考核项:终检合格率;客户满意度;
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考核:客户满意度;
考核责任指标: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99%;
按装完工合格率≥99%;
入库合格率100%;
出厂合格率100%;
客户满意率≥96%;
十九、行政考核
行政考核过程:警告、记过、记大过/调岗/辞退;
第一次不合格警告一次;第二次不合格记过一次;第三次不合格记大过一次;
二十、PK机制
自己PK;上个月合格率是90%;自己设定下月目标;合格率上升或下降各部门可设定奖罚;
同工种PK;以工序为单位评选几级员工;十级操作工为最高级别,具体调级按照《薪酬分配制度》执行;
二十一、荣誉称号
①评比规定:
三个月没有质量事故在车间进行表彰;
②荣誉称号:
三个月没有质量事故封“质量标兵”荣誉称号;“月度质量模范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赠送流动红旗;只要发生质量事故立即撤除;
③光荣榜:
三个月没有质量事故上光荣榜;只要发生质量事故立即撤除;
④发荣誉证书;发奖金:
连续一年没有质量事故,发荣誉证书,发奖金;
二十二、品质管理监督机构机制
监督机构:人资部绩效考核专员;
涉及单位: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
权威机构:总经办联合督察小组;
监督机制:操作规范、检验标准、检查表、管理台账、管理制度;
品质流程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和批次号,通过查阅田间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对于违规事实,由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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