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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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第一篇】

集团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的“员工考勤制度”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执行该制度,特对相关条款细化后,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上报处理意见)

本通知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

XXXXX公司

20xx年03月14日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

二、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部备查;人事科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管理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时间)

三、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

四、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

五、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

六、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给予签证。

七、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

八、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

九、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

公司考勤制度【第三篇】

一、考勤目的: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考勤作用:作为计算当月薪金的依据;

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奖罚的依据;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的一项依据:员工试用期间累计事假达3天(含);累计病假达5天(含);旷工,则被证明为不符合公司录用或延期转正条件之一。

三、考勤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人员。

四、工作时间:

公司在内工作上班时间为08:00-16:00

公司在外工作上班时间为07:30-17:00

因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五、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管理由综合行政部负责执行、监督、检查。

1、项目公司现场办公人员,各部门应指派一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统计工作;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上月员工考勤表及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的请假单报行政部(遇节假日提前)。

2、总部办公楼人员(董事会、总裁办人员除外)实行上、下班打卡制。

[1]员工应于工作日08:00之前;16:00之后在前台门卫处打卡。

[2]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对双方当事人分别给予罚款10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

[3]遗忘打卡,应由部门经理证明当日出勤情况,并给予20元/次的罚款。

[4]门禁卡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及遗失。如卡丢失,请及时到前台登记当日考勤情况并通报网管员。办理新卡应交纳工本费10元。

3、各部门应严格据实记录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综合行政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虚假考勤,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迟到:

[1] 由于个人原因而延误上班时间;

[2] 没有得到部门主管领导的许可,上班前私自外出而延误上班时间;

[3]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早退:

[1] 因私事于规定的工作时间中途离开公司的;

[2]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在10分钟(含)以上扣款50元;

[3]每迟到或者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指15分钟以上)的,罚款100元。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2]逾期未经续假又无正当理由;

[3]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属实;

[4]经分配工作,无故延期不到;

[5]因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拘留或传讯等影响上班;

[6]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旷工者,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罚标准:

旷工1日,扣除工资200元。

当月无故旷工2日,全年累计旷工4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年休假。

、每周公休假日:每星期日。

、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每年的具体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部统一通知。

、婚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依国家婚姻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且初婚的条件,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含节假日)。婚假应在结婚注册日后1年内一次休完,过期不予补休。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4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旁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2天。

、计划生育假:包括产假、哺乳假。

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申请产假须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休产假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综合行政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产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按国家政策享受生育保险津贴,不享受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工作补助。

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须出据有效证明),给予半天/次的产检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病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哺乳假:女员工自生育后享有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哺乳假;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午餐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享受本假。

、带薪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员工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休假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申请年休假的员工,应提供自参加工作以来,本单位或主管上级单位出示的连续不间断的工作证明;

因行业特点,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在春节或特定时间段安排休假。 当年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休完。

全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3天以上者提供医疗证明,在部门经理批准后休假,无医疗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2]病假期间,不得借故外出(如旅游或从事其他活动),一旦发现,均按旷工处理;

[3]连续超过一个月至长期病休者,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参照进入公司时间长短分别给予1-6个月的医疗期。(进入公司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长至六个月止)。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本人原工作,且本人又不愿意接受其他职位的,将按公司劳动合同有关办法执行;

[4]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医疗期间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因违反社会治安,在公司内、外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驾车等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病,按旷工处理;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3天(含)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3天以上,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

、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或私事,不能坚持工作,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2]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假;如无特殊原因,事后一天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为无薪假、无工作补助,事假扣款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4]一年内累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5天;

[5]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终奖金的分

配。

[6]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出差、因公外出:

[1]员工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见附表),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应在部门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并经部门领导签字。

[3]员工出差期间必须抓紧时间,除因患病或特殊原因推迟差期外,不得随意因私事逗留而延长差期,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未填写《员工外出公务登记表》或未被批准,将按缺勤或旷工处理。

[5]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底将本部门员工外出公务登记情况报综合行政部。

、请假手续: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本人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假。

[2]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遇有特殊情况,应事后及时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不允许以短时间的间隔或连续性的请假为由,骗取长时间的休假;同时,经审查员工出具的医院证明不真实,本人假期按旷工处理。

、批假权限:

[1]部门副经理以下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项目公司总经理、中心总经理批准;

[2]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由主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3]总裁、董事长请假由董事会批准。

、销假、续假:

[1]员工请假或休假期满后,应准时到部门报到上班。

[2]需继续请假的,应于假期期满前三天,按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办理续假手续。如未办理续假或未获批准不按时到岗,除确因生病或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均视为旷工行为。

[3]特殊情况规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权变更和缩短员工的假期。当员工接到通

知后,必须按要求到公司报到,逾期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七、加班:

公司提倡统筹、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工作,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与员工协商后自行安排,或填写《加班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由公司统一组织。

、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指定工作任务而没有完成,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八、本制度经行政人力中心审核,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如今后本办法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的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法规及文件为准。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项目

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加班,值班,出差,外派学习,培训等。

三、出勤

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为出勤。

四、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包括:上班、开会、学习、训练、培训等。

2、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累计五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3、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至二小时,累计三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4、迟到或早退二小时以上,每次计旷工一天。

、旷工

1、虽按时到岗上班,但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每次计旷工一天。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按缺勤天数计旷工天数。

3、超假一天,计旷工一天。

4、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5、连续旷工三天,或合同期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三天者,予以辞退。

五、事假

1、员工因私事可请事假。若事假期将满,不能如期返岗,应至少提前一天以电信方式续假,返岗后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超假按旷工论处。

2、一个自然月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七天,或者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4、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五天(含)以内的,一天扣发一天工资;第六天起,一天扣发二天工资。

六、病假

1、请病假需持县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重大疾病或手术住院治疗的,另行处理。

2、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六天(含)以内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工资;累计七天至十四天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计发工资;累计十五天至二十九天的,不发工资;累计三十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七、婚假

1、员工享有三天婚假。

2、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的员工享有十天晚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三天婚假在内)。

3、婚假为一次性假期。婚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八、产假

1、产假三个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持准生证办理产假手续。难产及剖腹产凭病历适当延长产假。哺乳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男员工配偶生产享受产期陪护假五天。

3、产假及陪护假期间,工资照发。

九、工伤假

工伤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员工享有三天丧假。

2、丧假为一次性假期。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十一、补休

1、由公司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在加班或值班后申请补休。《补休单》有综合部人力资源开具。需补休员工按请假程序办理补休手续。

2、补休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3、应工作需要,补休累计到自然年年底未能休完的,不再累积到下一个年度,于次年一月份将补休折算出勤日补发工资。

十二、加班

1、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加班,应由该部门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包括: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加班小时、加班人数),报综合部,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加班。

2、原则上,加班可安排补休。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每月随考勤上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综合部人力资源汇总后报公司审批。

4、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一小时为一个工作小时,以八小时为一个计算单位。每满八小时的计补休一天,或计发一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参照节假日值班费标准执行。

十三、值班指:夜间值班,公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人员。

夜间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夜间值班费。

公休日值班计补休一天。遇法定节假日连休值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

法定节假日值班(含与公休日连休)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值班人员领取节假日值班费,不计补休。

十四、出差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签批的《出差单》由出差本人交考勤员备案。

十五、外派学习(培训)

员工被公司安排外出学习或培训,办理相关手续后,考勤员备案。

十六、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准假权限报批。

2、员工向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3、请假批准后,员工本人将《请假单》交考勤员备案。

十七、准假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部门经理准假权限为一天(含);公司分管领导准假权限为三天(含);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正常补休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二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正常补休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副总经理及公司高管级人员请假(含:补休)由总经理批准。

十八、考勤管理

1、考勤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归口管理。

2、考勤表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统一印制下发。

3、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真实记载员工出勤情况,按规定填写当天出勤记录,如实统计考勤数据。

4、每月五日前(遇法定节假日放假顺延),考勤员将上月份考勤表送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综合部人力资源。

5、离职人员的考勤由考勤员在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时一并统计,附于离职交接表后面。

6、月度考勤汇总表、工资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于每月二十日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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