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动管理制度内容【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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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动管理制度包括异动申请、审批流程、岗位调整、培训安排及离职管理等环节,确保人力资源有效配置与员工发展。如何提升员工满意度?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员工异动管理制度内容”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内容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④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离职:指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第四条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离职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一)中填入拟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集团公司员工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记录。

(三)、办理集团公司员工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集团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集团公司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团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二、子公司办公室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中填入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本公司主管(含)以下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面谈记录;

(三)、负责办理本公司离职员工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本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第五条其他部门离职管理职责

一、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一)、接收员工书面辞职申请并提出意见;

(二)、提出与所辖员工除辞职外的其它种类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建议

(三)、参加与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四)、办理获批离职员工在本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等离职交接。

二、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

审核本公司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及薪酬结算。

三、集团公司审计部:

实施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离职高管的离职审计。

第六条离职管理的审批权限

一、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员工离职事项。审核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二、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以下员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的.离职事项。

第七条依法辞职、辞退(非员工过失辞退)、合同期满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流程:

流程相关记录责任人员工提出辞职申公司提出辞退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离职面谈《员工离职申请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离职审计/审批《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总经理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裁离职交接《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办《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薪资核算/社保终止《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离司/离职分析在规定薪资发放日发放薪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申请规范及要求:

1、辞职:

①合同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

②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③由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部门负责人与离职申请人沟通后,仍决定离职的,由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辞职报告后的两天内,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转交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④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务必与申请离职员进行面谈并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2、辞退:

由拟辞退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已填入拟辞退员工基本信息的《离职申请单》中注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满离职:

劳动合同期满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向员工及工所在公司(部门)发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四):

①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不愿续签合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项并签名后,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将单交还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人。离职面谈人与员工面谈,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②如公司或部门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续签合同,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合同项,签字后交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由人资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负责人。离职面谈人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日前三十天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还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离职面谈规范及要求: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确定能否挽留。

2、部门提出的离职申请,在申请获批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说明辞退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其违纪事实。

3、离职面谈参与人均应做好面谈记录并签名。

(三)、离职审核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并确定离职日期。审核权限见本制度第六条。离职申请未经批准人签字同意不得办理后续离职手续。

2、高管人员离职申请经批准后视情况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需进行离职审计。如需进行离职审计,则在离职审计完毕后方可确定离职日。

3、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以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

1、在离职生效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通知离职管理相关部门及离职员工办理

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附件二)。如离职交接内容较多,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物品事项交接清单》(附件三)。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在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②(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③办公室:收回离职员工胸卡、办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④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单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2、以上部门如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交接不清,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键或特殊岗位员工离职,除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外,还应按相关岗位工作交接规定执行。

第八条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离职、擅自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流程流程相关记录责任人员工违纪事实达到辞退程度擅自离职事项违纪事实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违相关规章制度相关规章制度纪报告及处理意见做出辞退决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见后报请集团公司、工会通过辞退决定违纪员工所在公司、集团公司、工会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被辞退离职人签收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邮件寄离职交接(拒不履行离职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组织进行清查,提交损失报告)《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相关部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相关部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停发薪资、终止社保。追缴擅自离职被辞退离职人所造成的损失。《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员工所在部门集团法律顾问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意见的提出规范:

员工擅自离岗、旷工或违纪事实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所订立的辞退条件或擅自离岗事实成立,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出具《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书面材料及及辞退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做出辞退决定规范: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部门提交的处理意见进行初审,调查,依调查结果对处理意见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后依人事管辖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总裁办公会做出决定并通知工会。

(三)、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规范:

1、辞退决定做出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被辞退离职员工告知辞退决定和办理离职的时间及相关要求。

2、书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①被辞退离职人当面签收。签收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签收件原件存档。

②依员工档案所留地址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达。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发信存根存档。

③以登报方式告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刊登通知的报纸保留存档。

(四)、离职交接规范:

1、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办理离职交接。

2、如离职员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擅自离职行为造成无法办理离职手续,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财务部(管理人员需视情况决定是否需集团审计部参与)对其工作事项、物品、借支项、需赔偿项等进行核查,同时对其非正常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做出书面报告报所在公司或集团公司。

第九条离职薪资结算和欠公款、经济责任清算规范及要求:

1、离职员工薪资结算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由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同离职员工及所在部门、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所涉及的处罚项、借支项、应交社保款项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项、违反服期及竞业限制协议所应承担的违约金进行清算,依实际金额在薪资中扣除后确定最终支付金额。由经办人、离职员工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第十条、员工离职社保关系转移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规定转移社保关系。

2、如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宜导致社保费用产生,由经办人承担。

第十一条公司对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擅自离职、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等提前中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离职员工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辞职员工对公司的赔偿

一、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按培训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二、竞业限制:

三、依法离职员工其薪资不足以冲抵其应支付款项,差额部分向公司进行赔偿。

四、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向公司进行赔偿。

五、按《劳动合同书》及附件所约定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六、离职员工拒绝赔偿,公司将依法向其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离司和离职证明规范:

离职员工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司,公司可以应离职员工要求,开具其离职证明(附件五)。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

1、员工离司后,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与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分离。

2、离职员工人事档案及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保存时间自离职生效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五条离职分析:

离职管理主管部门每月应做一次离职员工分析报告,主要从离职员工结构、离职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使员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务必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取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带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潜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务必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状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务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潜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到达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带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一)、新进员工务必理解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务必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务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状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状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务必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实现企业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的长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二章员工入职与试用

第三条公司坚持用人原则:重能力、重潜质、重品德。

第四条招聘条件:严格按照公司各岗位应具备能力执行。除此以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五条入职:

1、凡新进员工须提供相应证件、履行报到手续,行政部门将档案保存完好。

2、新进员工必须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未满18周岁,不得录用为公司员工。

3、员工试用:公司人员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特别优秀的试用期可以酌情缩短。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录用为正式员工并签署各项协议,依法享有公司各项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新进员工培训后方能到岗。

第三章员工离职

第六条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行政部审核,部长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行政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于员工离职前一周举行座谈,并将信息记录、反馈,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第八条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第九条行政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结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第十条员工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第十二条知晓公司机密的人员离职需签订保密协议,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图像资料等在保护期内不得外泄,外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个半小时到8个半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为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中午家政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家政员工及工程人员实行保质保量完成当日当次工作量上下班制度。公司员工每月休息4天,实行轮休制度,周末不能请假,其他时间休假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四条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

(1)每日上班以8:30分为界。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4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3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行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4、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行政部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行政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五章人事异动

第十五条调(借)动管理

1、由调(借)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借)出及调(借)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行政部准。管理人员调(借)动由总经理执行。

2、批准后,行政部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行政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

5、行政部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第十六条辞退管理

1、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辞退条件,参照本制度执行。

2、辞退员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3、行政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行政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销毁。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家政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第二十条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避免相互中伤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第二十三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小费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第八章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参照《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信息、公司制度、公司战略等)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九章日常行为准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第二十八条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第三十条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第三十一条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第三十二条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第三十三条办公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第三十四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第三十五条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第三十六条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三十七条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应严格照章办事,严禁标新立异。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十八条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直接领导不得置之不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九条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第四十条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连续两个月(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

3、提出具体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获得客户的一致好品,三个月无投诉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第四十一条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连续两个月客户投诉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经常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第四十三条特别强调的奖惩制度:

1、每月无投诉的一线员工,公司奖励200元。

2、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一次,扣工资20元;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超过五次,直接解职开除且扣除当月所有薪酬。

3、在公司做满一年的员工奖励电动自行车一台。

4、员工做私单一次,当月薪酬全部扣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经行政部查证后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四十五条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申诉,行政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四十六条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员工奖励处罚细则》执行。

第十一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四十七条薪酬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十九条薪酬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保险福利、其他(奖金、加班、补贴等)。

第五十条工资制度

1、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一线保洁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提成工资(保洁人员每单业务收入的70%)+福利保险+其他。

2、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福利+其他。

3、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4、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8日至10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第五十一条福利

1、假期

(1)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7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2)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5)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6)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7)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3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4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春节、国庆节、公司纪念日或员工生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第十二章培训管理

第五十二条培训目的: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第五十三条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两大类。进行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十四条公司培训管理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做出相应的培训计划,除培训发展主管外,其余岗位均为兼职人员。

第五十五条所有培训列出相应计划,培训目标必须明确。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培训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一级为公司行政部组织,二级为部门组织员工到班组实际操作。

第五十七条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行政部将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行政部请假。

第五十八条员工自我培训

1、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

2、员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公司安排。

3、对于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者,公司将作为员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九条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培训协议》约定年限,公司有权按协议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绩效考评

第六十条考评目的

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十一条考评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第六十二条考评细则,详见《考评细则》。

第六十三条申诉及处理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行政不或总经理申诉。公司将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六十四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

1、职业道德良好

2、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能力强

4、熟悉拟晋升职务工作

第十四章员工权益

第六十五条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第六十六条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行政部、总经理直接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5)对处理结果及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可继续申诉。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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