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规章制度【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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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调休。
3、协会组织的会议、学习、或者其他团队活动应该积极参与,如有事请假须提前向专职副秘书长请假。
4、协会全职人员的考勤情况,由专职副秘书长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考勤纪律的,三次以内口头警告,达到三次以上的可予以辞退。
5、工作人员需要休假、请假的,填写《工作人员休假请假申请表》,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6、因情况紧急如急病、临产等,无法提前办理休假、请假报批手续的,须先口头报告并说明原因,补办手续应在上班后的3天内补办。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原则
1、XXXXX协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单位经济实力为宗旨。
3、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协会运作中禁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4、协会必须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银行帐户,妥善保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金的使用坚持“量入而出,略有结余”,“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一切开支必须合理合法,并附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如财务人员审核后确认开支或凭证不合法,则不予报销。
5、任何支出或借支及预付款、定金的,财务审批权限如下:所有财务报批由会计审核后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
(二)收款制度
1、协会的收费必须由两个工作人员完成,一人负责领取、保管并开具票据,一人负责收费并保管好款项,当所收款项达到壹仟元以上时,应及时返纳开户银行。月末由出纳统计当月开具票据,经会计复核确认后,将所收款项全部存入协会账户并将相关单据移交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协会应严格按照法定的业务范围收取有关会费及款项,任何人不得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收取非正常业务产生的任何费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挪用协会款项用作其他用途。
(三)采购制度
1、协会常用的办公用品、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2、协会委托外单位办理的业务如印刷、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项目,必需以协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
3、协会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并签订相关合同报专职副秘书长及专职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才能购置。
4、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四)借款制度
1、因公务或出差需要预借现金的,由经办人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款用途等,交由财务根据预算情况核定其需借支的金额,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处领取借款。借出的现金,在正常情况下,应在出差回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销手续并清还借款。
2、任何人员借出的款项应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作其他用途。
3、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五)差旅费(业务)开支管理制度
1、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外省的工作人员,要先拟出差旅费用的预算,由出差人签名和财务人员复核,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再办理借支手续。
2、报销时,由出差人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名,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财务人员复核,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报账。本是一次差旅工作的开支不能分开报销,并应在报账时立即清还出差的借支费用。
3、协会人员因公事出差外地,差旅费补助等费用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粤财行[2014]6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出差人员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340元,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包干为每天80元。本市至出差地的往返车费在文件标准内的按实报销,超过标准的由本人负担。
4、会议费参照肇庆市财政局印发的肇财文[2014]1号《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业务接待费制度
1、一般性业务接待应按照以下标准报帐:早餐:甲类(重要客人接待)20元/人
乙类(业务往来工作的接待)15元/人
丙类(座谈会工作会议或一般性接待)10元/人正餐:甲类100元/人
乙类60元/人
丙类40元/人
超过以上标准的应说明原因并报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方可报账。
(七)物品管理制度
1、为减少浪费,节约支出,准确核算物品成本,购进的物品或物资由专人负责验收、发出及保管储存等工作,并在《物品收发存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2、保管人联同财务负责人每年最少一次应实地核查物品,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找出原因并将情况上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处理。
(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年终应上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及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的检查。
2、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九)保密制度
1、协会人员都有保守协会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协会秘密,更不准出卖协会秘密以谋取个人利益,如出现泄密行为,协会有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协会的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工人员接触,接触秘密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秘密。
3、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协会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协会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银行帐户印鉴等;
(4)协会规定的其它要保密的内容。
(十)财务监督及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对财务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由常务理事会提名推荐三名副会长临时组成监督小组,对本年度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2、年度财务情况及财务管理情况在次年2月28日前向理事会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不断发展和壮大中国科学探险协会会员队伍;进一步明确会员的责任和义务,为加强会员的管理;保证为会员开展的科学考察与科学普及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探险协会,是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领导下,在国家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第一批全国性学术性社会团体。是协会驻外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主管单位。
第二条:协会的服务宗旨是:组织会员开展科学考察和科学普及活动,培养会员积极健康的心态,营造纯洁的会员沟通环境,为会员提供认识自然、融入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的空间。
第二部分会员资格与注册
第三条:中国科学探险协会会员包括团体和个人会员。
一、从事科考、科普事业的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户外运动俱乐部等社会团体及大专院校,承认和遵守《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章程》可申请成为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团体会员。
二、广大的科技工作者和关心支持科学探险、科学普及的人士(需18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和遵守《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章程》可申请成为中国科学探险协会个人会员(包括外籍会员)。
第四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团体会员:
1、向科学探险协会提出申请,按协会要求提交真实、有效、合法的入会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填写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2、协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申请团体符合入会标准后,发给申请团体批准入会通知书,申请团体收到批准入会通知书后按规定交纳注册费、会费。
3、协会在收到申请团体注册费、会费后向申请团体颁发协会团体会员牌匾,该申请团体即成为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团体会员。
4、团体会员有效期以第一次交会费之日起始,会费按年交纳。
二、个人会员:
1、向科学探险协会提出申请,按协会要求提交真实、有效、合法的'入会材料(如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填写个人会员人会申请表。
2、协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入会标准后,发给申请人批准入会通知书,申请人收到批准入会通知书后按规定交纳注册费、会费。
3、协会在收到申请人注册费、会费后向申请人颁发协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即成为中国科学探险协会个人会员。
4、个人会员有效期以第一次交会费之日起始,会费按年交纳。
5、个人会员会员证编号格式为:xxxxxxxM(M:普通会员:A:学生会员:F:外籍会员:H:荣誉会员)。
三、外籍会员: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规。
2、入会程序与个人会员相同。
第五条:会员资格按会员入会时间进行年度审核,每年一次。
第六条:会员资格验证,登陆协会网站
第七条:协会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牌。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一、团体会员
注册费:人民币壹仟元整
会费:人民币叁仟元整/年
二、个人会员
注册费:人民币壹佰元整
会费:人民币壹佰元整/年
三、学生个人会员
注册费:人民币伍拾元整
会费:人民币伍拾元整/年
四、外籍会员
注册费:壹佰美元
会费:壹佰美元/年
第三部分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第九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
一、服务方式:会员为基本服务对象。以协会的自身优势及特点为前提,开展各项专业性或主题性的科考、科普户外活动。建立会员之间紧密联系,壮大会员队伍。
二、服务内容:
(一)团体会员
1、提供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团体会员名义,团体会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该名义开展相关活动。(只是由其开展的活动,并非代表协会负责的活动)
2、提供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网站平台,免费刊登团体会员相关资料,信息(广告应根据具体发表位置,交纳相应费用)。
3、不定期举办会员沙龙、知识讲座、业务交流、主题派对等活动。
4、及时提供协会动态及相关信息。
5、为其组织的野外活动提供协会活动基地平台。
6、可预先了解协会组织活动的情况,优先参加协会限定名额的活动。
7、按照协会章程及规定的有关条款,为团体会员提供相关支持和配合,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与会员保持稳定联系,倾听会员意见,建议。
(二)个人会员
1、提供中国科学探险协会个人会员名义,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该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2、对会员根据不同分类建立会员档案资料库,对会员个人资料保密(如许公开请声明)。
3、提供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网站平台,免费刊登个人会员有关活动内容的文章等其它信息资料。
4、免费颁发协会统一制定的个人会员证牌,及时提供协会动态及相关信息。
5、不定期举办会员沙龙、知识讲座,交流会等社会活动。
6、定期举办户外科普探险活动,会员可选择参加。
7、提供协会基地平台,为会员开展户外科普探险活动提供服务。
8、按照协会章程及规定的有关条款,为个人会员提供相关支持和配合,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与会员保持稳定联系,倾听会员意见、建议。
第四部分参加活动的原则
第十条:根据不同活动的地理环境、强度、技术难度,会员须以自身体力、健康状态、经验和装备状况及时间允许的条件下选择适合参加的活动。
第十一条:协会制订的各项活动计划方案均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布。会员在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时,应出示会员证件,协会有权进行会员资格验证。
第十二条:参加协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必须认可活动的所有要求,并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参加活动的会员都应对自身安全负责。根据报名会员的身体状况、装备、意志力等方面因素考虑,结合活动的强度等实际情况,不适合者予以劝退(执意参与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第十四条:参加活动者报名以活动费用缴至协会指定账户为有效。
第十五条:参加活动的会员应遵守时间,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报到,未到达者均算做自动放弃参加此次活动。
第十六条:会员每次活动前,按照协会对外公开的报价一次性交纳活动费用(活动费用报价可在协会网站上查询)。报名交费后,即表示认可此次活动计划,自动放弃参加或中途退出者,协会不予退款。
第十七条:活动可能因天气等原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如活动取消,协会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第一时间通知所有报名者。涉及活动变化,以协会网站公布为准,对相关或已发生的费用协会将不予退还。
第五部分安全、环保事项
第十八条: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听从带队人员的安排,服从指挥严格遵守《活动公约》(每次活动前与每位参与者签订《活动公约》)。自觉维护和扩大协会形象和声誉,爱护生态环境,不捕杀不购买野生动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
第十九条: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如因报名者个人自行其是而造成的事故(除自负责任外)应依据相应法规对因此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及损失负责,情节严重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管理细则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外籍会员具有同等约束力。最终解释权属中国科学探险协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
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
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
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
4.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
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网络部部长组成委员会;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成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会长要求对乒乓球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乒乓球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责任心强。
第四条会的职能:负责协会基本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评议由会员提出的奖惩建议,选派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召集主持社团内部全体会议,有权按规定解除委员职务。
第五条的工作安排。
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学期开始作一份工作计划,期末作一份总的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会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会长同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的合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会长直接负责。
3.秘书处对本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会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对会长直接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和起草协会有关材料及整理档案等。秘书处对社团财务进行管理,做到帐务清晰。
第六条会的任期
1.会长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次。
2.其他任期为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也可以是一个学期。
第七条各部门的组成与职能:会下设立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网络部五个部门为协会的运行机构。
1.外联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问题。
2.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的校内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纪律,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4.技术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技术部下设裁判组,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
5.网络部:负责通过网络,向同学们宣传协会的工作,通过维护本协会的网站更新信息,从而拉近乒乓球协会与同学们之间的距离。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面向全院各院系、专业。研究生及老师招收会员。
第二条会员要求有较好的球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服从协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学习、工作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参加社团各项活动。
第三条会员入会须填写会员档案记录表,经考核并办理入会手续,交纳会员费,上报院社团总会和院团委审批通过,即取得会员资格。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本会内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本会负责人进行监督。
3.有热爱本协会,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缴纳会员费的义务;
4.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自觉维护协会声誉的权利和义务。
5.会员应刻苦训练,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进行研讨,努力提高球技。
第五条会员管理制度
1.会员以乒协名义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经过会的批准。
2.凡是会员均发给会员证;对严重违反本章程的会员,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经费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一条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所缴纳的会费;院团委的社团活动经费;协会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条本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由会统一安排使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第三条本会经费用于会员活动;用于本会的外联、宣传、训练等活动;用于本会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五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一般在周末集中会员进行训练,邀请院内外有较高水平的老师和同学进行指导。
第二条会员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切磋乒乓球技术、
第三条每学年举行两次全院性的乒乓球比赛。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奖励
1.对在各类乒乓球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
2.每年度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会员,给予“优秀社团会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扬。
3.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第二条惩罚
1.对作出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批评。
2.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员,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本会会。
第二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正式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第四篇】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长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七)直接管理协会财务,审批财务收支年度计划。
三、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根据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会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建商业通讯》编发内容,采编重要稿件,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七)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各部门岗位各工作职责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刊登宣传国家有关商业法规、规章,业界动态,连锁经营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经营师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咨询中心
负责为会内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单位提供商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会员联络部各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任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主任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编辑职责
(一)负责《福建商业通讯》初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刊物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二)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的各种资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协助主任撰写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以下是办公室3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定齐全、清晰,准确率达30%。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争放工作,准确率达30%。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3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元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3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打字员岗位职责:
其岗位职责是:
1、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2、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3、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4、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5、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负责起草协会的人事管理制度。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负责新会员,包括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等。
6、负责完成部门开发的各种项目。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工资管理
第一节、人事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一)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主任、人事管理干部、分管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主任。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秘书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20xx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二)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一)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二)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三)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二节、工资体系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主任、分管副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
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五、职位升迁及工资调整
(一)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二)工资调整
1、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
2、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
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节、考勤
一、出勤时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 10:30~18:30(冬季) 10:00~18:00(夏季)
其中午餐时间:13:30~15:30(冬季) 14:00~16:00(夏季)
(二)如工作需要,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迟到、请假及旷工。
(二)员工在规定时间十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五)事假或病假一天扣满勤奖金5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主任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六)旷工一日扣满勤奖10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七)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公出
(一)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告,经主任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二)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主任电话说明。
四、出差
(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二)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1、事假
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1)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2)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3)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4)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婚假
(1)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2)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3)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4、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2)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5、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2)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3)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
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4)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5)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7、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任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任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第四节、考核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主任负责;部门主任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二)晋升考核
1、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2、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三)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主任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5、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二)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主任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第五节、奖惩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二)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三)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四)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2、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3、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4、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5、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6、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二)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1、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 3、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4、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5、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三)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1、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2、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四)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3、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会计制度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出纳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老奇台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一)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2.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住宿自己解决的允许按标准的80%补贴。
出差到社区市的住宿费暂按上述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内的住宿费,由协会领导批准后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会议、文件档案管理
第一节、秘书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三)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民主生活。
(五)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秘书长办公室会议由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任参加;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见;各部门工作会议如有需要,可请分管的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参加。 四、会议纪要
(一)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第二节、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一)《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新连锁协”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2)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3)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4)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5)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6)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函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函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函”、“新连锁协函”。
2、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秘”、“新连锁协会秘”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2)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程序:
1、协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要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
2、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来文;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5、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三)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副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一)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二)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2、在接稿、打字、核对、印刷等工作程序中,要严格把关、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严禁多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2、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三)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四)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严格把关,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五)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学习、卫生、安全制度
第一节、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主任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主任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扔烟头、撞烟灰。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节 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 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 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 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 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 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 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是首次实行,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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