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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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1.仪器设备的请领由护士长、科室主任与设备科、物资仓库办理相关手续,院领导批示方可领取。

2.科室必须设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登记本,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和操作程序卡片。

3.仪器设备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并作好维修保养记录,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清点交接。

4.科室间调动仪器设备使用时,护士长、科室主任、保管人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5.仪器设备,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备用。

6.重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并签字接受。

7.发现仪器设备使用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断电关机,停止使用,控制设备的'损坏程度。

8.设备发生故障后,各医疗科室应及时通知设备科派专业维修人员前往检修或送到设备科检修。

9.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二篇】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由设备科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科、采购中心等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在归定的工作日内,督促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变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产转移,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维修部门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维修部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物资库房保管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设备科职责

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主任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购置规划、立项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科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二、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一)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购前综合论证工作。

(二)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由相关专家参加,申报科室负责人参与。

(三)凡购置价值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须进行购前论证工作。经论证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购申报。

(四)申购科室在申请购置医疗设备论证会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

1、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临床应用必需理由;

2、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申购设备的市场应用状况;

3、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及功能要求;

4、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5、效益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三、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一)任何医疗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设备。

(二)采购进口医疗设备要依据《海关法》和《进口产品注册标准》、有《进口产品注册证》、有报关证明和完整的商检报告(免检产品除外)。

(三)医疗设备采购人员组成:主任、分管副主任和设备科、财务科、使用科室相关人员。

(四)医疗设备采购方式:

大中型医疗设备由政府采购医院进行招标采购;

临床常规医疗设备实行打包询价、比价采购;

临床急需医疗设备的采购经主任办公会批准,院内组织三家以上公司参加,并参照近期市场招标结果,进行议标采购;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技术先进、功能实用、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五)按照医疗设备的管理范畴对甲、乙类医疗设备要在取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核发配置许可后方可招标采购。

(六)大额维修零配件采购:由设备使用科室根据设备故障诊断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故障技术情况,设备科负责人进行确认并上报医疗设备主管主任审批后,方可安排采购。

四、医疗设备验收制度

(一)医疗设备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使用科室负责人、医院主管领导和设备科负责人共同在场。

(二)使用科室和设备科人员对开箱设备应现场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

(三)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四)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医院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代表,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共同签名确认。

(五)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六)设备科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确认手续。

(七)未经验收的医疗设备严禁投入临床应用。五、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一)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二)各使用科室由护士长担任计量管理员,组成全院计量管理网络,共同承担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

(三)按照检定规程严格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定期将强检器具送到检定部门检定。

(四)根据计量器具种类建立技术挡案并实行统一编号,做到帐物相符。

(五)凡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使用科室,在使用设备前需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六)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操作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设专人负责全院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的维护工作。(八)对列入强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六、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设备科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管理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使用科室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科负责日常维修力量的调配及全院医疗设备维修工作的完成。

2、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应共同做好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记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

3、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设备科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设备科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设备科应严格把好报废设备鉴定关。

7、设备科应经常与所管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工作交流,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了解设备的使用现状。

8、维修人员应经常与厂商维修工程人员进行联系和交流,虚心求教,尽最大可能地了解所管设备的常见及特殊故障的判断及维修方法。

9、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应及时了解所管设备代理商或维修工程师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与新的代理商或工程师取得联系,以保证零配件的索取和维修联系。

(三)工程技术图纸及档案的管理

1、严格执行大型医疗设备的验收报告、工程技术图纸、维修日志及联系记录和报废鉴定文件归档制度。

2、设备文件档案实行集中存放和维修负责人管理的方法。严防档案丢失。

3、设备科应定期对使用科室的文件档案进行审核。

4、对使用科室保存的使用手册应严格进行登记确认。

(四)保养及维修质量控制

1、使用科室负责对各类不同设备,制定保养工作要点及程序。根据设备返修情况,调整保养周期。

2、设备科应定期地对全院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巡视,充分听取使用科室的意见和建议。

3、使用科室对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结束后,需详细写明工作过程及维修结论。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发生的故障及时向设备科报告,尤其是待用抢救设备。

5、对抢救设备(呼吸机、心脏除颤器等)实行定期巡检并确认登记。

七、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属固定资产,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设备的调拨和转移必须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科确认。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科室负责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分管财务主任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三)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科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主任的亲笔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并报财务科确认。

八、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科协同财务科完成医疗设备报废工作。

(一)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设备处;

(二)报废设备鉴定: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三)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设备主管主任批准,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申报手续。

(四)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需与财务科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设备工程部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并上缴。

(五)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与财务科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六)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九、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电气安全。提供给设备的电源,其电压、相位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供电线路必须能够承受设备的用电负荷。对电压要求稳定的精密仪器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稳压电源或UPS。

(二)定期检查接地装置。所有带电医疗设备工作时应做好接地,并保证接地设施良好。

(三)保持设备工作环境清洁、干燥,做好防尘、防潮、防爆、防水、防电磁波、防静电工作。保证机房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四)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才能上岗工作。对放射、放疗等危险部门的工作人员,需经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五)应严格按开关机程序开、关机器。严禁违规、操作机器设备。

(六)严禁机器带病工作,发现机器出现异常应立即关机,及时通知设备科联系维修人员到场检修。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五篇】

1、医疗设备的购置

(1)根据我院技术进步的需要及资金的可能,制定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由院长审批后实施,以满足医疗、科研、教学的需要。

(2)购置医疗设备要实行设备招标和签订进货合同,产品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要有统一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严格进货渠道,杜绝伪、劣、假、冒产品购入。

(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认购之前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报适宜性与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有关科室及院领导批示后,方可交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到货后使用科室与管理部门双方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商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填写进货验收单,方可交使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4)常规医疗设备根据使用科室的具体情况采用定额装备的方法,凡有损坏、报废经有关部门鉴定审核后按照定额补充,做到充分利用、不闲置、不浪费。

2、医疗设备的管理

(1)对现有的医疗设备,要以使用科室为单位,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设备档案(包括订货合同、论证报告、验收签字、设备调拨手续等),对每一台(套)设备要建立档案,对其生产厂家、进货日期、设备型号、使用科室等,有详细说明,做到帐物相符。

(2)新购置的医疗设备,由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使用科室签字后方可转入使用科室,做到交接手续齐全。贵重精密仪器还要建立技术档案,保存该仪器的全部有关资料。对于进口医疗设备还应具备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手续,同时使用科室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3)认真贯彻执行《x计量法》,切实做好计量器具的管理和检定工作。新购入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一律不得入库。领取计量器具须经计量室检定合格并编号登记造册,方可投入使用。

3、医疗设备的维修的保养

(1)有“病”的医疗设备,要及时修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填写维修记录及材料消耗。大型医疗设备实行定期保养,建立保养制度。报损、报废的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报损、报废原因,经管理部门鉴定后,报上级批准填写申请单核准后,方可报废消帐。报废设备统一由设备管理部门收回。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六篇】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四条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单"方可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医疗设备卡"。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上级。

第四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五条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医疗设备保养记录表"中登记派工项目、时间及完成情况。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报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报修申请表"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请修单交回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医疗设备卡片,第四条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报修申请表"使用部门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第五条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七篇】

1、本院医疗设备因以下原因,可以申请更新:

(1)上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强制更新或制定的医疗设备诊断治疗标准,本院达不到该标准的医疗设备。

(2)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修理费用过高的医疗设备。

(3)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方法较落后,不能满足医疗发展需求的。

(4)凡达到报废标准的.医疗设备。

2、医疗设备更新,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新原因,经设备科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按《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修理费太高的医疗设备,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专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科室内论证并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说明报废原因、数量。

3、经有关有资格的维修工程技术人员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由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并报院长审批。由财务部提交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4、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及财务部办理销帐手续。

5、凡报废医疗设备,均需交旧,由设备科统一存放、处置。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第八篇】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和安全,保证医疗活动准确有效,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计量质量管理、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过程中的改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设备科成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成员由设备科具有相应资质

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名单: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x

第四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按照质量控制目标负责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

(3)督导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标计划。

(4)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补充质控检查标准。

(5)定期检查如下内容:设备使用率,设备完好率,采购执行率;

档案管理达标率;验收差错率;调拨差错率;帐物相符率;配送差错率及劳动纪律。

(6)检查质控汇总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质控指导工作,定期听取汇报。

第五条根据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质量管理以及医疗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细则

第六条设备科对医疗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进行监督,对购入的医疗设备进行验证,对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及功能评估。

第七条对在用医疗设备与计量器具库存等进行管理,定期盘存,检查有无失效和淘汰产品,并进行处理;对医疗设备的入库、出库及报废进行管理。

第八条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维护工程师进行基本原理和维护技术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涉及设备器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不良事件的应按规定主动及时上报。

第九条设备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中出现的故障及故障隐患应进行记录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彻底检查问题根源,经维修的设备,应进行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

第十条设备科制定年度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必要时需要进行校正和修复;对急救类的.设备要重点巡视,保证急救设备完好,建立计量监管体系,根据计量法规相关规定对医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临床应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医疗设备综合风险评估表》将医疗设备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对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根据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安全监测,分析数据并总结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动,均须以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存档,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追溯。

第十四条定期通报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并定期将结果上报院领导。

四、管理目标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管理总体质量目标如下:

(1)严格采购制度、采购流程的执行率≥99%;

(2)档案管理、资质管理达标率≥95%;

(3)物品验收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4)医疗设备调拨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5)库房医疗设备账物相符率100%;

(6)大型医疗设备的开机保证率93%以上。

(7)中小型医疗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8)医疗设备强检完成率100%。

(9)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

(10)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不低于2次。

(11)医疗设备安全(不良)事件数目10例/年。

(12)医学工程人员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和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登记完成率≥95%、一级保养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万元以内普通设备一级保养每周1次。

(17)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设备维修后的质控

六、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使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人员,仅限于本实验室内熟悉该装置性能并能熟练操作的人员;质量检测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运行和关闭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应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随意移动,与之有关的质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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