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精编10篇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范电气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精编10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
2、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
、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管理内容
、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
、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接地和防雷
、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
、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10Ω。
、用电安全管理
、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
、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Q/PGJ 《“三同时”管理制度》
Q/PGJ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PGJ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5、记录(表格)
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8、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根椐医院生产、生活需要,作出用水、用电方案。
二、把握变配电的一、二次结线和继电庇护,认识自动装置制作原理及庇护规范。仔细填写各种运行记录和抄表,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和停放电操作程序,保证平安供电。
三、负责全院全部工作场所及家属区的各种线路、开关、插座、水龙头等的安装及修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工作场所天天必需举行一次巡检,送修上门,有记录,有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名可查,家属区每周巡检一次。紧张修理做到随叫随到,普通修理任务当天完成。
四、监督全院各用户平安用电,准时处理违章电路和电器装备,负责处理各种偷电行为。
五、仔细做好节省用电工作,节省器材和原料。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电气相关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必须有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外线电工供电线路、电缆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报告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4、严格执行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秋清障、检查和日常巡逻制度,危害安全供电的'应立即处理,消除事故危险。
5、严格按照电气安全工作技术规程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6、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明确与司机说明检查内容、处理结果和遗留问题,双方签字。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出港,工作时集中精力,不得与自己的工作无关。
8、严格执行各种操作、维护、检查规程和停电制度。
9、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10、完成质量保证量领导提出的各项工作。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五篇】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六篇】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1、 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 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 程序:
电气运行安全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接地装置的规定: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防雷接地: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米,户外不低于米。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电气检修安全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变电设备的检 2、小修。3、事故检修。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米。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米。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行车检修规定: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1、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
2、目的:
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3、执行程序:
、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静电接地的要求: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得于大30米。
、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6)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17)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8)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0米。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铺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
(2)“临时接线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3)“临时接线申请单”由安全环保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接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5)经审批同意铺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6)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接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7)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8)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米,户外不低于米。
(9)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动工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移动电动工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动工具本身有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c)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a)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b)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米。
(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在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米。
、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2)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3)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5)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行车检修规定:
(1)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或用升降平台。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操作人员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3)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5)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电气设备安装
(一)有工作面、新采区、变电所及提升绞车,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计(有供电系统图、有短路电流计算及过流速整定值)。
(二)安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施工。
(三)安装完毕,由矿机电组、安装单位、使用队(班)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电工应严格掌握本单位每台变压器,每条电缆负荷,严禁超载运行。
二、电气设备检修
(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二)机电工应利用倒班日、节假日、交接班时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按计划检修,日常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三)电气防爆
(一)井下供电要切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扇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二)井下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号、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号、电话)。
(三)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若在井下使用电焊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和局部风机必须设风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只有当局部扇风机运转瓦斯深度降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才能通电。
(五)对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继续使用。
(六)机电工应严格加强对127伏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煤电钻须装综合保护器,煤电钻停运后应切断电源,放在通风干燥处。
(七)电气设备移动、检修、处理故障等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八)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要迅速处理哎呀更换。
(九)机电工每月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矿领导。
四、检漏保护
(一)井下所有供电的低压(700伏以下)母线上必须设有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继电器,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二)机电工必须做维护、检修、检查和整定检漏继电器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三)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测其当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试验。专职维护人员应根据漏电继电器所运行的电网总长度的变化,随时改变零序电抗器的电感值,使电网的电容电流补偿到最小。
(四)运行中的漏电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五)机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1-2次检查,内容如下:
1、安装位置是否平稳可靠,周围是否清洁,有无淋水现象。
2、局部拦极和辅助接地极安装是否良好。
3、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六)网路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机电人员应立即寻找和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七)当网路发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时,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必须由矿长批准后方能停止检漏继电器运行,进行寻找处理故障,但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停运期间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保证矿井安全。
五、过流保护
(一)每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二)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断片作短路保护,禁止用熔丝或其它作短路保护。
(三)每一个采区应备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各种保护设备的整定值,实际整定值必须与供电图符合。
(四)井下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由机电组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调整。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炭监察局颁布的。有关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六、接地保护
(一)安装局部接地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准兼作他用或切断不用。
七、机电硐室管理与维护
(一)机电硐室要设防火门,应完整良好,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硐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杂物。
(三)硐室内和硐室外5米内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内清洁,对有淋水处要设防水设施。
(四)硐室内外要畅通,应有专人看守或管理。
(五)硐室内设备排列要整齐,电缆吊挂要整齐。
八、电缆管理办法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天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囫囵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举行检查,如发觉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顺手关闭,节省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觉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准时修理、更换或排解,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准时申购准时更换、修理,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准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凹凸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举行准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平安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平安。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的'确的平安防范措施。
八、全部修理电工与值班电工巡查都必需记录,对所更换灯具、电器具等,也必需有明确记录,每月举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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