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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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环境,规范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及培训,确保化学品和设备的安全使用,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措施?以下小编整理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

第五条 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申购表(附件1),经院(处、所、中心)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

第六条 实验室购买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须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购实验室填报《河北农业大学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附件2),使用责任人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提供有资质供应商资料。

(二)单位审核。学院(处、所、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同意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先由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按照分管权限进行审核,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审核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三)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印制发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四)购买供货。根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申购实验室与供应商联系供货,由供应商或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送货上门,同时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反馈给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

第七条 任何实验室不得私自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也不得向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 实验室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附件3),从申请、购买、领用、使用、处置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且相互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并专人保管。存有氢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钢瓶必须单独存放,不可放在一起,尽量与实验场所隔离,存放处保持空气流通,不得靠近火源。

第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存放设施内单独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标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要有专用的量器及分装器材;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都必须称量实重。

第十二条 使用和保管剧毒化学品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所接触物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和防护急救常识。凡学生实验使用,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保管,分发学生实验用量一般不得超过当天使用所需量。学生实验操作时,要有指导教师亲临现场指导,并作好每次使用情况的记录。

第十三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要经常对本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应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实验室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六条 实验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院(处、所、中心)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并向学校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参照《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规定进行。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依照《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要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醒目张贴,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 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9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

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 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5.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6.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6.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7.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卫生工作制度

8.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8.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8.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

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8.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9、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的监护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正在使用的电炉、酒精灯等明火应严加看管,电炉不得私用。

3、实验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实验室防菌规则》、《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4、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专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短缺或失效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5、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药品、水电、门锁、气体等要执行安全管理负责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对器材、药品的领、耗、回收、贮存、借用、报废等均需办理手续,建帐立卡。任何仪器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外单位借用需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

6、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7、实验室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布设,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负载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载。供电、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经常检修,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走道上不得堆放杂物,以保持其畅通。

8、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夜间或节日加班做实验、接受外单位课题和人员来实验室做实验均需提前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9、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案件时,实验室人员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需保护现场,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室主任或上级部门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10、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熄灭火源,锁好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机械加工实验室是进行学生实习实训、技能考核、生产及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及卫生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

二、凡进入本实验室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或军训服);必须戴安全帽(女生务必将长发挽入帽内);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三、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熟练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务必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安排,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中要服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加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串岗,严防多人同时操作车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响声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加工工件交指导老师测量并打分,做为本次实习的成绩;将本次实习实训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须留相应学生对车床及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车床清扫及保养。

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化学危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等七类。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统一领导。公司分管领导、保卫处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检查。

第四条各级领导的职责:

1.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经常向实验室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根据公安、劳动、卫生、环保等监督机关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一旦由于危险物品处理不当而发生火灾、爆炸、跑料、中毒、伤亡等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处理,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

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凡不了解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保管员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调换。

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地,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等设施,应注意将化学危险物品分类分项存放,室内的温度要控制在30C以下,通风良好。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直接负责人。

第八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应做到需要多少领多少,使用过剩的化学危险物品及时退还给仓库,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化学危险物品。

第九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渣、废液、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剧毒物品销毁处理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送交市指定单位处理销毁。

第十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坚持登记制度。使用爆炸品、剧毒品必须详细写明用途,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农科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领用,并追踪使用过程。严格实行专用保险柜和双人、双锁、双保管、双领用制度。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合保卫处定期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抽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

第四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与报废

第十二条申购剧毒、爆炸品,须先填写“申请批准单”,详细写明品种、数量、用途,经实验室领导审核后送农科院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开出介绍信,报公安部门审批,才能采购。

第十三条实验、科研、生产剩余或存放过久、失效、变质、报废后的化学危险物品需要销毁时,必须事先报实验室分管领导,经批准后建册登记,指定监销人进行销毁。

第五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和装卸

第十四条装运时应轻装轻卸,堆置稳妥,防止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发现包装容器不牢固,破损或渗漏时,必须重装或采取其他措施后,方可启运。

第十五条不得同时运输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但数量少,包装好的化学试剂除外(500克和500毫升以下)。

第十六条夏天气温在30C以上,从上午10时到下午4时,一律停止装运氢气、液氯、乙炔等气体瓶。

第十七条不得携带化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

第十八条提取剧毒品、爆炸品、同位素要二人提货,并带有工作证。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课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表等台账作为记录。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

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课后,任课老师要带领学生负责清洁,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账建卡,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4、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5、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6、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7、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8、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领导批准。

9、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

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三、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室管理守则

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

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账、物、卡相符。

2、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

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4、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5、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安全承诺书》。

五、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2、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5、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6、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7、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8、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验室主任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验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六、使用和采购实验用剧毒品须经批准,严格控制领用量和使用量,使用过程应予监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仓库,并妥善处理好废物。

七、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八、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钢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九、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十、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十一、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都应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临时人员等)均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员须填写“临时在实验室工作的院外人员登记表”,在院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

三、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水、电、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后,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院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更换。

五、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的任何人员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处理危险废弃化学试剂(金属钠、丁基锂或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或危险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学楼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将导师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的申请预先交门卫值班室备案,深夜做实验时须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实验室严禁吸烟。酒后或情绪不稳定时不得在实验室做实验。

九、在化学实验室不得穿着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凉鞋,长发应束起。

十、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按化学学院《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须按化学学院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十一、贵重金属、贵重试剂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钢瓶必须存放在室外指定地点,并必须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固定,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十三、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振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天然气阀门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

十六、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化学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等截门和开关是否关好,锁好门窗后再离开。

十八、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办公室(62757907)。事故结束后,当事人应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化学学院依据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九、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院综合管理委员会、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有权要求该实验室(或学术小组)限期停工整顿。各学术组长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学术小组应指定1名安全员配合实验室主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或实施细则。各实验室应结合本室具体情况为学生提供安全须知或指南。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

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

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地理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

二、地理教学器材要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等工作。地理教学器材要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建立健全地理教学器材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器材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四、使用地理实验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各种教学设备的教学用途、使用方法和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认真备课,明确师生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学生进入专用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六、学生开始使用教学设备前,要根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检查核对所用设备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七、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教学设备。

八、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应仔细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完好,并放归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保持实验室整洁。不得将教学设备带出实验室。

九、教师和管理人员课后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做好记录。如有缺失、损坏,要及时查找当事人,查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赔偿。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以下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

3、保持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的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操作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流程

一)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以下是实验室安全管理流程: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杜绝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和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可能摄入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以上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在实验室工作时,除了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要求外,工作服还应该保持干净整洁。在实验区内工作时,所有人员都应穿着能够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如果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应该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并且必要时佩戴手套、护目镜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该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如果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并且应该盛放于能防渗的内。

5、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以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6、工作人员需要佩戴工作帽,并且不能让头发外露。在实验室操作时,不允许佩戴首饰,以防止污染。

7、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如果接触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则应立即洗手。

8、在操作粉尘、有毒气体、烟雾或蒸气时,工作人员应该配戴呼吸面具,以防止吸入有害气体和污染的空气。

9、所有实验室操作都禁止用口移液,应该使用助吸器。

10、针头、刀片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需要谨慎处理。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每天都需要清理垃圾,医用垃圾应按规定收集送至医院焚化炉焚烧或城市医疗废物转运车处置。

二)工作环境和设备

1、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应该努力保持清洁,并要求工作人员在清洁区触摸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物品前取下操作手套,以防止污染。

2、设备如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如果发生严重污染,则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在进行清洗和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3、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4、在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在清洗之前应先消毒;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里;在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5、在操作离心机时,必须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装血、尿、痰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必须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三、防火安全规定

一)易燃易爆物

1、在实验中,应控制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确保实验有效并安全。同时,还应计算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

2、禁止使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需要储存,应使用专门的防爆冰箱,并确保远离火源。

3、倒出易燃液体时,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金属应有接地装置。

4、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二)火源隐患

1、常见的火源包括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如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3、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维修。不同类型的火情需要使用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四)消防训练

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并在失火时拨打报警电话“119”求助。

3、在失火时,应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无法扑灭火情,应将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应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4、应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并进行实际操作演练。

5、应定期举行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确保所有人员都能够正确有效地撤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训练内容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并要求关闭所有门窗。

四、实验室用电安全规定

1、仪器用电

1)应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对于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可以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

2)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电器安全准则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电器安全,以下是一些必要的准则:

1、插座布局应合理,避免使用多用插座和过长的电线。

2、在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或蒸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必须使用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维修与维护准则

为了保障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下是一些必要的维修与维护准则:

1、所有电器设备和与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相关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2、除校准仪器外,仪器的维修不得接电。维修时必须保持手干燥,取下所有饰物(如手表和戒指),并谨慎操作。

3、接地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下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化学安全,以下是一些必要的准则:

1、化学危险物品应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化学物品不应混存。

2、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落的'危险。搬运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使用运载托车。

3、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在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场所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以保护自身安全。

5、在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该安排好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以避免溅溢。

6、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以确保安全。

三)易燃物的储存

1、储存易燃易爆液体应该使用合格的,并在分装时标明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该远离明火和其他热源。

2、如果需要在冰箱内存放可燃性液体,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该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四)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该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该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和熟悉保护自身安全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五)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1、每个实验室都应该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2、废弃化学物品应该按照危险物品处理,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应该按照有害废弃物处置。化学废弃物应该放置在密闭、有盖的中,并标明日期、来源、成份、物理状态(气体、液体等)、体积、危险性(易燃或易爆)等信息。

六、实验室微生物安全准则

一)临床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病毒和细菌,包括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肝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细菌、分枝杆菌、真菌和其他具有高毒力的病原体,如出血热病毒和立克次体。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都应该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二)感染途径

1、空气传播: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在上述各种情况下,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

2、经口传播: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人体引起传染。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3、不仅是直接接种,针刺、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也可能引起传染。甚至轻微的手指划伤、擦伤或表皮损伤都可能让临床标本中的感染源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4、一些病原体,如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可以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直接接触进入人体。因此,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务必要彻底洗手。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血液和体液及其他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品时,都应该戴上手套。操作中产生气烟雾或飞沫的情况,如混匀、超声雾化和剧烈搅拌,应该使用生物安全橱。废弃锐利物品的不应装得过满,以免意外伤人。在血液或其他体液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

6、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该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里,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采集和转送标本时应避免的外表或随标本的检验单污染。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使用生物危害标签)。

7、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8、运输前应将标本进行可靠包装。禁止使用皮氏细菌培养平皿邮寄标本。禁止将干冰放人密封的。运输用于诊断的标本时应根据需要标记上“易腐坏”、“干冰保存”、“冷冻生物制品”或“易碎”等标志。

9、标本处理时应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安全。

1、对于被高毒力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隔离设备和材料,在处理前必须进行高压灭菌。

2、用于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的平皿和试管必须使用胶带密封,并经过压力蒸气灭菌或焚化处理。

3、普通标本和使用过的培养基应该放置在塑料袋中并弃置。

4、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和污染的器具应该放置在不锈钢中,加入次氯酸钠1:10稀释液或其他合适的消毒剂,然后进行高压灭菌、清洗和再次灭菌。

生物安全柜是微生物实验室中最好的控制生物危害的方式之一。在安装、使用和维护时,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并确保安全柜内的气流流速合适,定期更换滤器。在维护、移动或处理安全柜之前,必须对生物安全柜进行消毒。安全柜的放置和通风口的设置应符合防护要求。

在发生泄漏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安全负责人,吸净漏出的液体。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时,如果培养物泄漏或破损,应至少进行10分钟的清洗,直至气溶胶或飞沫已经沉降。尽可能使用漂白剂、酒精或苯酚对工作台进行消毒。

控制接触感染原的方案包括:

1)项目管理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职责、总结分析和改进措施;

2)感染风险的检查;

3)免疫接种;

4)一旦确定有接触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应采取硬件控制和操作过程控制,对接触病原体后进行评估和随访,并进行医学记录。

此外,传染病防治全员应接受培训,包括培训资料、课程和考核记录。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9003119)

档案的管理制度:

1、资料员对档案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按存档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资料,并分类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2、借阅档案时应登记,并应当日归还;

3、需借用存档检验报告时,应由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亲自提取并签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资料室执行《实验室内务管理控制程序》,应加强防火、防蛀、防霉、防盗工作,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

5、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监测员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的技术和有关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2、遵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检测规范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规定填写原始记录,按时报送检测结果;

3、严格执行分析质量控制有关规定,检测前做好充分准备,检测过程中坚持控制好准确度和精确度。检测时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主动提出合理建议,对自己出具的检测数据负责。测试完毕及时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或超迟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进行样品检测;

5、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做到科学、求实、公正、廉洁,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维护用户权益;

6、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收集和掌握与本人有关的国内外检测技术发展现状与动态,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

7、爱护公共财物,节约试剂、水电,保证室内清洁整齐,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时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机构和职能

(1)学校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教务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生物制药学院是放射防护管理的职能部门,生物制药学院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和综合门诊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及分工见《关于调整中国药科大学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2)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学校和××有关部门负责。设备供应科负责代理、代办同位素订货、运输、收发等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购与订货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必须向省(市)卫生部门、公安××、防疫站申请登记,领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方可办理订货手续。

(2)在放射性同位素订购前,申购人应明确所需的规格、品名、数量,并妥善考虑到半衰期、使用日期。严格控制订购数量,避免造成浪费。

(3)放射性同位素原则上实行集中购买,订货人必须填写请购单,经室主任签字,报学校同位素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设备供应科专人负责落实订货事宜。

3、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与保管

(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运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严禁随身携带,不得与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装。严防丢失,要安全及时提运并交仓库妥善保管。

(2)仓库管理员和同位素订货人在收货时,要认真检查和核对,并做好登记工作,如发现差错、包装破碎、溶液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理,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订货单位提货。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管理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装置的实验室必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省放射工作人员证》才能上岗操作。

(2)各单位对放射性同位素必须建立严格的贮藏、保管、领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档案,做到内容清楚,领用有主,确保安全,责任到人。

(3)操作人员应重视对射线的防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实验中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

(4)学生(含研究生)领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同时要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操作,安全使用。

(5)实验操作时应力求迅速,熟练,尽量减少辐射的时间,并尽可能利用各种夹具、机械手来操作,以便远离放射源,减少被辐射剂量。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隔离屏障,以达到防护目的。

(6)操作时必须戴好专用的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实验室内吃、喝或吸烟。

(7)实验室应保持高度清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过程中煮沸、烧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框内进行。粉末物应在手套箱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戴过滤型呼吸器。

(8)实验室应有超剂量检测仪器,以保护实验工作人员不受超剂量射线侵害。

(9)未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同意,各单位不准私自租借、转卖放射性同位素。校内互相借用应办理移交手续;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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