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精编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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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安全,合理分配和使用劳保用品,定期检查维护,提升安全意识,保障工作环境安全有效。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

、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

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

、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

、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

、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

、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小劳保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由供应采购并按计划发放。生技处根据生产情况,可适当增报计划用于备库。

、调职员工劳保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劳保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实施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动保护用品予以补发。

、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保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治安(巡逻)岗人员的制服,由总经办提交专项申请,供应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5、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职员的耐用劳保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满后,由公司安全员进行鉴定,对确已失去劳动防护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员统计数量上报换领计划,制作报废清单交供应处仓库回收。

、供应处会同生技处定期对交旧劳保用品报公司领导审批,进行集中销毁或调剂生产一线处回收利用。

、外单位来公司支援生产的岗位人员,由公司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同工种临时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

、外来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领用并保管,非集团内的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借用手续。

、各种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损坏,且未到发放期限需领用的,每顶20元,由其本人到财务处交费,凭财务收据办理补领手续。

、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已失去防护作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供应处进行鉴定后给予重新发放,供应处同时向供应商索赔。

、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环境导致已失去防护作用的(如污染、腐蚀,烫损等),经公司安全员、生技处、供应处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后交旧换新。

、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着装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体以台州气候为准)。

、仓库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发霉、变质;并按规定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大量积压情况应随时反映。为确保人身安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由供应处统计,经生技处审核后,供应处报公司领导审批,再进行实物处理,同时供应处与财务处一起进行账面核减。

、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6、附则

《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本办法由供应处归档管理并享有解释权。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2

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4

一、职业病防治措施

影响职业病的因素

(1)粉尘

(2)噪音

(3)油漆及挥发性溶剂

(一)粉尘、油漆、建筑垃圾应采取的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创造文明工地

1、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条布将现场四周围起来,书写文明创建标语。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标明标识。

3、应时刻保持工程项目部现场临时办公室的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网络计划图,施工平面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悬挂上墙。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施工进度的推进情况用色控曲线标注,使其一目了然。

4、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墙上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5、施工人员入厕到就近的公共厕所。入厕后例行程序及时冲洗,以保持其干净洁。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尘。

7、对施工机械(如电锯等)产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环保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一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应佩带胸卡。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生活设施符合通风、卫生、照明等要求,职工的饮食供应符合饮食要求。保持整洁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牢记在心,杜绝安全隐患。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倾倒的地点,在接近工程移交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移交时做到现场整洁,窗明几净,地无污渍。

(二)噪音防治措施

1、方案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的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卫制度、工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驻外施工人员行为准则(见附件)。

(2)加强工地保卫工作。配备足够的保卫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以保护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项目,不受损坏或被盗。并提供足够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对第三者的保护,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为止。

同时,门闸安装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时间关上及锁上,每个出入口在开放时任何时间内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员看守。

(3)不允许任何未经同意的来访者在现场逗留,并备有一本来访者登记薄,并为来访者提供安全头盔。来访者进出现场只可利用一个进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业主、总承包方、设计、监理公司等人员可自由进出施工现场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员均需办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权人员不允许到现场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丢失,对半成品及成品的损坏或在工地上受到伤害等不测因素的`发生。

(5)为便于保安人员履行职现,能辨别本公司施工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总包商授权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实行登记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备戴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7)在工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工地总包方汇报,必要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积极配合侦破。

2、防扰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现场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况,精心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及优化施工方案,以对该等临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损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扰和不便。

(2)项目经理部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将噪声大的施工项目安排在白天,并将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防噪处理。

(3)现场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对待人为噪声的发生,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现场工程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到环保方面的扰民问题。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从而把粉尘污染扰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制定有关行为扰民的问题。不允许在施工入口处进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车辆要在现场内停放,如工人衣洁不整,则不允许在休息时逛街,教育员工要时刻注意企业形象。

总之,项目经理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大气污染法》,《郑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导我们的施工。

二、安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在有粉尘的环境下施工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电焊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墨镜和手套。

4、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项目部负责在施工佩发。

5、各项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据人数到仓库领取。

6、仓库要管好劳动保护用品,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及时检查及时报废。不足部门及时报计划购进。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业佩安全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6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8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因工作环境或任务导致的伤害和疾病。它通过规定各类劳动保护设备的'选用、使用、维护和更换流程,降低作业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体现企业对员工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内容概述:

1、适用范围:明确制度覆盖的部门、岗位及工种,确保所有可能面临安全风险的员工都得到适当的保护。

2、劳保用品分类:列举如防护眼镜、头盔、防护鞋、呼吸器、手套等各类劳保用品,并详细说明其用途。

3、采购标准:设定选购劳保用品的质量、性能、品牌等标准,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规定。

4、发放与领取:规定劳保用品的分配方式、周期,以及员工领取和登记流程。

5、使用与保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劳保用品,延长其使用寿命,保持良好的防护效果。

6、检查与更换:设定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更换破损或过期的劳保用品。

7、违规处理:设立对未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办公外包服务商负责实施,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第3条本制度办公用品包括:书写工具系列、纸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与图文系列、办公生活用品系列、专项办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详见附件“x办公用品清单”)

第二章办公用品计划

第4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每月29日前提报下月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行政部。

第5条行政部专员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负责人审签后传送至仁通科技。

第6条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能够经行政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三章办公用品采购

第7条办公用品采购采用即时供应、不间断配置、7x24小时服务的办公外包模式。由行政部直接对口仁通科技进行管理。

第8条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传送至仁通科技后,仁通科技给予反馈,按协议要求配置办公用品并即时配送、应急服务以及市场价格动态等。

第四章

第9条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一份用于台账登记。

第10条行政部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后,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给仁通科技,仁通科技将所需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11条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仁通科技统一调换或回收。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12条对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和耐用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等办公用品由仁通科技管理,其发生的库存、丢失、损坏、价格波动等风险均有仁通科技自行承担。

第13条仁通科技对办公用品的'使用状况作月度报表,会同行政部反馈办公用品当月开支费用、浪费结余、办公效率等状况,参与企业办公管理。

第14条使用中的办公用品出现问题及故障,由仁通科技负责退换、保修、维修、配件等事宜。

第六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会同仁通科技制定,行政部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10

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领用与发放管理。

二、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加工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仓储管理。

2.综合部负责其他部门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

3.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劳保用品的价格审核。

三、劳保用品范畴

1.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工作环境,员工劳保用品分为普发系列和专用系列。

2.普发系列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裤、棉鞋、棉手套等。

3.专用系列劳保用品包括:绝缘鞋、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皮手套等。

四、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设岗位(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由该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审批。

五、劳保用品采购程序

1.按月进行采购。

2.生产部要对加工车间所需劳保用品进行市场询价,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单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采购。

3.其他部门所需劳保用品由综合部统一采购。

4.因安排专项或临时工作需要领用劳保用品的,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采购。

六、劳保用品的领用与发放规定

1.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程序:车间经办人按照在岗人数和标准编制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人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按规定发放——部门、车间发放至员工(需签字)。

2.其他部门劳保用品每月由综合部一次性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需建立建全本部门、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台账,并设专人管理。

3.对非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无法使用的,员工个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

4.由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无法使用的,经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费用个人承担。

5.因工作需要,本规定以外的劳保用品另行申请。

6.合同制员工试用期内领用的'劳保用品收押金,试用期后返还押金,员工离职时所领用过的劳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价扣款,折价一律按新品价除规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为单位计算使用超过十天的计使用一个月,不满十天的计使用半个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劳保用品使用须知

1.劳保用品是用于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也不准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着装规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进入车间和生产现场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车间员工工作时间一律按本岗位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

3.员工要爱惜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持其干净整洁。劳保用品上的公司标识不得人为损坏;不准穿着有污渍、破损、纽扣不全的工作服离开公司。

九、管理责任与考核规定

1.由于把关不严,造成劣质劳保用品入库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罚。

2.部门负责人违反本规定乱批领料单的,按较重违章处罚。

3.各部门、车间劳保用品台账不全、混乱的,未按规定发放员工劳保用品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部门车间负责人连带处罚100元;台账造假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4.员工擅自变卖个人劳保用品或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人,处罚200元/次。

5.未按着装规定着装的,处罚50元/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12

一、劳保用品范围

劳保用品泛指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少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性用品(包括:工作服、常规劳保用品和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编号:标准-20xx-lb01

二、劳保用品发放原则

公司按员工所任职的岗位以及发放标准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各部门不得计做员工福利。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工作服、工作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采购及安排发放,由配件仓库负责管理;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发及领用。

四、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流水线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纸箱印刷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纸箱后道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设备维修工:

绝缘手套:每人每月1付;

口罩:每人每月1只;

流水线打包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2付;

车间进仓员:

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

车间抱车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原纸入库抱车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车间质检员: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有破损时另行申请;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护目镜:每人每年1付;有破损时另行申请;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雨衣:每人每年1套;

五、工作服及劳保鞋发放标准

工作服

1)车间工人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一套;

夏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两套;

2)管理人员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一件(上衣);

夏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两件(上衣);

注:设备维修工按双倍领取,车间新员工第一年秋季工作服领取2套。

劳保鞋

发放范围:车间所有操作工人(防滑鞋)、设备维修工(绝缘鞋);

发放标准:每半年发放一双,有破损时另行申请。

六、劳保用品的购买、发放与使用管理

1、劳保用品以其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及库存情况为采购基本依据,按季度由公司行政部会同采购物流部编制《采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采购物流部进行采购;

2、配件仓库管理员负责对采购的'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入库及管理;

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采购的工作服及劳保鞋进行验收,配件仓库进行入库及管理;

4、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须每季度进行盘点管理,由仓库管理员对劳保用品的入库、库存和出库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结果报人事行政部复核,行政人力资源部以此作为制定下一季度采购计划的依据。

5、仓库管理员、行政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每月、按量发放劳保用品。常规劳保用品发放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收,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工作服、劳保鞋必须由本人签收,他人不得代领或代签。劳保用品临时增加需求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予以发放。

6、绝缘鞋使用部门须每半年作一次预防试验,检测绝缘性能,确保其性能良好;外观破损须随时更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的培训与指导,并应随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员工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意损坏、浪费、丢弃转让或出售,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8、员工工作期间,由于未使用或未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导致伤亡的,一切责任自负。

9、遇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员工须按离职流程退还已领用的全部常规劳保用品、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工作服及劳保鞋,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签收确认,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10、配件仓库负责对回收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对可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交至仓库管理员作回收登记。对于回收的不可以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库管理员会同人事行政部共同进行清点,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废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后方可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销毁处理。

七、工作服、劳保鞋的管理

1、员工应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为其所配置的工作服及劳保鞋,如在使用期内损坏或丢失的,由员工自己承担重新购买或修补的费用。

2、工作服及劳保鞋应依据岗位配制标准,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按期予以更换。

3、如遇公司与员工二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而其工作服又未到使用年限的,若员工不归还工作服或劳保鞋,公司将依据工作服费用标准和使用年限按月折旧费用,其费用从离职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八、医疗急救箱

1、配件仓库负责医疗急救箱的使用与保管,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周进行盘点;

2、医疗急救箱药品及物品的采购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按照劳保用品的流程进行申请、报批,由采购物流部负责采购。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xx〕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20xx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授权采购的,必须在签署销售准入证的单位内货比三家,询质比价,选择有资质、符合国家及企业产品标准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授权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授权采购的劳保用品实行会签制度,由物资部门签订采购合同,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会签评审后实施。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验收管理

安质部要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劳保用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毒用具等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检验、鉴定,及时更换、报废。项目安质部、物资部和架子队安全员、材料员负责对班组自带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于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班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报项目部经理。第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项目部采取全员定期、按期发放职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即全员统一规定时间发放,到周期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发放。以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发放计划时间为准。对于特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部门按标准进行发放,出现报废时由安质部提出需用计划,使用人凭需用计划表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和职工个人使用卡片,员工在调动时,该卡片应随即调转新单位。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以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条、劳保用品的结算管理

劳保用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物资部门凭公司内部的发(领)料单或发票点收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部本部人员的费用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架子队人员的费用列入架子队安全生产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项目部擅自采购的防护用品和未经安质部签认的,财务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特种劳保用品的报废管理

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鉴定、报废管理,物资部门负责收回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计划

低值易耗品实行购买前申请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和架子队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

低值易耗品实行无库存管理,由办公室依据批准的需用计划负责实施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要到正规商家、厂家或批发市场,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严禁采购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结算

低值易耗品采购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实物验收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及细目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项目部本部部门的费用列入项目

部科目,架子队的费用列入架子队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第十六条、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发、保管台账及卡片,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保管卡片并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项目部、退养、退休时,应将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保管人应自觉爱护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报办公室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维修;因本人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按照核定的价格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届满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销(赔偿)单”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组织物资管理小组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予以注销。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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