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制度【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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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篇】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各物业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处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处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20xx元施工保金,其中包括装修管理费(按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保安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本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保安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处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治安管理制度【第三篇】

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职责

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工作程序

制定规范

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日常工作

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保安员技能培训

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钥匙管理制度》

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治安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安全消防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消防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工作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消防管理的工作。

三、职责

1、消防工作由企管部、技检部、销售安装部生供部、安全员负责共同实施。

2、公司安全员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和监督;

3、企管部做好公司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企管部担任,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各部门、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组成。

5、消防工作计划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⑵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电力设备防火技术措施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⑶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执行。

6、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及各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绘制全公司消防设施布置及灭火器材配置图,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安监科组织实施。

⑵购进的消防器材,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应退货。更不准安装使用。

⑶对变电站、油库、仓库、档案、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室等重要防火的部位以及其他的生产场所、建筑物(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应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变电站控制室的电缆层应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室外开关站应设立灭火沙池。

⑷消防用水按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条款规定执行。

⑸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管理

a、现场消防器材应存放在防火、防潮箱或建筑物中。

b、消防灭火器每年送取得省级以上消防认证单位进行试验一次。试验后,要在灭火器上贴上试验合格、试验日期的标签。

c、每年9月至10月,安全监察科共同组织检查组对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

d、对检查发现的缺陷,要及时组织维修处理或更换。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场所。⑹油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信室,电气部分及其他部分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分别按DL5027—93《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第、,第8部分,

—,第4部分,、、条款规定执行。

⑺一般仓库、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消防管理

a、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关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

b、严禁乱接电源,灯炮不能超过六十瓦,电灯应距离货柜一米以上,烤火电炉要人走火灭。c、各种消防设备,除救火外,严禁动用,要保持消防器材的干净,不损坏。;

d、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外严禁乱扔烟头;并设置“严禁吸烟”标牌。

e、每辆车上至少要配备一只灭火器。

7、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督和验收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公司防火、防爆工程施工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

⑵消防工程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书。

⑶对基建、技改工程的消防设施验收按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投产管理规定》执行。

⑷防火重点部位和动火管理按《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第3部分各条款规定执行。

8、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消防责任及其实施细则见本公司《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9、消防培训教育管理

⑴安监科、宣教科利用板报、专刊、宣传栏会同工会对全公司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⑵安监科、宣教科会同人事劳资科每年举办2期消防培训班。

10、技术资料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建立全公司防火器材的台账。

⑵安监科应有消防设施及公司现场平台布置图,布置图上应标出灭火装置的型号、数量。⑶安监科应有完整的全公司现场灭火器材技术资料。过期及作废的资料应消除,以免误用。

11、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消防工作微机管理,实现防火微机远程现场监控管理。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安监科提出并归口管理、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不尽之处执行有关规定、规程。

第二章治安管理制度

一、引言

为规范本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以下简称治保)管理,保证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治保管理工作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四、职责

治保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实施。

五、管理内容与方法

b、治保领导小组职责

Ⅰ负责提出治保、消防工作的目标。

Ⅱ每半年召开一次治保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行政办公室汇报,分析全公司治保的情况,提出治理、防范的方案,部署今后的工作。

Ⅲ充分发挥行政办公室履行治保职责,支持其查处本公司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安全。

Ⅳ负责表彰和奖励治保先进集体和个人。

c、行政办公室为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行政办公室负责向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提出治保的计划、方法和措施,经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批准后,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⑵各所、站治保工作小组

a、各单位正职任组长,成员由各班(组)长组成。

b、各所、站治保领导工作组职责

Ⅰ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治保领导小组部署的治保、消防工作。

Ⅱ每年进行一次对职工普法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发现职工有违法行为预兆除做好思想教育外,要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汇报。

Ⅲ要处理好职工内部发生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到“四无”,即:无职工犯罪、无案件、无火灾、无治安灾害事故。

c、班(组)治保员(兼职),由班(组)长指定。班(组)治保员职责:

Ⅰ认真管理好本班组治保工作,宣传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Ⅱ管好本班组的设备、器材和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和被窃。

2、治保管理的原则

⑴坚持防范和教育为主的原则

⑵采取综合治理的原则

3、治保管理措施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治保管理法规和本公司的治保规章制度。

⑵开展“四防”宣传,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⑶做好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

⑷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犯罪活动。

7、行政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治保工作,了解和收集治保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及公司治保领导小组。

8、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写治保、年终工作总结,报公司治保委员会。

六、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负责解释,不尽之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章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是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切实做好供电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第二条供电企业的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企业的发生和经济效益。是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条维护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安定的环境,保障改革和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必须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与工作、生产同时布置、考核,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执行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火灾的发生。保障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经理是本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管理职能部门、科、室的主要行政领导人,为该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人,但可以由行政副职、分管生产副职分管日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七条经理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治安、保卫、消防条例、命令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定。

2、统一领导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督促下属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加强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组织制定和落实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制度。完善防范措施。

3、部署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审定治安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并决定将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通过实施。

4、按分工原则,向各分管副经理下达治安、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和近期要求,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有关副经理主管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

5、定期召开治安、保卫、消防工作会议,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奖惩。

6、主持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发生火灾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力求降低损失。

第八条副经理职责

1、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副经理责任

⑴主持本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分析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形势、督促各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⑵督促有关部门对本公司所属人员及家属进行经常性的法纪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

⑶领导各管理部门、所、站加强治安、保卫、消防人员思想、业务、装备建设,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技术培训,制定灭火预案。

⑷组织和督促行政办公室查破各种案件,调查处理有关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的措施。

⑸负责审定年度治安、消防管理规划和经费开支计划,总结治安、消防工作经验,表扬先进、处罚违章行为。

2、其他副经理职责

⑴负责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⑵在安排生产工作过程中,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⑶检查各管理部门和所、站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执行情况,并负责解决和排除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治安、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⑷督促各管理部门、所、站现金、票证、重要物资、机密资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⑸落实周、月安全检查活动和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

第九条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全公司民事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故的发生。

2、负责督促会议室、职工文化娱乐室(场所)的消防器材的保管,保持良好状况。

3、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文化器材的保管,加强现金、票证的管理。

4、维护好公共秩序,在组织集体活动、集会时,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职责

1、行政办公室是全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在经理和分管副经理的指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局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和公司领导有关治安、消防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2、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消防、遵纪守法教育,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内部的治安秩序。

3、加强对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和治保小组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协助安监科搞好消防技术培训。提高自救能力,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5、切实掌握违法犯罪人员的情况,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可能实施犯罪行为人员的教育疏导和控制工作;协同司法机关对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和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犯进行监督考察。

6、侦破内部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抢救和处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认真贯彻宣传《电力设备保护条例》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查破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的案件。

第十一条追究形式

1、科级以下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街道纪工委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科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治安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安全等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按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干部、人员和校园保安。

二、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制度职责,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坚持“一岗双责”原则,分解、落实和明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三、学校与公安部门合作配合,建立健全“五位一体”(民警、保卫干部、专职保安、护校队、班级安全委员)校园治安警勤务管理机制。

四、学校治安管理坚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结合,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技防设施,建立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机制。

五、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登记、校园安全巡逻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领导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师生员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等各类校内人员准入资质审查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六、学校值班领导、保卫干部、保安等安全保卫人员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和禁止校外人员、学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七、学校建立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制度,与公安、司法部门合作配合,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强校园治安法制安全教育。通过广播、专栏、集会讲座、班(队)课和基地教育,适时定期加强师生员工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与防绑架、抢劫、拐骗、伤害专题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安全警示教育,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八、学校适时定期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清理、收缴等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排除校园安全稳定隐患,严格按照《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妥善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偶发各类治安安全事件和学生意外伤亡事故。

九、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及时妥善有效处置校园治安案件,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十、学校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建立完善并严格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奖惩处罚制度,对在学校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人员,在期末年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职务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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