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长管理制度(通用5篇)
护士长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护理管理,提升护理质量,确保团队协作与沟通顺畅,促进患者安全与满意度,如何更有效实施?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护士长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护士长管理制度 篇1
依据《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严格执行医院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制度。
三、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四、在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本院有资质的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五、新招聘来院的.护士应于考试合格后办理护士注册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方可独立参加临床护理工作。
六、调入护士应履行执业变更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做到依法执业。
七、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八、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九、护士注册管理
(一)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通过卫生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护士再注册每五年一次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三)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护士长管理制度 篇2
一、进修实习护士在护理部及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完成进修或实习任务。
二、选送单位应先寄来进修实习人员申请表,经护理部审核同意后再通知对方前来办理进修手续。
三、进修实习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参加医院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四、进修一般为半年,实习为一年,按上级统一规定标准交纳进修实习费。
五、进修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不得中途退学和随意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必须请假者应与护士长协商同意后报护理部审批,方可离开。
六、上班要求提前15分钟,到科室做好准备工作。排班由所在科室统一安排,不得代班或随意调班,确因故需调班者,应经护士长同意。
七、各病室应选派有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指导时候,带教者应根据进修实习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与考核。在工作中发生差错应及时报告护士长,以便及时处理。
八、进修期损坏公物或器械,由本人或选送单位负责赔偿。
九、护理部科护士长应经常了解进修实习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科室应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知识讲座或技术练兵活动,进修人员多时,可由护理具体组织专业理论知识培训,选派有经验及理论知识扎实,表达能力强的护士长讲课。
十一、进修实习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犯有严惩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退回原单位或学校处分。
十二、进修实习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方可离院。
护士长管理制度 篇3
【经理人职场-讯】每一所医院对于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岗位都会制定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能够有效的监督从业人员的有效的工作。
总则:医院要制定护工工作制度,加强护工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1.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本院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2.凡在我院工作的护理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3.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必须按照《护理专业带教老师准入制度》、护士进修、实习生带教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4.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5.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6.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7.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8.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10.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1.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由医院予以缴销。
12.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护士长管理制度 篇4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的安全进行。
2、值班人员要掌握病人的病情,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要严密观察危重病人;负责接受新入院病人;检查指导护理员的工作。
3、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及上级请示报告。
4、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迟到、早退。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并由护士长指定人员代替后方可离开。
5、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内容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6、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各护理单元的护士长主持,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人的病情变化,护士长讲评工作、布置当天的工作。交接班一般不超过15分钟。
7、交班者对特殊检查、病情及规定交接的抢救、毒、麻、限剧药品、器械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并为下一班作好充分的`准备,接班者若有疑问,需及时询问、清查。交班后,因交接不清,当查不查而引发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该交不交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8、严格执行交班检查制度,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①四看:
一看:医嘱是否已录入,是否执行无误,有无留待执行的医嘱;
二看:病区报告全天病人流动情况,新入、危重、手术及有特殊变化病人的重点病情,各班次所给予的医疗处理及护理措施等是否记录正确,有无遗漏;
三看:体温监测本是否按要求测体温,有无高热或突然发热病人;
四看:各项护理记录是否准确,出入量记录是否准确,有无遗漏或错误。
②五查:
一查:新入院病人的初步处理是否妥当,病情有特殊变化者是否已及时处理;
二查:手术病人准备是否完善,各种须带去手术室的物品是否齐全;
三査:危、重、瘫病人是否按时翻身,床铺是否平整、无碎屑、病人有无褥疮;
四查:大小便失禁病人是否妥当,皮肤、衣被是否清洁干燥;
五查:大手术后病人创口有无渗血,敷料是否完整、是否排气排尿、引流管是否通畅。各项处置是否妥善、及时、齐全。
③一巡视:
对危重、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除病情巡视外,接班者还需了解病区病人是否全部在床,不在床位病人的去向,注意病区环境安全。
9、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交班报告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负责修改并签名。
护士长管理制度 篇5
1、凡在护理业务、技术及其他方面遇有疑难,本科室(病区)难以解决时,可申请会诊。
2、会诊前申请科室(病区)应做好各种资料准备,目的明确,会诊时报告病情及有关内容,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3、病区会诊:由病区护士提出申请,病区护士长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4、科间会诊:由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填写会诊单,经科护士长同意或直接送被邀科室(病区)。被邀科室(病区)的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会诊一般要求在两天内完成,会诊由护士长主持,科护士长及病区有关人员参加,责任护士书写会诊记录。
5、院内会诊:由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填写会诊单,经科护士长,护理部同意后送被邀科室(病区),并确定会诊时间,被邀科室(病区)派出有丰富经验的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或护士长参加。会诊由申请病区护士长主持,护理部工作人员,科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参加,详细记录会诊意见,应邀会诊护士填写会诊记录。
6、院外会诊:由科护士长或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填写会诊单,经护理部同意,会诊单经护理部盖章发往被邀医院护理部。会诊由科护士长或病区护士长主持,护理部工作人员、科护士长及病区有关人员参加,应邀会诊护士书写会诊记录。
7、紧急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双方及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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