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急预案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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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社会各类矛盾日益突出,其中大量矛盾纠纷案件涌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最后一道关口的人民法院,必将处于风口浪尖之上,一些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审判工作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为保障我院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避免或减轻这些事件给审判工作及社会形象所带来的影响,切实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全面保障和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编制依据
为规范本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确保法院的安全稳定,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司法警察肩负着值庭、押解、传唤、送达、拘传、拘留、参与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重要职责,其担负的任务具有“急、难、险、重”的特点,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还具有多重性、危险性、突发性等因素存在,其工作性质、职能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明显不同,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按照是否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引发突发事件,可以将法院突发事件分为:人为性突发事件和非人为性突发事件两类,其中人为性突发事件在法院突发事件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人为性突发事件是指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引发的事件。人为性突发事件之当事人有明确的行为目标,诸如在司法警察执勤活动中,人犯利用法警的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自杀、自残、行凶、脱逃;在司法警察执法过程中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人以挑衅性语言蛊惑人群,或以过激的言行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从而达到私利的目的。具体来说,法院人为性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活动过程中:1机关保卫2、人犯押解3、法庭警卫4、人犯看管5、协助执行6、执行死刑等、7其他。
(三)适用范围
1、机关保卫:案件当事人或亲属不服本院判决,宣判后,拒不离开法庭,冲击审判席或办公、生活区域,采取纠缠、吵闹、抓扯等方式、围困和攻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人犯押解: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押解途中跳车逃跑或其家属等人中途拦截囚车,企图劫走被告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3、法庭警卫:庭审中或从法庭到羁押室的途中,被害人家属攻击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哄闹法庭,不法分子携带爆炸物、管制刀具乘机闹事或企图劫走被告人。
4、人犯看管:人犯在羁押场所中做出自杀、自残、行凶、脱逃等不法行为或以暴力威胁看管人员生命安全。
5、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故意刁难、阻挠、殴打执行人员或执行法警,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执法人员、公务车辆围困,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并公然与解救人员对峙。
6、执行死刑:押解死刑犯前往刑场途中,人犯家属等人堵车造成群众围观,其中混在群众中的不法分企图劫走死刑罪犯;死刑罪犯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7、可能引发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各类突发事件:防火、防盗和****等。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把保障单位的安全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恶性袭警为安全防范的工作重点;以立案大厅、审判法庭、门卫及传达室等为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确、预案准备、物质准备和模拟演练等工作准备。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院应急处突指挥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突工作。
3、依法处置、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维护本单位的和谐稳定。
4、集中力量、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驻狱武警、本院各庭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以我为主、共同参与的防范与处置体系。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机构及职责1、设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院长任总指挥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任副指挥长,各庭室长,法警为成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本院办公室,法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职责: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积极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突工作;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负责处理处突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3、处突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提供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工作。(二)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院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办公室各成员
按照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现场相关信息、所需警力、必要的装备械具,在遵循处置突发事件客观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应对准备。
三、预警监测和报告
处突办公室成员要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掌握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形成预测报告和预测建议,及时通报,力争准确预测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预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后,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四、应急响应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应急办公室,按应急级响应的要求主动处置,并及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院应急指挥部。严格执行信息报告规定,严禁迟报、谎报、漏报,详情和进展情况应随时续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顺畅,报送及时准确。
应急处置。对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与认定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同时,要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防止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更大损失。
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解除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指挥长宣布应急处突结束指令;院应急办公室要视情况尽快形成专题报告报应急指挥部。五、后勤保障为保障应急处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办公室应按应急工作的需要,向院党组及时反映相关物质装备等后勤保障所需,充分搞好应急处置后勤工作。
六、善后保障
善后处理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对其它善后事宜协调落实。七、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
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院纪检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院根据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院党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安全制度而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由处突办公室成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院党组批准实施。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2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的启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方面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该预案虽然采取的是试行的方式,但对于提高人民法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恢复法院的正常运转,必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必须承认的是,我国不仅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而且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各种社会风险,其结果是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成倍增长,采用常规方法已经难以解决,这将对司法权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纵观《预案》的规定可以发现,《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更多是指一般的突发事件,尽管也包括突发事件对司法权运行的危害,但一般是指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事件。本文尝试从突发事件影响司法权正常运行的角度对完善法院应急管理机制做以下探讨,笔者认为,法院的应急管理机制不仅包括法院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也应包括法院有效恢复司法权的正常运行。一、适用范围
《预案》规定,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国家突发事件、最高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地方法院突发事件。这是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发生地点所做的分类。其中的突发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其实,这种意义上的突发事件是一种行政管理的概念。立足于人民法院角度,司法突发事件的判断标准是法律规定,只有超出法律预先为司法设定的范围或者方式,使司法的运行不同于一般正常状态,才可以称为司法突发事件,它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上述突发事件实际上都是外部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其对社会的多方面产生巨大影响,对司法的破坏是其中之一,可以归入自然灾害型突发事件,而基于内部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应属于司法资源失衡型突发事件,这主要表现为案件突然增减(主要是增加)。因此在适用范围上应做相应的扩展,实现一般突发事件概念向司法突发事件概念的转变。二、组织机构《预案》对组织机构做了相应规定,首先是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机构,即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宣传组、应对建议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各自的职责。通过《预案》的规定可以发现,组织机构的成员都是来自法院内部的不同部门,这对于协调法院内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是必要的,但是,正如法院正常运转时和其他各种机构会发生密切的联系一样,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也应该有与法院发生最密切联系的机构的成员参与,比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应急设备供应方等,以发挥多机构的合力。一个全面的组织机构应考虑组织机构设立的位置,它应包括多个地点和指挥者。比如,第一个可选择的地点就是法院中的某个地点;第二个可选择的地点是更为实用的地点,比方说政府大楼所在地。较为理想的组织机构所在地应处于中心位置,有办公桌、电话、电脑、传真、打印机、影印设备等,以完成重要的工作任务。三、风险评估
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预先完成的就是对可能发生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以辨别突发事件对法院的潜在影响。首先应分析法院内部机构的每一个功能区域,以确定发生突发事件时可能造成的影响;其次应对重要文件和关键数据的安全性做出评估;再次应对法院关键性的服务或者核心功能进行评估。通过风险评估报告,以决定需要多少人完成这些工作以及需要什么样的物质资源,如果设施损坏需供应商能够提供相应的替代设施,同时发生突发事件后,在明确什么是法院的主要任务后,以便使法院集中实现这些任务。四、替代性措施
首先是替代性工作地点。突发事件发生前,应考虑可以选择的法院工作地点。在突发事件来临导致法院无法正常工作时,法院需要尽快对损害进行评估,以便与相应的国家机关和部门协调法院可替代的办公场所,保证法院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是替代性设施。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法院内部的管理系统瘫痪,因此法院事务需要临时由外部设施作为替代。对于关键性的产品和服务,可以确定其他备选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以作为后援。再次是替代性通讯系统。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法院通讯系统中断或出现故障,应当提前预备有其他的联络方法。因此必须将联系人名单分发给每一名工作人员。如果突发事件导致通讯系统无法修复,法院必须求助于其他方法来通知工作人员,比如可以通过其他传媒通知法院工作人员和公众。第四是替代性数据资料。如果法院因突发事件无法挽救存储于不同介质中的相关数据资料,法院必须采取其他可替代的方法。比如法院管理系统如果形成网络,那么这部分数据资料可以共享。比如律师复印了部分法院案卷材料,而法院原始数据资料灭失的情况下,可以有条件地使用律师提供的数据资料以作为法院的替代性资料。最后是替代性工作人员。突发事件发生时法院可能因此人员短缺。法院可能需要聘请短期的工作人员和危机干预专家,以保证法院最基本的运转。可能会存在一种交叉替代的情况,比如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常规的灭火训练,了解动力源所处的位置以及紧急联系名单,可以确保突发事件时替代执勤工作人员的空缺。法官出现短缺时,可以由替代性法官替代原来的法官审理案件。这些替代性法官可能是没有工作经验的年轻法官或正在接受培训的法官,也可能是退休的法官或者律师。五、培训和演练
培训和演练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通过培训,法院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应当知道领导小组的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知道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自的职责分工。(2)通过培训,法院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应当知道法院建筑的内部结构,安全通道,核心功能区,档案材料,电力水力设施等。
(3)通过培训准确判断法院日常运转的关键性事务,并且负有完成该关键性事务的责任。
(4)法院工作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培训,以便知晓培训内容所做的更新。
(5)法院在突发事件演练时,可以采取实际演练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桌面演练的方式,其目的都在于检测法院应急管理的有效性。
(6)在演练时,可以考虑各种特定的场景,比如在没有灯光和电力的情况下,举行模拟演练就可以发现需要什么样的资源。比如在通讯系统中断的时候,又需要其他什么资源。
(7)通过演练,可以使法院工作人员以及与法院工作相关机构的代表共同讨论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及时做出修正,对应急人员和应急系统及时进行更换,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
六、财产和数据的保护
首先,法院的建筑结构、书籍、家具、文件、电脑和其他电子设备都可能因突发事件而遭到破坏。为了有助于减轻财产的损失,可以预先和相关部门合作以向他们的工作人员说明电脑和档案室等财产存放的具体位置。以便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采取办法减少对文件和电子设备的损害。对这些房间做出清楚的标记也是一种有效的办法。由于法院会使用不同的媒介储存信息,比如纸张、微缩胶片、光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媒介储存。其次,每一种存储媒介的保护、挽救以及保存都有不同要求。挽救被损坏的纸质数据需确定专家运用专业知识来解决。法院应指定专门人员采取相应的存储步骤来挽救存储湿透的纸质文件。在水对纸张造成损害的24小时内要开始尽力挽救。可以通过微缩胶片修复服务来减轻对微缩胶片造成的损害。再次,应与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联系,对损坏胶片进行简单复制是一种既经济又便捷的恢复方式。最后应注意运用日常数据系统的关闭程序以及时保存数据。人民法院应急预案3
1、停电的应急预案
(1)预先接到供电局通知的停电
①立即将详细情况和有关通知呈交服务中心主任。
②服务中心书面通知业主方。
③工程部按照停电应变处理方案处理,提前切换电源。
④工程部保障应急照明完好。
⑤当大楼供电恢复正常时,工程部应检查大楼设备的运作情况,如有损坏,须立即报告服务中心主任,安排处理。
2)如未接到供电局通知
①迅速查看是仅为本大楼断电,还是周围物业都是如此。
②工程人员应立即检查大楼的电源总开关设施,并判断是全部断电,还是部分断电,如果是一路电源断电,应及时切换至另一电源。
③如两路电源全部断电,立即致电电力公司,告之正确地址和线路。
④确认所有电梯降至底楼并且没有人员困在电梯中。如有,按电梯困人应急程序救人。
⑤安排保安在主要出入口维持秩序,通知监控中心注意监控,防范治安问题。
⑥如果预计断电范围将扩大,应再次通知用户,以便他们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其业务。
⑦在解决问题,恢复电力后,应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⑧联络电力公司,以便找到断电的原因,并及时告知用户断电原因和恢复情况。
⑨处理问题时应耐心有礼貌,接待客人询问和疏导客人。
○10记录断电情况,并向业主方汇报事故处理全过程。
2、停水应急预案
(1)停水的应急措施
①当接到报修反映断水现象后,服务中心立即通知工程部前往现场观察,核查是否为突然断水。
②工程部员工抵达现场,经察看确认为突然断水。
③分析断水原因,并且根据查找确认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方法进行维修解决。
④一般性故障公司将以最快速度解决。
⑤故障原因难以判断或维修难度较大情况下,公司将积极联系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⑥因供电、供水等职能部门原因致使断水的,公司将积极与主管部门联系维修事宜。
⑦因断水,造成业主生活不便的,公司将积极协助用户采取临时性措施进行弥补。
3、给排水漏水、堵塞的应急措施
1)当接到业主报修反映给排水存在漏水、阻塞现象后,服务中心即通知工程维修人员前往现场观察、处理。
2)给水管漏水,工程人员将以最快速度查找出水点,关闭水阀,分析故障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打开水阀进行检查,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
3)排水管堵塞应分析堵塞原因,并根据原因采用皮泵、疏通机进行疏通,使其排水畅通。
4)进入业主室内维修同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室内物品及地面,维修完成清理完现场后返回。
5)给排水漏水、阻塞可能产生流水外溢现象,工程人员在维修同时防止外溢现象扩大,减少用户损失。
6)观察现场附近的电源或电梯,如有浸水危险则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水浸漏电伤人,电梯停至事故楼层的上层。
4、电梯故障的应急措施
(1)日常的准备工作:
①电梯使用用户必须有专人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电梯管理人员(包括保安电梯岗位人员及负责人)必须对电梯的各种功能熟悉,并能熟练操作。
②保持电梯层门至消防通道的畅通,标识清晰,值班室(消控中心)至轿箱、机房的通话装置良好。
③制定电梯维保、检修周期计划,制定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④与专业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⑤平时注意机房门窗关闭,防止突然降雨;汛期、台风季节如不使用电梯,应将电梯停在顶层,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梯电源。
(2)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①电梯进水
电梯(指轿箱、井道、机房等一切电梯设备安装、使用到的区域)一旦发生进水情况,应立即使电梯轿箱停于进水层的上二层,疏导电梯内乘客离开电梯,切断电梯内运行及照明开关,保持电梯停止的状态,在电梯层门口设置"电梯故障、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并迅速到电梯机房切断该电梯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同时通过电梯维修人员或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②发生火警
物业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拨打"119",同时立即疏散物业内的人员,通过消防通道离开,而不要乘坐电梯,立即启动电梯的消防迫降运行功能:
A.通过消防控制室启动楼内所有电梯的消防迫降,待电梯迫降至基站立即疏散电梯内乘客离开。
B.立即按下基站处的消防迫降按纽开关,待电梯迫降至基站立即疏散电梯内乘客离开。
③发生地震
如果得到将有地震发生的预报,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电梯电源:一旦突发地震灾害,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
具有地震感应功能的电梯以内感通过装置指导电梯内乘客,当电梯就近平层开门后立即离开电梯,不得再进入电梯,当确认电梯内无人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
没有地震感应功能的电梯应通过通话装置指导电梯内乘客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后立即离开电梯,不得再进入电梯,当确认电梯内无人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
④困人救援
电梯因发生故障而停在非平层区域时,应迅速至机房切断电梯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尽快至机房使用盘车装置手动将轿箱移至平层区,打开电梯门救出乘客,在整个过程中应使用通话装置与轿箱内乘客通话,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消除其恐慌感。
⑤其他防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
一旦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3)紧急情况消除后的处理
①电梯不再进水后,应对电梯作干燥处理,完成后应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损坏部件,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等)警报解除后,应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损坏部件,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电梯困人救援结束后,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使用。
④其他防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排除后,电梯方可投入使用。
5、消防应急预案、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1)消防应急预案
①一旦确定发生火灾,由消控中心在第一时间内同时做到:
A.通知应急分队和当值有关人员准备救火。
B.向消防报警中心报警,讲清公司/单位名称、区域及门牌、起火部位、燃烧部位、火势大小及联系电话。
C.向用户通报,保持镇静、不要惊慌。
D.激活消防设施准备灭火自救。
E.通过消防广播指导现场用户进行疏散、自救,进入避难层或到其它安全地方。
F.保持现场通讯联络,以便于疏散抢救。
G.进行火情监控,随时通知消防抢救人员。
②消防应急分队接到报警后,在辖区范围五分钟内赶赴现场,特殊情况下,直接调消防电梯到所需楼层;到现场后,迅速侦察火灾起因及火势情况
A.电器起火,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工程人员关闭起火区域的电源;冷暖器设备系统起火,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工程人员关闭起火区域的电源;物质起火,立即转移易燃物品。
B.迅速向消控中心转告火势大小、面积及燃烧程度。
C.同时组织疏散。
D.打开消防栓,拧开阀门,进行灭火。
E.运用灭火器对不同的火警进行灭火。
F.关闭防火分区灭火门。
G.扑救火灾时,迅速排除易燃因素,如不能迅速灭火,要尽最大努力控制火势,以待增援人员和消防人员的到来。
H.消防人员到后,协同扑救火灾。
I.火灾扑灭后,迅速协助清理现场。
J.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③火灾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原则上由现场沃尔玛、酒店、服务中心最高职务人员担任,负责人到场后立即指挥义务消防队、大楼员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A.到现场即到着火区域组织指挥灭火救人工作。
B.通过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场起火的主要原因,及时召集力量。
C.根据救火救人需要,确定通报人员疏散和报告消防队。
D.向各部门布置救人、疏散物资或灭火等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E.布置人员对消监控中心、配电、供水等部位的安全警戒工作。
F.消防队到后,及时向火场总指
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④义务消防队员、当值保安员接到火灾通知后,不得随意离开岗位,迅速进行安全警戒。
A.外围警戒任务是:
清除路障,疏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持整个外围的秩序,接应消防队,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B.所有出入口警戒任务是: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警戒区域,指导疏散人员离开,看管疏散物资,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指引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区和消控中心,为消防队队员灭火战斗维持好秩序。
C.巡楼人员着火区警戒任务:
不要让疏散人员再次进入着火区,防止他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保护好消防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往安全区域撤离。
⑤工程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在火灾现场指挥的指令下
A.根据不同的火灾情况采取区域断电等措施协助灭火。
B.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C.保障电力、水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D.如有危急,通知负责人调动人员对主要设备进行疏散。
⑥发生火警后,除现场执勤保安人员外,义务消防员应全部赶赴现场。
A.义务消防队员迅速成立两个梯队,进入着火区进行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同时疏散人员和转移主要物资。
B.义务消防队第一梯队在组长带领下携带灭火器材到现场进行灭火,疏散组疏散现场人员。
C.义务消防队第二梯队在组长带领下铺设水带路线和水枪的设置地点,利用灭火剂进行灭火,疏散组迅速疏散重要物资、设备到安全地点。
D.义务消防医疗抢救组在组长带领下赶赴现场后积极做好救护准备,对救火中的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处理。
⑦其他所有大楼员工到达火灾现场后,积极协助扑救火灾。
A.协助工程人员保证水电供应不间断。
B.协助救火人员保证灭火器材和运输车辆。
C.积极协助作战单位提供要求支持项目,保障器材的供应。
⑧公安消防人员到现场后,大楼员工应积极配合。
A.一律服从火场总指挥指令和调度,消防中心配合现场指挥工作。
B.工程人员确保水电设施和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作。
C.应急分队和消防人员并肩作战进行灭火。
D.义务消防队员积极疏散人员和物资。
E.医疗救护队与其它赶来的医疗人员一起进行火场伤病员抢救。
F.外围人员配合地方警察人员进行严密安全警戒。
G.做好记录火灾调查、联系保险公司等善后工作。
(2)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①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积极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由大楼内各用户和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②义务消防组织由大楼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
③各单位、各防火区域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④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内容:
A.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B.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保安负责人。
C.根据各单位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D.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E.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⑤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A.义务消防队员接警后,立即赶到一楼消防电梯口集中听从义务消防队长统一指挥,分配救火任务。
B.队员携带灭火器乘消防电梯到达着火层的下一层,确认火场无危险再由消防楼梯赶赴现场灭火。
C.队员根据指挥中心指令,负责对火灾区域用户和客人的疏散及救护工作。
D.实施灭火同时,并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
E.积极配合消防队的灭火工作。
6、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措施
1)常见可疑情况的处理
保安在站岗或巡逻时,经常会碰到一些可疑情况,对可疑情况要根据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可疑情况及其处理方法。
在辖区内游荡的可疑人员,密切观察其举动,必要时劝其离开。
①发现有人身上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器等工具询问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带到保安值班室处理,或者送当地派出所。
②在偏僻、隐蔽地方清理皮包或钱包的人,立即设法拦截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③自行车、摩托车有撬损痕迹的或没开锁的自行车背来或拖走的,当即扣车留人待查明情况后再放行。
④机动车拿不出行驶证说不出车牌号,立即联系停车场保安,暂扣车钥匙,约束其人,待查明情况后再放行,如情况不明的送公安机关查处。
⑤遇到保安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没法拦截(用对讲机向其他保安员通告)擒获并带到保安值班室处理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放人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2)常见的治安、刑事案件处理
①发生打架、斗殴的处理方法
A.积极果断劝阻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不要因双方出手时误打到自己而介入,同时立即向值班领班报告。
B.如事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的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前来处理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C.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窃财物。
D.服围观群众离开,保证所辖范围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②发生盗窃案件的处理
A.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并报告服务中心及公安机关连同证物送公安机关处理。
B.如果是盗窃案发生后才发现的,立即报告服务中心及公安机关,同时保护好案发现场,重点是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撬开的箱柜抽屉等不能擅自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C.对重大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详细报告。
③发生凶杀案件的处理
A.如发现歹徒及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并召集各岗位保安配合,同时迅速向上司和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B.如事后接到报告,则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C.案发时,辖区所有重要通道加强戒备,对外出人员、车辆逐一检查登记。
D.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间向发现人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E.案发时的现场人员一律不能离开,等待公安人员询问。
F.向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④遇到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
A.在执勤中遇到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进行打、砸、抢、拖、行夺取他人钱财时,应迅速制止呼叫附近保安和周围群众一起制止犯罪并立即报警。
B.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的方向,并立即组织群众堵截如驾车逃跑的的应记下车牌号码、并报警及拦车追堵。
C.保护抢劫现场,不要让群众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场所人多拥挤的地方,无法将证物留放原处时,要收起交公安机关。
D.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做好记录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E.事主或在场群众有受伤的要立即送医院并作报告。
7、各级领导的接待
作为政府办公大楼,各级领导的来访应该比较常见,而现场的接待工作又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领导接待也是我们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
1)及时和业主方作好沟通,对领导的来访做到提前知道、提前准备。
2)预留车位,保证领导车辆停放。
3)按礼仪要求,接待保安戴白手套,开车门时护住车门顶部,以防止头部碰撞车门顶。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4
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和分级
(一)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提押、看管刑事被告人及庭审、执行、涉诉信访等审判执行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刑事被告人逃跑,当事人自残、自伤或行凶、突发重病,当事人、旁听人员扰乱审判、接访秩序,被执行人围攻、殴打干警等突发情况;
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和执行活动、危及法院安全,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情况。
(二)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个别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本单位人员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但只需要相关部门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十分复杂,对辖区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区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区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县维稳组办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布会·乌塔(院长),副指挥长:波拉提(副院长),指挥长不在院时,由副指挥长负责。指挥中心成员为全体法警和法院应急小分队。
(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
1、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
2、法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队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
3、应急小分队由法院执行局、立案庭等庭室年轻干警组成,由指挥长统一调配。
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应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
(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由现场处置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大队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法警队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法警队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
(三)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院长指挥,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法警大队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由法院及时上报县维稳办,由县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四、应急防范措施
(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
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的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情况的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管、值庭小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5、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序、保护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刑事案件的开庭,法警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法警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法警难以控制的,及时报告大队长调配警力解决。
6、刑事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法庭秩序引起骚乱,值庭法警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予以制止,难以制止的,值庭法警应迅速将被告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离骚乱现场,并及时报告法警队领导调配机动警力制止骚乱,控制、维护法庭秩序,待法庭秩序恢复正常继续审理。
7、押解过程中,遇因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押解法警应严密注视刑事被告人动向,迅速组织警戒,并及时报领导与交通警察联系,或派车辆接应,将刑事被告人安全带离现场。
8、遇刑事被告人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拦阻囚车时司法警察一方面应尽快将刑事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刑事被告人或刑事被告人自己伺机脱逃,另一方面,及时报告领导派警接应,接应法警迅速赶到后,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后可将带头人员强制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遇有武装劫持刑事被告人的,法警可依法使用武器,情节严重难以制止的,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9、遇有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过程中,刑事被告人发病、自伤、自残的,应及时制止并迅速报告法警队领导并根据情况联系有关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应加强看管及现场警戒。
(二)机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机关内部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旦有情况发生,法警值班人员应电话报告法警大队领导,在应急人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值班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果断、冷静地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待应急人员到位后,交由应急人员处理。
2、正常工作时间,有人数众多的群体或个别可疑人员进入本院,应及时上前进行盘问,做好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必要时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强制检查。经检查确实可疑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强制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报法警队领导请示院领导进行处置。
3、值班法警应于每日下班后对机关内部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及时报大队长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4、非工作时间有人进入办公区域,或长时间在办公区域周围徘徊,值班法警应主动上前进行盘问,经盘问确实可疑的,应责令其离开。并及时报知法警队领导;
如系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交纳、领取有关法律文书或办理有关事务的,可劝其上班时间来办理,如系紧急事务的,也可帮其联系相关庭室工作人员予以办理。
5、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值班法警应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通报法警队领导,以便提前作好准备,掌握主动权。
6、现场处置组应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组应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在现场设置警戒隔离,疏散围观群众,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知有关部门录像取证,在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报告院领导。
7、遇有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事态确实无法控制时,要尽量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三)纪律要求
1、在岗法警不论现从事何种工作,接到预警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就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一致,果断处置。上班期间或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离开保山外出的,事先应报告法警队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
2、若有突发事件,接到应急预警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法警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散布消极思想,影响事件处理等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坚决贯彻逐级上报制度,避免私自处置,盲目处置的情况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由法警队或院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4、干警必须规范着装,文明履职,统一行动,令行禁止,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工作,适时开展规模演练活动,提高法警大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根据任务需要,不断加强法警大队的队伍力量,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二)加强对应急小分队成员的平时训练,锻炼体能和应变能力。
(三)加强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
(四)形成激励机制。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成绩优异的干警,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