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的应急预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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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第一篇】

1、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家、酒店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碰到火灾时忙而不乱,能各司其职。根据国家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2、组织机构:

3、灭火原则: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4、各岗位应急程序:

(1)火灾现场人员报警及灭火:

①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酒店消防值班室电话(8719)向消防值班人员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

②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或排烟阀手动按钮)。

③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2)监控员:

①接到报警电话后,问明情况〈报警人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何种物质燃烧以及是否伤人〉,同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巡楼队员赶到现场。

②根据报警情况做出决定:确定火灾等级(一级或二级);

③接到报警信号(烟感报警信号、手动按钮报警信号)后,2秒钟内必须通知巡楼队员或最近场点值班队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报警现场,对火警确认并反馈;同时在消防主机上进行消音处理,记录火警的组号和位号。

④如果得到的反馈是误报或假火警,应做好复位处理。

⑤如果得到的反馈是真实火警时,应在1秒钟内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主管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用对讲机连续两遍呼叫各持对讲机岗位;并且要求大厅岗和通道岗做好车辆秩序的维护,以备消防车和救护车到来时保持电能;宿舍岗队员立即通知宿舍所有人不当班人员2分钟内赶到指令地点。其它岗位1分钟内必须赶到火灾现场。

⑥时刻注意火势情况,并把监控镜头调到事故区域并录像,记录:

1、火警的具体部位;

2、火警大小及严重性;

3、燃烧物质的种类;

4、伤亡损失;

5、到位人员;

6、处理过程等,以便事后以书面形式汇报。

⑦电话通知保安部主管(必须报告起火的时间、地点、火情大小、何种物质燃烧)。

⑧根据火势情况,确定火灾等级;如果是一级,电话通知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要求前台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做好客人的疏散和解释工作。

⑨启动消防广播,使用时吐词清楚,重复播放(尊敬的各位宾客,请不要惊慌,本酒店正处于紧急疏散状态,请您关好门窗,利用房内防毒面具或湿毛巾捂住口鼻,按安全指示方向或跟随服务员从楼梯口有秩序靠墙离开)。

(3)巡楼员:

①当接到监控员的通知后必须在2分钟内赶到准确的火警现场。

②赶到现场后立即查看,确认火警真假,如果是楼层应立即

消音再确认,发现是误报或假报应马上复位并通知监控中心,误报或假报的原因。

③确认为真火警应第一时间通知监控中心,并报告火灾的大小、何种物质燃烧,有无伤亡情况。

④火势小时应利用周边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⑤火势较大时应采取隔离周围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并会同前来的同事一起参与灭火工作,听从现场最高指挥者的指挥。

⑥事故后以书面形式把事情的详细经过向部门主管汇报。

(4)大厅岗:

①负责停车场和大门口秩序,做好车辆疏散指挥,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和大堂。

③为赶到的宿舍待命人员指引方向并报告火情。

④当消防车或急救车到来时,引导他们到达火灾现场并简单介绍火势和伤亡情况。

⑤时刻注意电台、报社记者的出现,当发现后应进行适度制止,并汇报上级,以便做出及时必要的安排。

⑥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5)通道岗:

①负责维护通道周围车辆秩序,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入内,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或混水摸鱼。

③为疏散出来的客人指引方向,并协助房务部主管做好稳定客人情绪和安顿工作。

④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6)保安部不当班人员:

①接到通知后应在2分钟内赶到监控中心前坪穿消防战斗服集合,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②不当班主管到场清点人数、分派任务,按大厅岗指引的方向带领所有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进行灭火。

③如果是一级火灾,不当班人员服从主管或最高指挥者分配,赶赴火场进行戒备,并组织其它部门人员集结,准备适当器材组织客人进行疏散。

(7)保安部当值主管

①当接到火警报告后,应在2分钟内赶赴现场。

②组织当班队员利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③火势较大时,要沉着冷静,合理安排队员防止火势漫延,同时要求监控中心通知房务部电话通知各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准备。

④如总经理不在现场,而火情严重急需消防队救援时,指示监控中心向“119”台报警,并向随后赶到的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和采取措施。

(8)前台:

①接到二级火灾报警通知后,应电话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

②如接到一级火灾通知后,除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外,另需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

③当接到火灾通知后,值班接待员必须立即把最新入住的客人身份资料用打印机打出来,并将客人的登记卡收齐,并和客人身份资料一起带到客人集合地点,以备清点客人时使用。

④火情发生后,如果说有客人查问,表示关切,如无领导和总经理特殊指示,值班人应委婉做好解释。

⑤前台值班员必须掌握酒店领导号码,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9)工程部:

①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切断失火楼层上下三层的所有电源,停止二部客用电梯并保证电梯内无人。

②非当班人员应带齐所配工具立即赶到酒店前坪集结,向现场指挥人员靠拢,准备酒店全范围内的设备修复工作。

③派人监督机组和机组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压送风和排烟机工作正常,确保疏散途中安全。

④确保应急电源工作正常,使应急指挥灯发光,要派人带手电筒去各疏散楼梯检查。若发现应急灯损坏应及时更换。

⑤楼层空调系统要关闭,停止送排风。

⑥逐路切断电源,包括动力电源,只留应急供电线路。

⑦切断生活供水,但要保证自来水外线管供水正常,以确保消防供水。

⑧通知锅炉房切断蒸气和热水供应,但要注意锅炉的安全。

⑨切断煤气和柴油供应并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安全。

(10)房务部:

①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以免造成混乱场面,指令前台接待准备回答客人的询问电话。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每楼层指派一到两名服务员带备用钥匙检查各房间及洗手间,确保无客人后,在门上标“v”符号表明此房间已无客人。

④房务部经理必须带上酒店手电以及房务部所用频道的对讲机。

⑤房务部主管负责客人疏散引导和安顿。

⑥房务部员工在疏散客人时要边疏散边喊话(请不要惊慌,跟我来)。

(11)餐饮部:

①餐厅经理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和包厢以免造成混乱场面。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以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要将它们彻底熄灭。

④最后切断电源锁门离开。

(12)财务部:

①出纳人员要整理好钱物,把库房和抽屉锁好。

②所有人员把自己管理的文件和帐目整理好,安全地保存起来。

③电脑房要确保电脑资料的完整。

④检查办公室、垃圾筒等不要留下未熄灭的烟头。

⑤通知所有人员按顺序进行疏散,关闭电源后,锁门离开。

(13)人力资源部:

①锁好所有重要文件和人事档案。

②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开关。

(14)营销部:

①锁上所有重要的文件。

②切断办公室的电源。

③携带合同档案前往集合地点。

(15)员工厨房:

①员工厨房接到疏散的通知后,关闭各种电器、空调、及电源开关。

②熄灭厨房所有火种。

③疏散饭堂用餐员工全部离开后,随之离开。

5、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自动锁在首层。切记:千万不能乘坐电梯疏散。

(3)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因为疏散楼梯有正压送风和排烟功能,疏散时比较安全。

(4)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的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6)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7)其他各楼在一层有直接通到楼外的安全门,要记住到一层后应该要往楼外走,不要再沿楼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楼外后,请到酒店前坪集合,不要随便离开。

6、疏散集合地点:酒店前坪空地。

(1)前台人员要携带住房登记表,对疏散出来的客人逐一进行清点,尤其是在前台上有登记的残疾客人,一个也不能漏掉。

(2)保安部要加强集合点周围的警卫工作,确保客人的财产安全,防止有人捣乱、进行破坏。

7、现场指挥者要求:

(1)由最早赶到现场的最高职务者担任灭火指挥员,灭火指挥员职务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各部门经理、依次类推。

(2)总指挥者应携带可变的对讲机,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等。

(3)总指挥员如预料或确定火灾不能自行扑灭,应立即指示总机值班员向火警台“119”报警。

8、酒店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

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指挥灭火和疏散通知。

9、灭火战斗后工作: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各部门进行人员集结,清点部门人员有无缺少。

(4)各级领导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10、要求:

(1)参加灭火人员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奋不顾身的保护国家和酒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3)酒店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的赋予所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

火灾安全应急预案【第二篇】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2、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迅速与学校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人员和设施进入事件地;拨打119消防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现有器材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有关医院抢救。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通讯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疏散组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灭火行动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灭火行动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保管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安全救护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6、安全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7、灭火行动组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6

学校防火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及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提升学校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舍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夫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锡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应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各级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

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 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 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中国xx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 应急管理办法》、《中国xx集团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原则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高度重视电力行业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长效预防管理与应急处置 相结合,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企业责任主体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制订完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企业所在地消防专业队伍的沟通,形成快速反应、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 管理机制。

应急处置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救护和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防止 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本预案为火灾事故综合预案,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油系统火灾应急预案》、《发电机火灾 应急预案》、《变压器火灾应急预案》、《电缆火灾应急预案》、《燃油区火灾应急预案》、《输煤系统火灾 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预案配合使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电力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燃油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输煤系统、汽(水)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储)氢站、变压器、电缆层(间、 隧道)、蓄电池室、脱硫塔、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电站基(扩)建、煤矿以及办公、生活场所存在 物理着火和化学燃爆的可能。

火灾事故可能同时伴有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组成,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

公司所属各企业成立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各企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本 单位各分管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组建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职责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1 负责批准各应急响应计划。

.2 负责审核应急响应计划及应急预案。

安监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更新,跟踪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经理工作部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及处理情况。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及部门职责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指 挥事故应急工作。

运行管理部门在现场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运行设备运行方式调整, 隔离相关设备系统和动力源。

检修、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牵头实施现场应急的 具体工作。

安全监察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保卫部门负责灭火、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及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各应急小组职责

现场设备隔离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 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位置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火灾事故所涉及的 设备、系统及动力源。

引导疏散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 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 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安全保卫警戒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 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 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 指挥部报告。

灭火施救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 案的内容以及各类火灾的施救方法、火灾所涉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 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救护后勤保障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 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 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 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4 预防、预警和接警

危险源监控和预防 电力生产企业单位须完善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xx集团公司防

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机械部分)》(xx集团公司)的有关规 定,做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预警和接警

预警 电力生产企业单位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并向运行当班值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火灾地点;

火势情况;

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厂用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 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机构成员应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 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 应急响应

响应程序

火灾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现人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 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 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必要措施后紧急避险逃生。

火灾事故地点管辖范围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涉及设备、系统进 行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警;当火 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应组织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 火。

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 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相应的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 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带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 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发生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事故 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应 急预案》等。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驻厂武警和经警增援,为实施警 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企业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 专业机构增援,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已扑灭,在确认无复燃可能、各类已启动的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均已结束、 投入的各应急小组人员已全部撤回复命后,由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应急行动结束后,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待事故取证完毕后清理事故现场。

6 信息报告和发布

在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通过三个渠道向公司生产值班室和及主要领导报告。

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应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事故单位行政办公室经审核批准,统一对外准确发布火灾事故的信息。

7 后期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并完成调查取证后,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人力进行现场的物资以及污染物的清理, 消除事故影响,及早恢复生产、办公、生活秩序。

事故伴有人身伤亡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妥善安排受害者医疗救治、安抚、慰问受害者家属等 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的财产保险工作小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对设备损坏和损失、救灾物资损失、 人员伤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财产保险、工伤保险材料,启动善后赔偿理赔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将事故起因、抢险过程和结果形成简要书面报告和在事故处理结 束后 3 日内形成专题报告,逐级上报。

8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系统管理部门应在应急行动中派员值守,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预案各应急机构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和企业单位置备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由各单位发布。

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单位应组建兼职应急队伍,按本预案职责定期进行训练,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

加强与企业单位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的沟通或订立互助协议,保障应急行 动的专业支持。

应急物资保障

各企业的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按国家以及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保 证消防设施的性能完好。

其他通用物资(应急照明灯具、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备用消防器材、医疗救护器材、 应急车辆等)由本预案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定点存放,并落实专人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时及时到位。

经费保障 公司以及下属各单位财经部门应置备应急专项资金,接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指令专项调用,保证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9 培训与演练

培训 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培训部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本企业各类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危险辨识、疏散人员、灭火扑救、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协同配合能力。

演练 公司以及下属企业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和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0 奖惩

奖励 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制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对重大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有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有对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 附则

术语和定义

特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 10 人及以上;重伤 20 人及以上;死亡、重伤 20 人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 及以上。

重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 3 人及以上;重伤 10 人及以上;死亡、重伤 10 人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30 万元及 以上。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送中国xx集团公司备案。

公司下属企业制订的应急预案,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公 司备案。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以及本企业生产条件和组织体系变化 组织修订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的评估组织修订更新。

本预案由公司安监室负责解释。

火灾应急预案【第四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我区防范处置火灾事故机制,科学有效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及时消除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椒江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的救援和处置以事发地所在镇(街道)和有关单位为主。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救援,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证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科学的战术、技术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3)防消结合,以防为主。政府和消防救援部门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椒江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作为全区灭火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救援行动。

区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局、区电信分局、台州移动椒江分公司、台州联通椒江分公司。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

区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火灾事故救援的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2)负责修订和启动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灭火救援综合演练。

(4)统一指挥全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行动。

(5)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制定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6)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装备、器材、交通工具及破拆机械等相关设施设备。

(7)负责组建和调用区火灾事故处置专家组。

(8)负责指导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9)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视情请示市政府,启动区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和媒体采访;负责指导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媒体管理和服务,协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开展火灾事故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2)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负责较大以上火灾救援过程中失联人员和伤亡人员身份确认工作;组织刑侦、派出所等力量配合做好火灾事故调查。

(3)区民政局:负责做好事故发生后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死亡人员遗体处理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保障及灭火演练经费保障。

(5)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区住建局:负责提供事故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资料,组织建筑结构专家对起火建筑安全性开展评估,配合做好临时加固等工作;根据救援需要,适时调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参与救援。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人员、物资应急运输,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信息;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8)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毒有关症状和性质的鉴别;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统计;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对可能发生疫情的火灾事故现场进行防疫处置;组织医疗专家参与医疗救护工作。

(9)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区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负责火灾事故处置和有关物资的调拨工作。

(10)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制定火灾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参与事后调查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污水、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紧急抢修工作;组织专家对事故影响区域内的污水、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2)区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资料,并对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作出数值模拟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3)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参与灭火救援,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及时提出预案启动建议;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专业培训、全区灭火救援演练;建立火灾事故救援专家组,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 在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14)区供电局: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快速修复损坏的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为救援行动顺利进行提供电力保障。

(15)区电信分局、台州移动椒江分公司、台州联通椒江分公司: 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指挥畅通。

现场处置机构

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区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救援行动需要,派出灭火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指派,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视情由事发地所在镇(街道)火灾事故应 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区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置于火灾事故现场附近。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区指挥部决策,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并下达灭火救援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

应,督促检查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工作。

现场灭火行动分组

(1)中心调度组

组 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消防大队调度员

中心值班地址:椒江区消防大队值班室(工人西路1002号)

职责:在接到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报告时,根据需要立即上报支队领导及区政府,确定启动本预案,并按照具体情况和既定的出动要求,对各行动小组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将涉及的相关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至事故现场,各成员单位及各组人员必须随时受领指令,并按分工迅速投入灭火救援。

(2)救援行动组: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指挥调动消防救援力量(包括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和装备进行增援。该组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

(3)伤员抢救组:负责协调各医疗机构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该组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4)治安维护组:负责现场治安、交通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稳定。该组由公安部门负责。

(5)物资供应组:负责救援所需物资、装备的供应和运送。 该组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住建、交通运输、商务部门配合落实。

(6)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该组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气象部门配合落实。

(7)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救援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等。该组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8)事故调查组: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

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该组由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9)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 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该组由宣传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3事故与响应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和一般火灾事故(Ⅳ)四级。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 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 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 200户以上的;

(3)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 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3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受灾 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和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5)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区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 50 户以上100 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 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区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 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响应分级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响应等级可根据火 灾事故发展趋势进行调整。

(1)一级、二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预案,并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实施应急处置。

(2)三级响应: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预案。

(3)四级响应: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 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级预案。

4监测预防

火点监测

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指挥中心要保证 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 110接处警系统的火警信息通报本级消防救援部门。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火灾预防

各级政府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隐患消除

消防救援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消防救援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部门。

5应急处置

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要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 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严防其蔓延、扩大,严防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并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 况逐级上报至区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 报告后,要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信息报送与处理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要在 1 小时内(力争 30 分钟内)上报区政府,其中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由区政府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市政府。

区指挥部、区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要及时 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情况并续报有关信息。

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 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视频资料。

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

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可按相关规定征用过往车辆。

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

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跨区域增援

区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 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区消防救援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工作。

各镇(街道)的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和各行动组接到区指挥部指令后,要在半小时内完成组队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到达救援现场。具体方案由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制定。

紧急避险

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

全,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案件查处

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会同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已扑灭,次生灾害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的,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区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区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

后期处置

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 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事故调查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一次死

亡 3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省有关部门协助调查;一次死亡 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火灾事故, 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现场经济损失评估由政府指派专业部门落实,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区级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通信保障

区电信分局、台州移动椒江分公司、台州联通椒江分公司负责做 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资金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消防救援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较大火灾事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火灾事故特点,组建由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能迅速调用。

技术保障

消防救援部门和科技部门要加强在消防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中的合作,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

7宣传、培训、会议与演练

宣传

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推广消防安全知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工作对象的特点,针对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培训

各镇(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志愿)消防力量的培训, 提高队伍灭火救援能力。

会议

各镇(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不断完善灭火应急联动机制。

演练

各镇(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不断充实和完善火灾事故处置救援预案。

8附则

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应当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 际或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火灾事故相关法律法规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并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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