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精编8篇】
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防范事故发生,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是否有效落实各项措施?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精编8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具体内容和要求:
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第二篇】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
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工作分为动态和定期两种,动态检查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现,不予考核,并按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要做为考核依据,并将没有按期处理的问题予以通报,机电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具体时间由机电管理部调度会上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要由相关人员参加,定期检查的问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出机电通报。
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分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5%,机电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动态检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计算,指令性任务每有一次(一项)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为止;机电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为止;日常动态检查每有一项未按时处理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200元,单位正职100元,连续两个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检查被检查单位不派相关人员参加扣单位100元/次,迟到扣参加者50元,中途私自离开,扣参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无故不签字,扣单位200元/次,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者扣单位1000元。如遇争议,以机电管理部裁决为准。
九、考核标准按机电管理部下发的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没有明确的按比照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安全管理制度的标准 【第四篇】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管理职责及要求:
﹑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管路是否正常。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4、设备管理保养与维修:
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使用和维护
空压机转向:应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指示相同。
所有维护工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进行。
拆卸空气机受压件前,空压机应与所有压力源隔开,并且把空压机中的压缩空气完全排空。
修理空压机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压机起动,应断开起动电源,并在起动装置上挂指示牌“警告:正在检修,禁止开车”。
成套使用时应维护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装置不应发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样安全的其它装置替换,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气压自动开关。(半月一次)
应定期清洗气阀、过滤器、气缸盖、空气管道及正常条件下与压缩空气接触的部件,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用易挥发性,易燃清洗剂或对人体有害的清洗剂来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应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压力容器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要求检验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对内外表面进行一次检查)
空压机行驶前(移动前)应对储气罐减压,开机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机器运转时发生位移。
每次保养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空压机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第一条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每年1月底前,工程部将本企业全部在施工程项目汇总一式两份,报区建委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将一份上报市建委。2月份后新开工工程按每季度上报。
2、项目部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根据公司与项目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要求,确定创建文明工地的管理目标。
3、项目部必须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及分工,各负其责开展并推进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项目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在施工程,每月两次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查表》进行评定,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5、工程部对全部在施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查表》进行评定。凡检查评分达到,70分及其以上者,为自检达标工地。每月将检查结果、达标率报区建委主管部门。
第二条项目文明工地申报条件:
1、文明工地的规模要求:
⑴公共建筑工程8000m2以上;
⑵住宅建筑工程5000 m2以上;
⑶工业建筑工程单层5000 m2以上,多层8000 m2以上;
⑷市政道路面积50000 m2以上;
⑸桥梁面积5000 m2以上;。
⑹其它市政设施建设单项造价l000万元以上;
⑺重点工程和重要工程规模可适当放宽。
2、申报文明安全工地的基本条件
(1)企业施工现场达标率必须在80%以上(达标率为核验结果)。
(2)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严重污染扰民;施工料具无浪费现象;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
3、文明安全工地检查的工程部位要求:多层结构在结构施工进入3层以上;高层结构施工进入7层以上;工业建筑结构完成75%以上;市政工程完成50%以上。
第三条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的要点:
1、有先进的'技术保证措施和管理手段。
2、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
3、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生活区;现场、料具;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
4、绘制有施工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
第四条现场管理标准:
施工现场管理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第五条:文明安全内业资料管理:
1、安全内业资料由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2、项目部人员根据分工负责编制相关内业资料。
3、文明安全内业资料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制、收集和整理。
第六条本办法如与《文明安全工地、达标工地验评办法》和现行北京市地主标准不符,按《文明安全工地、达标工地验评办法》和现行北京市地主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力推动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纳入统一协调管理的相关外委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集团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集团组织人事部依据考核结果负责工资及奖金(或津贴)的结算工作。
第六条集团财务部负责考核工作涉及的资金收支、发拨等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集团综合部负责做好考核相关的保障工作。
第八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对内考核。
第九条集团纪委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十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主体责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责情况、安全生产违章违纪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
(一)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四个必须”和“一岗双责”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全覆盖。
2、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和决策部署,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3、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依规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所有从业人员要做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定期参加应急救援演练,一人一档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6、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不谎报、瞒报、迟报、漏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7、安全生产创新。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创新工作,鼓励激励开展改革创新、实用发明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投入,积极运用创新成果服务安全生产。
8、加强职业病防治。涉及职业病防治的单位,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第五章考核等级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考核实行百分制。控制目标占40分,管理目标占6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年度考核占40%)。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在75分(含)至90分(不含)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60分(含)以上至75分(不含)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第六章考核方法
第十四条集团对各部门、各子公司等综合考� 集团组织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控制目标考核:根据被考核单位是否发生事故及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进行评定,事故定级参照集团内部制度执行。
1、发生较大(含)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度不再列为考核对象,责任单位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的,责任单位评定为不合格;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按规定上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评定为不合格。
(二)管理目标考核:根据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当年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日常考核:以集团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被考核单位各专项重点工作开展及日常信息报送等情况为评分依据。
2、年度考核:由集团成立考核组,对各部门、各子公司进行全面考核。被考核单位要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12月31日前提交半年和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
第十五条考核细则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报经安全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七章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子公司和员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奖牌(状)或奖金等形式的奖励。
各部门、各子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单位)”称号;
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评为优秀的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被评为优秀的可授予“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称号。
第十七条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部门、子公司和员工,不奖不罚。
第十八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子公司和员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扣奖金(或津贴)等形式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职能部室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
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公司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检修组织
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检修准备
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做到“四不拆”:
设备带压不拆;
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工具不合格不拆。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电气焊安全规定
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拆除工作
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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