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具体实施方案【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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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致贫返贫,切实提升脱贫质量,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万户万人,已脱贫万户万人,剩余万户万人。99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镇坪县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剩余9个贫困县区全部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当前,全市脱贫攻坚已到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工作重心已由注重脱贫向脱贫和巩固提升并重转变,巩固脱贫退出户、出列村、摘帽县成果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做到责任不变、政策不变、力量不减、力度不减,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实现全面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巩固重点

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生态脱贫、安全住房、基础设施、驻村帮扶、扶贫扶志、项目资金管理、扶贫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一)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配合,重点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健全带贫益贫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二)巩固提升就业扶贫成果。由市人社局牵头,重点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专岗开发、劳务扶贫协作、新社区工厂提质升级、创业就业体系拓展等工作,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能、实现1人稳定就业。

(三)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果。由市教体局牵头,重点抓好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控辍保学措施、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等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有学上、上得起学。

(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医保局、市税务局配合,重点抓好贫困人口参加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医技人才队伍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大病集中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五)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残联配合,重点抓好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社会组织助力等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现兜底保障全覆盖。

(六)巩固提升住房安全成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搬迁办配合,重点抓好农村住房安全质量监督、动态管理、政策保障、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贫困群众应搬尽搬,应改尽改,稳定实现安全住房有保障。

(七)巩固提升生态脱贫成果。由市林业局牵头,重点抓好林业产业培育、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聘用贫困劳动力担任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举措,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八)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成果。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交通、水利、电力、网络扶贫工作,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基础设施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任务。

(九)巩固提升驻村帮扶成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重点抓好优化帮扶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管理考核、强化激励保障等工作,确保驻村帮扶队伍不撤、力度不减、工作不断。

(十)巩固提升扶贫扶志成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重点抓好“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典型示范,持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内生动力。

(十一)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成果。由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牵头,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扶贫项目大排查、扶贫审计监督全覆盖等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精准、发挥效益。

(十二)巩固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成果。由市脱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行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长期受益。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制定并落实系列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贫困村人居环境是脱贫成果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并落实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查漏补缺。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排查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二)完善长效机制。4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对已经建立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制度更加稳定、系统、全面,形成纵向层级推进、横向目标协同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格局。

(三)加强统筹衔接。各级各部门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规划、政策、措施对接,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改善。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层层明确任务,级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减、扶持政策不减、资金投入不减。要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地,扛起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返贫监测、动态帮扶、风险防范等有效机制,细化实化巩固提升具体举措。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中省部署,统筹各方资源,保障政策供给。市、县区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加大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政策帮扶,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逐户排查帮扶缺项,精准落实政策措施。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督促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落实。要聚焦重点难点,加大对挂牌督战县区、镇村工作指导,确保补齐短板弱项。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列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和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通报问责。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着力营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浓厚工作氛围。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切实推进春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镇村干部要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3月18日前将名单上报至镇扶贫站。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完成时限:3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在3月底前,经镇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各村要加强与镇扶贫站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在3月19日前,各村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镇扶贫站。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在3月22日前,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各村委会要组织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和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摸清核准脱贫家庭学生底数,在5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在3月22日前,镇规划业务负责人员要对全镇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21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在3月22日前,镇水利业务负责人员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村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村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3月底前,各村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3月22日前,镇扶贫站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9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经实地查看后,将摸底上报情况上报至县扶贫办。(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组织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在3月22日前,上报至镇扶贫站。(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2)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在4月底前,各村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完成时限:4月底前)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村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在3月22日前,各村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完成时限:3月22日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50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村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由镇扶贫站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在3月底前,各村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月底前,镇劳保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江西中烟、中国人保捐赠项目等参照执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村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镇扶贫站、镇劳保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村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在3月18日前,各村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20年发电收益金额,制定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21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21年光伏发电收益。(完成时限:3月18日前)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村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21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500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完成时限:3月18日前)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镇领导挂村帮扶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镇党委、镇扶贫站申请报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拓展帮扶工作内容。驻村帮扶工作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年之计在于春,挂点镇领导要深入帮扶村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推进乡村振兴调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一方面要协助乡村做好脱贫群众防贫监测、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协助乡村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肃帮扶工作纪律。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5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镇党委、政府、镇纪委监委、镇扶贫站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3月15日前,有关村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七)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省市县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镇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敖城镇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全镇上下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镇村两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村、镇直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镇直(办)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镇直(办)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村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要亲手抓、亲自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镇扶贫站要联合镇纪委监委加大对村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第三篇】

20**年龙沱乡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下一年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我们即要巩固脱贫成果,又要完成新的减贫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扎实有效推进我乡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基本情况

1、龙沱乡是山区乡镇,原有贫困人口142户402人,通过20**年、20**年、20**年3年的努力脱贫83户285人,剩余贫困户59户117人;原有贫困户5个,20**年修文村退出贫困户,现在剩余贫困村4个;龙沱乡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是29户106年,20**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3户14人,剩余26户92人。

二、20**年目标任务

1、20**年龙沱乡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市级贫困村分水村的脱贫退出。要对照贫困村四通四有一无一低于退出标准查漏补缺,确保水、电、路、通信四通;确保每个村有集体经济、有多功能活动场所、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有一个好支部;确保村内无三房户和危房户;确保贫困发生率低于3﹪。

2、20**年龙沱乡贫困户脱贫任务:完成21户43人脱贫。其中:分水村2户5人,张山村2户2人,联乡村2户7人,龙沱村7户12人,赵沟村4户9人,三合村2户2人,修文村2户6人。要对照贫困户七有一无一达标退出标准,确保20**年退出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有稳定增收项目、有信息网络、有劳务输出、有社会保障。人均纯收入超过3500元,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真实做到脱贫致富。

3、20**年龙沱乡易地搬迁任务:完成15户58人易地搬迁任务,确保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易地搬迁原则,做到20**年易地搬迁人员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存在原址重建、就地新建问题,不存在搬迁对象因建房而举债的情况。

三、工作举措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龙沱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龙沱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任务,落实专题会议制,做到每月一次专题会,每周一次讨论会。注重日常监督,我乡将以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及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基础,成立了日常业务巡查小组,年内累计开展各类检查督导工作。

2、提前谋划统筹部署。20**年初我乡党委、政府将安排驻村工作组下到基层实地调研、访贫问苦,对20**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收集第一手资料将面临的各种问题形成报告报党委会研究,统筹规划全乡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保障20**年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3、积极对接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针对我乡脱贫工作中的薄弱的情况,乡扶贫工作组积极对接发改局、扶贫移民局、农办等相关部门,将我乡的具体情况形成书面请示上报,争取我乡20**年度脱贫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完。

4、严控程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5、社会帮扶齐发力。20**年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同百企帮百村的对接企业的联系,进行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进行帮扶,如:产业支持、提供就业岗位、提供部分物资捐赠等帮扶措施。争取通过社会各界和我们的共同努力让龙沱乡贫困人员早日脱贫致富。

6、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培训力度。20**年继续在全乡开展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学习,加强学习教育力度,扩大学习教育范围,建设一支能打好脱贫攻击硬仗的干部队伍。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第四篇】

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六、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全面保障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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