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规章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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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规章制度【第一篇】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奖罚制度【第二篇】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二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4、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5、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6、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7、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8、不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一下条款给予辞退或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

1、偷盗同事财务或公有财物。

2、对上司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酒店或他人财务。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照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三天的

10、触动刑法,造成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奖惩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方式:财年总结大会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获奖事迹在企业内部网发布。

三、评选时间:每财年结束后评选。

四、评选办法:财年结束后,各部门按评选标准向公司经营委员会推荐参评部门或个人名单,并附事迹材料。由公司经营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财年先进部门和个人。

五、奖励种类:

1、优秀团队奖

2、优秀员工奖

3、敬业精神奖

4、最佳新人奖

5、优秀管理者奖

六、奖励涉及对象:

1、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的部门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2、参加优秀员工和敬业精神奖评选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参加最佳新人奖评选的员工须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员工。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过公司处分的员工,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5、公司经营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评选。

6、奖项可空缺。

七、评选标准:

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

1)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离职率低;

2)为团队目标共同努力,使得部门全年业绩突出;

3)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沟通和适当的授权意识,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用户和公司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

5)让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获得快乐和成就感;

6)以公司发展为重,对公司业绩负责;

7)整个团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2、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各项技能,求知欲强;

4)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勇于挑重担,“打硬仗”,关键时刻敢于独挡一面,绩效突出;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完成目标任务;

6)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追求完美,经常受到同事或客户的好评。

3、敬业精神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锐意进取;

4)具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主动学习新的知识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进步速度快;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同事,横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最佳新人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以较快的速度学习掌握本岗位所需知识技能,较快适应岗位需要;

4)具有较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勤奋、好学;

5)具有团队精神,能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标。

5、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努力、认真、实事求是,遇事不推诿,具有责任感。

3)具备足以应付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决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注重组织业绩和团队目标的实现,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为人公正公平,获得下属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能根据所掌握的资源迅速准确的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统筹安排一切资源来实现工作目标。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奖惩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第二条 奖励条款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状况,奖金300-1000元。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第三条 处罚条款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2、其他处罚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3、其他处罚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资无故丢失和损坏者(损失金额500元以内),需根据实际价格赔偿并予以处罚;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4、其他处罚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并罚款200-1000元。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00---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第四条 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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