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房地产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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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房地产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1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经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序、成本控制有效、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管理工作是以对公司的经济工作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监督为目的,由经济管理部具体实施。

工程招投管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包括邀、议标)的方式进行,任何招标须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供应厂家)参加竞、议标。

二、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招标时,公司成立招标小组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经理组成;其他项目招标时,可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重要和复杂程度,由公司领导临时任命招标小组领导成员招标工作。由该小组拟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成员实施,并对招标工作质量负全责,直至招标工作结束。

三、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部对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起草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主要经济条款和合同谈判负责;开发部负责办理有头招标手续;工程部、材料设备对施工组织、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质量、施工及供应能力等技术要求负责,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考查及确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负责。有关部门具体职能按工作计划执行。

四、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按公司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执行。其他项目的招标参照该办法执行。

经济合同

一、公司所有的建设开发经济行为均须以经济合同为前提进行操作。前期开发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总包管理范围内的“分包事项”在取费、工期、付款方式等方面视合同管理。

二、预算编审人员对工程计算、材料分析、定额套用、费率计取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编审误差率要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形成误差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编审人员编制出预算表,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正、副总经理审核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生效执行。

四、材料设备的报价及支出均需由经济管理部预算审核并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

五、其它经济开支均列入经济管理部的审核范围,并按程序逐级审批比管理部对备项经济预算设立台帐,如有超出应作出超预算分析报告,并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据以调整。

项目建设用款审核

一、建设用款指前后配套用款、缴纳的各项费用、工程款及材料设备款。其用款由相关承办部门根据用款内容,做用款申请单(申请单附后,用款申请人、用款部门经理签署)报以济管理部专职审核人员根据政策缴费依据、缴费率、已完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抽测等,比照合同付款方式进行审核。

二、经济管理部审核后,编制资金用款表或专项用款申请单,财务部经理、正副总经理审批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执行。

三、承办部门对所申请用款对应的工程形象进度的实完工程量、材料实际需用量及前期和后配套用款事项等的真实性负责。经管部对付款事项中取费率、单价、总价等事项的核定负责。

四、公司财务部经理必须依据法人代表的签署意见及总经理据法人代表的用款支付授权,予以支付。

现场签证事项审核

一、工程施工急需安排的临时用工和零星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设计的分项,可采用《工程联系单》形式作为合同的补充据此结算。

二、《工程联系单》均应有签证事项、工作量、计算单、合价等项,属设计变更事项还需有草图、设计洽商及估、预算书,经签证提报人、工程部经理(属设计变更由总工签署)签署意见后报经济管理部审核。

三、签证金额在XX0元以下的,按现场专业承办人——工程部经理——经济管理部经理——正、副总经理的审核程序办理,方可纳入决算依据。

四、超过XX0元以上的签证事项,应采用补充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办理。

五、对于现场签证的增减工作量,工程部对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工作量的变化及材料用量的变更所发生的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经管部对所提报的增减内容的实际工作量、单价、总价的核定负责。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公司定期举行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初定为每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点在公司综合办公室(5012室),其他地点需提前通知。出席者为公司董事、经理层及各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扩大会议。

第二条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董事会、股东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董事会不设例会,由董事长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议。董事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部发出通知。

第三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等。

第四条例会主要内容为:公司各部门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困难问题的讨论解决。参会人员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部室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第六条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八条会议期间,由办公室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第九条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提前一小时向公司副总经理或行政部门的人事负责人请假,由部门其他人员代为出席,并向例会报告工作内容,代为接受会议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员出席,视为无故缺席。不能及时请假及请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会在下次例会上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

第十条每半年对例会迟到、早退者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凡例会每半年请假累计达6次者,内部通报批评;请假累计达12次者,根据情况处内部警告直至撤销职务。

第十二条有关处分在正式下发前一周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诉,由董事会做出最后裁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诉,视为放弃权利、承认处分。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例会根据需要举行,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主要讨论部门近期的工作进展,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各部门对会议内容应做详细的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部门经理报送分管副总经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解释权属为综合部。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3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前期楼宇的接管验收,业主入住资料准备。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3、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以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负责物业管理部的岗位确定和编制人员招聘计划,协助办公室做好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的招聘、考核、录用及人员调整工作。

6、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工作所需的物品采购计划,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并负责所购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7、负责制定物业服务中心工作计划,并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

8、全面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保证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质量,为住户提供良好的管理与服务。

9、负责制定、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10、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及基层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每年年初及学期初各处室、教研组把所需添置设备及活动经费列出清单,及时上报校长室,由总务主任先编制年度及学期初步预算方案,交校长室审阅后,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确定。

二、总务主任须每月向校长室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期末,年终向校长室汇报学校财力收支情况,如发现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三、列入预算项目超支的或未立项的,如教学确急需的,由总务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由校长审批。

四、新增正常性项目或其它一些特殊情况开支,须经校长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经学校批准的`项目,涉及校外单位需付一定数额预付款时,必须先订合同,由部门主管签章生效,如无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凡订购实物、货未到,经办人有责任催货,货到后结清。

六、学生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部门核价收取。书、簿及其它开支按规定办理:练习册等有关资料由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总务处控制使用,未经批准,任何组、段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收费,代收费每学期结算,多还少不补,并及时校务公开。

七、因公出差人员按通知写明事由,注明往返路线与出差日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签字后向财务室领取报销经费。

八、采购物品,各处室需提前一周填写购物申请单,按规定权限审批,由总务主任统一安排采购,未经批准,一律不予报销。所购物品尽量做到价廉物美,发票齐全。

九、学校的课本、簿册出售,财产损失赔偿等,凡涉及到收取钱款一律经财务部门开出发票收取,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以其它理由私自收取。

十、做好支票、现金的管理工作。支票印签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收入现金要及时上介银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一律不得报销。

十一、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学校领导严格把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票据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5

总则

第一章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原则

工程部岗位调设置依据以下原则:(1)精干高效的原则;(2)灵活弹性、相对稳定的原则;(3)因事设岗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工程部的编制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唯一的组织协调机构,也即公司所有开发工程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总体要求及工程部机构设置原则,工程部人员编制由工程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人员组成。

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公司开发所有项目负责并管理。

2.现场项目部编制

现场项目部直接接受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工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项目部人员编制及组成根据开发项目规模及实际需要而定,配备项目部经理1名,内勤1名,专业工程师若干(一般每10万方项目配备专业工程师4名,分别为土建、水暖、电气、装修工程师各1名)。

本着灵活弹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编制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进行人员的增加和职责的细分。每新开发一个项目,现场项目部按上述编制和原则进行设置。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3.工程部组织机构图

4.工程部人员编制图

第二章部门职能

一、工程部部门职能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唯一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组织协调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1.配合公司进行项目前期运作,设计规划的论证与可行性分析;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成立现场项目部,创造“七通一平”,保证工程按时开工;

3.负责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及随后的合同谈判及草拟;

4.负责公司开发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管理;

5.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对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技术管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协调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指导、监督、检查监理公司的工作;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物业移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移交工作。

7.协助物业公司负责移交竣工工程保修期的外部联系,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维修。

二、项目部部门职能

现场项目部受总公司工程部直接领导,是工程项目现场唯一的`管理、组织、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内外部关系;

3.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变更的确认,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工作。

4.组织实施专项招标、评标及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5.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签证工作,结算签认工作,负责工程材料选型及品质的签定工作。办理工程进度款审批签认手续。

6.负责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及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7.负责对设计院、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及各单位之间的协调;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归档。

第三章职位说明书

一、工程部经理

职位名称工程部经理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领导总经理工作场所办公室、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所有开发项目工程管理,

作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作好各方主体、内外部关系的协调,作好合同管理。

负责工程部日常管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程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控制所有工程项目按公司要求实施,协调解决各项目问题;

工作内容

1.主持工程部的日常行政和项目目标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部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项目按目标实施;

2.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论证,组织技术人员参与设计方案论证,参与施工图会审;协助前期工作的开展,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3.组织施工总包、分包、监理及大型设备招标、评标工作,主持合同洽谈、起草及签订;

4.审批监理单位编写报批的监理规划;审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5.对所有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成本、安全负责。协调各方主体及内外部工作关系,负责对各项目提供服务和控制;

6.组织并主持工程验收,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接。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总工程师

职位名称总工程师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领导总经理工作场所办公室、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领导、组织公司开发项目工程的综合管理、技术支持与论证工作;

接受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精通行业规范、标准,精通施工流程、质量标准,熟悉行业法律法规。

工作内容

1.审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督促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认真阅读图纸、组织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审查图纸会审纪要。

2.参与对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的资质考察和确认,参与对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考察和认证。

3.深入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与抽查,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组织工程质量检查;组织衔接和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问题;配合抓好工程进度,安全和成本控制,以及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5.全面负责解决设计及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审,并签署变更意见;

6.指导物业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合理的维护管理,做好交房后客户装修咨询和管理指导工作,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水电气使用合理。

7.考核和培养所属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项目部经理

职位名称项目部经理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领导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工作场所办公室、现场

职位概要

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日常管理,接受公司工程部经理的领导;

负责开发项目工程管理,作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作好各方主体、内外部关系的协调,作好合同管理。

职位要求

要求熟悉工程建设及相关报建程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能制定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计划,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

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切实执行公司项目开发计划。负责工程现场项目部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配合工程部经理做好工程前期运作及招标、评标工作。

3.作好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严格执行与各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控制工程拨款,根据进度、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合同条款;

4.参与审核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加以督促落实,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5.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程序控制,达到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检查工程质量,严把隐蔽验收关,严把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关,督促工地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6.按照监理合同及相关监理条例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有关责任制,达到使监理公司真正发挥旁站监理,巡检及见证等职能的要求;

7.组织专业工程师对涉及工程关键项目及重大款项的建筑设备及材料进行市场调研和认证,进行专业招标、评标工作,达到质量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杜绝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场;

8.办理、参加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分部评定工作;

9.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政府关系、各分包单位、各专业、各工种间的关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做好销售配合、物业交接工作及相关售后工作。

四、土建工程师

职位名称土建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开发工程土建专业的全程管理,

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土建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设备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严把各项施工材料进场关,控制不合格及未经复试的建筑材料在工程中使用,不允许不合格的试验报告出现。随时了解建筑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7.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8.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9.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水暖工程师

职位名称水暖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开发工程给排水、暖通专业的全程管理,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给排水、暖通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给排水、暖通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给排水、暖通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设备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协助项目经理办理专业范围报批报建等配套手续;

7.严格监督进场设备、材料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甲供设备材料,仔细进行市场调研、比较;随时了解给排水、暖通工程设备、施工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设备、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8.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9.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10.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电气工程师

职位名称电气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开发工程强电、弱电专业的全程管理,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强电、弱电设计规范、电气设备技术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条文,熟悉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电气(强、弱电)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电气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设备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协助项目经理办理专业范围报批报建等配套手续;

7.严格监督进场设备、材料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甲供设备材料,仔细进行市场调研、比较;随时了解强电、弱电工程设备、施工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设备、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8.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9.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10.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装修工程师

职位名称装修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项目装修工程的全程管理,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条文,熟悉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装修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装修工程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协助项目经理办理专业范围报批报建等配套手续;

7.严格监督进场设备、材料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甲供设备材料,仔细进行市场调研、比较;随时了解装修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8.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9.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10.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制度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开发工程项目唯一的组织、管理、协调机构,是实现投资目标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环境影响等协调、控制、指挥的权利和责任,工程部需要良好的组织协调,旨在从工程前期准备、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管理、物业交付等工作,保证所有开发项目按公司目标正常运作。

一、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作目标和计划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

1.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

工程部经理根据公司的总体情况和上级领导的要求制定工程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季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和月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工程部和工程项目的工作上。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项目的总体目标、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上。

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主管根据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单项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采用相对民主的办法,即上级的目标、计划摊派和下级答辩的办法。上级目标、计划摊派后,下级在两个工作日内就目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就目标、计划的情况达成一致,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使目标、计划生效。目标、计划生效后,作为工作绩效的考核依据。

2.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工程部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工程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工程部将工作目标、计划分析结果形成纪要,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阅。

3.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调整

工程部经理根据工作目标、计划的分析结果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和下级目标、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将调整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工程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

1.工程部工程资料与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3.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文件,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4.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5.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6.工程现场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7.项目经理负责审查档案资料,保证资料整理、齐全,并进行统一保管;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送达时由第一经手人负责接收,并负责在文件签收本上进行登记;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时必须要求接收人签收;

3.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

1.设计院送来的施工图纸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签收,按图纸目录清点图纸是否齐全,若有缺页立刻书面要求设计部补充完善。

2.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以及相关单位(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阅图。

3.各专业工程师将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以及本部门的阅图记录和意见报送项目经理审核,并由项目经理汇总,上报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最终审核后,转交项目经理向设计院签发阅图意见书,做好会审前准备。

5.项目经理负责督促、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以及图纸存在问题的解决,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施工单位作出书面纪要,交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技术交底纪要。

6.技术交底纪要形成后,由副经理登记备案,各专业工程师保留复印件。

五、工程现场管理规定

1.工程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定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2.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公司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与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和无形资产的提升。

3.各专业工程师应至少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各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会同监理、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每周小检查、每月大检查,及时参加分部分项检查,及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5.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监理、各专业施工单位;

6.现场工程师应作好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成本控制部进复核;

7.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在完成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过程中,应每天有详细的工作日志,记录当天的施工情况(部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出场等等)、监理公司工作情况、周边环境(停水、停电及其他)、业务单位接洽等;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必须作出详细记录。

六、用章制度

1.项目部章是根据公司开发项目而设立,每新开发一个项目设现场项目部部章一个,名称为“浙江圣奥置业有限公司xxxx项目部”;

2.项目部用章应严格遵守公司用章管理制度,并由内勤或指定专业工程师专人负责保管;

3.项目部章用于项目部对外发文、工程签证等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为;

4.需要使用项目部印章的,需由专业工程师或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项目部用章登记表”上登记,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予以盖章;

七、考勤制度

1.本考勤制度根据公司要求、工程总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特点而综合制定;

2.部门所有岗位人员按公司规定的方式参加考勤(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考勤),考勤结束后进入各自岗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3.工程项目在施工作业时,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驻守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在法定的节假日或夜晚进行关键工序的施工(钢筋的隐检、混凝土浇灌以及防水施工作业等),现场管理人员应至少一人留守现场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同时作好考勤记录。

4.加班人员加班后如实填写加班单,并报部门及公司备案。加班人员享受调休待遇,调休在年度内有限,如需跨月调休,需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如在年末未调休,加补以加班工资,随工资同时发放。

5.每月一号,部门人员将上月考勤记录汇总,递交给综合部文员。

八、工作日志、月报制度

1.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在完成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过程中,应每天有详细的工作日志,记录当天的施工情况(部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出场等等)、监理公司工作情况、周边环境(停水、停电及其他)、业务单位接洽等;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必须作出详细记录。

2.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不定期巡视现场和检查专业工程师的工作日志,并在工作日志中签署巡视意见,解决现场工作难点。

3.每月25日前,各专业工程师提交工作月报,月报内容包括本月完成工作、下月计划、需公司配合解决的疑难问题等三部分。本月完成工作主要记录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情况(部位、人员、机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工序质量检验),施工进度、设计施工变更、投资变化等情况,以及业务单位接洽、专业招投标准备等。

4.项目经理汇总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月报,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计划等方面编制当月项目部工作月报,上报工程部经理。

5.工程部经理编制工程部工作月报,上报公司。

6.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对月报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若工程质量,进度与计划产生偏差,则需立即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汇同查找偏差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偏差的方法以及今后的措施,并报工程部经理审批。

九、设计变更制度

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与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部第一经手人负责签收并报送项目经理。

6.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8.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9.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十、签证管理制度

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十一、工程款支付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签定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实际进度,提出付款请求,并提交监理公司审核,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署付款意见。

2.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报表、工程实际情况,结合监理公司签署的意见核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项目经理复核签字后,交成本控制部核算。

3.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结算依据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及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实际应支付工程款意见,转交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与财务部核算人员共同进行审定核对,并扣除已发生的甲供材料款和水电费等由甲方垫付的款项,并签署意见,报副总经理审批,最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支付工程款。

5.批准的工程款支付遵照支票领用报销工作程序。

6.如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和工程款提出意见,分别由项目部、成本控制部、财务部核算人员进行解释。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6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岗位设置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工程部的编制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唯一的组织协调机构,也即公司所有开发工程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总体要求及工程部机构设置原则,工程部人员编制由工程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人员组成。

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公司开发所有项目负责并管理。

2.现场项目部编制

现场项目部直接接受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工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项目部人员编制及组成根据开发项目规模及实际需要而定,配备项目部经理1名,内勤1名,专业工程师若干(一般每10万方项目配备专业工程师4名,分别为土建、水暖、电气、装修工程师各1名)。

本着灵活弹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编制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进行人员的增加和职责的细分。每新开发一个项目,现场项目部按上述编制和原则进行设置。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3.工程部组织机构图

4.工程部人员编制图

一、工程部部门职能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唯一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组织协调机构,

资料共享平台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主要职能包括:

1.配合公司进行项目前期运作,设计规划的.论证与可行性分析;

4.负责公司开发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管理;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物业移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移交工作。

7.协助物业公司负责移交竣工工程保修期的外部联系,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维修。

二、项目部部门职能

1.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内外部关系;

3.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变更的确认,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工作。

4.组织实施专项招标、评标及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5.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签证工作,结算签认工作,负责工程材料选型及品质的签定工作。办理工程进度款审批签认手续。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归档。

一、工程部经理

职位名称工程部经理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领导总经理工作场所办公室、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所有开发项目工程管理。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必须纳入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二条财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四条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第五条公司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第六条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对每笔超过___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第九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___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对末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公司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公司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8)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十条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应收款的发生: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计财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经理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公司财务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签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10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所有处理的坏帐,均应撰写情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

第十三条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务部门核对无误,金额在___元以内的,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___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加签。

第十四条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存货管理

第十五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管理

1、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2、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3、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的规定办理。

4、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

5、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2)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相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6、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公司的中、远期规划中,视公司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很有专业技术性,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20xx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

3.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负责验收

4)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4.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5.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6.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7.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8.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9.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八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财务部应于每会计年度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二十条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对产成品的入库、出库及时进行核算,确保回款的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库存状况.

第二十一条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帐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二十二条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四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五章财务信息管理

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定由股东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2、本规定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3、股东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9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卷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财务管理机制,规范子公司在制定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外财务担保、财务预算管理、报送财务报表、财务监督等财务管理程序和行为,防范子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维护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法规或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子公司财务活动的职能部门。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政策的制定

第七条子公司应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报表,提高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各子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当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异议时,子公司应当听取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章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职责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并通过本单位总经理任免,协助本单位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办法,格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领导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把好财务关、确保本单位财务活动的正常次序,提升财务管理为经营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其他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招聘。

第十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及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考核分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和评聘的依据。本单位的总经理要按时填报财务负责人工作考评表,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对责任心不强或因严重的工作过失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泄露财务机密等不称职或无法胜任的其他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提请本单位总经理解除职务,本单位总经理应充分听取并采纳财务负责人的合理意见。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一切资金的筹集、使用、调配等财务手续,严格监督本单位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的使用行使联签审批权,未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切实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资金支付授权与批准制度,严格审查付款合同或协议,把好本单位资金支付的财务审核关。

第二十条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开立除基本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但应事先报公司批准,并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因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外融资时,应事先对融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制定详尽的融资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报本单位总经理审议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外拆借资金。子公司尤其要严格控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一旦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提请公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未经公司批准并履行对外投资所需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的资金支付手续。上述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期货投资、权证投资以及委托理财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第六章对外财务担保

第二十四条未经公司批准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确需提供对外财务担保或相互间进行担保,应将拟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对外融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担保的,原则上应同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反担保(除非该项融资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子公司应切实按期履行偿债义务,不得给公司造成财务担保损失。

第七章财务报表的报送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应切实按照公司财务报表报送规定和要求报送财务报表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财务报表,但应保证财务报表的及时性。子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应由本单位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条子公司在公司定期报告未公开披露前按照财政、税务、统计等政府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时,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要在财务会计报表封页上注明“未经审计、注意保密”字样,并将对财务报表中有关财务业绩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司可以采用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报表核查、现场检查、财务审计、电子远程监控等手段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检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核查。针对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可下达整改意见书,子公司应切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分为年度财务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由公司审计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总经理离任或调任时进行的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项进行的内部审计。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针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工作,不得采取推诿、怠慢等方式对待审计工作。

第三十五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经营责任考核与奖惩的重要财务依据,子公司应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专业审计意见,并根据其出具的审计调整分录及时调整本单位的财务帐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十六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公司规划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体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设计关联交易的内容每年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等价交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而要求某一方做出减让或提供结算价格。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成本、费用核算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50%。

第十二条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

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财会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定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并具体落实成本费用计划;监督考核单位内部各项成本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成本费用进行及时的预测、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房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3、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8、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文件、信函、图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1、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和合同管理员对所提报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2、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方为供方,在尽力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合同履行地,在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1、合同承办部门确定的合同承办人会同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员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第四十三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5、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第五十一条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协议、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适时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双方对债务无异议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第五十八条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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