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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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篇】

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剧毒化学品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以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该制度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强化监控,旨在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1.安全库存管理:明确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入库、存储和出库流程,确保其在安全条件下保管。

2.使用权限规定:设定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资格,限制未经授权的接触。

3.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处理措施。

4.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5.监测与报告:建立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

6.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剧毒化学品管理的法规要求。

运输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铁水运输管理主要是对鱼雷罐的使用维护、出铁以及铁水倒运的联系协作管理。

第二条 通过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铁水倒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以及供应公司派驻站、总公司运输部、下车维护承包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改和补充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参与鱼雷罐砖的评判工作。

(三)、负责组织铁水运输系统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四)、负责鱼雷罐在途铁数量的掌控,在周转紧张情况下,提前预测,安排铸铁工作。

(五)、负责组织处理临时性突发事故,组织铁水运输的事故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及铁水运输线路日常维护和检修的专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600吨轨道衡的校验工作,保证数据传递及时、准确。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进行分析。

第六条 技术质量部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做为耐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鱼雷罐砖使用状况,负责修订完善鱼雷罐砖的砌筑标准,制定鱼雷罐砖使用效果的评判程序及标准,牵头组织评判工作,并根据使用状况,及时对鱼雷罐砖材质提出改进措施。

(二)、负责对进厂鱼雷罐砖质量进行抽查检测,组织对鱼雷的冷检、热检及拆砌的评判工作,评判使用结果必须透明、公正。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耐材质量和砌筑原因造成的漏铁事故分析。

第七条 炼铁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完成鱼雷罐满罐率和周转次数等指标。

(二)、负责鱼雷罐日常使用调配工作,合理匹配每座高炉的鱼雷罐使用数量。

(三)、负责鱼雷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鱼雷罐的冷检、热检及拆砌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使用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用砖计划和备件计划。

(四)、负责协调检查鱼雷罐拆、砌、烤、冷、热检各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工序大包单位的检查和管理。

(五)、根据磅道鱼雷罐回皮数据,随时检查剩铁及粘罐情况,并详细记录。发生鱼雷罐粘铁大于30吨以上时,要采取冲化措施。

(六)、铁水流动性差或渣子较多时,不准往鱼雷罐放铁,防止粘罐;每放满一台鱼雷罐,要加入适量的.保温剂。

(七)、在铁水正常时,鱼雷罐压铁时间超过20小时,或者铁水不正常 (如铁水粘、炉温低等) 时,要优先组织炼钢倒出。

(八)、在铁区内,鱼雷罐发生故障,立即找维护单位处理,并督促、检查处理情况,及时对罐口结盖、挂渣情况组织处理。

(九)、保证高炉区域无道掩,炉下无积水,照明完好。在铸铁、拆罐、砌筑区域安装并使用防倾翻立柱。

(十)、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沟料、氧气管等杂物。

第八条 炼钢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与炼铁作业部、总公司运输部联系铁水分配工作。

(二)、负责组织清理本厂范围内铁道两侧的道掩和保证照明完好。

(三)、负责倒罐站内防倾翻立柱的安装和使用,每周检查2次以上倾翻插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坏电机。

(四)、炼钢系统发生故障,鱼雷罐不能按时倒铁时,要及时汇报生产部管控中心,在鱼雷罐周转紧张情况下,及时安排铁水包倒铁工作。

(五)、 在倒罐站两条线多罐情况下,优先倒空一条线,不许两条线倒空后再报点。鱼雷罐内剩余渣铁量不许超过10吨,倒空后罐口一定要摆平。

(六)、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放废铁等杂物。

第九条 供应公司派驻站职责

(一)、根据购砖标准、程序、评判结果及用砖计划,负责公司鱼雷罐罐砖的招标、签订合同、购砖、处理质量异议和付款工作。

(二)、负责鱼雷罐砖及散料运至公司,确保炼铁作业部砌筑车间鱼雷罐砖、料库存2套以上。

(三)、负责对大包单位因鱼雷罐砖质量、施工、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落实责任追究。

第十条 总公司运输部职责

(一)、 负责将空、重鱼雷罐过磅,严禁出现漏过磅现象。

(二)、负责组织处理鱼雷罐下车的临时故障抢修工作,定期组织鱼雷罐下车分轴、耳轴探伤工作。

(三)、负责按照炼铁作业部和炼钢作业部要求拉对鱼雷罐。

(四)、负责制定落实鱼雷罐下车的例修和年修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检修任务。

(五)、负责鱼雷罐脱线、漏铁等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下车维护承包单位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下车及传动设备日常清扫加油工作,并定期进行大、中、小修。

(二)、负责鱼雷罐事故抢修的配合工作。

(三)、负责制定鱼雷罐备品备件计划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铁水运输联系管理

第十二条 出铁联系

(一)、高炉出铁前,总公司运输部按照炼铁作业部的要求将鱼雷罐拉对到位,高炉必须检查鱼雷罐对位情况,双方以铃声联系确认。

(二)、高炉出铁过程中,每满一台鱼雷罐,高炉值班室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报点,告知后续出铁线路及要求。炼铁站接到报点后及时通知炼钢作业部调度,并按要求将重罐拉到相应的炼钢倒罐站。

(三)、高炉出铁完毕,值班室在2分钟内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和炼铁作业部炉前站报点。铁沟岗位要及时将摆动沟摆平,便于运输及时拉对鱼雷罐。

(四)、重罐倒空后,炼钢作业部要立即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炼铁站根据炼铁作业部要求,将空罐拉对到高炉炉下。

(五)、高炉正常出铁原则是拉着出铁,每满一罐立刻热送炼钢,过渡罐出铁时间必须确保20分钟以上,高炉补罐时间和倒罐站内拉空对重时间均不得超过20分钟。

(六)、正常生产状态下,要求总公司运输部从各高炉拉到炼钢倒罐站的时间为:1#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25分钟,1#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2#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35分钟,2#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3#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3#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

(七)、鱼雷罐铁水液面高度不超过罐口内沿下限300mm,防止铁水溢出事故。鱼雷罐放的过满时,要及时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采取慢行、监护运行等措施。

(八)、高炉大修开炉头两次铁,炼铁作业部必须安排专人在零米同运输调车员直接联系,确保安全拉对鱼雷罐。

(九)、出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跑铁、跑渣或漏罐等事故,炼铁作业部一方面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另一方面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救。运输调车员要绝对听从炼铁作业部有关人员的现场指挥,因为抢救事故造成鱼雷罐脱线的,与运输部无关。

(十)、鱼雷罐发生脱线事故时,由生产部管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

(十一)、为了确保高炉安全生产,可周转空罐一旦低于24台,炼铁作业部调度要及时向生产部管控中心汇报,并安排铸铁机做好准备,确保接到铸铁指令后能立即组织铸铁。

第十三条 鱼雷罐日常维护联系

(一)、鱼雷罐热检由炼铁作业部负责具体安排,炉前站根据砌筑间的通知,安排总公司运输部将鱼雷罐拉到指定位置。

(二)、供应公司派驻站组织大包单位对鱼雷罐进行拆、砌、烤等工作,技术质量部和炼铁作业部进行检查验收。

(三)、砌筑和修补完成的鱼雷罐,在投入烘烤时,大包单位要根据技术质量部制定的烘烤曲线进行烘烤,炼铁作业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冷检的鱼雷罐,要求维护单位在七天内完成检查、修补工作。

(五)、为保证鱼雷罐的使用寿命,使用中的鱼雷罐接铁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接铁间隔超过15小时的鱼雷罐必须烘烤到800℃以上才能使用。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 没有按照要求完成铁水满罐率,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五条 连续三个月没有按要求完成鱼雷罐周转次数,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六条 对违反《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按专业考核标准直观考核责任单位200至20xx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出铁联系管理流程图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部。

运输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保证矿山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

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

6、采石场内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运输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增强渣土治理,整顿渣土运输次序,严厉打击非法渣土运输行为,特提出以下关于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

一、提升渣土运输企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1. 严禁个人或未经批准的企业参与渣土运输。运输渣土的企业需拥有至少20辆产权属于自己的运输车辆。禁止挂靠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渣土运输资质。

2. 凡是渣土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致死,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应立即清退出南京市场:

- 城管部门拒绝审批该企业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请求,禁止其在南京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将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不再允许其进入市场,法定代表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相关活动;

- 公安机关依法追诉责任人刑事责任,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及其他运输业务;

- 公安交管部门取消该企业所有车辆的苏AX专段号牌。

3. 对渣土运输企业及其员工实施信用评估,纳入渣土处置招标条件。城管部门主导,交管、环保、住建等部门每月对企业进行评审,未通过信用评估的,不得参与渣土处置招标。

4. 规范招投标流程,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应每年公布渣土运输指导价。住建、城管部门应促使建设单位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担渣土运输任务。

二、严格运输过程管理,严查违规行为

1. 渣土运输必须全程封闭运输。城管部门会与交管、质监、交通等部门共同确定全封闭改造的验收标准。运输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封闭化改造能力的厂家进行全封闭改造,确保设备满足防止遗撒、扬尘的需求,并通过公安车辆管理机构的检验。

2. 渣土运输采用集中运输方式,运输公司应配置安全员和引导车,引导车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渣土运输时,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由引导车和安全员引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禁止单独运行。

3. 对违反渣土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时运输、随意倾倒渣土、沿途洒落污染物等行为,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

- 城管部门禁止该企业在南京市内进行为期六个月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在此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对该公司所属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发放《安全证》和《通行证》;

- 驾驶员如有上述违反市容管理法规以及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禁止其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长达半年,对该车辆暂停发放《安全证》、《通行证》;若再犯,禁止其一年内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第三次犯,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

4. 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沙石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不得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上行驶。如违反此项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收回该车《安全证》、《通行证》等证件,对驾驶员罚款并扣除3分。

5.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渣土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5千以下,对单位罚款20万以下;交管部门应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渣土运输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和扣分;住建、环保应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对违规单位进行上限罚款。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1.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应定期对渣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驾驶员进行操作规范和安全运输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渣土运输企业也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训练。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活动。

2. 渣土运输企业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渣土运输规范、安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3. 发挥渣土清理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行业的自律机制,制定渣土运输行业规范,教育和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四、强化联动管理,构建协同管理的有效机制

1. 市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各部门、各区县,实行渣土运输联动管理,城管部门作为渣土管理的主导部门。成立由城管、住建、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渣土运输动态状况,指导协调全市渣土运输管理执法工作,监督考核各区渣土运输整改情况,指挥全市渣土运输重大整治行动。

2. 各区由主管副区长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区域内的工地遵守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并做好本区域内装饰装修垃圾的收容和清除。

3. 各部门应尽职合作:城管部门依法做好渣土处理作业的管理;交管部门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及从业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住建委加强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内部监控,确保渣土车规范装载、车辆清洗、防尘降尘等措施得以实施;环保、水利、交通、地铁等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敦促相关建设单位守法经营,规范渣土处置行为。

4. 建立南京市渣土执法队伍,整合公安交管部门夜查中队和现有的城管渣土联合执法队伍,形成由交警、城管、治巡警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规划勤务、统一指挥行动,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展长期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整治。

5.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渣土运输和处置的监管职责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部门对单位作出限时改正,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 各个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所有权单位应加强自有的场地、工地的监管,坚决贯彻“四有两不”(有工地围挡、有硬化路面、有冲洗设施、有前门清洁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装载不超过高度、轮胎车身不携带泥土)的规定;因管理不当造成渣土乱扔问题的,建设单位、所有权单位应承担责任。

运输管理制度【第五篇】

气瓶运输管理制度办法旨在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气瓶的安全性,防止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此制度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运输效率,减少潜在风险,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合规形象,提升客户信任度。

内容概述:

1.气瓶的选择与检验:规定气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无裂纹、腐蚀或其他安全隐患。

2. 装载与固定:明确装载方法,确保气瓶稳定,防止在运输途中滑动或翻倒。

3.运输人员培训:要求所有参与运输的`员工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气瓶的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4.运输路线规划: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避开高风险区域,如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场所等。

5.应急预案:设定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泄漏、火灾等,以便迅速有效地处理。

6.记录与报告:建立详细的运输记录,包括气瓶信息、装载情况、运输过程及异常事件等,便于追踪和审计。

运输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公司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负责任的态度。

二、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间仪容仪表合乎规范,衣着得体,干净整洁。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举止文明。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0-4:30全体员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需请假,外出办公者需向相关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批准。办公时间不得从事和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看和工作无关的书籍书刊网页。

四、接电话。接待来宾时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客户进门必须站立微笑迎接,主动介绍公司情况。

五、保持工作场所,设施,及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

六、工作期间应勤于业务,积极主动的完成工作任务。尽心、尽责,真诚合作,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并展开工作,不得拖拉,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时应就自己所知告之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运输管理制度【第七篇】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

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员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员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辆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人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运输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强力皮带机机巷和强力皮带变电所管理办法

1、在皮斜副井人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皮斜主井口和1650皮带巷口的门要用锁锁上,皮带巷不准行人,防止大快煤滚落伤人。⑵除检查人员和选运队维修人员可以行走外,其它人员要走皮带巷时,经调度室同意并安排后,方可打开此门,在皮带停止运行时,但行走人员不得靠近皮带机,防止缠卷、挂伤。禁止行人触动拉线开关,禁止跨越、扒乘皮带。2、其它各斜巷皮带机机巷一律禁止闲杂人员行走。

3、井下各强力皮带机变电所可由皮带工兼变电工,但必须经过变送电业务培训并取得变电操作证后方可操作。机电二队负责各皮带变电所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4、皮斜主井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由选运队值班电工负责。

5、各强力皮带机巷在醒目的位置挂“强力皮带机巷、禁止行人”的警戒牌。告知不准行人的规定。

二、强力皮带机检查、维护、检修制度

一)职责规定

1、选运队由队长负责建立健全强力皮带机包机检查维修责任制,明确职责并责任到人。每个包机小组由队干部、电钳维修工和皮带运转工组成并将成员的名单张挂在操作室内,注明包机内容,以便矿上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包机小组必须按设备规定的内容和周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每个天电钳工必须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需安排检修项目时,汇报到队上统一安排。

3、队长、支部书记、技术副队长、矿各级管理人员的上岗检查次数按“机运管理人员上岗检查岗制度”规定的内容和周期进行。

4、各级管理人员及包机维护小组对设备的巡检和维修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填写相应的记录。

5钢丝绳芯胶带的检查维修执行《钢丝绳芯胶带管理措施》。

6、皮带工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和周期对设备各部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和维护。

7、要对设备各部件进行维护检修时,必须事先将设备停止运行,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为确保万无一失,还必须将作业处的拉线开关拉开并闭锁,只有当维修负责人亲自告知检修完毕,人员已撤离工作区域后,皮带工方可开动皮带,严禁约定开机。

8、设备日常维护的内容主要为清理、清扫、修补、换油、调整、紧固。维护工作完工后填写日常维护记录;设备检修的内容主要为修复、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使其达到原有的性能并填写好检修记录。

9、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包机小组为主,其检修项目由队长、技术副队长负责及时地进行计划并经矿统一安排后组织实施。

二)皮带机日常检查维护事项及内容

(1)、检查减速器、联轴器、偶合器、电动机、逆止器及所有滚筒轴承运转有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升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检查紧固各部螺栓。各传动部件润滑油的补充与更换,安装固定精度的检查与调整(如各主要部件找正等),螺栓的紧固等必须在日常维护中完成。

(2)、检查通过滚筒的皮带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卡阻、磨损和跑偏等不正常现象;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好,动作及制动是否灵活可靠。检查滚筒的磨损情况及有无开焊、脱胶和轴向窜动情况。

(3)、检查皮带的清扫器与皮带接触是否符合要求,清扫效果是否良好。

(4)、检查各给煤、转载点的给煤,溜煤情况,有无漏水、堆煤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皮带张紧大小是否合适,需要时进行调整。

(6)、检查更换不合格的'上下托滚,检查变形的槽形托辊架和中间架。

(8)、按规定对皮带机各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9)、减速器的日常检查维护按原煤炭部颁布标准mt148-83规定。新制造或大修后的减速器在工作250小时后,更换新油。以后每隔3-6个月彻底清洗换油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及时换油:

①油的外来杂质含量达到2%而被磨损的金属颗粒含量超过%时。

②除油包水齿轮油外,油中水含量高于2%时。

③油发生乳化变质时。

(10)、减速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积尘,减速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无漏油现象。

(11)、对胶带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修补工作。

(12)、电器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维护主要包括各电气保护装置的检查,间隙调整,修理;防爆性能的检查与维护、紧固、调整;各缆线的悬挂整理。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内部检查、清扫。

三)皮带机定期检修周期及内容

1、对强力皮带机,正常情况下,至少应每月安排一次计划性检修,每半年或一年安排一次计划性大修,发现涉及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安排检修处理。

2、、检修主要内容

对于日常维护中发现的一般设备缺陷,必须及时进行消除处理发现较严重缺陷,短时间内无法消除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安排计划性的定期检修。定期检修还必须结合设备本身有关定期检查检修的技术规定进行。主要有一下几点:

(1)对减速器进行逐项检查,拆洗和更换严重磨损零件,按减速机技术要求定期换油。

(2)检查偶合器,紧固各联接螺丝,按规定更换附属油箱润滑冷却器,发现零件损坏更换修复。

(3)滚筒胶面磨损量的检查。磨损严重时更换,重新铸胶处理。

(4)滚筒筒体发现有较大裂纹,难以修补时应更换。

(5)各类轴承座,轴承进行检查清洗和换油,有损坏则修理更换。

(6)检查各类机架变形情况,焊缝有无裂纹,根据情况进行整形修复。

(7)根据情况进行修补或更换破损的胶带。

(8)对电器控制器,安全保护装置全面检查检测,更换元件及失灵的保护装置。

(9)逆止器工作两年后应拆开清洗、检查、更换轴承和楔快及油脂,检查弹簧有无脱落和损坏,楔块内外圈有无裂纹,楔块的摆动及轴承的转动是否灵活等,如有缺陷应立即更换。严禁重负荷情况下检修逆止器。

(10)电动机运行时的轴承温度不得高于65℃,外壳温度不得高于65℃。出线口的橡皮垫处温度不得高于60℃。发现温升异常时必须拆开检查,查明原因并进行消除。拆装时注意保护隔爆面,不得造成损伤。装配时隔爆面需涂上204-1防锈油。主电机在运行200小时后必须进行补充油脂一次、每次补充油量不得少于25克。

11、其他需要消除处理的设备缺陷和存在问题。

三、强力皮带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掌握运转情况,保持设备的完好,机头司机应不间断的从机头方向掌握清楚整条皮带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紧固各部螺栓,调整机头皮带的跑偏,调整清扫器。

4、清除传动滚筒至下部皮带机机尾范围内的浮煤,保持机头前后10米范围内巷道和设备的清洁。

5、发现零件缺陷,保护失灵,接头有断裂现象,应立即汇报处理。

6、在皮带机正常运转中,司机思想集中,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脱岗和睡觉。

7、各转载点的皮带工严格监视装煤点的情况,给煤机运行情况,并检查保护的完好情况。

8、各强力皮带机司机发现皮带边有刮起的钢丝绳时,在不影响皮带的性能时及时剪除掉,有起皮的胶带及时进行清除,防止皮带进一步刮伤。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⑴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现场,双方共同对设备运行进行交接班巡回检查工作。

(2)交接班时要交清上班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行和维修情况,工具和材料等。

(3)对一些可以在上一班处理的问题而未处理时,环境卫生不好时,原则上不能接班,必须汇报上级待处理后再接班。

(4)发现接班人喝酒、精神失常等异常情况下,交班人不得向其交班,应及时汇报队上另行安排人员。

(5)交班人填写交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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