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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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集聚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1篇
    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所需材料、配件的保管、发放、记账工作,做好分管仓库的消防工作。
    一、岗位职责
    1、仓库保管员要按分工配合验收员进行物资验收,经验收后的物资按类别分别代存在仓库,待手续齐全后发放。生产急需的物资,在验收完后,按领料单数量发放。
    2、仓库保管员要对到货物资建账管理,台帐的建立要符合物资供应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有到货物资台帐中有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3 、领用材料必须凭料单发放,严禁白条发放。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料单。
    4 、物资发放完毕后,由仓库保管员在料单上加盖“材料收讫章”。
    5 、准确及时做好料单的.传递工作。
    6、仓库保管员根据物资到货情况及料单审批数量进行发料,发料时必须核实价格,价格不正确的,由仓库保管员更改,并加盖个人印章。
    7、做好到货物资的催领工作,到货物资在仓库暂存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的必须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
    8、做好分管仓库的“三防”工作。
    9、会使用仓库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状态,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二 、责任追究
    10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经营管理部保管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收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1、未经验收的物资私自发放而造成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12、分管仓库发生火灾,负直接责任。
    13、对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2篇
    (一)氧气、乙炔气库房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氧气、乙炔气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三)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四)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应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五)氧气、乙炔气瓶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油类及易燃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六)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帕的余压气体。
    (七)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要安装回火防止器。
    (八)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曝晒、雨淋、高温。
    (九)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3篇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处理。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中心经理,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4篇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景,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仓库人员对库存货品要每周小规模盘点至少1次,每月月末大规模盘点1次;
    第二条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第三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资料规定:
    (1)严禁在仓库20米范围内吸烟,一经发现直接予以辞退处分。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6)六点下班后全体员工不得进入库房,除特殊情景。
    (7)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因工作事宜须进出库房须有库房员工随同。
    (8)进出库房不得携带包包等私人物品。
    (9)库房工作人员私人物品上班时间统一存放,下班统一领取。
    (10)不得在仓库内吃零食,吃饭。
    (11)在货品上架、打包后要及时清扫。
    (12)仓库坚持做仓库无灰尘、无蛛网、坚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
    (13)要及时清理桌面上的资料、杂物,坚持桌面、抽屉的清洁;
    (14)每一天上班前将仓库进行打扫,各物品放归原位。
    (15)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16)如果在库房无人值班的情景下,晚班客服有职责也有义务保护公司库房财务的安全,到物流或快递取件时客服需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监督,同时,物流或快递员走后立即将门上锁。
    爱惜和保护公司财务是公司每一名员工的职责和义务,如公司财务有失窃情景,除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职责外,还将职责落实到人,对对应主管部门或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具体视情节轻重而定。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5篇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用电管理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二、井下供用电管理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三、办公、生活用电管理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1、使用单位写申请(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机电管理部申请批准;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6篇
    一、仓库必须重视消防工作,经常进行消防教育,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质量,确保人员落实、设备完好、措施有力。
    二、仓库要加强消防训练,使全体人员懂得消防常识,会使用常备消防器材。
    三、业余消防人员要明确分工,严格训练,熟练掌握消防技术。
    四、仓库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则。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和工具器材要妥善保管。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7篇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8篇
    一、总则
    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单位接待用酒管理。
    2、办公室为本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接待用酒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保管。
    三、接待用酒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任何人不得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四、接待用酒分重要接待用酒(300元以上)、中等接待用酒(200元-300元)、普通用接待用酒(100元左右)三个档次。各科室接待,按层次选用中等或普通接待用酒,原则上不得领用重要接待用酒。馆领导班子对外接待使用酒水,酌情处理。
    五、坚持谁经领、谁签字原则。所有接待用酒,都需经馆领导书面或口头同意。未经馆领导批准的,不得领取。领用重要接待用酒,需经馆长同意。
    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科学适度接待的原则,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档次、扩大接待范围。
    七、酒库内不准吸烟、生明火。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准私自进入库房。
    八、做好酒库安全消防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9篇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2、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严格执行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库房管理制度集合第10篇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仓库管理职责:
    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
    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A、B、C分类管理
    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ABC盘点容差值﹕A类﹕%﹔B类﹕%﹔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行政科
    ●退还供货商(打折)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设备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总经理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工装、夹具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计量器具
    品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半成品、
    成品
    业务部
    财务部门
    总经理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办公用品
    总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价格协议
    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临时议价等。
    程序
    正常情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存取频率低者
    b.数量极少者
    c.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物料卡设置
    每种物料都必须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数据。
    物料卡摆放
    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物料卡记帐、存盘
    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必须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处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须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循环盘点
    物料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盘盈、盘亏之处理
    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责任。
    11.定期盘点
    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提供计算机协助。
    12.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来料检验完成后
    1)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依“进货单”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对多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A.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B.依“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登帐。
    仓管必须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情况,以“库存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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