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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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 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坚持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相结合,将党支部重要研究事项向党外群众进行公开;坚持事后公开与事前公开、事中公开相结合,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将预先方案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在实施中不断修正改进。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期限根据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 党支部要严格遵守“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和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由党员讨论修改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时限,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批准,由党务公开工作专项负责人执行公开,通过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设置公开信箱和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要求整改落实后再予以公开。

第七条 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二篇】

为加快党务公开步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党务信息,都要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党组织的决策、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指示精神的情况;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的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党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教育活动安排情况,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情况、学习先进典型等情况。

3.组织建设方面。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和民主测评情况,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评优选先情况,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方面。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领导班子分工、职责及成员变动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

5.联系与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对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服务群众承诺事项情况、职工代表大会相关情况、党内关爱、帮扶工作及落实情况、党员参与公益活动等情况

6.反腐倡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制度、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干部违纪违规查处情况、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情况。

7.其它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如各级干部培养、选拔、考察、任用、培训等情况、政治思想工作责任区分工,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的结对等情况、党内各项制度废、改、立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校园网进行公开。

1.党务公开栏。设立党(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全体教职工公开的党务、校务事项,方便全体教职工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3.校园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通过其相关栏目公开。

4.全体教职工会。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支部每学期开展的重点工作通报等。

三、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1.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XX教育党工委下发基层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制定。

2.党务公开的内容由支委会、相关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3.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三篇】

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四篇】

为有效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防止和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山西省委《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扩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出发点,以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使公共权力的运作行为规范、程序严谨、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学院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执行情况。(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2)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思路、措施等;(3)有关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和形成过程;(4)有关全局性问题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实施情况。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1)领导班子及其主要成员任期目标、科学发展落实情况;(2)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信访接待等情况;(3)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情况;(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述职、评议、考核、奖惩等情况;(5)领导班子结构优化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和组织建设情况。(1)组织设置、调整情况;(2)干部人事改革情况;(3)优秀基层党组织创建情况;(4)干部管理选拔任用考核情况;(5)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6)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及责任追究情况;(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承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述廉评廉情况;(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4)重要信访工作情况;(5)专项治理工作和查纠严重损害师生利益不正之风情况。

5.制度建设情况。(1)议事规则、决策程序;(2)党内情况通报、报告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3)民主生活会制度;(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述职述廉制度;(6)干部选拔任用制度;(7)干部实绩考核制度;(8)询问、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9)联系教职工制度等。

6.思想和作风建设情况。(1)理论宣传和思想引导情况;(2)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情况;(3)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情况;(4)干部绩效状况;(5)扶贫济困情况等。

7.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执行情况。

8.其他上级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党委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的程序

按照“公开内容提出——相关部门整理——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向规定范围公开——意见反馈——建立档案”的程序实施。

 四、公开的形式与时间

1.公开形式

(1)采用召开党员大会、办公会、全体教职工会等会议形式公开。

(2)利用党务公开栏、院报、校园网等媒体公开。

2.公开时间

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

党务公开是推进民主管理,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务公开工作在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聘请民主党派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代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咨询监督。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制定,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五篇】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的开展,建立民主开放的基层党的建设新机制,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现根据**x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体系统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开展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教育系统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校教育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教师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校党支部和领导干部驾驭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2、依规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把真实情况向广大党员、教职工群众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6、相互促进原则。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校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开展党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属不涉及秘密的工作内容,都应当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管理规范”,即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见下表)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学校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1、设立党务政务公示栏。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围绕社会、教师、学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与他们利益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等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各校要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财务管理收支情况、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学校重大决策与学生减负等校务公开内容,及时把师生中的好人好事及群众的表扬信,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光荣榜中。同时,支部要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专用记录本及材料盒,由专人负责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分门别类将公开材料归档保存,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2、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师生及社会意见。

3、通过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召开教代会等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公开。通过校长接待日活动,召开家长会、部分学生座谈会、以及接受校园小记者的提问、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使党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如利用在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会议及时将一些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口头形式公开,让大家心中有数;召开教代会、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学校重大决策及规章制度;结合政治学习向广大教职工党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评议表,广泛征求收集教职工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日常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校党支部审定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处室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党支部审定批准。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从20**年11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30日)

1、学校党支部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将初步方案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校党委召开会议,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后,按方案组织实施。成立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宣传报道计划,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利用公示栏、宣传栏、橱窗、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3、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巩固提高阶段(20**年1月1日以后)

1、学校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2、在推行党务公开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果。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校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处室职能作用。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校党组织要加强与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互通信息,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一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建立监督保障制度。

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校党支部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要积极借鉴政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也可以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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