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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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核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

第四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二篇】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的开展,建立民主开放的基层党的建设新机制,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现根据xxx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体系统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开展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教育系统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校教育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教师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校党支部和领导干部驾驭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2、依规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把真实情况向广大党员、教职工群众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6、相互促进原则。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校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开展党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属不涉及秘密的工作内容,都应当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管理规范”,即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见下表)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学校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1、设立党务政务公示栏。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围绕社会、教师、学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与他们利益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等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各校要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财务管理收支情况、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学校重大决策与学生减负等校务公开内容,及时把师生中的好人好事及群众的表扬信,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光荣榜中。同时,支部要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专用记录本及材料盒,由专人负责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分门别类将公开材料归档保存,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2、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师生及社会意见。

3、通过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召开教代会等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公开。通过校长接待日活动,召开家长会、部分学生座谈会、以及接受校园小记者的提问、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使党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如利用在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会议及时将一些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口头形式公开,让大家心中有数;召开教代会、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学校重大决策及规章制度;结合政治学习向广大教职工党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评议表,广泛征求收集教职工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日常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校党支部审定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处室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党支部审定批准。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从20xx年11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30日)

1、学校党支部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将初步方案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校党委召开会议,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后,按方案组织实施。成立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宣传报道计划,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利用公示栏、宣传栏、橱窗、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3、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日以后)

1、学校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2、在推行党务公开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果。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校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处室职能作用。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校党组织要加强与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互通信息,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一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建立监督保障制度。

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校党支部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要积极借鉴政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也可以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三篇】

公司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同安排同部署。

第三条 各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对上月党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月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等事宜。

第四条  党务公开按照“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职工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扩大和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应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网站、简报、司刊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六条 公开时限应与公开时间和内容相适应,注重实效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公开内容,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七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办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司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基层各级党务公开办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党组织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职工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办理,需要转交有关站所办理的,要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九条 公司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基层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职工代表、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十条 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我校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教师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 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党支部改选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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