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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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观念现状

当前很多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没有一个清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相对迷茫,很多小微企业对自身所处的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并不十分关心,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企业目标以及重点缺乏清晰的认识。此外,很多小微企业的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观念相较落后,仍然沿用原来那种及所有权利于一人的高度集权管理模式,经营者往往将财务视为企业的最高机密,这也直接导致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无法正常实施。

对策: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应该积极了解自身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掌握其发展规律和趋势,并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实际的企业发展规划,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为自己量身定做发展规划。另外,小微企业经营者还应该对自身的财务管理意识进行及时的更新,财务管理意识是企业财务管理开展的基础,没有科学的财务管理活动,小微企业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是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的推动力量。

二、小微企业融资和财务制度上的问题及对策

(一)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经营风险较高

从小微企业的现实情况来看,通常规模较小,且抵押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较小,所以,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并不容易。此外,小微企业一般无法向银行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性,造成银行信贷信息方面出现问题,因此银行即使同意贷款,也会将利率提升,从而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大提高。

对策:小微企业应该对自身存在的影响融资的因素进行仔细的分析,从而保证融资活动的顺利和高效。第一,小微企业要建立相关的信用机制,保证自身的银行信用;第二,通过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小微企业应该敢于通过债权的关系进行融资,通过各种商业信用以及现金信用等来进行融资,从而保证自身资金的顺利周转。

(二)小微企业的成本意识欠缺

通常小微企业在精打细算方面都有一定的经验和制度,但是只是建立在控制绝对成本的范围内,对于相对成本的控制却存在明显的缺失,有的小微企业甚至为了追求自身绝对成本的下降,而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对企业的发展造成深远影响。

对策:小微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以及市场竞争力。第一,加强小微企业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教育,使成本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处不在;第二,通过建立完善的预算以及标准来对成本进行控制,小微企业可以从自身未来发展的规划出发,根据经济批量模型来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成本进行控制,并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利用科学的方法来对成本进行核算,从而实现合理的成本控制。

(三)内部机构简单,财务制度缺乏健全

当前很多小微企业的财务控制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各种物资的进出、现金支付、费用结算等财务环节是最容易滋生的地方,但是现实中很多小微企业并没有真正的会计人员,往往由其他人代管。

对策:加强对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利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来控制各种漏洞的出现。首先,对小微企业自身的内部会计机构进行完善;其次,坚决禁止不相关职务的兼容,并对自身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完善;最后,积极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对自身内部的会计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做到各种决策的`分散化。

三、小微企业面临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合同及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自身法律意识和知识单薄引起的,较为常见的为合同风险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对于合同风险而言,有的小微企业在合同的制定中存在各种不规范现象,各种违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都可能使得合同无法真正行驶其作用,因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利益损失等都由企业承担。另外,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比方说,录用员工时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履行那个合同等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全面风险防范机制的确立

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建立由企业经营人统一负责,包括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到事后救济的全面机制,并且更加注重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从对法律风险的控制来说,诉讼往往是企业解决危机和风险的最后选择,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在诉讼中作为当事方是否会胜诉具有不确定性,除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制约和较大的诉讼费用外,最主要的是企业具有充分的证据。所以,事后救济不如事先预防,轻预防、重诉讼的做法实不可取。

2.经营领导层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小微企业处于天然的弱势,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文化层次参差不齐,既有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也有农民、下岗工人和青年有志之士。从对身边的小微企业主调查来看,近90%都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普遍反映对法律知识几乎一无所知,都是在实践中摸索前进,遇到问题时就寻求律师帮助,争取胜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对经营决策人员和一线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养其法律思维方式,注重依法治理企业。

参考文献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 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 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企业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资金、成本、收入等价值指标,组织企业中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并处理在这种价值运动中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是

企业管理

的重要组织部分。

第二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项的财务管理等。

第二章:流动资金管理

第三条

流动资金管理,必须坚持计划管理,贯彻“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在保持计划内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有。

第四条

流动资金的范围:

1、存货资金的范围,包括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三大部分。

(1)储备资金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外购的铸件、锻件等)辅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电器、外购、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仪器仪表、各种备件,劳动防护用品等。

(2)生产资金范围: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协费。

(3)成品资金范围:包括各种产成品。

2、非定额流动资金范围:包括结算资金,货币资金。

第五条

流动资金管理分工:

流动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和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归口到处,定额到库。

(1)财务处归口管理:主管全厂流动资金,归口管理非定额资金。

(2)供应处归口管理: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处归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仪器,仪表及自制工具等。

(4)设备处归口管理: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及电器等。

(5)总务处归口管理:办公用品,绘图仪器,

劳动保护

用品等。

(6)生产处归口管理:毛坯,铸件,锻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标准件。

(7)经营计划处归口管理:各项产成品。

第六条

储备资金管理职责:

1、各分管单位根据生产任务,物资消耗定额和物资供应情况,制定各类物资的储备定额,并根据生产需要与库存情况,按年、季、月度编制采购计划。

2、各分管单位负责控制流动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指标完成。

3、认真贯彻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各物资的收支、领、退、内部转移等手续,加强计划性,防止新的物资积压。

4、各类物资分管单位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制定订货合同,合同要有明确的进货品种,规格,交货期及结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财务处。

5、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及时将入库单交采购人员报帐,对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绝入库。

6、库房保管人员必须按旬考核库存资金余额,掌握资金动态,坚持旬报制度。

7、按期进行物资盘点工作,填报盘点报表。及时处理盈亏,保证账物一致。

第七条

生产资金管理

1、计划调度处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投入产品计划,组织均衡生产,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周期,加速生产资金周转,控制生产资金保证资金指标的完成。

2、制定期量标准,保证外购铸、锻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储备定额。

3、严格贯彻执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强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进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盘点工作,并填报盘点报表,保证帐物一致,账账一致。

第八条

成品资金管理

1、营销总公司负责签订和管理产品供货合同,所签定合同付本交财务科,以便掌握销售动态和资金回笼情况。做好资金回笼,保证产品

销售计划

和资金指标的完成。

2、计划调度处必须贯彻以销定产原则,按销售合同制定产品生产计划,按年、季、月编制商品生产计划。

3、营销总公司定各种产成品库存定额,负责及时处理积压产品。

4、营销总公司按月进行产成品盘点工作,及时处理拒付事项,保证账物、账账一致。

第九条

非定额流动资金管理

1、财务处负责及时督促各物资管理部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2、上必须贯彻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条

流动资金的计划管理:

1、流动资金计划与定额,管理是资金管理的基础,财务处根据生产情况及资金压缩指标,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额的制订与修改工作。资金指标归口到处,定额到库,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

2、财务收支平衡会议制度是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的有效办法,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在核定定额的基础上,按年、季、月编制销售计划,采购计划及积压物资处理计划等物料,送财务处汇总平衡编制年、季、月财务收支计划,供货计划由主管厂长主持召开资金平衡会议,分配资金指标,并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的原则:

1、坚持以销定产,收支必须平衡。

2、积极组织合理调度资金,保证生产正常的资金供应。

3、坚持节约,反对浪费,杜绝超储积压,发挥资金的效能。

4、确保税利的及时上交。

第十二条

财务收支计划内容:

1、收支计划,产品销售计划,外协收支计划,材料调拨计划,积压物资处理计划及其他收入计划。

2、支出计划,采购计划,生产外协计划,工资计划及其它费用性开支计划。

3、财政上交计划:税金,利润。

4、信贷计划。

第十三条

各分管单位根据本单位资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关计划,交财务处汇总平衡,每月6日前开资金平衡会。

第十四条

资金平衡会内容:

1、财务处汇报上月资金指标及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财务收支计划草案。

2、检查各资金归口单位计划执行情况。

3、共同研究,主管厂长批准收支计划下达资金指标。

第十五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厂长下达的资金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计划的严肃性,防止超定额占用积压,在超储期间或超计划用款,财务处有权限制或停止资金使用。

第十六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管理的物资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定期盘点,填报盈亏表。对盘点中发现亏损报废要由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分清责任,查明原因,由厂长批准,财务处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销账。

第十七条

建立流动资金的检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条

为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财务处应掌握产品销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订货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产成品是反映企业产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所发生的各种消耗的总和,是检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沧海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务。

第二十条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是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根据市场预测,技术经济情报及企业总体目标,制定成本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从而使总体目标具体化,对各项工作形成责任制度。

第二十一条

目标成本的计算:

目标成本=市场可能接受的价格-税金-最大利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市场预测、决策制订的目标成本,做为各责任中心工作的依据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额,按企业目标成本核算的各产品,各加工阶段及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指标,即各产品各加工阶段及各部门的目标成本。

第二十三条

研制新产品必须从设计开始,按目标成本进行分解。计算每个产品、零件的成本限额分配给设计人员,从原材料选用,工艺,工时等均在定额内制定。

第二十四条

为综合评价产品的技术经济效果,在研制新产品或新老产品改进时,以总工程师为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价值分析小组,开展降低活动,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成本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必须根据先进的技术定额,并在周密地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上产生,保持与其它有关计划之间的平衡衔接。

第二十六条

成本计划的基本内容:

1、生产费用综合预算;

2、单位产品成本计算;

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

4、全部商品成本计划;

5、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预算;

6、部门成本计划(责任成本计划)。

第二十七条

编制成本计划的依据:

1、上级下达的计划、成本指标及企业的成本目标;

2、计划期内生产,劳动工资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额;

4、设备处提供的电、气、水消耗定额;

5、工具处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额;

6、劳资处提供的产品工时定额;

7、供应处提供的辅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额;

8、财务处的费用计划;

9、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同行业以及报告期成本资料;

10计划期内厂内计划价格。

第二十八条

成本计划分年、季、月度编制,由厂车间(部门)两级负责,车间成本计划由车间核算员负责编制,厂成本计划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第二十九条

编制成本计划的工作程序:

1、收集、积累、整理、分析有关定额和历史资料,研究、选择,确定其可行性,做为编制成本的依据。

2、根据上级下达的成本指标,市场预测,企业计划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产品成本和生产费用预算的测算,平衡。

3、在编制企业成本计划的同时,运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经济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将成本指标进行分解,交厂长及计划处。

4、经营计划处根据成本计划及实施措施,再次进行全面综合平衡,在确保目标的基础上,汇编企业成本计划,报厂训审批,执行。

5、为了便于检查、考核、分析,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本编制和实际成本计算方法口径必须一致。

第三十条

成本计划编制原则:

1、成本计划要保证实现企业最佳经营目标;

2、明确成本责任,编制部门责任成本,各部门要保证目标的实现,要制定自己的行动计划;

3、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都受预算的控制,企业各方面的管理部门都是执行预算管理的环节;

4、经综合平衡后下达的各部门指标,即责任成本,是各部门行动的标准,并据以控制,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一条

成本控制的分类:

成本控制分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馈控制(过程控制)、防护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种,也是三个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条

成本控制的对象:

1、以产品形成过程为成本控制对象,即对产品形成全过程进行控制,凡是发生耗费,影响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点进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门为成本控制对象,控制各部门的费用和损失。

3、以产品的成本控制对象,按每一产品料、工、费、定额与实际相比,进行控制。

第三十三条

各成本控制对象具体内容:

1、对原辅材料消耗的.控制,企业各种定额。建立限额发料,废物回收及损失赔偿制度。

2、对劳动消耗的控制,定员、定额,合理安排劳力,控制工资资金。

3、各项费用开支的控制,按费用计划指标,费用开支范围进行控制。

4、对废品损失的控制:以工作质量、工程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严格质量检查制度。

第三十四条

成本控制方法:

根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定的人对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实行成本分级控制责任制和成本归口控制责任制。各级单位及全厂每个职工均负成本责任,以成本归口单位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责任中心。

1、成本分级控制责任制:分厂级、部门(车间)、班组三级进行成本控制。

2、企业的成本计划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3、各级成本控制要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

4、进行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分析工作。

5、根据经济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考核,评比,奖惩。

第三十五条

成本归口控制责任制: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业职责范围及各项经济指标,,由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划、指标进行控制,并保证成本费用计划指标的完成。

第三十六条

成本核算的任务:

1、正确反映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正确反映原材料,燃料动力,车间经费,销售费用等各项消耗定额及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2、计算和提供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实际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动态,为生产资金管理提供资料。

4、为产品订价,目标成本,成本控制提供决策资料。

5、提供编制计划,综合平衡,决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资料。

6、提供衡量企业各部门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绩的成本核算资料。

第三十七条

成本核算的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费用开支标准和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属于成本范围的开支不准挤入成本。

2、加强各种物资的管理,认真贯彻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调拨、保管、报废、定额清查制度,严格实行定额发料制度。

3、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各种定额,统一全厂的原始凭证,计划价格目录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

4、正确、及时、完整按月核算产品成本,不得以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条

成本项目:根据上级规定,成本项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及工资附加费,车间经费,停工损失,废品损失,企业管理费和专用费用。

第三十九条

成本计算:

1、机加工,热处理,装配等的费用分配按工时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设施,新产品,外协等成本计算采用定单法。

3、工厂成本采用平等结转分步法。

4、产成品与半成品、在制品之间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额比例法。

第四十条

完工产品的成本结转必须以完整手续的产品入库单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

成本计划的资料来源:

1、各种定额由归口科室负责提供。

2、各种统计资料:

——车间统计员每月21日向车间核算员提供工时统计表,产品(包括劳务)工时统计表。

——质管拉科负责提供各产品、废品、损失(包括料废、工废)统计报表。

——设备科每月1日向财务科提供电耗统计表。

——车间核算员每月3日向财务科提供“车间成本核算表”。

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报表、计算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签名。

第四十二条

部门的成本:

1、我厂实行厂、部门(分厂)二级核算,分厂一般高专职核算员,有财务科统一指导下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2、车间成本核算:

各车间将本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包括其他车间转入的劳务费及财务科分配的车间经费按成本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分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当期成本。

3、专用费用由财务科按产品入库量、专用费用的比例统一分配。

第四十三条

为正确及时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科定期组织各车间(科室)编制年、季、月度成本报表。

第四十四条

成本分析是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成本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十五条

成本分析的内容:

1、生产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2、单位产品成本,总成本及可比产品成本的分析;

3、影响产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门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分析;

5、各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第四十六条

成本分析会议制:

1、企业按年、季进行定期厂级成本分析,厂级成本分析在厂长领导下,以财务科为主,会同计划、生产、供应、检查、技术、工艺等有关部门和车间共同进行,并编写分析报告。

2、分厂按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在分厂厂长领导下,以分厂核算员为主,会同分厂有关人员,编写分厂损益表。

第四十七条

新老产品设计目标成本分析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设计方案,召开价值分析小组会议,并填写专题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

各级分析会议应由各级领导主持,做到有分析数值,有建议,有责任,有措施并付诸实施。

第四章:财产物资定期盘点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为了保护社会主义财产的安全完整,加强企业管理,使经济核算资料准确可靠并能合理而节约地使用资金,特建立全厂财产物资定期盘头计量计价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企业主要劳动资料,为保证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资产核算的正确性,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以促使固定资产的账面反映资料与实际存在情况相等。

2、固定资产一般每年终前清查一次,但平时在管理和使用中也应该经常进行局部和重点的清查核对,此项工作由设备处(设备)总务处(房屋及建筑物)财务处三部门负责,设备处、总务处及时准确地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财务处进行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上报。

第五十一条

流动资产管理:

1、材料:企业的材料各类繁多,规格不一,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和计算上的差错和管理,为了如实反映和监督材料物资的实有数额,及时掌握各种材料的储存和保管情况,以达到账物相符,对材料必须定期进行盘点。

“材料”的盘点每一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重点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对贵重物资还要加强经常性的抽查。此项工作由物资归口管理处室和财务处负责,采用点数、过磅、量尺、计算等方法清点材料的实物数量,按统一规定的日期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财务统一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车间所占用的生产资金,为合理使用这项资金,加速周转,做到账物相符,定为每年进行一次盘点。

(2)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计算单位,计价一律由财务部门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统一的在制品、半成品价格。

(3)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须依照制令,分别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在盘点时必须做到“先清理、后盘点”防止弄错制令重盘和漏盘。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将已经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时入库,送交关成品库,使车间在盘点时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盘点报表上必须把在产品及毛坯件分别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盘点一定要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

(7)对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办理“假退料”手续。

(8)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盘点完成后填列报表,认真进行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9)此项工作各车间、处室分头进行,调度处统一负责,将各部门在制品、半成品盈亏报表平衡汇总后报财务处计价计算,确定出生产资金盈亏数,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按批准权限统一上报。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单位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为了规范工业工厂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保全资产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

财务制度

》及工厂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工厂的固定资产种类较多、规格不一,为加强管理,便于

组织管理

和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第五十四条

1、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1)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工厂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幼儿园、浴室、卫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2、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以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1)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经营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工厂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工厂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工厂购建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

(3)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工厂多余或不适用,需用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计价:

1、工厂固定资产范围、标准主要是指企业生产条件、生产手段中具有一定价值、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生产资料。除房屋建筑外其价值一般掌握在20xx元以上。非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产经经营设备、器具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两年以上属固定资产。

2、工厂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原始成本计价方法,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按净什计价方法:

(1)原始成本计价方法:工厂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当时的生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净值计价方法: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资产价值以历史确定、即以取胜得时实际成本计价。一般其价值包括:买价、包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缴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调试成本、为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外汇差价等。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按制造成本、税金费用等计价。

第五十七条

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有权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款计价。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账单所列金额或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第五十八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并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第五十九条

因扩充、更换、翻新和技术改造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按照相馆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扣除有关收入)增加固定资产原价。

第六十条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加由工厂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合同规定的价格中包含租赁、手续费的,应收手续费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

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按净值计价。

第六十二条

工厂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期损益。

第六十三条

工厂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交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地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六十四条

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六十五条

固定资产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装外未经有权机构评估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六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固定资产是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最基本的生产手段和生产资料,是工厂生产经营的物质资产,必须对其进行完整和细致的核算。应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进行明细会计和业务核算。明细核算类别分为: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机器设备;末使用房屋建筑队物;不需用机器设备;超龄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为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分类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条

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的核算:评估确认价值小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按评估确认价值反映投资人投资的增加,按帐面原价大于评估确认的价值的差额作为已提累计折旧。即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和“累计折旧”科目。评估确认的价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接受固定资产的原价,同时反映投资人的增加,既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痪本”科目。

第六十八条

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对不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和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均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购入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时,按实际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转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如购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则应按售出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其差额作为已提累计折旧。如实际支付的价款大于售出单位的固定资产帐面原价的,则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购入固定资产原价。

第六十九条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种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完成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条

盘盈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既按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工厂盘盈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既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条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的核算;工厂的固定资产因不适用或不需用,工厂可以出售转让,工厂的固定资产因报废或提前报废,均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反映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承担的损失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发生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条

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工厂不再计提折旧,而应由接受投资单位计提折旧。发生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七十三条

盘亏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发生盘亏固定资产应按其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第七十四条

累计折旧的核算;

1、计提折旧的范围:工厂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均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调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2、计算折旧的方法和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结合本厂具体情况,我厂选择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提取折旧。折旧年限:金属切削设备、锻压设备、铸造设备、专业生产用设备均选用10年;其他机器设备选用8年;起重运输设备选用6年;动能发生设备、其他动力设备均选用11年;工业炉窑选用7年;电器设备选用5年;生产用房选用30年;非生产用房选用35年。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3、计算净残值的方法;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为简化计算折旧,工厂全部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均选择3%。

4、工厂在具体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帐面原价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5.提取折旧的核算;工厂按以上办法正确计算折旧后,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第七十五条

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工厂的固定资产按发生的费用大小,划分为修理费用,为了均衡大修理费用负担实行待摊的办法,实际发生修理费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傩销修理费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年终结平。

第七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处是工厂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和核算部门设备处和生活服务公司是固定资产具体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日常业务管理,它包括;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精度等级、转移调动、调拨转让、使用部门变更、设备的维护与修理、清查盘点、清理报废以及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移交使用、房产土建项目参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保养等,保证固定资产完全好状态。

第七十六条

为了经济有效投入固定资产应核定现有固定资产生产能力,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预测和计算出固定资产需用量、在现存条件与能力和需要条件和能力之间进行平衡、并根据远期和近期市场分析预测来决策固定资产投入或调出计划。

第七十七条

根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准备计划进行询价等准备工作、并根据询价编制固定资产计划经过综合平衡后实施订货签约,凡已付贷款均应尽快组织到贷拆检、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投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条

根据经批准的房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并委托有权设计机构进行完整的建设方案设计、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工程瞀报财务部门审核或备案查存。按程序办理施工手续。工程施工要保证施工质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验收完工总体验收或分阶段验收、以保证工程和固定资产质量。

第七十九条

财务处须参与研究、分析、论证、方案选择、合同签约的决策活动、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投资决策方案的实施。

第八十条

对多余闲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单独进行管理和核算,积极进行有偿转让,出租以发挥其两个价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条

定期(一般为一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工厂固定资产的盘点方法采用实地盘存法,对固定资产帐实况、完好状况、改造拆除情况等进行核实、对发现的盘盈、盘亏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处理,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经报批先列作待处理财产损益。对已拆除的房产设施固定资产补办拆除报废手续。

第八十二条

对毁损、盘亏、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业务管理部门办理毁损、盘亏、报废清单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组织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的鉴定工作、鉴定工作参加部门应有:设备处、生产部门、检计处、研究所、使用部门,参加部门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审批。

第八十三条

对多余、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的转让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作价,报分管厂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长让。

第八十四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移交时必须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书面手续;它凶手有关建设资料、购价或造价、移交单位、接受使用单位及总工程师、总机械师签章等,方可做为正式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第八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停、清理、使用单位变更由业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财务部门办理内部转帐。

第八十六条

对出租的固定资产应纳入会计报表资产额并单独建帐建卡管理和核算。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卡管理不纳入会计报表资产额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条

五万元以下的生产技术上的关键设备、仪器购置仍纳入计划按固定资产审批和管理,并与利润承受能力相联系由财务部门严格掌握列入生产成本开支。该类设备投产后其会计处理按规定区别于资本性支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一次提完摊入制造费用。

第六章:存货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条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存货的采购,收发及保管,确保存货的帐实相符与安全完整,正确计算产品的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速存货周转,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办法。存货是工业企业数额最大的流动资产,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储备的供销售或制造产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资。

第八十九条

工业企业的存货是指:各种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购的零部件;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各种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产品和产成品。

第九十条

存货的所有权确定原则为:凡在存货盘存日期内,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全部存货,不论其存放地点在何处均视为企业的存货,凡物权已经转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业,均不应包括在存货之内。

第九十一条

存货的计价原则,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入帐:

1、购进的存货计价,应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自筹外汇调进外汇差、进口物资支付的进口关税、大宗物资的市内运输费等。

2、自制存货(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过程中实际支出成本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实际耗用原材料本身价值,加支付的委托费用、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作为实际成本。

4、盘盈的存货,按照捐赠的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入帐。

5、按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如有发票报销的单所列金额等,按实际计价)。

6、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如联营单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权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7、按照计划成本或内部结算价格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在按计划成本入帐的同时,还应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

第九十二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发出存货时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1、先进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种方法在发出存货时应按库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种物品的单价计价。

2、后进后出法:此法与先进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货先发出,采用这种方法是按库存存货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货的单价计价。

3、加权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结存存货金额加全月收入存货平均单价。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以原结存存货金额与本批收入存货的金额之和,除以原结存存货数量与本批收入存货的数量之和,作为发出存货的平均单价。每当收入存货单价变动一次,就要计算出一次加权平均单价。

5、个别计价法:是在每次发出或领用存货时,查明其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该项存货领用或者发出时的实际成本。

第九十三条

工厂的存货计价方法,原材料等储备资金按计划成本计价;在产品和产成品按个别计价法计价,该计价方法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十四条

材料的分类工业企业的材料大致可分为六类: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购半成品;3、辅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备件;6、包装物。

第九十五条

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厂应编制材料目录按各种材料的类别、名称、规格、计量单位编定号码。

第九十六条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购材料的采购入库、自制材料入库、车间余料和废料的退库,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库存以及由其他仓库调拨材料入库等

2、材料的收入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供应处、生产外协处填制“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随同发票交财务处入帐;如果发票暂时未到,也必须将“材料入库单”交财务处入帐。

3、自制材料,回收车间的废料,应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交库时应填制“材料入库单”。

4、车间的边角余料退回仓库,应填制退料单,对于车间已领用,但下月仍须继续耗用的材料,为真实核算当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办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单,待下月再填制“领料单”。

第九十七条

材料的发出核算:

1、材料的发出主要是指车间领用,管理部门领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发出以及材料的销售等。

2、企业的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的各种材料或者管理部门领用各种材料应根据生产指令号和计划(预算)及定额,由经办部门填制“材料单”要分别填明材料类别、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领料单位负责人或用料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发料。

3、企业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领料单”;委外加工要签订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加工材料的熟练、改革、技术要求、加工费用及交货期。

4、企业内部各仓库调剂缺材料时,应填制“材料内部调拨单”,仓库凭此单发料。

第九十八条

材料的明细核算:

1、企业要建立材料明细帐进行材料明细核算。材料明细帐是以材料品种、规格来设置材料收、发、存情况的帐簿,一般有以下两情况:

(1)材料卡片: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收、发料凭证逐笔序时登记,反映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数量情况。

(2)材料明细帐,是既登记材料收、发、存数量,又登记收发存金额的帐簿。根据材料收、发凭证逐日逐笔登记,财务部门的材料核算员根据材料收、发凭证负责登记,财务处的材料核算员要定期到仓库进行稽核。

2、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材料收、发凭证必须按计划单价核算,核算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差异,必须通过“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异明细核算中,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异=*100%

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100%

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工厂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如有变动,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九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类管理为便于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各酸,必须按其用途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分类归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工具库房管理。

2、专用工具,指为制造某种特定产品所使用的专用工具、如专用模夹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工具库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家具用具,如办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劳保库房管理。

4、劳动保护用品,指为保证生产安全而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护用品,归口在工具处的劳保库房管理。

第一00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摊销方法:

1、一次摊销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成本(费用)的一种摊销方法。

2、分期摊销法: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务工作量来摊销低值易耗品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要计算出每月应分的数额。

3、五五摊销法: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价值的50%,报废时再摊销其余的50%一种方法。

上述方法,工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次摊销法,确定后年度内不得变更。若有变动,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一0一条

包装物的核算;包装物的核算范围。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企业产品,并随同产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种包装容器,可分为: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周围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售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第一0二条

包装物核算的内容:

1、包装物购入,自制及加工回收业务的核算,可比照出来核算方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生产过程中用于保证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可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3、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可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4、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处理。

5、出租包装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为条件,当收取租金时应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而收取押金时应作“其他应付款”处理,当退回押金时,则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业生产周转性包装物的摊销办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摊销的办法相同,进行分摊费用。

第一0三条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核算,在产品是处在生产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产品,在产品应根据“生产成本”帐户月末余额计列。

第一0四条

过程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应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分配办法是根据过程各车间发生的实动工时进行分配。

第一0五条

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经检验合格送半成品库,但尚未早完成为商品产品,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车间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应办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续,同时必须设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细帐。

第一0六条

自制半成品应根据“自制半成品”的明细帐期末余额计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计算可以残缺实际成本综合结转,也可以采取实际成本分项结转。

第一0七条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具体包括:

1、用本企业原材料制造的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2、接受其他单位来料加工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带修品;

3、可以对外降价出售的不合格产品;

4、用来对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条

为了加强产成品管理,保证入库产成品质量合格,数量正确,对产成品的收发,必须有合格的凭证为依据并严格执行成品入库制度。

第一0九条

产成品的总分类核算:这个反映和监督库存产成品的增减和结存情况,财务处应设置“产成品”总帐科目,进行产成品收、发、存的总分类核算。当完工产品入库时,应根据“产成品入库单”、经营处完工产品明细单,记入产成品帐户的借方,出售或领用产成品时,记入产成品帐户的贷方,借方余额,表示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第一一0条

应按产品种类、规格以及存放地点,设置产成品的明细帐进行产成品的明细帐进行产成品明细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方法与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条

发出产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工厂采用这种方法不得随意更改。

第一一二条

存货日常管理,应对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财务处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查,以确保帐物相符,其清查对象主要是对各种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进行盘点,以确定实际数量,对盘,毁损,盈亏,积压等情况应及时清查并及时处理。

第一一三条

工厂要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以尽可能减少资金投入和占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企业生产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创造更多的收入利润。

第一一四条

加强存货的管理,要在厂长同意领导下,实行归口分级负责制,充分发挥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职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一一五条

加强储备基金的管理与控制,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合理储备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购支出,确定合理的储备和最佳的采购批量,对库存实行ABC重点控制法,同时要规定的储备资金定额,做到定额下库,有专人负责,定期对物资清查排队,对超储积压物资及时调剂处理。

第一一六条

加强生产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做到合理组织生产,缩短生产周期,按计划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产过程资金周转,同时,要加强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条

加强产成品资金管理,产成品资金归口经营销售处负责及时按合同要求组织发运,尽量缩短存库时间,同时财务处要求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尽快使资金回笼。

第七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一八条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贯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各项借款、报销、审批、复核手续。堵塞漏洞。保证货币资金的运用何周转。

第一一九条

现金管理:

1、使用现金的范围。

(1)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2)支付差旅费。

(3)按银行规定,在壹佰圆以下的零星开支。

2、为保证现金的合理使用,财务处应根据本厂的业务,现金、收支流量,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严防超额库存。

3、凡在外地订购的物资,均往银行办理委托付款或汇款支付。不得支付现金,不得从邮局汇款。

4、严格禁止以我厂名义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存现金,禁止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我厂提取现金。

第一二0条

支票管理:

1、凡属市内壹佰圆的贷款。劳务结算都必须采用汇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银行转帐支票及汇款凭证,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监发,领用转达帐支票,必须登记支票号码,领用人签字,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写清收款单位,名称,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银行监督。

3、财务处签发银行支票时,必须有足够的供应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本单位支票让单位或个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规定为十天,自签发的次日起计到期日。

5、凡签发的转帐支票,汇款,财务处应及时进行清理,督促支票领用人,汇款人办理报销手续。

6、支票领用人所有负责用的支票,应妥善保管,及时报销,如发现支票遗失,责任者应立即向单位领导,主管厂长,保卫处,财务处汇报,向银行持失,凡因支票遗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者自行负责。

第一二一条

有关货币收支的其他规定:

1、借款(请款)审批权限与审批手续。

(1)备用金:

——备用金是指车间核算员,因工作需要开支的周围金,所领用备用金额根据工作需要而确定。

——备用金使用人必须办理借款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查,主管厂长批准。财务人员审核后,由出纳付款。

——备用金不支付给个人保管,采取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并设立明细帐。

——由于工作变动,领用人必须将备用金及时归还财务处。

——备用金保管人必须保证资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转让互助金使用缺少,遗失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违者追究责任。

(2)临时借款:

——无备用金的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资金开支可办理临时借款。

——凡属费用性支出,如市内差旅费,加工费,维修费用等由业务分管处室领导批准。

——临时借款一般应当日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拖欠,最长不得拖欠三日为

——严肃财经纪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预付工资,医疗费,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审批手续不全等一律不预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请款必须从严从紧掌握,出差费用指定由厂长审批,出差请款必须由出差人填写请款单,注明请款人名,地点,事由,预计天数,交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交厂长批准。

——市内不得发生出租车费用,严格旅馆费,控制标准。

——出差回宁后七天内办理报销手续,一次结算不得拖欠,如无正当理由,过期不报销,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财务处有权从工资中扣清。

第一二二条

报销手续:

1、一切报销都要填写报销单,根据支款用途分别办理入库,验收批准手续,报销单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直符,经办人,验收人,比准人必须签名,原始单据必须齐全,手续必须完整。

2、材料采购由各物资分管部门批准。

3、费用开支及其它支出,根据各处室,职责范围,各项费用在核准内开支。

4、凡属个人领款,包括工资,奖金,夜餐费,加班费,交通费均由各单位造册,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发放,收款人必须签名,签名后的领款单交财务处做付款凭据。

5、单位之间的结算,必须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不得无偿调拨和赠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经许可不准涂销。

6、凡正式设置会计,出纳开在银行开户的核算单位,一切收支款项,由要单位负责办理,但必须按时向财务处报帐,并接受财务处的检查和指导。

7、凡未经批准的单位,一律不办理收支业务,任何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任何人不得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储蓄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公款。

8、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物资,必须严加控制,未经上级批准,财务处不得承付。

9、各级领导都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制度办事,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如制止无效,财会人员有权越级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一二三条

关于银行对帐的工作的管理规定:

银行出纳会计必须按时登录银行日记帐,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帐号,每月应按银行对单,核对每笔业务,并据此做出银行调节表。

第八章:关于重新调整差旅费补贴标准的有关通知

第一二四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努力开拓市场,搞好经营生产。鉴于目前的物价因素,原订差旅费的标准已不适应,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厂部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差旅费补贴的有关规定。

第一二五条

差旅费补贴实行包干:

1、差旅费补贴实行包干的内容:

(1)伙食补助费

(2)旅馆费

(3)市内交通费

2、差旅费包干费用的核发:

(1)本厂员工出差必须填写“请款单支出凭证”,同时标明出差事由、路线、人数、目的地及出差时间,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分管厂长批准后,财务处预支。

(2)差旅费的预支按地区和职务包干金额、天数、往返的车、船费核发。

(3)出差人员回宁后五天内,凭车船票和旅馆费发票(不作报销,只作核发出差天数)核发包干金额。

3、补贴包干费标准:

(1)特区:深圳、珠海、海南。

中层干部包干金额:85元/天(其中:伙食补贴20元/天、旅馆费60元/天、交通费5元/天)。

一般人员包干金额:75元/天(其中:伙食补贴20元/天、旅馆费50元/天、交通费5元/天)。

(2)其它地区:

中层干部包干金额:60元/天(其中:伙食补贴12元/天、旅馆费45元/天、交通费3元/天)。

一般人员包干金额:50元/天(其中:伙食补贴12元/天、旅馆费35元/天、交通费3元/天)。

1、实行差旅费包干的范围:

(1)厂级领导不实行包干、旅馆费及交通费按实报销,伙食补贴按第3条①、②项的标准执行。

(2)除厂级领导以外的全厂员工实行包干。

第一二六条

到外地集中培训、学习、伙食补贴按8元/天、旅馆费按第3条①、②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

第一二七条

本厂员工到外地疗养,伙食补贴按8元/天。

第一二八条

市内参加学习、培训、伙食补贴按5元/天(必须持有住宿发票)。

第一二九条

到两县(溧水县、高淳县)出差人员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按12元/天标准,按顿报销,旅馆费按第3条②标准,不得超标。

第一三0条

在本市(含江宁、江浦、六合县)出差,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厂就餐,按误餐费2元/天报销。

第一三一条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县)当天返回的,加发一天伙食补贴。

第一三二条

参加会议(包括签定、订货等)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旅馆费按第3条①、②项的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

第一三三条

上述第3条第11条中的伙食补贴标准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额,报销时必须将餐券贴在报销凭证后面,方可核发差旅费。

第一三四条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船、飞机的标准

1、飞机: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厂长批准,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2、火车: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一律按硬座购票,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或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可购硬卧铺票。

3、轮船:出差人员乘轮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舱位以下(含三等舱)。

4、汽车:出差人员均可乘坐空调软座长途客车、高速客车。

5、出差人员原则上是不准乘坐出租汽车(不含厂领导)。

2、凡在本市办事及采购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车,否则财务有权拒报

第一三五条

途中夜间乘车、船补助标准:

1、夜间(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乘坐挂有卧铺车厢,连续六小时以上未购硬卧票者,发给本人实际乘车硬席票价的60%(不含空调费);乘坐特快的按票价的50%发给。

2、夜间乘坐不挂卧铺的火车、长途汽车、轮船最底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条3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12元/天)。

第一三六条

其他情况说明:

1、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厂长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包干费。

2、出差人员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如有违反除费用自理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临时被借调到外系统和非本单位员工,一律不得在本厂报销。

4、出差人员回宁后及时报销,否则财务有权从个人收入中扣回。

5、高级职称人员

出差补贴标准

参照中层干部级。

6、本规定从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原X公司财(95)018号文同时作废。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加强民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民非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预算制度

财务预算由董事会(所、中心领导)根据年度计划,必须在年末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报告,经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研究评审后逐项批准实施,重大项目开支(1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决定,无预算计划的不得开支,特别情况支出项目应做追加预算。

二、财务报表制度

财务报表,由财务专人负责,有关财务工作人员每月月初5日前报上月财务报表,报董事长(主任、所长)签署,凡有经济收入的`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填写报表,其收入及时上缴财务。做到报表清楚,帐款相符,若发生错误,其经济损失由财务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三、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出纳员收入的帐款应及时存入银行,正规现金支出,应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现金帐目要日清日结,严禁以白条借据抵顶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员写出借款单据,登记签字方可;经办人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报销单由董事长(所长)签字,不得无故拖延报销时间。

五、重大开支,由董事长(所长、主任)办公室研究决定,事后向董事会(所长、主任办公会)报告。

六、严禁外借账户、支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实行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分开管理的规定。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有权拒绝付款

3、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4、需要支付现金的货款由采购员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资金支付证明单》有权拒绝付款

5、其他情况需要支付现金的由经手人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的有权拒绝付款

6、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放银行对于大额支付应避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大额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四)现金保管规定

1、为了保证现金安全现金应存放在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出纳人员应随身携带保险柜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保险柜密码不得随意泄露因主观原因导致的现金短缺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现金短缺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出纳责任

2、因出纳人员请假或其他缘由不能到岗的需提前按规定办理严格的现金交接手续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出纳人员同等职责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网银、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2、财务人员应按照每个银行开户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出纳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对帐单传递财务人员以便核对各银行账户账目是否账实相符财务人员应确保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各银行账户实际余额相符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企收银未收、银收企未收、企付银未付、银付企未付的需调节账项

3、出纳人员应确保取得银行收付业务的每笔结算凭证缺失结算凭证的应从银行柜台补证或从网上银行打印做到每笔记账凭证都有对应的原始凭证附件

4、每月月初出纳人员应从银行柜台或在银行开立的回单柜中取得各开户银行加盖有银行印章的月份对账单

5、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取现

三、相关票据及印鉴使用规定

(一)收据使用规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2、收据属于内部自制单据不得外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

3、收据原则上只限公司财务部门使用其他部门不得领用和自制;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收款收据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按照规定登记收款收据领用登记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非特殊需要原则上不予外出领用;确因需要外出领用的应根据需要张数加盖财务章并事先书写完整空白收据不得加盖财务章返回公司时应及时整本交回财务

4、开具收据时应按序使用书写规范内容完整金额大小写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写错误的需要加盖“作废”章并完整保留各联次

(二)支票使用规定

1、支票的领购、保管、使用由财务出纳人员负责

2、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为了防范丢失风险支票必须做到使用时再盖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盖章备用

3、出纳人员应根据支票使用情况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4、支票使用时应按照支票使用规范填制;公司内部提现使用现金支票对外支付使用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支付时须由收取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对外支付转账支票时需填制《资金支付证明单》并书写支付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勾选转账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签发错误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签发支票应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将该号码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6、现金支票提现和转账支票对外支付业务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单据进行

7、收取的外单位转账支票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三)银行承兑汇票规定

1、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关于银行承兑汇票部分一般为收取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暂未涉及自行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公司不提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同一产品售价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收取货款的产品售价且此种情况仅限于01事业部02事业部和03事业部不允许发生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发生(02事业部和03事业部一般采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业务开展)

3、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太大公司所有业务杜绝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取货款

4、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拒绝收取

5、收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复印以留存备查;银行承兑汇票应妥善保管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

(四)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1、我公司对外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应分人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出纳进行保管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时须严格检查各项单据是否合法、齐全、符合要求、准确无误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作废章等;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资金审批流程

资金审批流程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总经理或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领款人签字→出纳检查、支付

第四部分: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的领购

1、发票使用完毕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发票领购后开票员应及时将所购发票号码按序登记在《发票领用登记表》上以便于后期领用登记

二、发票开具和保管

1、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销售人员根据业务要求需提供销售发票的须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交财务部门开票员开具即可;不涉及货物的特殊情况开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须经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批方可开票签批手续不完整的财务部门开票员应予以拒绝开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及开票员共同承担

3、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如下: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因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核发资格证书但需注意其税务登记证上必须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另需提供单位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资料;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根据情况需提供至少客户全称一项信息

4、开票员收到开票申请后应按照申请资料及时开具相应发票因客观原因(如税务装置本身出现问题、发票数量受限、发票已用完且在报税期并且尚未报税、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开票员应及时将不能及时开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转达申请人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以便于申请人和客户做沟通工作

5、发票开具后开票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发票并须经领取人登记《发票领用登记表》;杜绝领取人滞留发票发票领取人应于当日及时送达客户或于当日邮寄客户现场送达的须经客户签署《发票签收单》并及时(规定当日交回当日交回有实际困难的应最迟于次日交回次日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第一天应及时交回)交回财务部门开票员处;以邮寄方式送达客户的须及时向财务部门开票员提供邮寄公司名称及邮寄单号因领取人原因造成发票丢失的由领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对于填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在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国税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发票原发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对方国税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的不得提前开具红字发票

6、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按序订本保管作废的发票应完整保存所有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

7、尚未开具使用的发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中确保发票安全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六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市属国有粮食企业财务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会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全市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监管范围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负债以及成本费用进行监管。

第二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

第四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出纳员要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严禁公款私存。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支现金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法人代表审批方可支取。财务负责人定期对出纳抽查盘点库存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本企业领导的监督检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企业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银行结算业务,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银行印鉴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出纳员分开保管。不准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贷款)担保,任何人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不准将企业资金借给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各单位核算统一归集在财务部门,不准各部门另行设置出纳,分散核算。

(四)严禁用公款炒股、炒期货。

第五条 应收或预付帐款的管理

(一)企业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二)企业粮食业务要遵循“钱进来、货出去、货进来钱出去”的原则,对合同期内应收款项,应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及时收回,以防坏账的发生。

第六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一)以前发生的其他应收款要查清原因,企业督促并协助责任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追回。

(二)除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外,不允许有其他应收款发生。

第七条 应收补贴款的管理

应收补贴款应专款专用,并及时与财政部门结算。

第八条 存货的管理

(一)企业存货,特别是原粮、产成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二)企业每个季末要对库存商品进行盘存、核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证、账表相符,对盘盈或盘亏库存商品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调整账务。

(三)中央、省、市、县级储备粮油严格按规定专仓、专罐、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质量好、储存安全和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力争不亏损。

第九条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按规定列支。

(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由企业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入帐。

第十条 坏帐损失的管理

企业每年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检查,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或不能支付的应收、应付款项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分清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资产购建的管理

(一)项目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应当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企业自筹的项目经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决定;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报批。

(二)项目招投标。拟建项目经核准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三)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方可结算付款。

(四)盘盈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入帐,其资产名称及重估入帐价值须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五)企业购置汽车(货车、轿车)必须报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批准后,方可购买。亏损企业一律不得购买轿车。

第十二条 企业资产处置的管理

(一)应当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范围:企业整体转让资产、部分出让或转让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盘亏、报损报废固定资产。

(二)审批程序:企业处置国有资产,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向市商务和粮食局提出书面请示(附处置资产明细表),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派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三)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必须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价值在5万元(含5万)以上必须采取公开竞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企业资产收益的.管理

企业资产收益必须按时入帐并按相关规定使用。

第四章 负债的管理

(一)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每笔结算支付必须有凭有据。大额资金的运行须上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二)专项应付款:最低收购价、仓房维修费、简易建筑费企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五章 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十四条 制定费用标准。企业要增强节约意识,制定工资、招待费等费用标准,降低费用开支,力争以最小的支出,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 企业所有费用开支必须坚持企业财务部门审核把关,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严把费用开支关,堵塞漏洞。企业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报销费用或变相列支费用。

第十七条 企业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的收入、成本、费用,不准虚列成本、虚报盈亏、隐瞒财产和收益,不做假帐,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十八条 各企业只准设置一套会计核算,严禁搞账外账或设置“小金库”。

第六章 监管方式

第十九条 严格实行《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商务和粮食局对企业财务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市商务和粮食局对市属购销企业组织一次内部审计。

(二)如遇特殊情况,市商务和粮食局随时对企业财务执行情况予以检查。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现金出现短库,由出纳员全额赔偿。其短库金额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应收和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由于失职、渎职行为不能按时收回的,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赔偿损失和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也须采取一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企业财务负责人未按《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进行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批评,发现三(件)次以上(含三次)未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失职责任。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审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七篇】

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思想较为落后

中小企业管理中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这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尤其是一些个体或者私营的中小企业中,企业中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集权现象,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和明了,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着越权的行为,对财务的监控不够严格,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高等一些问题,这些都与财务管理思想的落后有着重要的关系。

(二)中小企业很难进行融资

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很那找到合适的担保,融资较为困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存在的风险要比大型企业大,融资需要较高的成本,其负债率十分高,这对企业的信用等级产生着很大的影响;第二,目前我国的一些相关政策,对于国有大型企业照顾较多,享受的优惠也较多,这就使得中小型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很难进行借助相关的优惠政策进行融资;第三,目前的我国中小型企业中,以个体和私营企业为主,而银行对大型国有企业较为重视,对这些小的私人企业没有太大的兴趣,在为其服务时积极性不高,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最后,在我国,为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服务的部门和机构相对较少,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很难获取有效的帮助和担保,造成融资的困难。

(三)中小企业的投资能力不强

在企业中,投资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理财手段,在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中,其投资能力还不强,在投资时较为随意和盲目,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小企业在投资时资金不足,银行的贷款利率有很高,这在无形中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困难,使得其不敢轻易去投资;其次,中小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重注较多的是短时间内的利益。我国中小企业本身的资金实力不强,主要是通过向银行贷款来维持企业的发展,这就使得进行投资时的风险增大,更加追求投资的短期收益;最后,中小企业在投资时不够谨慎,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很难找准市场发展的`方向,对一些高风险的行业进行投资,以求获得高收益,这给财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就需要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改变,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以往传统的"家长制"的财务管理方式,对企业内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财务管理制度不能与企业组织结构、管理经营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统一,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在资产结构、成本管理、负债率控制和现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要根据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面临的实际情况对其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使得其与企业活动的其它方面达到有效的统一,协调发展,使得企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更新管理观念和模式,提高员工素质,做好对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虽然财会工作的对象是企业的资金,工作的内容是对资金的使用、筹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这些活动都受到相关人员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使其熟练地掌握先关知识,这样才能确保企业能获得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国中小型企业中,企业员工的素质普遍不高,相关财务人员的素质达不到标准,普遍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没有对财务管理制度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够清晰。要想使这个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要加强对在岗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质,为企业的发展献言献策,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改变企业原有的管理观念和模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

1、明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企业中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管。在企业内部要落实和执行好职务分离制度和授权批准制度。在具体的财务活动中,以业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规划授权批准的程序和范围,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授权就不能开展有关的业务;在对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时,要严格执行职务分离制度,将业务涉及到的所有职责进行划分,不能将其分配给同一个人,让有关人员之间进行有效的相互监督和检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现错误和违规行为;在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对每个人和每个部门的权利和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相互之间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整体上使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内部的资金管理体制。资金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企业进行财务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但是资金的多少不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成败,一个成功的企业定是能够对企业现有资金进行科学的配置,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为了使企业的资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对资金的有效需求量进行准确的核定,在对事前和事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控制时可以依靠资金预算编制,从而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对资金使用的分析,对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对资金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使企业的高层掌握资金使用的决策权;最后,强化对资金审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据资金的具体情况,有步骤的确定有关的审批人,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对本企业多出的理财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财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风险

企业的正常发展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受理财环境的影响很大。企业的任何财务活动都是在特定的财务环境中开展的,财务环境对企业财务活动有一定的制约作用,理财环境的改变会导致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出现变化,影响着财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目前对财务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理财环境主要有经济、金融和法律环境等。企业在经营和投资时所用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所以,金融环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的影响最为显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三个环境的变化,会对企业的资金运转、投资和筹资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对经济、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有充分的了解,从整体上把握三者的发展趋势。由于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就要求财务人员更要做好对理财环境的研究,在环境变化中做好企业的财务工作,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管理中心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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