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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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制度1

一、值班值守制度执行到位。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二、校园封闭要求宣告到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三、检测防护用品配备到位。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四、校园入门流程落实到位。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五、值守人员自身防护到位。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六、封闭管理督查指导到位。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校园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制度2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方法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全体校园内住户:

为科学适度、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蚌埠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优化城市社区封闭式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校园封闭式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住户(含购房者和租户)、车辆可凭上班或复工复产证明正常出入。车辆出入时必须打开全部车窗接受查验,最多允许后排座位载客1人且必须是校园内住户。所有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非校园内住户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二、非校园内住户因探亲等需要进入的,受访者需提前报备来访人信息。所有到访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由受访者到校园入口处(龙湖西校区东门和龙湖东校区西门北侧门)带领方可进入。受访者行动不便的,由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校园内住户购买大宗货物,需快递人员、搬运工人上门送达的,搬运工人一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由购货的校园内住户或租户到校园出入口带领一次性进入。

鼓励将快递放置在校园出入口,或者使用智能快递柜开展“不见面”快递送达服务。快递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内投放快递。

对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购买较重物品的,准许送货人员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一次性进入递送。

提供电气管网维修等便民服务,以及向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家政服务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校园内住户从湖北等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规定。

从蚌埠市外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凡持有健康证明(纸质证明或电子凭证),或经查询近14天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均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从蚌埠市(含三县)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四、实行隔离期异地互认,在当地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在东、西校区所在街道备案后,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未满的,暂不予办理出入证。

五、非上班和复工复产的校园内住户,继续执行每两天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规定。

六、校园内严禁人员聚集,住户不聚集、不串门,正确佩戴口罩,不准把口罩拉至口鼻以下。

上述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校园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制度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经非常严重,基于目前的严峻形势,按照上级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延迟开学的教学准备工作”之精神,落实“停课不停学”之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正常开学

1、基础教学准备:各年级按照校区《开学前后工作台历》要求,由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召开教研会,讨论上交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组织明晰前期教案目标落实等工作。年级做好假期教案、学生假期作业等的例行检查及评优上报和“开学第一课”的组织等工作。

2、辅助教学准备:教务处提前两天完成教室电教设备调试,实验室、文印室、微机室的正常开课准备。提前完成年级会教学用具、相关材料等的发放工作。

3、年级按计划完成人员及课表调整。

二、延迟开学

1、各备课组提前(本周)完成延迟一周导学案,指导学生在预习或自学时能明确目标,知晓方法,解决困难。

2、各年级组负责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技术,统筹整合学科优势,组建防控期“答疑解惑”学科辅导组群,通过此渠道有计划,分期提供学生落实教学计划的方法,督促检查作业,及时解答学习困惑。

3、由教务处负责根据备课组提供的预备教案,筹备由学科组长主讲的10分钟小视频指导课,用来辅助其它教学手段,帮助学科组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联络有关部门,力争利用〝迅飞技术”,减短辅导距离,提高学科辅导效果。

4、由各备课组负责,用好“学网”,整合“课堂”资源,通过班级家校群推送,最大限度收获“课堂”“面对面”教学效果。(程珂负责网络技术提供)

三、相关要求

1、年级组按正常开学计划提交课表和小视频课主讲教师名单(一学科一人)。

2、备课组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目标解读、方法指导、难题解练、作业选练)3、教务处提前做好相关的收集整理、协调、安排等统筹工作。

4、综合处提前做好技术外聘、网络维护和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校园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校园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制度5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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