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宿舍管理制度【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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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宿舍管理制度包括住宿安全、卫生清洁、行为规范及设施维护等方面,旨在保障居住环境与人员安全,如何落实更有效?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对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院里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2

一、施工人员必须按项目部、班组要求,照统一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二、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闹、酗酒。

三、自觉节约用水,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照价赔偿。

四、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禁止随地乱扔垃圾杂物。

五、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民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班组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

六、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七、宿舍房内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八、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职工、民工自行负责,实行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九、禁止宿舍内用电线路乱拉乱扯,禁止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茶杯等用电器具,冬季统一使安全可靠的取暖器、热水器等设备。

十、以上管理办法解释权为南水北调焦作1段I标项目部,如有不遵守者一次按50—200元罚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3

一、民工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二、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里的废纸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及时清除。文件资料要远离电源插座。

2、办公室内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包括电暖气)。

3、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每天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三、餐厅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内应禁止吸烟。就餐者如有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引导其到指定的场所吸烟。

2、厨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种固体或液体燃料火锅时,必须遵守操作程序。不许在燃烧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3、餐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线。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

4、餐厅要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厅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能挤占、挪用和遮挡。

5、厨房在炼油、炸、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不要过满,严防油温过热出现明火、溢锅引起火灾。

6、厨房内燃气灶具、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要用纸张引火。

7、不要往炉灶、烤箱火眼等处倒置各种废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不准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关闭燃气的总、分阀。

四、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禁止烟火的标牌,库房门口及通道,要保持畅通。

2、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并不准使用其它电器设备,照明开关应装在库房外部,并要有能加锁的保险盒,库房门要朝外开。

3、库房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拉电线。

4、库房货物存放要按货物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质相互抵制、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存放。存放货物不得过高过宽,主要通道不得少于米宽,高度离照明要保持米距离。

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施防火规范》。

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用易燃物品搭建隔层或分离库房。

8、电工及保管员要经常对照明灯具,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切断电源后方可下班。

9、库房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懂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10、房内必须贴出明显的防火安全制度。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人身和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面:

1、工人宿舍是工程施工的后勤设施,由项经部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辅助管理。

2、各分包队伍所租借的宿舍由项经部根据分包队伍人员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3、进场工人须凭身份证、暂住证、健康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入册。

4、民工入住宿舍,实行一人一铺,并编号登记,不得随意变改,各房间住宿人员由分包队伍上报,每间房间原则上住4人,严禁超额住宿;

5、原则上由分包队伍对自己工人所住宿舍管理,项经部不定期检查。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项经部将对分包队伍进行处罚。

6、每间房间所住人员信息在门上进行张贴,信息包含姓名,班组,工种,床铺号;

7、住宿人员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施工用料、机械等施工作业物品。

8、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9、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宿舍房间内清洁卫生工作有住房工人自行负责实行值班制,每天房间卫生值班员负责房间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

10、宿舍室外走道公共区域,由保洁队伍进行定期清扫,项经部定期检查。

11、要提高警惕,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班组负责人或项经部人员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2、各劳务单位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并按照自查情况及时整改,项经部检查组每周检查1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二、奖惩方面:

1、分包队伍在进场后对自己所管辖的每间宿舍住宿人员进行入住教育,不得私拉电线,做好用电安全的防范工作;若分包队伍拒不执行,项经部将对相关分包队伍进行罚款处理;

2、分包队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随时对所管辖宿舍进行用电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在项经部检查中若发现相关现象,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并开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给予清退处理。

3、宿舍内严禁生火做饭,不准私自设置或藏匿电炉、煤油炉、煤气灶等灶具物品,禁止使用电热器。在项经部检查中若发现相关现象,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并开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给予清退处理。

4、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饮酒、斗殴、赌博和其他犯罪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在项经部检查中若发现相关现象,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并开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给予清退处理。

5、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在公共场所随意洗浴,不听劝止者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并开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给予清退处理。

6、宿舍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入住人员不准带家属及儿童,一经发现,由安全部门将当事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并处当事人所在分包单位(200元/人)的罚款,并开具罚款单。

7、民工宿舍违规情况将按照所属单位进行统计,一周内违规次数在3次以上的,将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并开具罚款单。

8、项经部每个月组织对宿舍和公共卫生区及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汇总,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评选文明宿舍和优秀班组,由项经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可从罚款中列支。

9、违规宿舍不得参加本期文明宿舍评比。

10、所有工人必须尊重社会公德,遵守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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