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精编14篇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学生健康,促进卫生教育,落实卫生检查,预防疾病传播,营造安全学习环境,如何更有效实施?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宿舍及清洁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保证“书香校园,温馨育人”这一文化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政教处、学生会成员、各班生活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清洁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宿舍、教室、清洁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晨和活动课打扫两次。每周四进行卫生大扫除。
(2)、打扫范围:本班的清洁区、宿舍、教室(教室统一每天活动课和晚上放学后打扫)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先扫后拖,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瓷板砖擦洗干净,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书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不得乱放东西,只放杯子和盆景且摆放整齐;垃圾桶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打扫工具要统一整齐的摆放。
B:清洁区要求:宿舍一楼楼道和教学楼楼梯每天扫拖两次;清洁区有花池的每次打扫时要捡拾垃圾;清洁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没有明显土尘;垃圾桶每天倒两次。
C:宿舍卫生标准:窗台内外干净整洁,不乱放东西;暖气片和管道上不
乱放东西,保持干净;床下、地面、暖气片下打扫干净,不留死角;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摆放,(床上只放枕头、被褥、放衣服的包裹|);床下鞋子脸盆统一摆放,且摆放整齐,洗漱用品统一放到脸盆里面;桌子上和抽屉不得乱放东西,若放物品要求摆放整齐,且桌面和抽屉要擦拭干净;打扫工具和垃圾桶要统一摆放在两床之间,垃圾桶要清理干净;门标(包含门牌号和宿舍成员名单)和值日表要保持健全。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一.个人卫生:
1、要求:
⑴服装干净整齐;
⑵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⑶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各班卫生委员负责协助班主任按照上述要求监督本学生的日常个人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值周员、少队委每周联合对各班级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二.教室卫生:
范围:教室内外墙壁(屋顶)、地面、门窗、桌椅、黑板、灯管、电视柜及室内设施等。
标准:按照学校卫生检查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检查考评。
要求:
①每天教室要开窗通风(冬季每天不少于三次),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②每天由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少于三次)。
三.环境卫生(公共场所):
要求:
责任人要在上述范围内做到:
(1)要保持本责任区内干净、整齐,地面、墙壁、黑板无污渍、无痰迹、无纸屑、无废弃物;
(2)窗明几净,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3)教室每天要定时打扫,要保持整洁;
(4)办公室及各部室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土、无垃圾,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四、卫生检查:
每天学校管理人员、各班卫生委员、班主任、少队委员对学生的'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每周对各班级教室内和清洁区的卫生进行检查或抽查,按照卫生检查考评标准进行检查和记录,根据各班级总评的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在每周校会上对卫生好的提出表扬,颁发流动红旗。
对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随时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问题严重的在校会上点名批评,给予扣班级分的惩罚。
五、卫生宣传:
教导处、总务处、少队部积极配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做好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根据疾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趋势,适时采用板报、广播、校会、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建立卫生检查宣传栏,定期召开各班级卫生委员例会,贯彻教委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讲评卫生情况,宣传防病知识,组织开展活动。
20xx年3月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3
l、小店是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的生活配套设施,小店经营人员应本着服务教育的思想,安全地、卫生地做好小店的经营工作,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活环境。
2、小店内进销的各类食品、饮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必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报告单。对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须有醒目的`生产日期和过期日期的标记。严禁进销无证、无商标、变质发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3、食品饮料的存放应当符合食品储存规范,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必须配备冷藏、冷冻设备,并记载保质期的到期时间,凡过期、变质、霉变、生虫、腐烂的食品坚决清仓作垃圾处理。
4、店内环境应当通风、干燥。小店营业人员必须保持店内环境的清洁卫生。小店营业员穿戴必须卫生、清洁。出售食品时应洗净双手,出售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夹具操作,用卫生纸张包垫,决不能直接用手拿取。
5、小店营业人员应做好小店周围的环境整治工作,对售出食品、饮料的包装物应给予回收,对丢弃在地面上的废包装袋、果壳等应予以及时清理,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
6、小店的营业时间只限在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修后。在上课期间,小店人员不得到教室、办公室、宿舍区推销商品,更不得推着车辆在校园内叫卖。
7、小店应采取有效的灭蝇、灭蚊、灭蟑、灭鼠措施,定期进行杀灭活动,确保小店食品不受四害侵染。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
(一)食品采购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二)食品储存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2、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各种调料器皿加盖并有标记。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粮食存放应隔墙离地15公分以上。
4、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5、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6、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保证场内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7、仓库内要有防火、防盗等措施。严禁存入易燃、有毒物品,禁止存入与仓库无关的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8、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三)食用具清洗消毒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洗碗要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入消毒柜。大餐具实行碱洗、浸消毒液、再冲清水洗净。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
4、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5、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C以上。
3、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4、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C以上或10°C以下的条件下。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C。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7、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五)配餐卫生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经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
3、在分发面包、炸鸡翅等熟食时应用销售工具,防止污染。
4、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六)个人卫生
1、杜绝“三长”,即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工作。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两套以上工作服。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帽整洁干净。
4、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准穿拖鞋、赤脚、背心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餐厅卫生清洁
1、地面、餐桌、座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理,保持整洁。
2、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八)操作间卫生标准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盒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九)环境卫生
1、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2、公用餐具一律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3、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十)检查及惩罚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对食堂各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4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日三餐必须深入食堂进行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7、重点检查食堂、门市部采购食品质量,严禁购买腐烂、变质油、肉、菜等,辨别“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或过期食品,购买物品一律要求卖方签字,验收人员签字。
8、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上班穿戴工作衣帽情况。加工食品生、熟砧板、瓢盆要分开。做好“三防”设施,场地保持整洁干净。
9、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0、学校食堂、门市部等公众聚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服从者一次扣除押金10—50元。
11、学校食堂、门市部采购、销售劣质食品坑害师生的一次扣除押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5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体现一个学校管理水*的高低。一个净、静、美的学校环境,蕴涵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学校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专门机构,做到齐抓共管
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全校工作计划,并作为学校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指导、检查和总结卫生工作。还相应成立以各班生活委员为主的生活部。生活部门做到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环境设备、学生的生产劳动和体育锻炼等五个方面作总体部署。医务室负责全校卫生保健的教育与检查,生活部负责全校环境卫生特别是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对学生中出现的异常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生常识教育,提高自律水*
加*生常识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教会他们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开设卫生常识课和举办卫生知识讲座,组织参观和举办展览、橱窗、黑板报、彩灯、挂图等形式,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保健常识的.宣传,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营造优美教学环境
1、制定各项卫生公约:教室卫生公约,寝室卫生公约,阅览室卫生公约以及学生个人的卫生保健要求等。
2、制定每日、每周和每月清扫制度;各教学班每天需派6名学生值日,寝室派2名学生值日。值日生负责当天教室、寝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及饮用水的供应等。各班“晨扫”以教室内部环境为主,校内各条主干道由值日的班负责清扫、保洁、每周各派一个班组分段负责。
每个月底的一个周,要求全校各教学班组彻底清除各自卫生责任区的“死角”。
3、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习负担量,将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划分为若干块卫生责任区。
4、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强化学生“卫生保洁”意识。
5、将卫生工作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每学期一小评,每学年一总评。每年级设立一面“卫生流动红旗”。采用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规定“先进班集体”必须获得本学年度的“卫生流动红旗”,凡无故不参加卫生扫除和有乱扔果皮纸屑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6、建立学生义务卫生劳动档案。
对于经常主动承担学校公共场所卫生清扫的班级和个人(包括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学校公开表彰并记录在案。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政提出的创建和谐,提高城市品位的城市展理念,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将创卫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并与学校的质量管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作紧密结合。
二、按要求成立校爱卫、创卫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保证人员,明确职责。
三、按创卫标准,制定本校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各阶段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创卫作
四、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创卫工作的宣传与动员,使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85%。
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街办认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为创卫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
六、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创卫工作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坚持和完善创卫工作的考核。
七、严格按照创卫工作标准,做好七个方面的创卫工作。
(1)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坚持科学合理用药,杀灭与孳生地治理相结合方法,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家标
(2)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食堂食生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
(4)严格按照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爱卫、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和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农业、职业中学、中等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xx年xx月xx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xx年xx月xx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8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准产证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桶装水。
2、兼职供水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提供的饮用水必须在保质期内。
4、要求供水方定期为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有固定安全饮用水存放点。
6、每日有人员对饮水机作保洁维护。
7、如发现饮用水质异常,即将住手饮用,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向学生供应适温和足量的饮用水。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对电加热过滤热水器要定时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3、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及总护导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先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防止疾病经水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全县学校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
第三条三台县教体局是学校生活饮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生活饮用水必须与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五条在城市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学校必须全部使用城镇集中式供水,农村及城镇集中式供水无法覆盖区域可以使用农村集中式供水或者学校自备水源供水。
第六条学校自备供水卫生要求(含农村集中式供水)
(一)水源选择的卫生要求
1、水源选择:
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取水点及附近地区卫生状况良好,便于防护。水源选择应优先选择地下水,其次是江河水、湖水、塘水。地下水的选择应尽可能远离污染源,地面水的取水点应尽可能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
的上游。
2、水源水质的卫生要求: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要求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水源水质经卫生部门监测评价合格。
(二)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1、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1)水井周围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厕所、渗水坑、粪坑或者化粪池,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者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者剧毒的农药,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2)取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尽可能修筑取水层在第一不透水层以下的深井,并修筑符合要求的井壁、井台、井栏、井盖、排水沟和泵房等设施。井壁:上部使用钢管、水泥、混凝土及其它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透水材料封闭严密,下部(含水层部份)为滤水管。
井台:井口周围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建半径为、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井台,井台表面从中央向四周倾斜,井台周围设排水沟。
井栏:井口的井壁高出井台20-30cm。
井盖:用不透水材料设易于开启和上锁的井盖。
井房和泵房:修筑专人管理,可上锁的井房和泵房。
(3)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过滤蓄水池等制水、供水设施周围不小于10米的范围内不得修筑禽畜饲养场、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者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2、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严禁捕捞、停靠船舶、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从事网箱养殖,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者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或者剧毒的农药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水源为水库和湖泊水时,应根据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份水域或者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卫生防护地带,并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制水、供水卫生要求
1、应当根据水源水质状况设置必要的`净化设施、设备。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沉淀(或者澄清)、过滤处理,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混凝、沉淀(或者澄清)、过滤等常规净化处理。如时常规净化处理后某些指标仍达不到要求还需进行特殊的净化处理。
2、必须采取销毒措施,并保证落实。
无论水源水是地下水还是地面水,也无论水源水质的好坏,都必须设置消毒设施、配置消毒药品对水质进行消毒。
第七条学校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一)二次供水设施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m内不得有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二)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水箱或者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设置在建造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者水箱入口应有盖(或者门),并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学校48小时的用水量。
2、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不得与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连接。
3、二次供水设施须有安装消毒设施的位置,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二次供水消毒装置。
第八条水质检验和监测要求
学校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的要求。
(一)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时,必须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水质进行全面分析,出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水质本底检测报告与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二)采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尽可能开展日常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检,使用氯化消毒而无条件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检的学校,必须配置余氯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消毒效果监测。
(三)采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的学校在水质无明显变化、无新增污染源等正常情况下,由卫生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xx)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和频次,但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九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工程时,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第十条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饮用水管理,自备供水或者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必须加盖上锁,防止投毒等意外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应选择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净水剂、消毒剂和输配水管等涉水产品,并向厂家或者商家索取产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生活饮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采集保存生活饮用水
法律法规和标准,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和管线图,水质监测检验报告,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记录,卫生监督文书,消毒记录和余氯监测记录。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水质污染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如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者不明原因水质蓦地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必须即将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饮水从业人员每年必须经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教育、卫生应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教育、卫生对违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行为,依法赋予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
第十八条本规范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9
1、学校将环境卫生治理纳入学校日常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校组织领导亲自过问卫生问题,并配有一名保健教师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2、全体师生要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对于违制度的学生应在周一晨会时予以批评。
3、学生应爱护校园公共卫生,不谁随地吐痰,不准随意将瓜及果壳、纸屑、烟头等扔进花坛内或操场上,不准乱倒垃圾、污水及其它脏物。对于违制度的'班级要予以扣分并在晨会上通报批评。学生课余不得在沙坑乱蹦,更不许乱扔沙。
4、学生要爱护校内花草树木,不得在花丛里昨,不乱折树枝,乱摘花草。
5、学生在校园内不许高声叫,追逐打闹,更不许在校园墙壁上乱涂乱画,对于乱画的学生应要求其擦掉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6、教师在办公室及会议室内不准吸烟,努力将我校营造为一个美好的无烟区。
7、清扫保洁班要认真负责,班主任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保洁好的班级在晨会上给予表扬,不好的班级要予以通报批评。打扫教室应坚持一日三扫,做到六面光,保健教师每日不定时检查并予以登分,该成绩在周一晨会时由总值周老师公布,并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参考项目。
8、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自行车要放在学校指定地点并放整齐。
9、校内禁止乱晒衣物、饲养家禽等,对于违纪教师要扣除效益工资。
10、学生放学后不得在校园玩耍,双休日未经允许也不得来学校。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态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努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工作。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依据,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有专人分管,制定规划制度并加强管理,使《条例》各项规定在学校中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二、教师有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遇特殊情况,由卫生室酌情处理。
三、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四、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保健老师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到医疗单位就诊。
五、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或班主任陪同。
六、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口杯或一次性口杯。
七、学生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八、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九、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登记,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十、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1、每天早晚分别进展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展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展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需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判,对学生予以批判教育,并责令清扫洁净,同时扣该班常规治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四周卫生治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制止吃零食,违者进“标准”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治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治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下午巡察、检查各班卫生等状况,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治理评比的依据,对消失的问题准时催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治理,落实责任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负责,校医、教师、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设立餐厅、小卖部。学校餐厅、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小卖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过期食品。对此,学校办公室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报有关部门处理外,学校还将予以经济处罚。
3、学校餐厅、小卖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4、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饮水机制水操作
1、深圳市康桥书院提供设备、工作室及一切附件,承包给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责全校饮用水桶装制作与操作。
2、食堂按要求每天安排一名专业员工,工作2-3小时进行制水作业,该名员工必须经过安吉尔公司委派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制水机操作程序。(制水房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爱护制水设备)
3、全校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与质量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该名员工负责。康桥书院每月付人工制水费给承包公司。
4、因该员工违反操作过程及食堂任意调换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进行操作,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全部责任。
四、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师包干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会中应设置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4、首席导师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班级的垃圾实行袋装化。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首席导师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月考核。
五、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日教师、值周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食品供应除外),包括饮料。
六、行政办公室卫生
1、行政系统各处室要搞好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2、对接待工作使用的饮水器具实行消毒制度,作清洁消毒。
3、室内物品摆放自序,椅子放在办公桌下面。
七、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卫生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
2、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3、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4、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八、宿舍卫生
1、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2、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3、学校工会应组织文明家庭及文明单身宿舍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13
(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必须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核算员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好用人关,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开办食堂的决策应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应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家长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评议。
(一)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关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必须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依据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五条有关食堂选址卫生要求:一是学校食堂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二是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三是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三)遵循食品加工流程,学校食堂各功能间布局及流程应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四)无餐厅学校必须设备餐专间,并在备餐专间使用加盖餐具分餐后运送到各个班级。
(五)学校必须在卫生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经营范围内经营。对食品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实行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六)学校应选择责任心强,符合规定的人员担任食堂管理员。
二、建立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置预案和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明确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上报。
五、建立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制度。
六、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七、主管校长应当经常性地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长效、规范管理措施。
(二)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食堂管理员应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食堂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食堂管理员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与考核。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并考核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加工隔夜的剩余食品,不得制作出售凉菜。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办证,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化台账)。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买卖公平。
二、保证食堂主、副食原料和燃料的保质、保量供应。
三、采购食品及原料要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供货商处购买并严格索证。
四、必须遵照炊事员或营养员出具的菜单进行购买。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原料。
六、增强服务意识,虚心听取意见,主动、热情当好食堂的参谋。
七、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健全,妥善保管好现金发票,不挪用公款。
八、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会计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食堂资金的收支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秉公办事。
二、严格按食堂的采购、领用、报销、票据交接、支出登记制度,审核一切收支事项,抵制不符合规定、原则的行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按会计法规范如实建账,每月按时结账,按期编制出财务报表。
四、深入实际,认真做好食堂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收支情况,在杜绝亏损、控制盈利幅度和资金运作等方面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五、管理好食堂各种财务档案、印鉴以及各种与财务核算有关的票据。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炊事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刻苦钻研烹饪技术,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1.按食谱安排,加工制作主副食品,做到精心细作,花色品种多样化。
2.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开饭时间,不断改进就餐供应办法,减少师生用餐等候时间。
3.不得克扣师生饭菜份量。
4.不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三、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工作,保证饮食卫生。
1.生菜要洗好洗净。
2.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
3.生熟食要分开,分别加工。
4.炊具和盛放容器要洗刷干净,每天进行消毒。
5.卖饭时不用手接触成品、食物,操作时不准吸烟。
6.对主副食品及原辅料要妥善保管,防止鼠害虫咬,腐败变质,对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加盖加罩。
7.餐具要洗净,学校提供的餐具每天消毒。
8.餐桌和售饭菜台擦抹干净。
9.每天早、中、晚饭后打扫食堂,每周至少对厨房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留胡子,不随地吐痰,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节约水、电,爱护各种机具设备,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当事人赔偿。
六、工作任劳任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与师生吵架。七、重视安全工作,不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防止热气、热油、开水烫伤等意外事故发生。
八、加强团结,互相帮助,工作时禁止打闹,严禁带亲友进入厨房。
九、不准从食堂内往外拿食物、炊事用具。
十、服从指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病、有事请假,不准随意旷工、误工。
(六)保管员岗位职责
食堂保管员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保管好食堂物品。
一、遵守职业道德,严把进货质量复检关。
二、入库食品及时验收,按《库房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存放。三、认真落实《库房管理制度》的卫生要求,保持库房整洁、卫生、通风。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认真做好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一致,并规范建立台帐。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将库房钥匙擅自交给他人。
(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按照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依法办好食堂,竭诚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二、按规定办理或更换食堂卫生许可证。
三、认真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四、存放垃圾、潲水的容器放在固定地方,并加盖密闭及时处理。
五、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制作生熟食品的人员分开,加工用具、容具分开,并有标识。
六、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食品存放不得超过保质期。
七、保证餐具、用具消毒合格,每餐用后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八、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上班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
九、食堂内不允许留宿住人。
十、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分餐时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并洗手、消毒。
十一、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一、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二、保健教师(校医)和班主任每天做好师生的晨检统计,并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必要时还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九)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一、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
二、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三、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它场所分餐。
四、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五、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情周到。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餐具。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有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七、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十)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容器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五、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72小时,时间满后方可倒掉;
六、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一)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二、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操作;如果使用药物消毒,则按照一洗、二消毒、三清洗、四保洁程序操作。
三、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四、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消毒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消毒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使用消毒柜消毒,器具必须杯口向下,消毒30分钟以上。
五、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十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一、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二、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十三)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一、自觉维护餐厅秩序,就餐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二、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三、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四、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潲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五、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
(十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二、库房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库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
三、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气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气的供应。
四、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五、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六、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十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网络,明确各岗位职责。
二、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四、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对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六)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
二、及时处理就餐人员的剩余饭菜。
三、随时保持餐桌椅及地面的干净整洁。
四、每餐后对餐桌椅、售饭台、地面、用餐者洗涤装置、潲水桶,垃圾桶及周边环境等彻底清洁。
五、定期消毒,消灭蚊、蝇、鼠害。
(十七)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要严把食品原料存储关,存储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标准和规定,具体如下:
一、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无鼠、无蝇、无蟑螂。
二、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应有防潮、防尘、防霉、防虫、防鼠设施。
三、存放食品原料应做到先进先出,易变质原料先用。
四、库房管理员要及时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发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应作处理记录。
五、食品原料品种分段(库)、分类存放,正常食品与卫生质量有缺陷的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具有异味的食品(如海产品)和易于吸收气味的食品(如面粉、茶叶、饼干等),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各种存放原料的容器外面应有标记,容器应加盖、加罩。
七、存放食品应离地(40-50cm)、离墙(30cm),以利于通风换气。
八、禁止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或非食品包装袋存放食品。
九、禁止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十八)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一、肉、禽、鱼要净毛或去鳞,掏净内脏、血块,并洗净。二、蔬菜必须摘洗干净,无杂物,无泥沙。三、不得加工发霉、变质以及被污染的食品。
四、加工间的用具,刀、墩、盆以及各种设备,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五、初加工所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无积水、场地无异味、无油污。
(十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面食工作人员必须把好面食制作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面粉、面条和有害的食品洗涤剂、食品添加剂。
二、操作间应全封闭,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和冰箱等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等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面食加工制作前后都必须将面食加工制作工具、餐具清洗干净。
四、制作面食前,加工人员须修剪指甲、洗净双手,严禁在面食制作场所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剩余面食严禁露放,未用完的面粉及辅料必须密封、上架并做好标识。
六、注意保证份量足够,蒸熟煮透,质量合格,味道可口。
(二十)配餐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
三、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清洁消毒后戴上口罩才能分发饭菜,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专用架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和领取饭菜的师生,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二十一)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人员必须把好食品烹调安全卫生关。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或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辅料,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个人用品。
二、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混用,烹调加工前后必须将加工用具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三、烹饪食品要炒熟、煮透,加工后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四、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
五、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同时要遮盖好,做好防尘、防蝇。
六、烹饪完毕后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保持烹调区域的卫生。
七、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努力为师生提供卫生、营养、美味的食品。
(二十二)学校食品采购制度(索证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要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学校采购的食品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学校采购食品时,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采购方须向销售方索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销售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检疫报告书等;
(二)采购“进口食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口岸国境”食品卫生检验报告书,如果是“出口转内销食品”,必须是经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检验合格的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检验报告书。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注意有无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或使用)方法,配方(或主要成份)等标志。
(四)采购的食品包装标示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必须有中文标识。
(五)采购人员必须建立采购进货记录:
1.食品采购的记录内容包括:名称、地点、时间、数量、销售人员的姓名等以及是否索证;
2.肉类必须单独建立采购进货记录,包括:进货时间、数量、来源、市场名称、销售点名称、销售人员姓名、肉是否盖有动物检验合格印记(蓝色滚筒印章)和肉品质检验合格(红色滚筒印章)等。
二、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异常的食品;
(三)未经卫生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和肉制品;
(四)无检验合格证明的米、面、油、肉类及调味品等;
(五)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六)无(或过期)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七)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原则上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运转食品的工具、容器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二十三)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二、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三、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以后勤主任、校医、班主任为成员的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二、学校环境卫生,每学期开始学校搞一次大检查,每周一大扫,每日二小扫,由卫生岗值日学生组织检查,并将每天的检查结果记入周文明班评比得分,并进行评比公布。确保校园整洁明亮。
三、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确保持证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校务值日督促检查食堂卫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作详细记录,确保早餐质量。
四、厕所卫生
所有厕所,分配到班负责每天打扫二次,早晚各一次。保证厕所地面无纸屑、无尿迹。学校每周对厕所进行一次全消毒。
五、饮水卫生
学校每天向学生提供开水,确保开水供应。
六、学生个人卫生
1.提倡学生人人讲卫生,个个爱卫生,做到饭前、便后勤洗手。
2.男生每月必须理发一次。不留长发、怪发。
3.所有学生冬天每周必须洗一次澡,勤换洗衣服。
4.不到无证经营店铺购买零食,不吃“三无”产品零食,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5.学生有病及时报告老师,及时到镇卫生院检查治疗,如发现传染病及时通报中心学校,并隔离治疗,病愈后方可返校。
6、坚持上好两课、两操,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坚持天天洗手、洗脸,常剪指甲。
七、防疫方面
1.积极配合疾控中心搞好防疫工作,接种工作。
2.定期出版卫生防疫知识专栏。
3.不失时机邀请疾控中心保健医生开展小学生常见疾病预防与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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