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完整管理制度【实用6篇】
公司管理制度涵盖组织结构、职责分配、流程规范、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确保高效运作与发展。如何落实?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公司完整管理制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篇1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安心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热情,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
二、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做到饭热、菜香,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三、严格执行卫生操作,食堂由内外经常保持清洁,炊具、家具、灶具清洁卫生。
生熟分开,荤素专用,菜类新鲜,无腐烂变质食品。环境卫生,无蝇、鼠、蟑螂等。严防和杜绝食物中毒发生。
四、食堂人员要讲究卫生,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饭前饭后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五、采购要精打细算,讲究成本。
月清月结,成本核算。根据员工饮食需求采购优质食品原料。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做到保证质量,价廉物美。
六、要坚持就餐标准,荤素搭配,公司员工一律凭票供给。
次日的隔顿、隔夜食物,必须一看、二闻、三尝后,在无异味或变质的前提下才能回锅,蒸煮烧透后供应。如食物在放入冰箱前或取出来后发现变异,坚决马上进行销毁处理,以保证食品的`安全食用。
七、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八、食堂人员做到安全、节约用气、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使用完毕应马上关闭所用电源或关闭各设备开关及门窗,炉灶熄灭。保证做到:人走水止、灯灭、火熄,人离门窗关。
九、垃圾有容器存放,垃圾容器密封,食堂内有防蝇设施,厨房和食堂内外环境整洁,灶面操作台桌椅无污垢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滋生地。
十、热情接待公司安排来客,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招待用餐。
公司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篇2
一、薪酬体系
建立薪酬体系的目的
企业建立薪酬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保证企业的薪酬合理、公平、可持续。
薪酬体系的设计原则
薪酬体系的设计应遵循公平、激励、可操作、可持续等原则,同时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组织文化相一致。
薪酬体系的构成要素
薪酬体系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要素构成,基本工资反映员工的岗位价值,绩效奖金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
薪酬等级划分和调整机制
薪酬等级划分应根据岗位的.要求和员工的能力水平进行合理划分,调整机制应考虑市场情况、和企业发展需求等因素。
薪酬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
薪酬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工作目标进行,奖励制度应设立明确的目标和奖励标准,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高绩效。
二、福利政策
福利政策的意义和目标
福利政策的意义在于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和幸福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目标是为员工提供全面、多样化的福利待遇。
福利项目的分类和选择
福利项目可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经济性福利包括基本福利、津贴和补贴等,非经济性福利包括团队活动、培训和职业发展等。选择福利项目应根据员工需求和企业可承担能力。
福利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福利政策的制定应根据员工需求调研和市场调查,制定合理的福利标准和福利项目,调整应随着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的变化进行。
福利项目的管理和评估
福利项目的管理包括福利申请、发放和记录等,评估应定期进行,了解员工对福利的满意度和需求,及时调整福利政策。
福利待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福利待遇应公平合理,避免差异对待,同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管理程序
薪酬福利管理流程
薪酬福利管理流程包括需求调研、制定政策、执行方案、评估效果等环节,确保薪酬福利管理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员工薪酬福利信息管理
员工薪酬福利信息管理应确保员工信息的准确、保密、及时更新,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流程。
薪酬福利管理的内外部沟通
薪酬福利管理需要与员工、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需求和反馈,同时与外部机构和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和学习。
薪酬福利管理的风险控制
薪酬福利管理需要考虑风险因素,如法律法规、市场变化和员工离职等,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
薪酬福利管理的优化和改进
薪酬福利管理需要持续优化和改进,根据员工需求和企业发展进行调整,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爲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爲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
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错误与舞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等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有销售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总经理对本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 部门职责、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 人事部门职责:
(1)配备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办理销售业务。
(2)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岗位分别设立.
(3)根据具体情况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五条、销售部门岗位职责:
(1)对销售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销售业务的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完整版)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2)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制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3)根据具体情况,对销售业务中不相容的岗位分别设置,不超过3年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轮换。
第六条、发货部门岗位职责;
负责审核销售订单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财务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价格的监督审核:
(2)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并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款余额;
(3)根据具体情况,不超过3年对办理销售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轮换;
第八条、销售部门建立市场需求的信息反馈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每年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围绕销量、网络管理,按照操作简单、政策连续的原则拟定营销管理政策报送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授权审批:
(1)销售合同(定单)由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批.
(2)销售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出具的客户考评结果具有审批权限。
(3)对于公司销售政策外的特殊销售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总经理审批。
(完整版)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1)销售部门选择客户应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情况,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2)客户一经确定,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销售结算业务的控制:
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1)销售谈判。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
(2)合同订立。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3)合同审批。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4)组织销售。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仓储部门下达销货订单,库管员依据销售订单组织发货,并开具出库单,货运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和出库单开具发货单。编制销售订单的人员与开具发货单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5)组织发货。仓储部门应当对销售订单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订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6)销售要在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审的基础上,实行信用额度管理。信用额度由销售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回款情况确定。销售部门要严格按照信用额度控制发货并明确责任人负责催收货款.
(7)对零星客户执行款到发货的`制度。
第十四条、销售发货控制:
A条件下的销售与发货控制
(1)销售网络客户订单由销售部审核,特殊用户的订货合同由公司领导集体审定,会议纪
(完整版)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要装订成册留存销售部门.
(2)销售的订单、合同订立、合同审批、库房发货均在管理平台中完成。
(3)实物出库按照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提货单》为准,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实物出库。实物的发运以销售部安排的发运计划为准.
(4)销售增值税发票按系统生成的清单与客户信息开据.不准人为更改。
(5)销售退回或退换时经质量鉴定符合索赔条件的,销售部门为用户出具退库或退换证明,办理相关退回退换手续。
B条件下的销售与发货控制
(1)销售部门按照批准的销售计划、客户付款或信用额度情况,填制《销售订单》、《出库单》开具销售发票,办理发货业务。
(2)销售退回
a) 对客户提出的退货要求,应对客户退回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证明。仓储部门清点接受退回的商品,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b) 销售部门根据仓储部门验收单、客户的退货证明、原始发票审核后办理销售退回业务。财务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有效凭证办理退款事宜。
c)。销售出的产品退回,必须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C条件下的销售与发货业务控制
(1).销售部门根据用户订货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明确订货时间、数量和进度。
(2).销售部门根据用户订货计划及时组织发货并跟踪运输环节监控.
第四章 收款控制
第十五条、销售收款业务
(1)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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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收入款应及时入账。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3)各单位严禁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4)每月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销售部门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收.财务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5)对于可能发生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报告。
(6)对于核销的坏账,要建立备查账簿并及时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7)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8)定期必须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门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实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2)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单位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6)对监督检查过程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出具检(完整版)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查报告,被检查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篇5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全部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赐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支配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全部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状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头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处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缘由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赐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赐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准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别状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篇6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负责公司人员、商品、物品的安全,负责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负责广场稽查,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三、负责安全员、消防员、稽核员的工作指导和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定期进行考核;
四、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公司时护接、护送,保证安全;五、协调政府各治安部门和相关治安部门的业务关系,协调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广场安全;
六、指导保安员工作,负责他们的考勤。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七、负责广场的消防安全。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实施公司商业营运规范的消防管理规定,指导各客户制定相关的消防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与当地有关公安、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部门经理;
八、负责公司消防设备(喷淋、烟感、通风阀、自动监控)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协助工程部对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电梯的检查维护;
九、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制、检查,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专业培训和定期演练;
十、负责疏导广场前交通,保证通道畅通。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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