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选』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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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患者安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医疗机构有效运作,促进医患信任,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必选』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防范措施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2.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4.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5.病重、病危患者必要时应立即予以转院。

6.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

7.对医疗纠纷,值班医师接待后,及时化解矛盾,并向院长报告。院长应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二、处理预案

1.执行部门:院长。

2.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当事人提出处罚意见,并提交上级讨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医院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协调部,医患关系协调部接到病人医疗投诉后,初步判定不存在医疗过错,向病人耐心解释,必要时,请当事科室协助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初步判断存在或可疑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操作:

1、医患关系协调部向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送发《医疗争议事件说明书》,当事人或科室应如实作出回复;回复材料中必须就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医务科。

2、经过调查,当事科室和院方均认为无医疗不当行为的,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负责向患方解释或书面答复。

3、如果当事科室认定无医疗过失,但与院方初步调查结论相左者,将提交院安全医疗委员会讨论。

4、如果当事科室和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均认定有医疗过失者,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共同与患方协商解决。

5、如果患方不满意院方的答复或者与院方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温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医疗纠纷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原则上不负赔偿责任。

(1)院方判定不属医疗事故,或不存在医疗过失的;

(2)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7、医疗纠纷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时,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参与鉴定会进行申辩和接受质询。

8、医疗事故争议进入司法解决程序的,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出庭;科主任原则上作为院长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辩,医务科亦派员出庭抗辩。

9、当事科室有义务协同医患关系协调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释和纠纷处理工作。

10、病历复印先经医患关系协调部审批,统一在医院病历室进行,医务人员应当陪同患方复印资料,复印时患者必须在场。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资料应当在患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及启封。

12、死亡病例的医疗事故争议,为明确死因,尸体应在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尸解。医患双方均应按此规定进行,任何一方拒绝尸解,由拒绝方承担相应责任。

13、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报告。

14、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4:

妇产科是一个特殊的科室,是集孕妇、产妇、新生儿和患有妇科疾病病人为一体的极其特殊的科室。不可预测的安全隐患较多,在医疗和护理过程中任何疏忽都会酿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加强妇产科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持久而精细的工程。

1现存的和潜在的安全隐患

1.1病房的设置和环境因素

由于住院患者较多、加床多而导致病房相对拥挤、嘈杂,较难保证环境的安静和舒适,在紧急抢救患者时,容易对实施抢救造成阻碍。加之探视的人员增多为产科感染的控制增加了难度。

1.2医护人员的因素

医护人员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医护人员专业知识不精,技术操作不当,缺乏预见性。

(2)产科医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临床经验不足,也制约着工作质量的提高。

(3)医护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造成了医患矛盾的出现,增加了不良事件的发生。

(4)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配置不足。妇产科的工作无规律性,人力资源不足可能导致工作不到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监控不到位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安全质量的改进。

(5)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护人员不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与患者交谈时说话不谨慎等等。

1.3不规范操作

医护人员忽略查对制度,口头遗嘱较多时用错药物或用错病人,医护人员在执行操作时忽略无菌原则而导致感染的发生,或操作流程不熟练而引起一系列不良事件等。

1.4医疗文件的书写不规范

妇产科患者病情变化快,如果医疗文件书写不及时、不客观等,会造成对患者的病程记录不真实,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1.5药品管理的安全隐患

药品的名称、剂量、用药时间较为复杂,也较容易发生配伍不当的情况。据文献报道[3],医嘱处理错误,口服药漏发、发错,遗漏静脉用药及用药错误是最常见、最易发生的护理危险因素。

1.6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可以由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是无法预知的。医护人员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但是医护人员不能因此而坐以待毙,要及时发现问题和危机,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2安全隐患的防范及管理对策

2.1加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应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医院的正当权益[4]。随着人们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医护人员承担的压力与风险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范围内。医护人员应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与医疗和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议医院组织全院医护人员接受医疗行政法规及普法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建立学法制度,使所有医护人员能自觉知法、守法,规范医疗和护理行为。病房各级管理者也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大普法力度,巩固和强化妇产科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纠纷意识,并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

2.2重视安全管理及完善病房建设

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医疗与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5]。妇产科病房需制定相关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并且有效地改善爱婴区医疗设施,配置监控录像,进行实时监控。规范和完善新生儿的交接班制度、探视制度、入室制度以及新生儿发生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为医护人员设立身份识别卡片,既方便医疗操作,又可预防不法分子冒领婴儿,并对身份识别卡片进行管理,做到每班交接。同时,妇产科护士长要加强对护士的卫生法规及护理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操作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增强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

2.3加强医护人员专科业务的学习

随着医学的进步与新技术的发展,加之患者疾病的复杂性、多变性及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水平,才能适应当今医护角色多元化的职业需要,满足患者的需求[6]。妇产科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妇产科医生必需不断更新专科知识,掌握专科医疗要点,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并熟悉相关的新理论、新技术。而护理工作人员除了熟练掌握“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操作)外,对于产科的专科操作,如胎心监护、婴儿沐浴、新生儿ABC复苏等操作,以及新生儿保健、科学育儿的方法与技巧,都必须熟练掌握,并在临床中运用自如。

2.4合理进行人员配置

在基层医院,妇产科医护人员管理的对象既有妇科患者,也有产科患者(包括新生儿),既要负责病房患者的治疗与护理任务,又要负责到产房或手术室协助接生等任务,如果人员配置不合理,往住会顾此失彼[6]。可以根据妇产科病房的自身特点,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资历以及不同的时间段等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于节假日及工作量大的季节实行弹性排班,遇突发事件和危重患者抢救,实行动态排班,新老搭配。必要时科主任、护士长参加值班工作。妇产科病房就诊人数较多,而医生与护士数量相对不足,各级管理者应积极向医院争取医护人员,使妇产科病房的医护比例及医护人员与科室床位比例达到卫生部要求,保障科室的医疗护理质量。

2.5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

完整可靠的医疗记录可提供当时诊治的真实过程,是重要的法律依据[2]。医疗文书把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记录在案,为医生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做出正确的医疗诊断提供了资料,也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了可靠依据。医疗和护理文书记录是法律认可的证据性文件,可作为医疗纠纷、人身伤害事故、伤情查验的证明。因此,医护人员要认真掌握其书写原则和方法,使医疗文书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6加强沟通融洽医患关系

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离不开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和支持。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7]。我们必须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方法和技巧,树立主动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的服务意识。融洽并促进医患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情绪,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和安全,保证医疗活动准确有效,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计量质量管理、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过程中的改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设备科成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成员由设备科具有相应资质

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名单: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x

第四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按照质量控制目标负责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

(3)督导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标计划。

(4)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补充质控检查标准。

(5)定期检查如下内容:设备使用率,设备完好率,采购执行率;

档案管理达标率;验收差错率;调拨差错率;帐物相符率;配送差错率及劳动纪律。

(6)检查质控汇总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质控指导工作,定期听取汇报。

第五条根据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质量管理以及医疗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细则

第六条设备科对医疗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进行监督,对购入的医疗设备进行验证,对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及功能评估。

第七条对在用医疗设备与计量器具库存等进行管理,定期盘存,检查有无失效和淘汰产品,并进行处理;对医疗设备的入库、出库及报废进行管理。

第八条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维护工程师进行基本原理和维护技术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涉及设备器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不良事件的'应按规定主动及时上报。

第九条设备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中出现的故障及故障隐患应进行记录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彻底检查问题根源,经维修的设备,应进行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

第十条设备科制定年度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必要时需要进行校正和修复;对急救类的设备要重点巡视,保证急救设备完好,建立计量监管体系,根据计量法规相关规定对医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临床应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医疗设备综合风险评估表》将医疗设备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对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根据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安全监测,分析数据并总结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动,均须以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存档,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追溯。

第十四条定期通报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并定期将结果上报院领导。

四、管理目标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管理总体质量目标如下:

(1)严格采购制度、采购流程的执行率≥99%;

(2)档案管理、资质管理达标率≥95%;

(3)物品验收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4)医疗设备调拨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5)库房医疗设备账物相符率100%;

(6)大型医疗设备的开机保证率93%以上。

(7)中小型医疗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8)医疗设备强检完成率100%。

(9)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

(10)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不低于2次。

(11)医疗设备安全(不良)事件数目10例/年。

(12)医学工程人员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和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登记完成率≥95%、一级保养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万元以内普通设备一级保养每周1次。

(17)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设备维修后的质控

六、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使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人员,仅限于本实验室内熟悉该装置性能并能熟练操作的人员;质量检测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运行和关闭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应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随意移动,与之有关的质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危重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科主任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科主任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18:00-2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s),全面管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三·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四·设备科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五·临床科室健全完善监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六·设备科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向院内各相关科室通报,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措施。医院对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职工给予20元奖励;对隐瞒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进追究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8: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医院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一、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建立医疗器械供方资质审核及评价制度。

二、器械科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医疗器械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同时建立医疗器械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三、对医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纪录等文件,器械科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四、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医疗器械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器械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五、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各环节如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应符合要求。

六、相关科室加强医疗器械使用、保管等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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