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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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印章的使用、保管和审批流程,确保安全与合规,维护单位利益与形象。是否符合实际需要?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印章管理制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中心公章;中心党委、纪委公章;中心合同专用章;中心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中心各部门公章及各部门业务专用章等。

第二条中心公章是按照国家规定,代表中心的法定名称,体现中心的权力、凭信和职责,由国家测绘局正式批准刻制的公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印章统一由办公室根据国家测绘局规定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制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

第四条印章刻制、启用程序:各部门递交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凭介绍信到指定刻字社刻制;办公室签发印章启用通知并留印后启用。中心领导可根据需要刻制公务私章。中心临时机构原则上不得刻制印章。

第五条办公室对中心各部门刻制的印章要进行压印登记。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第六条部门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印章送交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印章要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更换。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中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中心党委、纪委公章有人事处负责管理。中心合同章由业务处负责管理。中心各部门公章、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负责管理。

第八条中心公章必须在中心内部使用,不允许拿到中心以外地方使用;必须带出使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须两人同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必须严格管理,并派专人(监印人)负责保管、使用,且应将监印人名单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监印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各部门的监印人对本部门印章负有直接责任,部门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平时印章随用随锁,下班后及节假日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印章存放和使用安全。除中心主任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第十一条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部门领导、办公室报告,并登报声明该印章作废。

第十二条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各部门用章要予以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各类印章都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发往单位、文件标题、印数、用印部门、批办人、经办人。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用印人员盖章时要规范,盖出的印章应端正、清晰、美观,不能歪斜或颠倒。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骑年压月”。

第十四条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后果自负。

第十五条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时,用印部门须提出申请,根据印章性质由单位党政一把手审核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监印。

第十六条确属急件在下班后及节假日用印,必须凭审批人当时审批意见,否则监印人可不予办理。

第十七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心印章主要用于以中心名义上报、平送、下发的有关材料,包括文件、报表、通告、公函、介绍信、证明、聘书、请柬、奖状等。不允许在空白材料纸上用印。

(二)使用带存根的中心介绍信,应在两处压印,一处在连接线上,一处在落款处。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

(三)中心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属于中心的公务章,代表中心领导人的身份,是行使职务的标志,用印前须向领导本人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十八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以中心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要有主管部门签名,经中心领导核准同意,方能使用中心公章,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中心公章的日常工作使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二)以中心名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用印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报中心领导审核批准,方可使用中心合同专用章,否则不予办理。

(三)党委公章的使用,须经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核准同意;纪委公章须经纪委书记核准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党委办公室不予办理。党委、纪委公章的日常使用由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

(四)个人有重要事项,须经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或证明,加盖部门印章,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中心印章。

(五)中心各部门公章的使用,须经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使用。

(六)中心各部门的业务专用章,只做业务往来使用。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各部门领导负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印章管理制度 篇2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是规范医院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印章的安全使用,防止滥用和欺诈行为,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该制度涵盖了印章的申请、审批、保管、使用、注销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印章种类与用途:明确各类印章的定义和用途,如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 印章申请:规定印章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理由、审批权限、制作标准等。

3. 印章保管:设定印章的保管责任人,制定安全存放措施。

4. 印章使用:规定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明确盖章文件的范围和要求。

5. 监督检查:设立定期审计和不定期抽查机制,确保印章管理合规。

6. 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

7. 印章注销与销毁:明确印章停用和销毁的程序,防止废弃印章被滥用。

印章管理制度 篇3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减小因印章使用不当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 2 章 印章的制作、保管、废止

第 3 条 公司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公司指定的部门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 4 条 经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由行政部负责制作财务方面的印章,印章具体分事项印章、财务专用章与人名章三类。

第 5 条 公司财务方面相关的事项印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权他人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

第 6 条 印章的保管人员一律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

第 7 条 公司总裁可以使用公司的所有印章。

第 8 条 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 9 条 财务部制订财务方面的印章登记薄,说明印章制作时间、内容、印章发放时间、保管人等。

第 10 条 出纳人员要将财务的'有关印签薄交予银行,当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签薄。

第 3 章 印章的使用

第 11 条 使用印章时,使用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时间、印章的种类、材质及申请人等。

第 12 条 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连同需用印盖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 13 条 印章保管人要仔细审核印章使用申请单的事项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批示,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拒绝盖章。

第 14 条 经授权的印章代理人员使用完印章后,要将盖章依据与印章使用申请单交予印章管理人进行审核。

第 15 条 公司财务方面的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确需带出公司使用,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事由,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带出,由两人共同使用。

第 16 条 印章使用申请单由各盖章人员保存,每月月底汇总后交予公司指定部门存档。

第 17 章 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印章后,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薄,说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对象、盖章时间等并有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4 章 印章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 18 条 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

第 19 条 公司中任何涉及财务印章的使用事项均需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 20 条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司财务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与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担,后果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5 章 附则

第 21 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管理制度 篇5

保管与监用

1、公司章与法人印章有总经理负责保管,对其使用负责。

2、财务及部门章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有保管人负责监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对各印章的所有负责。

4、印章必须在公司办公室内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启用时,保管和监用人必须做好记录,注明申请盖印人或单位、使用内容、使用时间;

2、保管和监用人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所需盖印之文书的内容、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汇报;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监用人对印章的使用负有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未经批准擅自用印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6

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是规范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印章的申请、制作、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旨在确保印章的安全与有效使用,防止滥用和欺诈行为。

内容概述:

1. 印章的审批流程:详细规定印章申请的条件、审批程序及权限分配。

2. 制作与启用:明确印章的.设计标准、制作流程以及启用前的验收程序。

3. 印章保管:规定印章的保管责任人、保管环境及安全措施。

4. 使用规定:明确印章使用的权限、审批流程、记录留存等要求。

5. 监督与检查:设定定期审计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合规。

6. 印章的停用与销毁:规定印章停用的原因、程序和销毁方式。

印章管理制度 篇7

一、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2、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外出时应锁好门窗及更衣柜。更衣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办公室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不超负荷用电。

4、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会使用,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5、下班时关闭空调、电扇、计算机,切断室内电源,关窗锁门。

二、保密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条例、决定,遵守各项保密纪律。

2、专人负责管理机要文件、资料,并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因工作需要查阅时,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限定范围,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读、并及时做好登记。

3、对于签收和发出的机要文件应做好登记、分发、传递等环节记录,按要求做到件件清楚,不丢、不混。取送机要文件时,指派专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直去直回,确保文件安全。

4、不向任何人泄露公司办公会、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的'会议内容和文字记录,不泄露尚未公开涉及企业和项目利益的决定和决策。

5、复印机、传真机复印文件要按批准的件数进行复印、传真。不私自扩大、擅自复印、传真“机密”文件和不易对外扩散的内部资料。

6、严格手续,落实企业印章使用规定,保证企业印章使用安全。

印章管理制度 篇8

印章,作为企业的重要标识,其作用在于确认企业对文件、合同、信函等的权威认可。它不仅是法律效力的象征,也是企业形象的.体现。在日常运营中,印章的合理使用能确保公司业务的合法性,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印章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印章的制作:明确印章的类型、规格、样式,以及制作审批流程。

2. 印章的保管:规定印章的存放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并设定安全措施。

3. 印章的使用:设定使用权限,明确使用范围,记录每一次使用情况。

4. 印章的废弃:规定印章废弃的程序,防止废弃印章被滥用。

5. 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以示警戒。

印章管理制度 篇9

一、印章保管

公司行政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设专人保管,财务章及合同专用公章由财务部设专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

1、公司部门或员工需要使用公司印章时,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以下简称公章使用审批表),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核,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2、对外行文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时,重要行文由总经理签发,总经理不在岗时由副总经理签发。一般业务和事务性行文由副总经理签发。

3、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经济行为,如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重要经济合同、提供担保、提供抵应将'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送法律事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一般业务和事务性行为的`协议、介绍信、证明等报副总经理审批。

4、所有需要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对外发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存查。

5、原则上不开具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合同、附有公司抬头的公文纸等。如因公务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时,必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出。使用人在使用后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开出书件的用途,向办公室交回未使用的书件。

6、非特殊情况,严禁将公司行政公章带出公司。如确需带出公司,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带出,并办理相关的借用手续。

7、在公司一级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办公室或部门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公司将按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政公章(含校长签章)的管理,确保不发生行政印章使用责任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1、学校各职能处室和个人因工作需要须加盖学校公章的,必须经本室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工作人员负责盖印。

2、学校公章(签章)原则上不得借离本室,确因特殊工作情况需要借出的,须到本室填写“学校公章借用登记表”、签订有关责任书,经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使用,但必须于当天上、下午下班前登记交还(如次日继续使用必须重新登记、办理续借手续)。严禁私自将公章滞留身边延期归还。

3、本校教职员工因评职称等工作需要须加盖学校公章的,必须提供相应原始材料以及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加盖。

4、本校学生(含已毕业的往届学生)开具在籍证明必须经教务处核查并签署意见后,凭本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开具相关证明(每人限一张)到本室盖章,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一律不予办理。

以上通知从即日起执行,希望各位老师能予以充分理解和配合,谢谢合作!

校长办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 篇11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及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由业委会指定委员分别负责保管。

2、印章保管人员做好印章使用记录并妥善保存。

3、印章保管人员的委员资格终止的',应于资格终止日的次日将其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使用记录移交给业委会。

4、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大会印章。

5、业委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6、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管理圈。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

7、业委会因故无法保管的,暂由居民区党组织代为保管。

8、业委会不得违反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或未经业主大会、业委会决定,擅自使用印章。

印章管理制度 篇12

为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单位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二条、刻印

1、新部门成立,基本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党政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工作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刻制、更换印章申请表》经局务会同意后,党政办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我局均采用圆章)。

第三条、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局党政办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办理印章签收手续,填写《印章登记表》并备案。

2、公章由党政办主任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党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领导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合同、工资异动、人事调动盖章的,必须要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方可盖章。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单位计财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5、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四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分管领导核准后交由党政办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分管领导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党政办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单位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核准后,交由党政办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五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单位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单位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计财科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严禁公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单位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单位。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局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单位印章出差的,须经局长或党委书记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八条、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领导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九条、单位印章只适用于与单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单位利益之行为。

第十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单位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 篇13

局印章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局内印章的使用、管理及监督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印章的安全、有效和合法使用,防止滥用或失窃事件的发生。

内容概述:

1、印章的申请与审批:明确印章的'制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制作和启用环节。

2、印章的保管:规定印章的存放地点,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设定严格的保管措施。

3、印章的使用:规定印章的使用权限,明确何种文件或事务可以使用印章,以及使用印章的程序。

4、印章的登记与备案:建立印章使用记录,对每一次使用进行登记,以便追踪和审计。

5、印章的停用与销毁:规定印章的废弃流程,包括停用原因、回收、销毁等环节。

6、违规处理:设定违规使用印章的处罚措施,以示警戒。

印章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管理,正确使用印章,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印章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印章的制定、保管、使用、销毁等事项。

第二章 印章的制发

第三条 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本单位法定名称。公司印章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第四条 印章制发前应登记,并盖首次印鉴,以备查考,严禁擅自刻制印章。

第三章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 合同专用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需要携带外出时,必须按合同的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立即交还。

第四章财务专用章

第七条 与公司财务相关的业务,一律使用财务专用章。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

第八条 各类印章必须经该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任何人私自用印。

第九条 用印必须在职权范围内使用,不得滥用、错用。使用各类印章应建立相应登记制度,以便备查。

第十条 公司用印范围是: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决议、决定、函件、批复、意见、报表、协议书、介绍信以及其他需用印的事项。

第十一条 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必须使用留有存根的统一格式,并经相应级别的领导批准,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的必须是公司在岗员工。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二条 公司行政印章及各类专用章,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三条 各类印章应在保险柜或有加固措施的桌、柜中存放,所有房间的门、窗要有加固措施。用印后,应及时将印章放回原处并锁牢,严防被盗或丢失。

第七章印章的销毁

第十四条印章因损坏或机构变动而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将印章封存。

第十五条 建立作废印章销毁登记簿。印章销毁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派两人或两人以上监毁并签字。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个人擅自刻制和启用印章者,一次罚款200-500元,并由公司研究处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因私刻公章造成公司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公司依法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公章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或不按相关制度擅自使用印章者,一旦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第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携带行政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外出使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300元。

第十九条 各类印章要妥善保管,凡检查中发现乱存、乱放的,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50-100元。

第二十条 负责保管印章的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领导审批擅自将公章借出或在重要文件上盖章,因此引起法律纠纷的,对经办人罚款3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后果严重的,经公司研究可直至辞退。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未经公司授权,对外签订工程合同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外印章的,对经办人罚款300元,由此引起法律纠纷的,经公司研究可直至辞退。

第二十二条 违规使用财务印章的,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考核。

第二十三条 印章废止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交回废止印章的,对印章保管人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罚款2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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